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人吃人的乱世(1 / 1)

三国旌旗 东方织蛛 1392 字 2个月前

赵云和高览作为后队断后打得比较轻松,轻松是相对于兵卒而说的,他们几乎没什么战斗力了,体力能勉强行军就不错了,还能能保持住体力厮杀的就是赵云高览这样武将了。两个人一路上和张颌许褚交手数次,最后打的四个人都有些索然无味了。

曹『操』没有拼命进攻是有原因的,光是失去了历城以北的土地,还在曹『操』可以忍受的范围之内,而且看现在的情景,占据一些土地也不是什么好事,反正曹『操』已经开始为今年的收成发愁了。

就在最近几天,荏县已经出现因为而死的百姓了,如果持续干旱下去,真不知道会发生多么严重的后果。

情况还在恶化,迅速恶化,但李重和曹『操』等人都知道,现在还没到最严重的时候,哪怕是再干旱,人总是能找到一点水喝的,相对来说,直接死于的人不会太多。但没有雨水,就没办法耕种粮食,没有粮食果腹,到时候能饿死多少人就不知道了。

所有的人都在盼望着下雨,相对于中原和江南来说,河北的情况要更加糟糕,这里的河流分布并不密集。首发三国旌旗

干旱一直持续到建安六年五月,这才下了第一场雨,但此时此刻李重的心都凉了,与谁来的太晚,已经阑及种植庄稼了。

这几个月来,李重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到处修建沟渠,引水灌溉农田,但河北境内的水位非常低。李重的努力就跟杯水车薪差不多少,疾病『乱』投医的临甚至都找过神婆道士做法,但很可惜,这些假冒伪劣半仙的功力还不够,一滴雨水都没求来。

最后李重连自己的老大,穿越大神都拜祭了一遍,也是毫无用处,穿越大神很忙,或者不负责降雨这一块。

老天仿佛要净化这个世界一样,先是数月的干旱,紧接着就是数十天的瓢泼大雨,平地之上,水深三尺。可怜百姓千辛万苦种下的一丁点粮食,都被洪水冲得一干二净,洪水过后,华夏大地已经哀声遍地了。

现在还没到最严重的时刻,干旱、洪水都不会对百姓造成灭绝『性』打击,最严重的应该是饥荒,大面积的饥荒。三国时期可没有几年几年的存粮,李重叫人仔细差点各个州县的府库,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河北的存粮只能满足三分之一的百姓消耗。

一定要注意,不是能让三分之一的百姓吃饱,而是让三分之一的百姓饿不死。

但这还是最乐观的估计,就算李重开仓赈济灾民,也不能保证将每一粒粮食发放到百姓手中,这时候正是贪官污吏大显身手的时刻,无论什么朝代,都少不了发国难财的败类。哪怕是李重已经学习太祖(朱元璋)大人的剥皮法,他也不敢保证能震慑住这些贪官污吏。

事实证明,李重的担心是很有道理的,接连好几个县都出现了贪污赈灾粮食的官员,让李重的屠刀满饮肮脏的鲜血。

怒火冲天的李重自己亲自带队,兵分数路去各地调查民情,嗯,主要就是去剥贪官的皮。这一路上李重终于看到了真正饥荒的景『色』,沿途到处可见病饿而死的灾民,树皮草根早就被啃得一干二净了,入眼全是灰蒙蒙的景『色』。

七月如火,腐尸遍野……天空中盘旋着黑压压的乌鸦,四处啄食死去的灾民,不时发出凄厉的叫声,看上去就如同末世来临一般。

…………

这是邺城附近的一个小村落,清晨的阳光穿透薄雾,照在荒芜的大地上,照耀着残垣断壁。天地之间一片寂静,没有丝毫的声音,就像死过去了一样。

薄雾之中出现一个单薄的身影,这是一名村『妇』,骨瘦如柴的女人。

村『妇』的身上穿着一件残破不堪的单衣,上面布满了泥浆污渍,都炕出原本的颜『色』来。村『妇』敞开着衣襟,『露』出一只干瘪的『乳』2房。『乳』2房也炕出白嫩的模样,就像一个黑布袋一样,但是『乳』2头附近却十分干净,上面还有一丝丝血迹。

原因无他,村『妇』的怀里还抱着一个沉睡的婴孩。

村『妇』虽然走得晃晃『荡』『荡』,但却小心翼翼的守护者怀里的孩子,生怕惊醒了沉睡的婴儿,对于大多数善良的母亲来说,孩子是她一生中最宝贵的东西,远远胜过自己的生命。

“哈哈哈……”薄雾之中忽然响起一阵大笑声。听着这中气十足的笑声,村『妇』的眼睛刹那间就亮了起来。这年头能发出这样笑声的人一定不缺粮食,那么自己就有机会讨一口吃的,吃饱了饭,才能有『奶』2水喂养孩子。

哪怕是付出一些代价……是任何代价,孩子的母亲也是能接受的。

母亲终于看清来人的身影,两双眼睛吓得魂不附体,这是两双散发着凶狠,贪婪,疯狂的眼神。首发三国旌旗

村『妇』感觉两个人看自己就像看着一只赤『裸』的羔羊一般,那不是『色』『迷』『迷』的眼神,而是就想把自己生吞活剥,吞下肚子。

村『妇』见过这种眼神,自己曾经见过一只野狗,就是用这种眼神看着自己,要不是当时自己还有些力气,用棍子打跑了野狗,自己和孩子早就变成一堆枯骨了,所以村『妇』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跑。

可刚跑了一步,村『妇』就感到脑袋一沉,随即就昏了过去。

其中一个汉子身材高大一些,赤2『裸』着上身,『露』出一身鼓胀的肌肉,手里还拎着一根血迹斑斑的木棍,很显然,汉子就是用这根木棍打倒村『妇』的。

另一个汉子稍显瘦弱,但也同样肌肉结实,武孔有力之辈。

身材高大的汉子弯下腰来,抓住村『妇』的脚踝,像拖动死尸一样奔着来路走去,嘴里还嘟囔着:“老高,今天真是运气,捉了一只羊羹,够咱们吃上好几天了。”

老高用手捏住婴孩的勃颈,阴笑道:“我还是喜欢吃小孩,下到锅里一蒸就烂,连骨头都能嚼碎了,那味道,就跟草原上的羊羔一样,哈哈……老王你说呢?”

老王颇为不悦的说道:“老高,你小心点,别一不小心把孩子捏死了,养活两天再吃,臭了就不好吃了,先吃女的顶几天再说。”

老高连声道:“晓得,不过心肝都给我吃啊,上次吃了一个老头,干巴巴的,都没有几两肉,馋死我了。”

老王摇头道:“你别做梦了,这破地方,好几天都过不了一个人,慢慢吃才是。别着急开膛破肚,先卸下四肢吃,最后吃身子,没准到时候她还没死呢。我记得,将军说过,好像刘邦的老婆就用过这种方法,叫人2彘吧!咱们也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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