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之吾辈爱自由(29)(1 / 1)

乐景发现这几天,威尔全家,还有两个小伙伴顾图南和季鹤卿看他的目光很诡异。

在他的多番询问下,还是玛莎太太扭扭捏捏地问他:“颜,你一个刚来美国的东方男孩,怎么能把《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写的如此真实感人啊?”

她不好意思地擦了擦眼角,“艾米丽被卡尔抛弃后,在雨中绝望大哭的这一段,我是看一次哭一次,如果不是认识你,我一定会认为这个故事是一位女作家写的。”

乐景一个男人,能如此细腻真实的描写女性心理,也怪不得玛莎他们会觉得奇怪了。

每当这种时候,乐景就要感谢十年记者生涯带给他的丰富阅历和经验。

记者,就是要和三教九流打交道,上可采访政治家,下可采访乞丐。

乐景采访过无数形形色色的女人们,写过数以百计的女性人物采访稿,所以对女性心理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在里刻画起女性心理自然如鱼得水。

只是这些注定是不能和玛莎说了。

所以最终乐景笑了笑,语焉不详道:“可能是因为我看过很多书。”

玛莎听到这个回答,不知道脑补了什么,看向乐景的表情充满惊叹,“颜,你真是一个天才!”

在一旁观望许久,一直在偷听他们讲话的威尔先生插话道:“我在以前,从来不喜欢看爱情,可是,颜的却是个例外!你竟然让女主角在第一章就被未婚夫退婚,真是出乎意料的情节发展!”

在当前时代似乎是出乎意料,但是在21世纪却已经是烂大街的套路了,其中,又以日剧最钟情这个套路。

日剧中,如果要衬托女主角的悲惨和绝望,就会让女主角在开场就被分手或退婚。如果这是一部爱情剧,低谷中的女主角会遇到白马王子,如果这是一部讲述现代女性困境和成长的电视剧,那么低谷中的女主会因为退婚而成长。

但是不论女主角在事后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被退婚的桥段都传递了一个社会普遍认知——对于女人来说,没有被退婚更丢脸悲惨的事了。编剧认为,似乎只有被退婚的女人,才会在男权社会里被逼到绝境,才能绝地反击逆袭。

乐景不认同这个逻辑,但是在十九世纪,他却只能使用这个逻辑。

所以他在开场,也使用了这个套路。

他要把女主角逼到绝境,让她无法安心退到家庭当全职主妇,她才能背水一战,发挥自己的才能,寻找在婚姻以外的出路。

玛莎央求道:“颜,我已经等不到下期的报纸了!你可以告诉我接下来的剧情安排吗?”

乐景就像之前的无数次那样摇了摇头,耸耸肩,“玛莎,我和报社签的有合同,我不能剧透。”

玛莎不死心:“暗示!你只要给我一点暗示就可以了!告诉我,卡尔那个人渣不会有好下场的对吗?”

乐景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然后就见玛莎的眼中仿佛燃放了烟花,她兴高采烈地举起双手欢呼道:“太棒了!愿上帝保佑你,路易斯老师!”

“啊,你快别和我们闲聊了!”玛莎推了推乐景的肩膀,催促道:“你快去写稿,多写一点,下周的报纸可以多登一点!”

乐景很想告诉玛莎,每周报纸的更新都是恒定的,就算他写了十章,报纸也只会刊登一章,毕竟乐景现在的可是报社的台柱子,一己之力拉动了《孟松报》近乎一半的销量,约翰当然要让他细水长流了!

但是他也没有和玛莎多说,听话地回了书房,开始继续写作。

第二天,约翰上门来访,告诉了乐景两件事。

一个是,乐景的新书首印追加两千册,明天就会在哈特福德发行了,所以约翰又给乐景补发了五百美元的版税。

第二件事就是——

乐景疑惑问道:“出版商的妻子想要和我见面?”

约翰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是的,她看过你在报纸上连载的《无法结婚的女人们》后,就想和你见一面,而且……”

“而且?”

约翰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神情古怪说道:“安妮太太似乎认为你是一位小姐,《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讲的是你的亲身经历……”

乐景:……

他想了想,突然觉得这样被误解也算是误打误撞给他的身份打了烟.雾.弹,对他隐藏身份很有帮助。

“你也知道,出于隐藏身份的需要,我是不可能和读者见面的。”乐景说:“请您转告安妮太太,既然已经吃了鸡蛋,就不要关心母鸡是谁了。”

约翰心领神会的点了点头,“我保证会把这句话转告给安妮太太的。”

“还有,”乐景眨了眨眼睛,笑吟吟道:“就让他们认为我是女人吧,不需要额外澄清这件事。”

约翰眼中闪过一丝促狭,然后哈哈大笑道:“我现在开始期待有一天他们得知你身份时的表情了,一定很滑稽。”

谁能想象呢,路易斯不仅不是女人,还是一名来自华夏的十几岁的男孩。就算在荒诞剧里也不会出现这样的剧情!

……

大雪过后,哈特福德迎来一个大晴天。

一个穿着大衣的矮胖男人走进街角一家书店,“老板,最近有什么好看的新书吗?”

老板指了指最前方的书架上的蓝皮书,笑眯眯说道:“《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这是最近的新书,也是我们店的主打书。”

矮胖男人拿起书,首先就去看作者名,“路易斯?”

他轻蔑的撇撇嘴,粗鲁地把书放回书架,不客气地说:“我也是老主顾了,你就这样打发我吗——一个从没听说过名字的作家写的三流粗俗?我要的书,是由专业作家写的文学作品!”

老板表情也严肃起来了,还不待解释,就有一位顾客怒气冲冲插话道:“如果你真的看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你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这名顾客两鬓斑白,穿着考究的西装,拿着手杖,是一个体面的绅士。

矮胖男人怔愣着看着这名老绅士,迟疑道:“请原谅,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您?您看起来有点面熟哩。”

老板笑着介绍道:“这是罗伯特先生,您或许看过他的演讲。”

罗伯特在哈特福德是个小有名气的剧作家,他的新剧《黄莺诀歌》正在哈特福德大剧院上映,反响很不错。

矮胖男人脸颊立刻烧红了,他手足无措道:“罗伯特先生,我、我看过您的《黄莺诀歌》,我很喜欢这部戏,我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您……”

罗伯特板着脸,拿起蓝皮的《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强硬地塞进矮胖男人的怀里,“去看看!认真品读!如果那时候你还认为这是三流粗俗的话,你就不配看我的戏剧!”

事到如今,自己喜欢的作家都这么说了,还不能证明这本的优秀吗?

矮胖男人脸色烧的通红,驯服的连连点头,“我一定会好好拜读这部作品的!”他拿起书飞快结了账,然后就灰溜溜的离开了。

老板笑眯眯的看向脸色稍缓的罗伯特,“罗伯特,多谢您替我做担保。”

罗伯特摆摆手,“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

他戴上帽子,露出一个苦笑,“唉,路易斯不应该起这个名字的,我认为这么粗俗没内涵的名字配不上他的作品,就连我,在你最初给我推荐这本书的时候,心里也有点嘀咕,要不是信任你的眼光,我可能根本不会看这本书。”

老板倒是很理解路易斯,他忍不住替作者辩解道:“毕竟是新人的第一本书,自然是要起一个符合大众审美趣味的名字,你看不上这个书名,是因为你具有很高的审美情趣,是一名脱离了群众的艺术家,但是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欣赏不那么文雅的书名。”

罗伯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他犹豫了一会儿,对老朋友说:“其实,我这几天一直在考虑一件事,要不要把《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改编成戏剧?”

老板一点也不惊讶罗伯特的想法,如果罗伯特没有想过把这部改编成戏剧他才会吃惊!

在他看来,《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作为短篇,又充满讽刺性和戏剧性,是很适合被改编成戏剧的。

他笑道:“如果是你来改编的话,一定会是一个伟大的戏剧。”

罗伯特叹了口气,“你也知道,我最近一直在筹备新剧,已经和剧院签了合同,实在是分.身乏术,唉,再等等吧,等我有时间了,我就去从路易斯手里买下这部的改编权。”

老板笑眯眯道:“我很期待在哈特福德大剧院看到这部新剧。”他提醒老朋友,“你可要抓紧了,小心别人抢先一步买下改编权。”

罗伯特眉头紧锁着点点头,然后拿起手杖,裹紧衣服,走出了书店。

……

“亲爱的,你再不出门就要迟到了。”

纽曼正了正领结,走出卧室,有点惊讶的看着已经打扮一新的妻子,“你今天怎么这么快?”

以往出门,妻子梳妆打扮都要花费一两个小时,纽曼是那个在门外催促的角色,没想到今天他们俩的角色竟然颠倒过来。

安妮兴奋地举起手中的黑色笔记本,“我要在俱乐部的文学沙龙上,把这部介绍给大家!”

纽曼和安妮都是哈特福德读书俱乐部的成员,俱乐部每周都会定期举办一场文学沙龙,在文学沙龙上,每个成员都会给大家介绍一本自己最近在看的书。

纽曼好奇问道:“你要给大家介绍什么书?”

安妮眼睛闪闪发亮:“《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纽曼惊讶道:“这部不是还在连载中吗?而且只在孟松当地的报纸上连载,你怎么介绍给大家?你要拿着报纸去吗?”

安妮神秘地把手里的笔记本递给纽曼,“看看这个!”

纽曼接过笔记本翻看,惊讶地发现了里面妻子清秀的笔迹,安妮竟然把《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连载部分的内容工工整整都誊抄了下来!

安妮自豪地说:“我抄了五遍,这是字体最好看,也是没有一个错别字的版本。”

纽曼被安妮对《无法结婚的女人们》这部的狂热而吓到了。就算在热恋中,矜持的安妮也从未对他展露过如此狂热的姿态。

“你就这么喜欢这部?”

安妮从丈夫手里拿过本子,珍惜的抱在怀里,嘴角扬起一个甜蜜的笑容,“我爱这部,我爱艾米丽,她就像我的姐妹,我希望她能获得幸福。”

纽曼暗暗咂舌,实在无法理解妻子的狂热。

“你后来又问过约翰了吗?可以让我去拜访一下路易斯小姐吗?”

纽曼摇了摇头,遗憾的对妻子说:“约翰说,路易斯是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深居简出,不问世事。”望着妻子失望的表情,纽曼笑着补充道:“但是,路易斯托约翰让我转告给你一句话。”

安妮眼睛一亮,急切追问:“她说什么了?”

“她说,既然已经吃了鸡蛋,就不要关心母鸡是谁了。”

‘既然已经吃了鸡蛋,就不要关心母鸡是谁了。’安妮反复在心里念叨这句话,越琢磨越觉得意味深长,很有道理。

她若有所思地微微点头,“路易斯小姐真是一位智者,这句话说的很有意境。”

虽然有点遗憾她最终和路易斯小姐无缘得见,但是就像路易斯小姐说的那样,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关系始于作品,也终于作品,她通过路易斯小姐的作品,曾经短暂和她心灵相通过就足够了。

夫妻俩到达哈特福德读书俱乐部时,俱乐部的会客厅的沙发上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十几位衣冠楚楚的绅士和淑女。

安妮和丈夫随意找了个沙发坐下。

半个小时后,人终于来齐了。

约克森上校是沙龙的发起人,由他来第一个发言。

他是一个有着灿烂金发的英俊绅士,现在虽然已经四十几岁,但是依旧帅气英俊,身体挺拔,且因为多年的军旅生涯,他身上自带军人般的气质,很受女性欢迎,是俱乐部里的黄金单身汉。

“今天,我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约克森上校环顾四周,用不怒自威的低沉语音说道:“这本虽然是一名新作者的新书,但是我认为,其文风老练,立意深刻,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我甚至认为这是一名知名作家的新笔名。”

不少人被约克森上校这番赞誉给勾起了兴趣,要知道约克森上校一向眼高于顶,很少会这么极力推荐一本书,所以大家都追问道:“什么书?”

“叫什么名字?”

于是约克森上校就从沙发上拿起那本蓝皮书,露出封面向众人展示,“书的名字叫做《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大家不要被这个三流通俗式的书名给欺骗了,这部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讽刺,具有很强的文学性和艺术价值。”

想到第一次识破作者诡计时的激动,约克森上校现在还觉得全身发麻,声音越发亢奋,神采飞扬道:“这部是那种兼具了趣味性和艺术性的佳作!即便是没受过多少教育的工人也能看的津津有味,但是,如果你拥有敏锐的嗅觉和艺术鉴赏能力,那么一定可以像我一样,敏锐发现故事中的又一条暗线,从而将故事重新结构重读!”

安妮和纽曼惊讶地对了一个眼神,没想到约克森上校会在艺术沙龙上推荐路易斯的作品。

安妮突然感到一阵激动。

她喜欢的作家不再是初出茅庐的无名作家了!路易斯小姐的作品正一步步被主流接纳!

她相信,总有一天,路易斯小姐能在文坛声名大噪,让美国再也无法忽视女性的声音。

约克森上校的演讲格外有煽动力,参加沙龙的绅士小姐都感兴趣的交头接耳道:“约克森上校的眼光一向很好,等我回去,就去书店买这本书。”

“我听说过这本书,我的丈夫最近就在看这部书,我还没来得及看。”

“这部真的很好看!作者不可能是新人!我也觉得应该是老作者起的新笔名。”

后来又有十几个人发言向大家介绍自己最新在看的书,只是都没有像约克森上校的演讲那样反响热烈了。

终于,轮到安妮了。

她紧紧握着手里的笔记本,站了起来,身体在轻轻发抖,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激动!

她终于可以把自己心爱的宝贝推荐给其他人了!

她看向约克森上校,嘴角微微挑起,“我推荐的书,是刚刚约克森上校推荐的《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作者路易斯的新作品,名字叫做《无法结婚的女人们》。”

约克森上校惊讶地挑了挑眉,插话道:“路易斯又出了新书?我竟然不知道!你在哪里买到的书?”

安妮回答:“因为这本书还在当地的报纸上连载,还没有完结,因缘巧合之下我拜读了这篇,从此就让我魂牵梦萦,深深着迷,所以我把目前的连载部分手抄了下来,带到这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这个故事。”

她用征询的目光看向约克森上校,“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在这里朗读这个故事。”

约克森上校眼中闪过一丝兴味,轻轻点了点头。

于是安妮就开始朗读这个故事了。

女人紫灰色眸光沉静,声音温柔沙哑,氤氲着化不开的情感,艾米丽的人生宛如画卷缓缓拉开,在场的众人都情不自禁的沉浸在这个故事里。

在安妮念到艾米丽回忆她和未婚夫卡尔的甜蜜往事,在雨中崩溃绝望大哭时,一些感性的女性眼角已经浮现了泪光,发出轻微的抽泣声。

当安妮念到艾米丽亲眼看到卡尔和新未婚妻亲亲我我的场面时,不少男士握紧了拳头,眼中浮现深深的愤慨。

当安妮念到艾米丽的诗作在报纸上发表时,男士女士们都不约而同露出欣慰的笑容。

然后就是在最后了,艾米丽的姐夫莫尔因病去世,大姐朱莉成为寡妇,回到娘家,布伦特家再次成为圈子里被评头论足的家庭,甚至认为布伦特家族因为对上帝不虔诚,所以才会霉运缠身。

朱莉心灰意冷,想要一同殉情。

安妮温柔沙哑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众人一愣,立刻开始催促道:“怎么不念了?”

“后来怎么样了?”

“朱莉活下来了吗?”

安妮对大家露出了空白的笔记本,心里诡异的浮现一丝丝幸灾乐祸,“故事已经结束了,接下来的剧情要下周才能知道。”

“哦,上帝啊!这太残忍了!”

“这个故事刊登在哪个报纸上?我一定要去订购!”

安妮努力不让自己笑的太幸灾乐祸,露出一个假惺惺的怜悯笑容,“这个故事刊登在马萨诸塞州《孟松报》上,或许你们可以派人去马萨诸塞州去买报纸。”

读书俱乐部里的都是中产阶级的绅士小姐,他们当然不会把这点路费看在眼里,只是还是忍不住抱怨道:“路易斯为什么把刊登在这种我听都没听过的小报纸上?”

“我听说过孟松城,这是个小城,路易斯原来是马萨诸塞州孟松人。”

约克森上校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道:“这个故事这么优秀,我们这里的报纸为什么不能转载呢?”

安妮眼睛一亮,恍然大悟。

对啊!

这样她也就不用辛辛苦苦请人跨州给她送报纸了!

约克森上校的提议立刻得到了读书俱乐部所有人的一致响应。

“哈利,我记得你爸爸就开了一家报社,何不说服路易斯,让路易斯把作品刊登在你家的报纸上呢?”

被叫做哈利的是一个棕发碧眼的帅小伙,他有着讨人喜欢的圆脸,笑容爽朗灿烂好似夏天的风。

他眸光微闪,“我回去就和我爸爸说一下。”

孟松城这个小城哪里容得下路易斯这样的天才?只有哈特福德才能让他扬名立万!

……

乐景丝毫不知道自己在哈特福德的一些圈子里突然变得无比抢手,他现在刚从约翰那里得知了一个让他感到无比惊讶的消息。

“卖了一大半?”

“对,卖出了足足三千册!”约翰脸上挂着晕乎乎的笑容,伸出两个手指,“两个星期,不过两个星期,我有预感,你的很快就要再版了!”

这意味着乐景又将会有一大笔稿费进账了,他对此感到很满意,要不了多久,他就可以把母亲和妹妹接来美国了。

送走了约翰,乐景看了眼窗外难得的晴天,打算出去转转。

他沿着宽阔的大道,来到了中心公园。

晴空万里,料峭春风里夹杂着冰雪凛冽的气息,几只麻雀在雪地里跳来跳去,两个孩子笑闹着在残雪上踩上鲜明的脚印。

这是一个很温馨的画面,乐景觉得自己的心情也变好很多。

自从来到美国,他不是在学习运动就是在写作,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悠闲过了。偶尔放松一下也不坏。

突然有人在身后搭上乐景的肩膀,“好久不见,你还记得我吗?”

乐景吓了一跳,肩膀一抖,飞快转头,映入眼帘是一张古铜色的脸。

是印第安人伊莱!

乐景刚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就听印第安人遗憾的望着他,声音低沉,“很抱歉,我这次是来杀你的,有人花了一万英镑,来买你的命。”

作者有话要说:痛经+重感冒+晕车+颌关节炎,头晕头痛,脸颊酸痛,肚子痛,感觉我要凉了qwq

我竟然还能日更6000+,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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