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晦暗温床(1 / 1)

可爱过敏原 稚楚 4064 字 2个月前

宋煜的敲打点到为止,看到乐知时的耳朵红了就没再为难。

服务生推开包厢的门,将菜一一端上来。一大盘蒸鱼头放在最中间,鲜辣的红剁椒和青泡椒对半铺在上面,细嫩鱼肉和半透明胶质浸在汤汁里,香辣中带一点开胃的酸。乐知时很喜欢用剁椒鱼头的汤汁拌饭,最好再来上一筷子擂辣椒皮蛋,烤到软烂的杭椒和皮蛋一起舂碎,口感绵密,细品还有一股淡淡的奶香。

他喜欢这种能够把寻常食材做得极为可口的菜,和大多数人的生活一样,大家都很平凡,但总有人可以过得有滋有味。

秦彦和蒋宇凡都是谈恋爱就格外照顾对象的类型,饭桌上尽听见他俩给女朋友夹菜盛汤,还相互调侃妻管严,插科打诨,很是热闹。乐知时边吃边看,又时候也参与进去说两句,在低下头,发现自己的碗里就多出一块鱼肉,剔了刺,也没有葱姜,还有一小块鱼唇,是乐知时喜欢吃的。

他看向宋煜,小声对他说:“这个你吃。”

宋煜不说话,低头喝了一口汤,说自己不喜欢。

“鱼嘴多好吃啊,外面烧鱼唇一盘巨贵。”秦彦道。

见他们说这个,坐在对面的蒋宇凡盯着乐知时的脸看了半天,直到乐知时也抬起头,和他对视,他才拿筷子隔空点了点,“乐乐,你嘴怎么破了?”

刚说完,沈密和南嘉也往他这儿瞟了一眼。

“嗯?”乐知时下意识抿起嘴唇舔了舔,这才想起来什么,一阵脸热,“最近有点干……嘴唇起皮,被我撕破了吧。”

刚说完,宋煜就把面前的水杯往他面前一放,“喝水。”

乐知时瞥了他一眼,也只能乖乖端起自己不愿意喝的白开水。

“还好吧,我觉得这几天贼潮,天天下雨,训练都只能在室内。”秦彦伸了个懒腰,“等你们艺术节一过,篮球赛也差不多要开始了。又要训练了。煜哥,没事儿过来指导指导新生呗。”

宋煜放下筷子,淡淡道,“等我回来再说吧。”

“回来?”蒋宇凡好奇,“学长你又要外出作业啊?”

乐知时显然比他更意外,差一点呛到,咳嗽了半天。

“嗯。”宋煜把水递到他手边,语气比刚刚柔和许多,好像只对他一个人在解释,“昨天晚上才通知的。”

难怪,昨天他们半夜见面,根本都顾不上说别的话。

“那你要去几天?出省吗?”乐知时来不及喝水,忙问道。

宋煜点了下头,“一周左右。”

乐知时抿了抿嘴唇,很懂事没有再问更多,倒是秦彦,好奇心起来,杂七杂八问了一堆,“哎,那你这回去的地方盛产什么?有没有值钱的石头啊矿啊什么的,给我捎点儿呗。”

“盛产楠木。”宋煜摘了眼镜放在桌上,闭眼捏了捏睛明穴。

“楠木?楠木很贵吗?”乐知时语带疑惑,把他的眼镜拿起来摆弄,戴在自己鼻梁上。

“贵。”宋煜抬眼,“相当名贵的棺木。”

“棺木?”沈密率先大笑出声,“哈哈哈哈讲究!”

一桌子人都笑了,秦彦拿手臂绕过宋煜的脖子晃着他,“你小子嘴忒毒了!”

“你不是要贵的。”宋煜脸上带了点笑,眼睛看向乐知时,语气温柔地让他把眼镜取下来,“别戴我的,把眼睛弄坏了。”

吃完饭,秦彦带着南嘉沈密回篮球队,蒋宇凡也和女朋友约会,大家在餐厅外分开。停车的地方有点远,几个人都在等秦彦和宋煜开车过来。乐知时和南嘉并排站在路边,看着不远处的沈密和蒋宇凡插科打诨,天蓝得很澄透,云高高地悬着,只是风有些大,南嘉裹紧了自己的风衣,看向乐知时,注意到他的手腕。

“手表很好看。”南嘉很真诚地夸了一句,将碎发挽到耳后,轻声说,“我到现在才发现,真是够迟钝的。”

乐知时只听到前一句,十分开心,“是吗?学姐你觉得好看吗?”

南嘉认真点头,“生日礼物吧,一看就是很用心挑了很久的。”

但她并没有问是谁送的,乐知时也没发现不对,只是愉悦地点头,但还是多少有点不习惯,“以前我都没有戴过表,这个看着就很贵,总是担心磕着碰着,又怕不适合我。”

“你的担心真是太多余了。”南嘉拍了拍他的肩,笑容甜美,“没人比你更适合了。而且重要的不是手表,是心意,只要用心维护和珍惜就好啦。”

乐知时点头,他替南嘉把掉了一半的围巾又绕到脖子上,听见不远处秦彦的声音,回头,看到他和宋煜的车开了过来。

宋煜的车和他的人一样,哑光黑,很低调,看起来一尘不染,他坐在驾驶座上,面无表情打转方向盘,时不时瞟一眼后视镜。

蒋宇凡带着女朋友走过来,先是说乐知时穿得太少,又让乐知时回家之后记得给他带好吃的,乐知时一一应了。他的小女友好奇问南嘉,“学姐,你现在单身吗?”

南嘉笑着点头,“对呀。”

“是不是要求太严格了。”蒋宇凡女朋友开玩笑,“合适的人选太少。”

“不是啊。”南嘉笑道,“我不设限的,合眼缘的都可以呀,目前就是缺了那么一点点缘分。”

对方也笑起来,“那女生可以吗哈哈哈。”

南嘉十分大方地将头发拢起来扎了个马尾,故意对她眨了眨眼,“那也说不定呢。”

蒋宇凡突然感受到了危机感,站到了自家女友和南嘉的中间,“学姐这使不得,使不得。”

乐知时笑得肚子疼,蹲了下来,像个小孩一样捧着脸仰望他们,直到宋煜便把车开到他跟前,摇下车窗,他才站起来,跟大家道别后上车离开了。

回去的路上,乐知时无所事事,于是拿宋煜的手机看动漫,但新出的后传他并不喜欢,所以一集都没看完,还没过江,他就歪着脖子在副驾驶上睡着了。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家,他发现自己的座椅被放平了,脖子还垫着一个U型枕,宋煜依旧在驾驶座上,心无旁骛地开车,仿佛什么都没做。

乐知时没出声也没起来,靠在座椅靠背上伸出手,摸了一下宋煜的手肘。

“醒了。”宋煜从上面的后视镜瞥了他一眼,拿出一瓶气泡水给他,“喝一点。”

乐知时听话地坐起来,睡得脑子有点懵,拧开瓶子喝了一大口,然后对着天空发呆。才这么一会儿就变了天,窗外的世界仿佛被灰色的水雾罩着,积雨云聚拢,压低了天空。

原计划是林蓉和宋谨来他们学校附近吃饭,但宋谨有事走不开,正好宋煜也要去西北外出作业,想着回家住一晚,收拾几件厚衣服。

乐知时上次回家是一个人,和往常一样吃饭睡觉,逗家里的猫猫狗狗,和林蓉坐在一起看电视剧听她聊八卦,没有多少负担。这次和宋煜一起,他的心里总隐隐感到不安。

他们出了电梯,宋煜看起来和平时并无两样,沉默着开了家门。乐知时和他一起进入玄关换鞋,他们两人的拖鞋已经摆在了门口,并排放得整整齐齐。

棉花糖第一时间冲了出来,站起来挠着乐知时和宋煜的腿,乐知时抱起棉花糖亲了好几下他的脑袋,关上门,听见林蓉在里面喊,“回来了?”

这恍惚间让乐知时回到了中学时代,每天中午放学回家,林蓉都是这样等着他们。

他应了一声,叫她蓉姨,然后趿着拖鞋进去了,棉花糖又从他的怀里跳出来,跑去骚扰宋煜。橘子在客厅的沙发上睡觉,听见动静抬了下头,慢悠悠摇了一下尾巴,很高贵地打了个招呼似的。

沙发上还摆着织了一半的羊绒毛衣,另一件已经织好,只是颜色不同。

乐知时在楼下买了林蓉爱吃的雪糕,他们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林蓉总是会嚷嚷着“这吃完又会长胖”然后吃下一整罐。

宋煜跟在后面,走进来才叫了妈。林蓉围着灰粉色的围裙拿着一颗西红柿从厨房出来,素面朝天,头发很松散的盘在脑后,乐知时觉得她看起来和十年前好像也没分别。

“我买了冰淇淋,放冰箱啦。”乐知时走过去拉开冰箱门。

“哎呀又要长胖了。”林蓉嘴上这么说,可还是跟在乐知时后头,看他买的什么口味。

“你爸爸在路上,一会儿就回来了。”她抬头看了一眼宋煜,又蹙了蹙眉,“小煜,你眼睛度数升了吗?”

“还好。”宋煜说自己只有学习和开车的时候会戴,“还是两百度左右。”

“要定时验光的,不能再涨了。”林蓉伸手抚平他大衣上的一处褶痕,转头又拿着她没切的西红柿进了厨房,絮叨说,“听说涨到六百度的话,是会遗传给下一代的,我们家还没有近视基因呢。别到时候小宝宝一出生眼睛就不好。”

听到这句话,乐知时怔了一秒,脸上迟钝地起了一层细密轻微的痛感,冰凉的,像是被许多根很细很小的针扎过。

他回头,正巧与宋煜对上视线,宋煜似乎对他的反应十分敏感,直接握住了他的手臂,力气没有很大,但是像是攥住了乐知时不安跳动的某根神经,令他安心些许。

“我上去休息一会儿。”宋煜看着乐知时的眼睛,说。

林蓉背对着他们,“你去吧,还早呢,现在才四点。”

但乐知时没有跟他上去,他留在了厨房,帮林蓉择菜。

宋煜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仿佛也不想独自上楼了,但他的手机响起来,是他的导师打来的电话。他还是上去了。

“哥哥好忙哦。”林蓉感叹了一句。

和绝大多数母亲不太一样,很多时候林蓉总是给人一种不太靠谱的感觉,不像许多母亲那样稳重,甚至略显疲态。她年轻漂亮又孩子气,喜欢对着老公和儿子撒娇,时不时还会被亲戚在背后说嘴。

但事实上,料理生活这一点,林蓉比任何母亲都做得认真,家人的衣食住行没有一点不安排妥当,就算是最简单的炒青菜,乐知时都觉得林蓉做出来的比任何人做的都好吃。

“在学校怎么样?初选是不是没问题了?”林蓉在西红柿顶部划了很浅的十字花刀,在沸水里煮了一小会儿。

“应该没问题吧。”乐知时避重就轻地向她讲述了一些在学校发生的事,讲课普通话不标准的老教授、食堂里很暗黑的西瓜炒肉,还有开了一整条路都没人收的桂花。

唯独不敢说自己的恋情。

“真可惜,那可以做很多糖桂花呢。对了,我这次用糖桂花做了小汤圆,冰在冰箱了,你一会儿吃完饭吃。”西红柿的表皮卷起来,林蓉夹出放在冰水里,撕掉了表皮放到一边,又抽出一根长长的西芹,切掉尾部的根,很细致地抽掉芹菜背面的粗纤维。

乐知时也上手拿了一根芹菜,帮她一起,但他不是很熟练,林蓉就手把手教他,“这样,你掰断的时候抽丝,对。”

她一着急叫了乐知时毛毛,大部分时候她都叫乐乐,有时候叫乖乖,毛毛是这座城市的人形容刚出生的小宝宝的叫法,但林蓉经常这么叫乐知时,好像他还是个很小的奶孩子一样。

乐知时都已经习惯了,今天忽然一听,莫名有些鼻酸。

“你们俩也真是好玩,你是很多东西不能吃但什么都爱吃,除了不吃枸杞和姜,哥哥就麻烦了,嘴挑得很,芹菜都不能有丝,西红柿也不爱吃皮,喜欢喝汤。”她把择好的芹菜放在一边,唉声叹气道,“得亏是他自己会做饭,不然我都不放心。”

乐知时知道她不放心什么,只说,“哥哥很厉害,自己什么都做的了。”

“那也需要一个人和他相互照顾。”林蓉把放凉的番茄切成块,放进正文火煨着的砂锅里,里面是炖得软烂的牛肉,“我其实蛮矛盾的,一面不想让你们长大,无论哪一个,一想到有一天你们要离开妈妈自己成家立业,就觉得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

她拿小勺搅了搅,“但是呢,我也希望你们都找到自己喜欢的人,特别是哥哥,每次想到他总是孤零零一个人,我就很难过。明明他条件这么好,怎么能一直单身这么多年呢?”

乐知时哑口,不知道应该说什么,索性不接话了。

“其实我也知道他要求高,可能不像别的小孩儿一下子就能找到一个中意的,但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那我都要得心病了。”她舀了一口汤,吹了吹,喂到乐知时嘴边,“尝尝,淡吗?”

乐知时顺从地抿了一口,摇头,“正好。”他又安慰地摸了摸林蓉的手臂,但也只能对她说,“你不要想这些了。”

“那我还能想什么呢?”林蓉放下勺子,“你们都长大了,我们只希望你和哥哥健康平安,每天开开心心的,未来可以有很幸福的生活。”她摸了摸乐知时的脸,有些俏皮地皱了下鼻子,“你还小,不着急谈恋爱啊,我还想你多陪我几年呢。”

乐知时笑了一下,“为什么不着急我找啊?”

林蓉蹲下来检查了一下烤箱里的鸡翅,语气里是满满的不放心,“因为你太单纯了乖乖,蓉姨好怕你被骗啊。欺骗感情就算了,万一有人追不到你,或者跟你分手回来报复你,你体质又特殊,到时候出点什么危险,我要哭死了。”

乐知时静静地站在厨房里,望着蹲在自己面前的蓉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眼睛酸涩,但还是克制住自己的情绪。有一瞬间他产生了一种向林蓉和盘托出的冲动,不说别的,只告诉林蓉他可能喜欢男生,不喜欢女生。

但他看着厨房满满当当的菜,又想到客厅的毛衣,思绪跳转,想到正忙着工作还往家里赶来陪他过生日的宋谨。

他放弃了这个不计后果的念头。

至少在所有人都一心为他庆祝的这一天,他不想搞砸一切。

乐知时为除自己以外的所有人而难过,家里的温暖和烟火气像一把钝刀磨在心上,令他进退两难。他终于还是选择了躲避。

“我去喂橘子和棉花糖吧。”

林蓉回头亲昵地摸了摸他后背,“嗯,我把它们的食盒都放在楼上了,拐角储物间门口,少放一点,最近棉花糖肠胃不太好。”

拖着步伐上去,乐知时蹲在储藏间外给棉花糖倒狗粮,又给橘子开了一个猫罐头,听见声音棉花糖就跑了上来,橘子倒是不紧不慢。他抱着膝盖坐在它们面前,静静地看它们吃饭。

“慢一点。”他小声对棉花糖说,又摸了摸它的背,感觉它瘦了,呼吸声也变重了。

乐知时站了起来,走过走廊打开了自己的房间门,里面拉着窗帘,阴雨天屋子里也很暗,他抬手想关上门开灯,忽然感觉手臂被一只温热的手握住。

门被关上了。

抬头与宋煜的眼对上,乐知时无端产生了一种消极情绪。

过去的宋煜如果这样进入他的房间,他会开心得要命,但宋煜从不会来。

手臂垂下来,他不想开灯了。

乐知时低垂着脸,无声地在昏暗的房间里抱住了宋煜。他们靠在门板上,外面就是明亮的、温暖的家。

宋煜抬手抚摩他的后颈,语气温和地问:“累了吗?”

乐知时在他怀里摇头,答非所问,很小声地喊他宋煜。

“嗯?”宋煜低下头,手滑到他的后背,轻轻抚摸。

“我爱你。”乐知时很小声说。

宋煜好像感应到了什么,他们对彼此的情绪变化都有着高度感知力,但他没问缘由,只是捧起乐知时的脸,像是怕激起他的情绪,没有吻他,只是和他额头轻轻相碰,“今天生日,不要不开心。”

“没有不开心。”乐知时踮起脚,吻了一下宋煜的嘴唇,没有逃避,抱他更紧。

天色更接近黑暗了,这间屋子就像一个可以容忍秘密与错误的温床,尽管乐知时知道,他们总要开灯的。

谁也没法在黑暗中生活一辈子,尤其是宋煜这种优秀到理应有光明未来的人。

总有把谎言揭破的一天,但他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真的到了那时候,他希望孤注一掷的是自己。宋煜是最谨慎周全的人,过着有条不紊的生活,他不应当犯错,也不应当由他认错。

在他父母的心里,在几乎所有人的心里,宋煜应该成为一个优秀的学者,在自己的领域发光发热,拥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妻子,再有一个继承他优秀基因的可爱的孩子,人生美满,没有意外。

想到这里,乐知时无端心痛,呼吸困难。

他心胸狭窄,连臆想都觉得痛苦。这种美好的蓝图如果真的需要被打碎,也应该是自己。

毕竟是他这么自私,把宋煜的这些可能性夺走了。

宋煜给他的爱情,对乐知时而言像是从天而降的头奖,是不愿清醒的美梦。但乐知时也很清楚,林蓉和宋谨给他的亲情,对他而言是宝贵且唯一的。

他没有其他可以称之为亲人的人了。

他大概没办法两者兼得,乐知时不觉得自己有这么幸运,贪心的人什么都得不到,他总得做好舍弃一个的准备。

发着呆,乐知时感觉到宋煜的怀抱收紧。他喊了一声乐乐,声音很沉,给乐知时很多很多的安全感。

“突然有点想见你的爸妈。”宋煜说。

这是已经不可能做到的事了,乐知时还是问他,“怎么想这个?”

宋煜的语气很是慎重,“要谢谢他们让你出生。”

乐知时更难过了,但他不想哭,所以一直忍着。

“听说你是下午生出来的,我记得爸妈是下午接到的电话,不过在英国应该是早上。”说完,宋煜轻笑了一声,好像在自嘲自己竟然能记得三岁发生的事。

他的下巴轻轻抵上乐知时的发顶,这样的姿态展露出一种非常罕见的依赖感,仿佛这时候的宋煜很需要乐知时似的。

“很想回到十九年前的这个时间点,想在产房等着你出生,然后捏一下你的手。”

乐知时眼睛很酸,但是在笑,“只是捏手吗?”

宋煜犹疑了一下,“他们会让一个三岁小孩抱你吗?”

“会吧,如果是你的话。”乐知时觉得他很奇怪,把这些幻想说好像真的一样,“你要做什么?偷小孩儿吗?”

宋煜摇头,“我要把你抱到角落里,告诉你,我们会一起长大,我很喜欢你,十几年以后,我们就会在一起。”他声音很轻,很温柔,把乐知时从煎熬和焦虑中拉出,给他温暖。

“麻烦你早一点爱上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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