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之吾辈爱自由(43)(1 / 1)

约翰眉头一皱,发现事情并不简单。

路易斯给的说辞,怎么和他回绝别人想要见路易斯时的说辞一模一样?

怎么都是奉行神秘主义,离群索居,不喜欢和人接触的作家?

约翰瞪大眼睛,倒抽一口冷气,胸中突然有了一个不可思议,他抖着嗓子问道:“这……这兰斯不会是你吧?”

男人瞳孔地震,身子抖啊抖,抖啊抖,乐景忍不住恶趣味地在心里想,如果他说是的话约翰会不会开始怀疑人生?

不过他暂时没打算暴露自己的另一个马甲。

毕竟他这边给约翰说自己还在构思新连载,结果转头突然成了七篇的挂名作者,他如果承认了兰斯是自己的马甲,不就等于亲口告诉他我在背着你摸鱼吗?约翰肯定要逼着他也写其中一种类型的的。

所以乐景就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责怪地看了一眼约翰,“你在说什么呢!兰斯先生要是听到你的话一定会生气的。”

约翰半信半疑的看着乐景,不确定问道:“你真的不是兰斯?”

“当然不是啦,我说兰斯先生无法现于人前,是因为……”乐景压低声音,神神秘秘说道:“兰斯其实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约翰:???!!

“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灵感创意?”乐景一本正经胡说八道:“兰斯这个笔名代表了一个智囊团,其实是由智囊团里提供灵感创意,然后再请其他作者把灵感创意写成。”

约翰倒是对这个解释接受良好。

如果真的是一个叫做兰斯的人和别人合作写了这么多类型风格全然不同的,未免太可怕了,甚至让约翰开始怀疑莫非人与人之间的差别比人和狗之间还大?

现在乐景说兰斯其实是一个团队的名字,这些灵感创意其实是团队智慧的结晶,约翰心里就好受多了。

这样一来,也怪不得路易斯说兰斯不能见人。

约翰望着手里的报纸,灰色的瞳孔里盈满了期待、兴奋和复杂。

就像这份报纸折服了他一样,也一定可以折服其他读者!

约翰已经算是量丰富的人,照样被这份报纸上刊登的激起一阵鸡皮疙瘩,身体控制不住的想要颤抖。

这份报纸宛如一场来势汹汹的地震,地动山摇间,新的大陆升起,在海天相接处,伫立着一座神异的城池,旧有规则崩解,新的世界向他缓缓拉开序幕。

这对他而言是绝无仅有的体验。

而对于报纸来说,绝无仅有,就意味着不可替代,意味着火爆的销量。

约翰心里有点不是滋味。

路易斯身为作家,就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优秀作家,结果他办起报纸来,竟然质量都胜过包括约翰在内的很多资深报人。

约翰已经能想到《守夜人日报》随刊开始赠送后的尴尬局面了。

作为赠品的《守夜人日报》会抢走所有正刊的风头!

约翰的《孟松报》和《哈特福德报》甚至可能会成为《守夜人日报》的垫脚石!

作为朋友,约翰很乐意看到路易斯事业的成功,作为股东,路易斯事业成功也会回馈给他大笔钱财,但是约翰除此之外,还怀有远大理想,他希望能亲手创立全国闻名的报刊。

而且,他心里有个忧虑。

在拥有自己的红火事业后,路易斯还会继续在约翰的报纸上刊登吗?

而乐景的回答则是:“当然会了。”他看穿了约翰心底的忧虑,给这个忧心忡忡的犹太男人做出了保证,“我保证路易斯这个笔名只会在你的报纸上刊登文章。”

约翰当然听明白了乐景的潜台词,这意味着路易斯很可能会用其他笔名在自己的报纸或其他报纸上发表文章。

收到如此保证,约翰已经很满足了。

作家有权利在任何报纸上发表文章。特别是路易斯现在已经今非昔比,《无法结婚的女人》现在五本的累计销量已经达到了可怕的五十万册,而且这个数量还在继续很快的增长,约翰甚至觉得一百万册也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路易斯完全可以去其他报纸享受更高的稿酬,但是因为他们之前的约定,路易斯一直留在约翰的报社,帮助他实现梦想。

路易斯展露的义气让约翰感动不已,如今总算有他能报答路易斯的机会了。

他对上少年清澈的双目,真心实意感慨道:“谢谢你,路易斯,能遇到你,真是我这辈子最有走运的一件事。”

乐景笑了笑,“我们不过是互相成就罢了,朋友之间就不需要说这些了。”

约翰眼中一热,低下头,在心里默默做出了决定。

他打定主意,接下来在推广路易斯的报纸的同时,也一定要好好发展自己的报纸,努力搜罗更多优秀的作家在自己报纸上刊登文章,让报纸不至于离开路易斯的就完蛋。

起码……他不能再拖累路易斯了。

约翰收起思绪,谈起了又一件正事:“对了,路易斯,新作品你有思路了吗?准备写什么题材的作品?”

乐景想了想,“新作品有了一点想法,但是还没想好。”

约翰感兴趣的追问:“什么样的题材?是和《无法结婚的女人们》一样的女性题材的吗?”

这点乐景倒是能做出肯定的回答:“不是,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题材。”

路易斯又换了一种题材。

约翰却忍不住笑了起来,一点也不觉得惊讶。

从第一部作品开始,路易斯就在尝试不同的题材。路易斯一直是这样不停的挑战自己,开拓新领域的作家。

“我很期待你的新作品。”约翰笃定回答:“只要是你写的,无论是什么作品,都一定很好看。”

……

哈利坐在办公室里,愁容满面。

哈利是《哈特福德文学报》的主编兼继承人。《哈特福德文学报》是由他父亲创立的报刊,传到他手上时,《哈特福德文学报》已经是哈特福德的老牌报刊了,平均销量五万份。

哈利一直很有野心。

他觉得现在远远不够,他想要把自家报刊发展成全康州最有名的报刊。为此,他重金挖来名作家查理兹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进行连载。

查理兹的上本《六个罗宾汉》在全美爆火,销量突破了十五万册,查理兹更是凭借这本获得了超过十万美元的稿费,名利双收。

为了把查理兹挖到《哈特福德文学报》,哈利咬牙开出了每行一美元的高价。

查理兹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非洲历险记》的初期,的确是带动了报纸的销量,《哈特福德文学报》的最高销量一度涨到十万份。

按照这个势头下去,《哈特福德文学报》成为康州最出名的报刊只是时间问题。

可是,这一切都在那个可恶的麻省人来到康州后改变了。

那个叫做约翰的麻省人在康州开办了一份新报纸,并在新报纸上继续刊登路易斯小姐的新《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路易斯小姐是一个很有才华和灵气的作家,哈利在看到她的第一部作品《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时就看出了她身上的才华和潜力,而她随后的作品《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这部作品更是让他彻底坚定要挖角她的决心。

然而约翰这个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的祖先那样狡诈如狐,紧紧抱着路易斯小姐这颗摇钱树不撒手,哈利只能遗憾离去。

那时候他可没想到,这个麻省佬竟然踏进了哈特福德,并且成为了他强劲的竞争对手!

在最初,哈利根本没有把约翰和他的报纸放在眼里,要知道并不是谁都可以在哈特福德扬名立万的,一个乡下佬的新报纸要不要多久就会在哈特福德破产倒闭。

他千算万算,唯独漏掉了《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的恐怖魔法,这部简直宛如病毒一样以哈特福德为中心向全国流传,无数小姐为它痴狂,无数先生为它痛哭流涕。

凭借这部,约翰这个乡下佬顺利在哈特福德站稳脚跟,严重挤压《哈特福德文学报》的市场,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哈特福德排名前几的报纸。

哈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的销量一度低到五万份(这是查理兹没来之前的销量!),取而代之,则是约翰的《哈特福德报》在上个月发行了十二万份!

前不久,在《哈特福德文学报》连载《夜莺与玫瑰》的露西小姐也转投了《哈特福德报》,开始在约翰的报纸上连载新《穿斗篷的猫》。

哈利曾经极力挽留过露西小姐,并且开出了优厚的待遇。

他至今无法忘记当时露西小姐脸上露出的梦幻笑容,她一脸憧憬地说:“路易斯小姐一直是我的偶像,我是因为受了路易斯小姐的影响才会踏上写作这条路的,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和路易斯小姐在一份报纸上连载文章,您无论给我多少金钱,都不能让我改变这个梦想。”

哈利无语凝噎,颓然不已。

又是路易斯小姐。

他虽然早就知道路易斯小姐是一位天才,但是此时路易斯小姐用她的作品告诉了约翰,他的想象力还太过贫乏,路易斯小姐是比天才还要可怕的怪物。

哈利的父亲,在退休前曾经告诉过哈利这样一番话:“有一种作家,他们是凌驾于所有天才之上的怪物,如果遇到了这种怪物作家,一定要千方百计把他收服,否则的话你一定会后悔,因为凡人们只会在怪物的进攻下溃不成军。”

哈利父亲的职业生涯中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位怪物。

她写的初期销量惨淡,但是却在半年后销量达到可怕的三十万册,在美国掀起狂潮,间接影响了一场重要战争的局势,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全世界进行流传。

这名怪物曾经来过哈特福德文学报投稿,却被哈利的父亲给拒稿了,这件事也被哈利父亲引为平生憾事,所以在退休前他才会如此语重心长的告诫儿子。

难不成,他也要重复父亲的命运了吗?

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敲响了。

“进来。”

新来的实习生走进来,把手里的报纸放在了哈利的桌子上,“主编,这是新一期的《哈特福德报》。”

为了更好的了解自己的敌人,哈利每周都会订阅敌人约翰的报纸。

哈利扫了一眼桌面的报纸,立刻敏锐的发现了不对劲。

他一边拿起报纸展开,一边问道:“怎么回事,今天的报纸怎么这么厚?”

实习生解释道:“今天的《哈特福德文学报》夹杂了一份赠刊。”

“赠刊?”哈利挑了挑眉毛,嘀咕道:“约翰那个老东西又在搞什么花样?”

他摆了摆手,“行了,你可以走了。”

实习生走后,他抖开报纸,先找到了约翰的赠刊,“守夜人日报?这是什么古怪的名字?”

约翰这是野心不小啊。《哈特福德报》刚出头,又野心勃勃想要开创新市场。

哈利不由在心里咒骂道: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宛如秃鹫一样追逐着财富,永远学不会满足!

他收回思绪,如临大敌开始这份报纸。然后他“咦”了一声。

“《麻省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

他心里一个咯噔,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沉着脸,迅速看完了这篇文章,表情扭曲,又爽快又痛苦,如果让刚才的实习生看到他现在的表情,一定会大惊失色,嚷嚷着主编终于疯了。

哈利没忍住狠狠锤了下书桌,“Fuck!有了路易斯小姐还不够,约翰是从哪里又挖到了一个怪物?他是怪物搜集家吗!”

“作者是怀特伯德(Whitebird)和兰斯(Lance)?又是两个新人吗?约翰那个老家伙为什么总是能发掘优秀的新人?!”

这个故事太他妈好看了吧!

短短一章,其实没有讲太多剧情,就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被闪电劈中后,竟然穿越时空来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

那时候的美利坚还是英吉利的殖民地,备受欺压和压迫,主角一来就掉进水里差点被淹死,还好有个好心的绅士让仆人救了他。

主角惊魂未定道:“上帝啊,您救了我的命!您叫什么名字?我一定会报答您的!”

绅士笑着回答:“我叫乔治·华盛顿,是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拯救选民是我的职责,您不必报答我。”

主角:???

乔治·华盛顿的大名在美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主角熟知华盛顿的生平,知道他曾经在1759-1774年期间担任了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带头反对英国统治。

主角精神恍惚,不可置信,难道他真的穿越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

第一章就这样结尾了。

哈利心里竟然该死的开始期待接下来的剧情起来!

他真的很想知道主角到底是不是真的穿越到了百年前的美国!这个救了主角的好心绅士究竟是不是美国国父华盛顿先生?

主角遇到华盛顿先生,又会发生了什么?他熟知历史,会利用优势帮助华盛顿先生抵抗英吉利殖民者,解放美利坚人民吗?

该死的!他就是见鬼的好奇!

哈利越发愤愤不平,这么奇妙的故事为什么不在他们报纸刊登呢?

他暗自生了一会儿闷气,然后打算开始看第二个故事,在看之前,他在心中暗自祈祷这个故事千万千万要是个无聊的故事!

第二个故事叫做《重回十岁》。

“作者是……Bluebird?青鸟?怎么又是鸟……等等,怎么又有一个兰斯?!”哈利一边吐槽一边继续这个故事。

《重回十岁》讲的是一个流浪汉一夜醒来发现自己重回十岁,那时候父亲还没有被仇人杀害,他们家的家业还没有败落,他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大少爷。

在明白自己已经回到过去后,他决定这一次一定要改变父亲和家族的命运,让自己不会落到前世那样悲惨的下场。

哈利目瞪口呆,哈利失魂落魄,哈利悲愤不已,哈利甚至想问一问上帝,他到底做错了什么,上帝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残忍?

为什么怪物般的作家都是约翰的?为什么好故事都刊登在约翰的报纸上?

然后就是第三个故事《神与十二罪人》,作家那栏依旧有个兰斯!

哈利突然有了一个很可怕的猜想,不会每个的作者署名里都有兰斯吧?

他把报纸翻的哗啦啦作响,慢慢的他的目光越加惊恐和震惊,后背惊出了一身白毛汗。

他的心脏嘭嘭直跳都有点痛了,他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心脏病。

这个兰斯到底是谁?怎么每篇的作者都有他?!他莫非是个职业抢手?现在的报纸已经允许刊登抢手的名字了吗?

哈利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平复心跳,自言自语道:“算了,不管那个诡异的兰斯,先把这些看完,总不能每本都那么好看吧。”

哈哈,怎么想都不可能的吧?

《麻省人穿到美国建国前》和《重回十岁》这两本书毫不夸张的说,开创了两种全新的题材,可以想见日后肯定会一手推动穿越和重生的流行。

作为题材的开创者,这两本已经太惊艳的,已经足足拉高了哈利的期待值和对书籍的鉴赏能力,接下来的几篇如果无法像《麻省人穿到美国建国前》和《重回十岁》那样开创全新的题材的话,在前两篇的映衬下,就会显得黯然失色。

但是新题材有那么好开创吗?

约翰能侥幸有两篇神文已经是上帝保佑了,如果接下来的每篇都那么独具一帜,哈利都要开始怀疑约翰是不是上帝的私生子了。

半个小时后。

哈利呆滞地坐在书桌前,爆出了一声响亮的脏话。

他已经看完了《守夜人日报》上的所有文章,现在心里只有一堆脏话。

妈的,约翰那个老头子莫非真是上帝的私生子?!为什么好事都让他摊上了!为什么怪物们都格外青睐约翰这个老头子!明明他比约翰年轻,比约翰长得帅!

《守夜人日报》上的七篇文章,每一篇都开创了新题材!每一篇!上帝啊!我那么虔诚的信奉您!您为什么要对我如此冷酷无情!

《守夜人日报》一出,全哈特福德的报纸还有活路吗?10个查理兹也扛不住一个《守夜人日报》啊!他们《哈特福德文学报》莫非真的要倒闭了吗!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了报纸的最后还刊登了一篇作者自白。

七篇文章的作者联名向兰斯表达了感谢,感谢兰斯先生提供的灵感和创意,他们的作品都是基于兰斯先生的创意而展开的,没有兰斯先生,就没有他们的作品,所以他们才在署名那里写上了兰斯先生的名字。

“Whatthefuck!”哈利刷的站了起来,粗鲁的把报纸扔在桌面上,开始背着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他现在只觉得头发发麻,全身的鸡皮疙瘩争先恐后冒出来,一股强烈的电流在他的全身流窜,沿着细密的肌肤文理钻进了他的大脑,让他头晕目眩,根本无法思考。

不知过了多久,哈利沸腾的大脑慢慢冷静下来,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不惜一切代价,他也要挖到兰斯这个作者!

这个作者,简直是站在所有怪物顶端的怪物之王!只要有他在,所有怪物都要退避三舍!

他敢断言,未来十年,这个兰斯将是美国文坛一切流行题材的开创者,他将支配统治整个美国文坛的通俗!

他在这一刻,终于深刻的体会到了凡人在面对怪物时的绝望。

怪物统治的时代,凡人们只能在夹缝中苟延残喘,在怪物的阴影里瑟瑟发抖,艰难求生。

下一个十年,是属于兰斯的时代!

这是属于兰斯的辉煌时代,也是属于其他通俗作者们的黑暗时代。

明亮的太阳光下,读者不会发现其他星星的踪影。

太阳统治天空,支配大地,照耀万物。

作者们咒骂,恐惧,愤恨,却无可奈何。

这就是怪物和凡人之间的差距。

哈利已经错过了路易斯小姐,他不能再错过这个比路易斯小姐还要可怕的怪物了!

只要能拥有这个怪物,那么毫无疑问,他将拥有美国通俗文坛的未来!

不管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他一定要得到兰斯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我现在的评论好少啊orz

这样吧,本章的两分评论超过200的话,我加更一次,加更3000字^ω^

ps,零分评论和同一个人重复刷评不算哦!

再再ps,本文是架空,真实历史上世界上第一部穿越是马克吐温的《康州美国佬大闹亚瑟王朝》,有趣的是,历史上的这个时期马克吐温就住在哈特福德,而且还和清国留学生们的关系很好。后来清国想要撤回留学生时,也是马克吐温给美国总统格兰特写信,请求格兰特给清国政府写信,让清政府收回成命,然后清政府才打消了主意。可惜因为1881年美国《排华法案》的影响,再加上留学生越发不服管教纷纷开始剪辫子,所以清政府就撤回了留学生。感谢在2020-05-2823:56:28~2020-05-2923:56:5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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