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青青园中葵(1 / 1)

秦吏 七月新番 2467 字 2个月前

“七八年前,我在江陵做兵曹左史,叶郡守四月行县,唤我随行,这才知道,两千石大吏出行的风光气派,当时我就想,有朝一日,我也要当一当封疆大吏,好好感受下这份荣耀,还有背负的职责,但没想到,这一天来得如此之快……”

五月下旬,估摸着咸阳的诏令已经快到临淄了,黑夫也开始了自己已经推延一个月的行县。

叶子衿为他整理着装,她也习惯了聚少离多的生活,打趣道:“当时良人可曾想过,会做了叶郡守的佳婿?”

黑夫笑道:”我还真想过。“

叶子衿掩口笑道:“良人原来早有预谋。”

黑夫却捏起妻子的尖俏下巴:“上好的白菜,不惦记着怎么行?”

叶氏眨眼奇道:“白菜是何物?”

“唔,是野菘菜的一种,中原蔬食没有南郡多,我正在请农家试种,或许等我回来时,便能吃上了……”

夫妻二人日常打趣结束后,黑夫又对叶子衿道:“此番行县,我要将尉阳带上。”

阳是黑夫大哥衷的儿子,他刚来到秦朝时,阳才是五六岁的小屁孩,如今一晃十年过去,衷已年近四旬,阳也长成了一个十六岁的高大少年。

因为他们家地位、财富的飞速增长,十年前还得早起打着哈欠帮母亲舂米的阳,也早早被送进学室,如今能读能写,还去豫章郡,跟东门豹学了一手好戟术。

黑夫让妻子来胶东时,将这侄儿带上,作为他们家的长孙,黑夫不希望尉阳一事无成,想带在身边悉心教导。

“良人身边,也需要自家人。”

叶子衿明白,黑夫如今家大业大,比如说,涉及到糖坊的事,甚至是连陈平、共敖等人也不方便插手,得自家亲戚才能办,他们叶氏这一支人丁稀薄,无法给黑夫助力,培养夫家后辈,是不错的选择。

等黑夫穿戴好一身袍服冠带,来到郡府门前时,却见侄儿尉阳已穿着一身劲装,披甲带剑,正在与曹参攀谈,见到黑夫出来,立刻来行礼:”仲父……郡君!“

这是黑夫的嘱咐,人前时,不要喊他仲父,要称呼官名。

黑夫让尉阳与自己同车,看他眼睛里有些血丝,便道:”你昨夜没睡好?“

“一夜没睡着……”尉阳摸摸脑袋,有些不好意思。

尉阳这一路东行,见识了各种名山大川,增长了见识,但他来胶东两个月了,却只能呆在即墨城,如今听说黑夫愿意带他行县,别提多兴奋了,临行前,一宿都没睡好。

“一想到此番随郡君行县,可以去看看传说中的大海,我便情难自抑。”小伙子把这此出行,当成了新的旅途。

黑夫却笑道:“见多了就不足为奇了,甚至会觉得,不过是大了几倍的云梦泽而已。”

尉阳诧异:“郡君见过海?”

黑夫却笑而不答,他当然见过,见的也是山东的海,前世时,高中毕业的他,到青岛看大海,喝着扎啤,吃过大虾。

不过两千年沧海桑田,他曾站过的那片沙滩,现在或许还淹在海里吧。

“等治郡小有成效后,我一定要以权谋私,在那建座海景房……”

如此想着,黑夫庞大的车队,也离开了即墨,他让最信得过的长史陈平留守,有萧何、苦负二人为佐,以陈平的手段,守好即墨这一亩三分地应该没问题。

随行的人手,除了尉阳外,黑夫还带上了贼曹右史曹参,在历史上,此人只以“萧规曹随”留名后世,仿佛没什么本事,但几个月接触下来,黑夫才发现,曹参有他自己的本领,此人不仅粗通律令,还有一身好本领,有勇武无畏的一面,也有心细沉稳的时候。

黑夫不知道,在原本的历史上,曹参最初可是以军功出名的,汉朝建立后,计算诸臣功劳,曹参累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马、候、御史各一人……

最后算下来,曹参身被七十创,攻城略地,功最多,宜第一。只是被汉高祖强行压了下来,一通功人功狗的理论,成功将第一功臣给了文臣萧何。

仿佛是命中注定,老曹从沛县开始,到朝堂之上,永远被老萧压一头,做万年老二,这货最初可能愤愤不平,但后来也想通了,别人说他”萧规曹随“,也一笑了之,甘之若饴。

但在这个时代,曹参比萧何早一步做出选择,故很得黑夫器重,他和萧何之间的暗地竞争,也成了兄弟上山,各凭本事。

……

走了几里地,途径即墨城西的公田时,黑夫让车马停下,下去慰问了在此种试验田的农家弟子们。

整片公田数百亩,统统交给许胜他们使用,在黑夫的建议下,又分成了专门种植谷物,改进耕种技巧的谷地。以及种植蔬菜,改良品种的菜圃。

相比于黑夫上次来视察,田地边多出了一片小树苗,这是新种下的果树……

不过俗话说得好,十年树木,果树要结果,可得等好多年。谷物亦然,胶东比不了江南,只能一年一熟,那些精耕细作的法子能不能增产,得秋天才能知晓。

但种菜就不一样了,生长周期较短,且一年四季可以种不同品种,所以近来,许胜和几个重要弟子的精力,都放在菜圃中。

早在春秋时,中原的园圃业就十分发达,已经有专门栽培蔬菜、种植果树的人,称之为“老圃”“场师”,农家里就有不少精通这一行的人才,曾编过教人种树的书。

“这些人,就是当代的袁隆平,大德鲁伊啊……”黑夫感觉自己捡到了宝。

他在面对豪贵官吏时十分强势,但在农家面前,却恭敬有礼,丝毫没有官威。还很爱彰显自己出身底层的一面,黑夫甚至曾穿着短裤,光着脚下地,请教许胜农圃之事……

郡守这种态度让许胜十分欣赏,所以黑夫但凡有什么小的“提议”,他也信之不疑,让弟子们试试。

黑夫等人步入菜圃,许胜便带着穿褐衣的弟子上来迎接,二人聊了一会,许胜又说到了一个月前,祭酒萧何组织学室弟子来菜圃参观,一些富豪出身的弟子,居然把麦苗当做韭菜,真是让许胜又好气又好笑。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说的就是这些读书人,郡守,这样的人,就算通秦言,晓秦吏,可一旦为官吏,怎能知晓百姓之疾苦?老朽觉得,关中秦吏这一点就做的好,万事以农为先,官吏也不以耕作为耻,这种好传统,可丢不得啊!”

黑夫颔首:“许公教训得是,以后每一批公学弟子,都应该送来田圃里,亲自耕耘几天,让他们知道盘中餐食的艰辛!”

嗯,顺便也能把那首《悯农》传播得更广,让黑夫郡守怜农之名天下皆知。

这时候,黑夫身边的尉阳却说道:“这世上,当真有不知五谷的人?”

他小时候吃过不少苦,跟父母下过地,陪祖母挑肥种菜,所以觉得,这不是身为一个人,应该与身俱来的本领么?

许胜见这小伙面容憨厚,身材精壮,但穿着一身武士劲装,腰间那柄佩剑不俗,价值百金,便笑道:

“后生,看你衣着打扮,也非富即贵,你就分得清五谷?”

尉阳一扬首:“五谷算什么,我连老丈这菜圃里的菜,统统能叫出名来。”

许胜却不以为忤,笑道:“你且说来听听。”

于是,总爱表现自己的少年人就指着地里绿油油的蔬菜念了起来。

“这是葵菜(冬苋菜),而且是夏种秋收的秋葵,虽然有些苦味,但作菹(腌渍菜)最是可口。”

“麦田里间种的是藿,叶子嫩的藿可以直接煮了吃,但眼下已经有些老了,恐难嚼难咽。故吃此物的,多是庶民和隶臣妾,所以又称之为藿食者,与肉食者对应。”

“水边的是芹,除作为鲜菜吃外,也用作菹(zū)。吾家南郡安陆县,云梦泽畔的芹味道最美,老丈,你这儿的芹菜啊,恐不如也!”

接着,尉阳又一一指出了开着小白花、排列整齐,绿油油的韭菜,在田亩间白绿相间的山葱,以及刚冒出芽来的芥菜……

“我家中吃鱼脍时,春天用山葱做酱,秋天用芥。”说着说着,尉阳有些想念云梦泽的鲜鱼了,他还是吃不惯海鱼。

尉阳一一说完后,黑夫斥他道:“孺子,汝大母至今仍在家中种这些菜蔬,你岂能不识?还不退下!”

又向许胜赔罪道:“这是我不成器的侄儿,刚从南郡来,不识礼数,许公勿怪。”

“不怪不怪。”

许胜却挺喜欢口直心快的尉阳,叹息道:“郡守家的教养真是好,虽然富贵了,子弟却没有忘记微末时的田圃之事……”

黑夫道:“许公所言有理,我请许公和农家留在胶东,除了钻研精耕细作之法,好让土地多产点谷物外,也想让更多人,能吃上可口的蔬菜。”

诚如尉阳方才一一点出的,各类菜蔬已经成为人们日常食物组成不可缺少的部分。不止是贵族,平民和奴隶更常用以辅助粮食不足。胶东便有俗语:“谷不熟为饥,菜不熟为馑。”

多种蔬菜,不但能调整百姓单一的饮食结构,还能改善生活质量,光嚼粟米,可是很难下咽的。

但这年头,后世许多高产蔬菜尚未出现,葱韭虽然有了,但还没蒜,其他蔬菜也只能作为调味,顿顿吃谁也受不了。

直到冬葵被管仲从山戎处引进的,才坐稳了这年头的百菜之王的位置。

黑夫这十年来没少吃葵菜,发现它本身含有黏液质,煮熟后口感肥嫩滑腻。这年头,煮菜是很少放油的,动物油脂难得,普通人家根本无法常用。而自带黏液质的葵菜,就很好地弥补了这方面的缺陷。

而且葵菜还有一个有点,那就是四季都能种植,夏种秋采者为秋葵,秋种冬采者为冬葵,正月复种者为春葵。古代缺乏储藏和保鲜技术,葵菜在这方面的优势非常明显。

但即便如此,葵菜的味道和产量,黑夫依旧不敢恭维。

后世的大白菜,不管是口感、产量、耐寒度、易储存,都要甩葵菜几条街,若能培植出来,对农业是一大补益。

关键是,黑夫挺想吃一顿素炒白菜或者羊肉炖白菜……

所以,黑夫才向许胜提议,用白菜的祖先,野生的“菘”,来培植后世常见的大白菜,这就是农家未来几个月的重点攻坚项目!

巡视完菜圃后,黑夫将行,许胜见他这阵仗,知道是要去行县的,便打趣道:

“老朽在关中时,常听闻郡守四月行县,劳农劝民,毋或失时,如今已是五月中,郡守之行县,迟矣……”

黑夫却笑了起来,指着园圃里的蔬菜道:

“本官施政,就和老圃种菜一样,四季皆可,何必只纠结于三四月间?”

学室第一批弟子已出师,淳于县刺杀案已查明,黄县金矿即将开挖,各县的贪腐情况已摸清,水最深的盐业和盗寇,黑夫也有了解决之法……

他来胶东后,隐忍了几个月,从一无所有,到手里慢慢积攒的一手牌,也是时候打出去了!

“我此番行县,就是想在全郡播下菜种,使之发芽长大,待到秋冬,满园皆是可以食用的青葵白菘!”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