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天际仍是一片漆黑,秦慕白睁眼醒来,正准备翻身下床时,门被敲响。开门迎人,是秦叔宝。
“今日大考体力很重要,你就歇一早上,不必去晨练了。”秦叔宝走进房来,很自然的在秦慕白的床上坐下,却发现儿子用惊喜、诧异的眼光看着他,不由得皱了下眉头:“亮儿,何故如此看着为父?”
“没……什么。”秦慕白吁了一口气,展颜一笑,“孩儿见父亲的气色一天好过一天,因此心中高兴。”
看来,袁天罡给算定的秦叔宝寿终之事,彻底是的走了火——太好了!
“唔。”秦叔宝点了点头,抚着长须若有所思道,“今天是百骑遴选军官的大考,有些事情,我想跟你交待一下。”
“请父亲示下。”
秦叔宝轻皱了下眉头,说道:“昨天你程大叔去玄武门看了一眼回来,跟我说,这次参加百骑竞选的人极多。参选军官的子弟当中,不乏当朝显贵的子侄。比如长孙无忌的三公子长孙涣,尉迟敬德的三公子尉迟宝云,还有你程大叔的三公子程怀弼也在其中。”
“还都是三公子。”秦慕白不禁笑了笑,“长子袭爵,次子尚主,这些显贵大臣们的长子二子,要么是未来的国公爵位继承人,要么已经娶了公主做驸马。也就只剩三子和孩儿一样,想去角逐这个百骑使,到皇帝身边当差了。”
“说得不错。”秦叔宝轻拧了一下眉头,“但你知道,为何你二哥没娶到公主吗?”
“二哥不是因为成亲太早么?”
“当然不是!”
秦慕白微然惊疑:“那是为什么?”
“秦王府的老臣和贞观朝的开国功臣中,也唯有为父和你程大叔的儿子,没有娶到公主。”秦叔宝停顿了一下,抚了抚长须,说道,“而且这些年来,我们二人渐渐被皇帝有所疏远,为父几乎退隐,程知节远任州官在朝堂上也基本是人走茶凉。这一切,都是因为几年前的一棕旧事……”
“是什么事情?”秦慕白问道。
“几年前,利州都督义安王李孝常和右武卫将军刘德裕谋反,事泄伏诛。”秦叔宝说道,“当时他们闹出的动静并不大,也没成气候。但是,这个刘德裕,却是当年为父一手提拔起来的战将,并举荐到程知节的右武卫麾下当职。就因为这件事情,让我和你程大叔有了污点。虽然皇帝圣明最终没有搞诛连牵扯到我们二人,但朝堂上却有些人不这么想。因此我们二人却不得不主动低调隐晦了下来。所以,为父这些年来只是尸位素餐闭门谢客,朝事军事一概不问。程知节远任州官几年不回一次长安,都是因为这件事情的余波影响。”
“孩儿明白了。不遭人妒是庸才。父亲和程大叔因为有了这样一个莫须有的污点,所以朝堂上有些人曾经拿来做过文章,要排挤你们,对吗?”秦慕白说道。
“不错。”
“那是谁呢?”
秦叔宝微皱了一下眉头,停顿片刻,说道:“这就是我今天要来找你谈谈的原因。不出意料的话,以你现在的武艺本事就算得不到百骑使,至少也能得个副使的职位。从而,你就要与一些人同朝共事了,有些事情是必须心里有底的。”
“其实不管哪朝哪代,朝臣党争、武将挤兑,都是常有的事情。”秦叔宝说道,“而我们这些将军们的分派,是以玄武门前后为分野。玄武门之变前,我和你程大叔等一些人,是秦王麾下当仁不让的猛将和心腹。玄武门之变时,我和程知节虽然也坚定的站在秦王的阵营里,但当时却被齐王元吉调去准备北伐了,事迹之时虽然赶了回来,但他们筹划已定,我们没有担任要职,而是被派去统率镇劾皇城御林军了,因此并未直接参与事变。而尉迟敬德等将,却在那一场重大的政治事变当中立下了大功。”
“从那以后,尉迟敬德一飞冲天,成了皇帝陛下最任信的将军。我与程知节等旧将,反而被他比了下去。到了皇帝登基分封时,尉迟敬德与长孙无忌等人的封邑比我和你程大叔几乎要多一倍。”秦叔宝说道,“我和你程大叔跟随秦王征战十余年,立下无数赫赫战功,到头来却不如在一场政治事变中斩露头角的尉迟敬德……因此,我们这些秦府旧将和尉迟敬德等人之间,开始了争夺和对立。而结局,就是尉迟敬德日益受到重用,而我们则因为那一场谋反案的牵连,不得不自己败退。”
“孩儿明白了。俗语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父亲和程大叔心里不服,也是人之常情。”秦慕白点了点头,说道,“看来这朝廷,并不如表面看起来的平静啊,文臣武将之间都有竞争和挤兑。父亲跟我说这些,是想我以后遇到了长孙无忌和尉迟敬德等人的后代,与他们妥善相处吗?”
“不错。”秦叔宝点点头,面露微笑,“我儿天资过人悟性极佳,我不担心你输给他们。这些事情你心里有底就行,不必张扬。你只须记得一点:朝堂之上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在皇帝的掌握之中。你忽略了谁都不要紧,但务必事事想到皇帝。”
“孩儿谨听教诲!”
皇城玄武门大校场,兵甲林立一派孔武景象。龙旗飞扬黄罗伞盖下,平日里龙袍衮冕的李世民,今日身着金白胡服劲装头戴远游进贤冠,春风满面笑容可掬,看着四十名参选军官的健儿骑着高头大马步入校场,整齐的排列成一个方阵。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左右文武,甲士健儿一起山呼参礼。
“都平身吧!”李世民走出麾盖,翻身骑上一匹紫青色的雄伟骏马,带着两排铁甲卫士走到秦慕白等人面前,眼神在众健儿身上扫过,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朕十六岁从军,征战天下十数年,从那时候起一刻未曾忘了武事。今日见到你们,朕高兴。你们就是我大唐天下的后起精锐之秀,是未来军队的栋梁之材。”李世民朗朗而言,参选的健儿们个个听得热血沸腾心情激动。
“今日,朕亲自主持百骑军官的遴选。”李世民说道,“百骑,是朕的亲勋卫队,不受任何省台军府的节制,只听命于朕一人。因此,朕对百骑军官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对朕的绝对忠心!这一点,朕对你们是绝对的信任。”
“吾皇圣明!”众健儿一起抱拳参拜。
秦慕白心中啧啧的道:李世民的确是有一手,待人接物,自己先体现出豁达与信任……上行下效,贞观大唐的人们,最重诚信。君王的人格魅力决定一个王朝的气象,这话真不假。
“至于竞争的办法,朕连日来一直在思考,想了许多的主意。到最后都一一的推翻了——因为朕以为‘返璞归真’,才是真正的最好的办法。”李世民哈哈的一笑,说道,“今天,你们这四十名健儿,就要真正的上一回战场——你们都是和平时代成长起来的后辈,大概还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战场吧?那么,朕今天就告诉你们!”
众人心中不约而同的耸动:皇帝想干什么?
“为将者,战场厮杀就是他的宿命。一个上不了战场、参加不了实战的将军,就是失败的将军!”李世民说道,“朕想出来的军官遴选办法,就是让你们冲进战阵——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胜者入选,劣者淘汰!”
“啊?当真杀人?!”众人一起惊呼,秦慕白也不禁皱了下眉头:皇帝究竟是想怎么玩?
“皇城庄严之地,当然不可能让你们真的杀人。但是,风险也是绝对会有的。”说罢,李世民挥了一下手,他身后早已准备好的一队铁甲兵卒整齐的跑出来。在大校场上排成了一个类似太极八卦阵的圆形军阵。在军阵的中央,高高竖起一面红色的大旗,迎着早春的凛冽东风在高高飞扬。
“都看到了吧?”李世民将手一指那面旗帜,“那就是朕给百骑选定的军旗——上面印有朕专用的五爪金龙!谁,能冲进这三千铁甲阵中抢来这面龙旗,谁就是朕要的那个百骑使!”
“啊——”满场一片惊呼,众健儿们开始议论纷纷,连那些来观战的文武官员也不禁发出了惊呼。
“规则很简单。”李世民再度开口,满场自动噤声,“朕不管你们是单枪匹马还是成群结队,只终只认定一名百骑使。至于三名百骑副使和其他军官,则由朕观麾了竞技之后亲自选定。现在,你们可以开始筹划并领取兵器去了!”
“遵旨!”
李世民骑着马呵呵长笑的回到了伞盖下,捧起一碗茶来兴致勃勃的开始观麾了。
秦慕白和其他的健儿一样,下了马来到军械处领取器械。一股紧张和肃杀的气氛开始在众健儿当中弥散。
正如皇帝所说,这些“富二代”子弟就算是出身将门自幼习武,也没几个人真正上过战场。现在却要面对实打实的厮杀争夺,心里多少有点忐忑和紧张。再者,四十个人面对三千铁甲,要去争抢一面龙旗,这难度也的确是大得可以。
能够领取的军械,全都是经过了加工的。枪无枪头,箭无箭簇,刀无刀刃,显然是为了避免闹出人命。但是尽管如此,哪怕是徒手的博斗也难免伤亡,更不用说骑着骏马、操着家伙的大混战了。对于每一名健儿而言,只要他们冲进铁甲阵中,这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自己的对手!
这才是最致命的!
“必须要有帮手才行!”几乎是同一时间,秦慕白和其他的健儿们一样都有了这个想法。可惜这些人当中,他几乎一个都不认识。许多人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商量,就跟玩网络游戏一样,都在忙着组队。
正在这时,一名青年走到秦慕白身边重重一拍他的肩膀:“秦三哥!”
秦慕白蓦然回首,顿时眼前一亮:这家伙,肯定是程知节的三儿子——程怀弼,跟他长得多像啊!
“程怀弼,是你?”秦慕白大胆一猜,对方顿时咧嘴就笑,“哈哈,好多年没见,你居然还记得我?我们好像还是童年时在一起玩过的吧?昨天我听父亲说你也来参选了,因此今天就在人群中找你——嘿嘿,还真是好找,你跟秦二伯长得可算是像了,秦二伯的画像,可是每家每户都能瞧见的!”
“哈哈,我也正找你呢!”秦慕白笑道,“怎么样,咱们组个队?”
“这还用说!”程怀弼爽朗的大笑,然后冲秦慕白挤眉弄眼低声道,“其实昨天初选的时候我就注意你了,我心里清楚,论武艺我肯定不如你。父亲也跟我说,有你在,百骑使我就不要想了。咱们哥俩先说好,我助你夺拿龙旗,百骑使是你的,我顶多只要个副使就行了。三哥你觉得怎么样?”
“嘿嘿!这还没成功呢,就想着坐地分赃了?”秦慕白不禁被逗笑了,左右环视一眼,说道:“单凭一个人的确很难成功。你看,这些人都三三两两的组队了,有的还七八个凑在一起,实力肯定非常强大。咱们可要小心为上。”
“三哥放心,俺听你的!”
二人挑好了兵器七尺长枪——枪头被布蒙起,包着石灰。回去骑上马,并骑站在了一起。
半个时辰后,大校场上金角响起,四十名健儿各自组好了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就等场中一声炮响,便要开始一场激烈的龙旗争夺战。
程怀弼瞥了旁边一眼,低声道:“三哥瞧那边——长孙涣和尉迟宝云那一队的人可真是多,咱们得小心呀!”
秦慕白应声回望了一眼,只见右边有七八骑聚在一起,全是明光甲鲜亮袍的年轻公子哥儿。为首的两人,一个是长相俊美的白脸公子哥儿,一个是黑脸如炭高大威猛的大汉,想必便是长孙涣与尉迟宝云了!
[求红票支持,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