第14部分(1 / 1)

雾锁天途 鬼马星 3956 字 1个月前

“我在包礼物,准备明天上班的时候送给计小强。我买了一盒松仁糖,也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反正他不肯收我的钱,我总要还他点什么,我不想欠别人的情。”乔纳道。

“松仁糖?就是上次我妈说她超喜欢的那种吗?好像还蛮贵的呢。你可真舍得。”莫兰啧啧叹道。

“还好啦,一盒七十八块。”

“难道计小强跟你在一个地方上班?”莫兰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

“对啊。你还有什么事?”乔纳好像急于挂电话。

“乔纳。既然你去了档案室,能不能帮我查点资料?”莫兰提出了她的要求。自从得知表姐将赴警察局的档案室做兼职后,这个念头一直在她的脑海里盘旋。

“你真会见缝插针。好吧,看在你热心帮我卖净菜的份上,你想查什么?”

“我想查三宗命案的资料。首先是雷海琼命案和刘玉如命案,这两件案子就发生在最近一个星期内,两个人都是女的。第三宗则应该发生在两三年前,死者好像是个精神病人,她叫什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的丈夫叫陈东方。她是晚上跑到马路上,被车撞死的。另外,还有一桩案子也发生在三年前,一个男孩从火车上跳下来昏倒了,被小站的人发现,听说还报了警。虽然事情不大,但应该也会有记录吧?”

“你要查这些破事干吗?是不是太闲了?”乔纳奇道。

莫兰朝客厅方向望去,母亲这会儿正在厨房跟钟点工聊天。她压低嗓门说:“昨天晚上,我差点被人谋杀了。有人用一张纸条把高竞骗出去,然后趁我走到楼梯口的时候,掐住我的脖子把我扔进了厨房,还开了煤气!”

“真的?!会有这种事!”乔纳大惊。

“小声点!你可别让姨妈听见!”莫兰连忙提醒。

“放心吧。她出去了。”

“还好,”莫兰拍拍自己的胸口,“总之,你千万千万不能让你妈知道,不然,马上就会传到我妈的耳朵里,她一定会急死的。”

“知道了知道了。”

“那就拜托你帮我查下档案。我一定要搞清楚到底是谁想害我!”

“我试试看吧。”乔纳似乎颇有些为难,“我还不知道我有没有权力查呢。我毕竟只是个职位低微的小打字员而已,他们能想到发我几块肥皂就不错了。”

“你整天都待在档案室,总能找到机会的。听说你还负责复印,到时候替我把这些资料复印一下吧。”莫兰恳求道。

“我尽力而为吧。”乔纳道。

莫兰首先注意到的是王雪的鞋。那是一双非常别致的褐色凉鞋,细细的鞋带包裹着脚面,鞋扣是一个小小的银色“十字”,莫兰还从来没在国内的商店里看见过这种式样。

“好漂亮啊。”她由衷地赞叹了一句。

“这是我爸从美国带回来的,很别致吧?”王雪微微侧过脸,目光落在自己的鞋上,“你刚刚说,你是雷海琼的什么人?”她拉了拉自己的裙摆,动作就像舞蹈演员那样优美。

“我是她的……朋友,或者说是受助人。”莫兰道。

“受助人?”王雪一脸疑惑,目光不知不觉朝她身上的那条花布格子旧裙子扫来。这是今天早晨,她向同学借来的。这条裙子已经辗转穿在同学的姐姐和同学身上近四年,不仅式样旧,连布上的花纹都快洗没了。她相信,这条裙子足以向王雪证明自己是个出身贫寒的苦命小女孩。

“雷海琼一直在资助我。”莫兰道。

“她资助你?”王雪似乎很怀疑,看来雷海琼在她眼里不是个有爱心的人。

“嗯。她替我出了部分学费。”

“没想到她还会做这种事。你今年几岁了?”

“十五了。”

王雪嘴角露出略带嘲讽的微笑,问道:“那你来找我干什么?”

“前几天我在报上看到一则……嗯,认尸启事。我觉得有点像她,但又不敢确认,所以,我就到警察局去了一次。”

“你也去过警察局?”王雪更吃惊了。

“嗯,”莫兰点了点头,“我想知道是不是她。后来警察说,你和她弟弟都去过,已经确认是她了。”

王雪不置可否。

“我来这里,是因为她曾经跟我提起过你。”莫兰道,她不知道自己能否骗过看上去一脸聪明的王雪,但是既然来了,总得师出有名。

“她跟你提起过我?”王雪露出警觉的神色,但随即就翘起二郎腿,微微一笑道,“她一定说了我不少坏话吧?”

“她说她很喜欢你,但是你不喜欢她。”

“哦。真的吗?”

“她说她很想跟你交朋友,但你不给她机会。”

王雪的脸沉了下来。

“交朋友?她只是住在这里的保姆而已。”

莫兰故意沉默了两秒钟才说下去。

“最近我们学校的暑期文艺晚会要搞一个舞台短剧,我负责编故事大纲和写剧本,她建议我把你们之间的故事搬上舞台,还说会替我写剧本。”莫兰注意到王雪的目光渐渐由冷漠变得好奇起来。“她跟我说过剧本的内容。你想不想听?”莫兰问。

王雪黑亮的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一圈。

“你说说看。”她道。

“故事发生在今年。经过几年的恋爱,雷海琼终于跟你父亲结婚了。但婚后的生活并不平静,她不得不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你。你当初就反对他们在一起,他们的结合让你非常生气。你恨雷海琼。你想出各种办法刁难她。有一次,你还企图开煤气谋杀她。可是你太紧张,离开厨房时不慎把头撞在墙上昏了过去。恰好那时,闻到异味的雷海琼赶到厨房。她发现了摔倒的你,不计前嫌,立刻将你送进了医院。从那以后,你们就成了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舞台剧的大致情节就是这样。”

“哼!这是她写的吗?”王雪冷笑着问道。

“是她想出来的情节。剧本我还没看到。其实我这次来,就是想来找找她的剧本。”

“你来找她的剧本?你还真的想演……”

“不不,我只是想留个纪念。”莫兰一边观察王雪脸上的表情,一边慢慢吐出一句话,“其实她出事之前,给我打过一个电话。”

“是吗?”王雪微微蹙眉。

“她说剧本已经写好了,让我二十三号来拿。”

“来这儿拿?”王雪问。

莫兰点头。“我想剧本可能就在她的房间里。她住哪个房间?我可以去看看吗?”莫兰怯生生地问道。

王雪的目光朝楼上扫去。

“她住二楼,我卧室的旁边。不过现在我已经将她的房间改成我的书房了,所以就不请你上去参观了。”王雪微微一笑,白瓷般细嫩的脸上露出两个小酒窝。

莫兰愕然地瞪着她。

“你……你是不是把她的东西都扔了?”

“哪倒没有。她妈来过,把东西都拿走了。”王雪温和地说。莫兰不说话。

“你不相信我?”王雪用大姐姐的口气问道。

莫兰回眸盯着她。

“怎么啦?”

“她让我扮演你。”

“是吗?”王雪打量了她一番,好像在说,你有哪点像我?

“她,她说……她说你曾经企图谋杀她。”

王雪冷哼了一声。

“我今天来,也是想看看你。”莫兰盯着王雪的脸结结巴巴地说,“因为她总是提起你……你又曾经去警察局认过尸……我想你们的关系一定不像她说的那样……如果,如果你跟她关系不好,怎么会去……认尸,那不是很可怕吗?”

“其实我去认尸只是因为好奇。我看报纸上的照片很像她。”王雪靠在软皮沙发上,低头看着自己洁白的指甲。

“我不明白她怎么会死在学校。她是去念书吗?”

“念书?当然不是。她是送我去的。那天下午,我在那里上托福班。她说好下课来接我的,结果我等了五分钟她还没来,就只好自己回去了。”

五分钟算什么?既然人家说好来接你,你怎么也得等上十分钟啊。看来,你是故意想让她白跑一趟的。

“你回到家几点啊?”

“你问得可真仔细。”王雪优雅地端起面前的一杯茶,啜了一口后,又优雅地放下。“我到家大概五点半吧。我们的课是下午两点到五点。”

“你回家后,她在吗?”

“不在。”

“那你有没有回学校找过她?”

“当然没有。”王雪好像觉得她的提问很荒谬。

“那她有没有跟你说过,她会去哪里?”莫兰又问。

“我不知道。但我看她拿了个大包,猜她大概是要去买东西吧。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逛街购物了。虽然她只是个秘书兼保姆,但开销可比我大多了。”

莫兰觉得王雪的这句话里大有文章。

“不会吧,她的工资能有多少?”她故意表示怀疑。

王雪没说话。

“难道,你是说她有办法弄到工资以外的钱?”莫兰试探道。

“她可真是个很聪明的人。”王雪并没有否认。

“我想,你父亲安排她在你家住,当你的秘书和保姆,你父亲对她的为人应该很了解吧,那应该不会……”莫兰吞吞吐吐地提出了疑问。

王雪皱起了眉头。

“你问得真多!”她终于显出了不耐烦,“我爸让她住在家里,只是因为她说她没地方住。其实她自己有家,只不过不想回去而已。我爸是个心软的人,看她在那里哭哭啼啼,也不好意思拒绝,最后只好让她住下。谁知好心没好报,引狼入室!”王雪的情绪忽然激动起来,但当她的目光落到莫兰的脸上时,口气又缓和了下来,“算了,她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不管她做过什么,她都是被人害死的。你不觉得她死得很突然吗?”莫兰把话题引向了谋杀,“她在被害之前有没有跟你提起过什么?”她问道。

“我们之间很少说话,即使她说过什么,我也不会注意听。其实,她也懒得跟我说话。她跟我在一起,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涂指甲油。她买了很多指甲油。”

莫兰瞄了王雪一眼,“姐姐,我随便问一句,你可别多心。你觉得……凶手是谁?”

“我想大概是她的男朋友吧。”

“她有男朋友?”

“不知道是不是男朋友,但应该是个男的!”王雪神秘地说,“二十号上午,有人给她打过寻呼机。她一接到信息,马上就回复了。”

“你怎么知道对方是男的?”

“她打电话要寻呼台跟对方说,‘感冒是小病,不要装死’,我就觉得对方是男的。”

感冒是小病,不要装死。

听上去真像在给一个男人打电话,而且这男人还应该跟她很熟。会是谁呢?

离开王雪家后,莫兰得出了几个结论:第一,王雪确实跟雷海琼关系不佳;第二,雷海琼曾经用不正当的手段从王家骗走过钱;第三,雷海琼出事当天曾经带了一个大包;第四,在雷海琼被害那天,王雪也在现场附近—她说她是去上课的,但谁又能保证她不会在上课间隙溜出教室?第五,雷海琼在被害的当天上午,曾经接到过某人的中文信息,对方很可能是个正患感冒的男人。

“你说什么,伯父?”高竞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别装傻,高竞。你早就听清楚了。”莫中医的声音充满了威严。

是的,他当然听清楚了,只是不敢相信而已。他怎么会想到,今天他第一天到警犬管理处的门卫室来上班,莫中医就给了他一包药,让他放在其中一条警犬的饭碗里。这不等于是让他下毒吗?对于动物,国家虽然还未出台过什么像样的保护法令,但谋害警犬跟谋害警察其实也相差无几,因为从某方面说,警犬也是为国家服务的公职人员。这个老头!怎么能让我干这种事?!

“伯父,这不太合适吧。”他低声抗拒,右手不自觉地放在了自己的牛仔包背带上。他想,假如谈不拢,他就走。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干违法的事,这是当年他对着父亲的灵柩发过的誓言。

莫中医望着玻璃门外的一圈护栏。

“高竞,我让你给它吃的是一种我特制的中药,对那条狗的身体没什么害处。我想把它带回家,怎么会害它?对我来说,它比一百个美女还有吸引力!它是最棒的警犬!”

“可是,是药三分毒,你说是中药……”高竞还没说完,就让莫中医截住了话头。

“上次我已经说过了,有人在跟我竞争。那人也看中了警长,他想要它,而且是警方内部的人,条件比我占优,所以我得动动脑筋。我让你下的药是我专门为这次行动研制的,名字都还没取。它起到的效果是让警长的胃充满饱胀感,使它在明后两天拒绝吃任何东西。当那人来看警长时,我在警犬管理处的朋友会对他说,警长吃不下饭,可能得了重病,这样就顺理成章,可以为他另外挑选一条狗了。”

警长?高竞忽然注意到了这个名字。难道这老头说我像警长,指的就是那条狗?啊,可恶的老头!

“你有没有在听我说?”莫中医盯着他的脸。

高竞真想破口大骂,但又不敢,最后只能低着头,不太热情地问:

“如果他不信你朋友的话,自己去请兽医来呢?”

“呵呵,怎么可能?警犬管理处马上要退休的警犬又不是只有警长一条。我朋友会帮他另选一条的,他非常信任我那位朋友。再说,吃了我的药,就算验血也查不出来,我试过。”莫中医阴险地龇牙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两个用糖纸包着的小圆球,放在桌上,“这就是我精心制作的牛肉干。牛肉和药已经混在一起了。”

“伯父,你说它是最棒的狗。那它怎么会闻不出牛肉里的药味?”

“这种药只有剂量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起效。说得更清楚些,它吃到第三颗才会真的吃不下东西。我之前给它吃过两颗,都没有丝毫反应。它很喜欢这股五香牛肉的味道,所以你给它吃第三颗时,它会吃的,它对那股味儿已经消除了戒心。”

“既然您都已经给它吃过两颗了,为什么第三颗不干脆也自己拿给它吃?”

“因为服药时间是有讲究的。第三颗必须在服完第二颗后的十二小时内服用,否则药效就会减半。所以在今晚八点前你必须让它把药吃掉。明天晚上同一时间,你给它服用第四颗,加强药效。”

看起来,老头对那条狗志在必得。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一定要把我扯进来?假如我不干呢?我是不是可以选择不干?

“可是,它又不认识我,我突然出现在犬舍,它会不会……”他支支吾吾,很想拒绝,肩上却被莫中医重重拍了一下。

“首先,它对人很友善,决不会随便发起攻击。如果你不放心,可以穿上犬舍工作人员的制服。它认识那衣服的颜色,衣服上还有喂犬时留下的气味。”莫中医朝他身后指了指,“看见没有?这里就有,那是我托人借来的,你想穿就穿吧。”

高竞一回头,果然看见一件脏兮兮的蓝色外套挂在门背后的挂钩上。看来,不干是肯定不行了。

“假如犬舍的门锁着怎么办?”他又想到了一个问题。

莫中医笑了笑,好像早就料到他会这么问。

“我今天来还有一件事,就是要教你怎么用最简单的工具开锁。”莫中医从口袋里摸出一根铁丝来,“撬锁容易留下痕迹,所以,要想无声无息地打开锁,就不能撬,而要用挑,关键是用的工具一定得软硬合适。”

他还会撬锁?高竞吃惊地望着莫中医手里的铁丝。

“别像个傻小子那样看着我。你学会了这个,以后就算不当警察,也能当个小偷混口饭吃。”莫中医走到了门卫室的门旁边。

“我才不当小偷!”高竞立即声明。

莫中医笑起来。

“那你想当什么?”

“好警察!我要当个好警察!”

“高竞,无论在什么年代,要当个好警察都不容易啊。”

这道理谁不知道?还用你说吗?高竞心里回敬道。可是莫中医却好像非常有耐心。

“你知道怎样才算好警察吗?”

“公正廉明,遵纪守法。”

“错。”

“错?”高竞糊涂了。

“一个好警察,首先要懂得犯罪之道。”

“我明白了。您的意思是,必须懂得贼的门道,才能抓住贼,就比如撬锁这件事。”高竞觉得莫中医无非是想骗他学歪门邪道。

“呵呵,你只说对了一小半。”莫中医笑起来,“不冤枉好人,才能称得上是个好警察。有罪没罪,善与恶,本来就是不绝对的,有罪未必是恶,没罪未必是善,既然如此,那所谓的罪就只是为惩罚寻找的借口而已。一个执法者如果能看清这一点,不随便把罪责强加于人,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当然,如果能做到善与恶之间的平衡,那就是更高的境界了。”

莫中医的话很深奥,高竞听了半天仍然似懂非懂。难道不冤枉好人就是好警察了?什么又叫善恶之间的平衡?

“不冤枉好人,那还不容易?”高竞小声嘀咕。

“好,我希望再过十年,你还能像现在这么理直气壮地跟我说这句话。”莫中医说完又催促,“别磨蹭了,快过来!我从头教你。”

高竞有些不情愿,但挣扎了一番后,终于还是丢开了牛仔包的背带。

“我学这个可是为了帮你,伯父。”他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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