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1章白尾巴
就在这时,阴影里走出一个长着大脑袋的怪物……不对,好像不是怪物,它身上有一种深深烙印在狗血里的味道。按照老爹的说法,那叫主人的味道!
啥叫主人,白尾巴只听过没见过,但老爹说了,只要有了主人,狗就能顿顿吃饱饭,换着花样的吃,还能洗泡泡浴,再也不挨饿受冻了。
事实证明老爹没吹牛,当然了,也没有泡泡浴。大头主人在自己腿上咬了一口,然后就扔过来一大块野猪肉。
白尾巴觉得这一口挨的值,大头主人的牙齿并不尖利,虽然咬出血了,但远没有在狗群里抢食剩饭时被同伴咬的狠,最主要的是有肉吃,纯肉,没骨头!
从这天开始,白尾巴就是有主人的狗了,也是天天能吃饱的狗了,再也不用跟着那群总把自己当傻子使唤的野狗风餐露宿、朝不保夕。
当然了,白尾巴觉得如果大头主人身边别总带着那群味道很不好的怪物,日子还能更好过一些。至于说隔三差五就在自己腿上咬一口,和吃肉比起来那都不算事儿,破点皮而已。
大头主人还有两只狗,它们比自己来的时间早,同样也是隔三差五就被咬。但一个多月之后,这两个家伙就被主人手下的怪物给掐死了,狗眼睛都挤了出来。
这让白尾巴惶惶不可终日,好在怪物们一直都没向自己出手。大概二个月之后,有一天早上,白尾巴突然发现自己能和主人沟通了。
那种感觉怎么形容呢,就像当初在野狗群里一样,头领叫两声自己就知道该往什么地方跑。只是这次不用大头主人叫唤,自己就知道要去做什么。
又过了两个月,白尾巴突然发现自己升值了,除了大头主人之外,那些怪物都成了自己的属下,让它们往哪儿跑就得往哪儿跑!
到底为什么会这样,白尾巴没想过,反正当官了,手底下有兵了,想吃肉就让它们去抓,只要把猎物脑袋和最嫩的肉给大头主人叼回来,剩下的全是自己的!一人之下,万狗之上的日子,狗复何求!
直到2个月前,大头主人又带回来3只狗,其中还有一只漂亮的母狗。白尾巴太高兴了,听爹说过,它就是在野狗群里碰上母亲的。眼看自己也老大不小的了,是该娶个媳妇了。
至于说人家乐不乐意,白尾巴觉得大概率会乐意。论长相,虽然母亲的血统不太纯正,但自己更多还是继承了父亲的基因,仪表堂堂身材健硕。
论工作,自己手底下领导着几百号怪物,除了大头主人之外,附近的怪物都得听自己的,标准的大公司中高层,每周最少也得收入一头野猪,百十斤猪肉,想咋吃咋吃!
论住房,这可就太给力了。标准的跃层河景房,好几百平米,大阳台朝南,有专门的卫生间,干湿分离,床铺都是鸭绒的,冬天睡可暖和了!
论家庭,那就更没的说了,自己单身一人,媳妇进门不用受婆婆气,完全就是二人小世界。将来有了孩子,还能让手下的怪物带,它们可有耐心了,一个简单游戏玩一年都不带烦的!
最般配的就是血统,这只叫丽丽的狗也是不太纯的西伯利亚雪撬犬,两只杂种二哈结合起来,大家都没心理负担,门当户对!
在得到大头主人允许之后,幸福生活就开始了,很快丽丽就怀孕了。可是还没等到孩子降生,该死的人类侵略者就来了。一想起当年老爹就是被人类抛弃的,还差点饿死,白尾巴就对那些家伙充满了仇恨。
大头主人说了,这些家伙都是坏蛋,他们会吃掉一切能吃的生物,其中也包括狗。会杀死一切不属于他们的生物,不光用枪炮还有各种有毒物质,甚至连水里都会有毒。
现在侵略者来了,为了保护家园,大头主人决定联合其它大头主人,带着所有怪物给予侵略者迎头痛击。白尾巴第一个就报名了,它要把侵略者的脑袋带回来给孩子当礼物!
对于人类,白尾巴并不太陌生,每年都有绿色外皮的人从河北岸过来转悠。他们本身并不可怕,既跑不快又没有尖牙利齿,到了晚上基本就是个瞎子,笨笨的。
但他们手里有一种会喷火的棍子,喷上谁谁就会皮开肉绽,轻则负伤重则身死。所以除非落单,野狗群一般不会去招惹这些人。
现在不同了,大头主人把附近的怪物都召唤来当帮手,而自己的任务则是和另一只狗带着速度快的怪物去把人类的退路切断,不让他们骑马坐车跑回去!
很可惜,另一只狗不小心被人类喷火的棍子击中了,整个身体差点被打成两截,死得很凄惨。见到这个场景,白尾巴的豪情壮志立马就消退了一半,想起守在家中的妻子和它肚子里的孩子,剩下一半也差不多没了。
但这么跑回去大头主人肯定要发怒,说不定也得掐死自己。咋办呢?白尾巴决定不再轻易现身,躲在大楼后面,让手下的怪物在周围巡视,防止人类偷偷跑掉。。
它们不太怕喷火的棍子,只要等到大头主人带着怪物大军赶到,藏在楼顶上这些人就没跑了,自己的任务也就比较圆满的完成了。
这一招好像挺奏效,人类时不时就在天上扔几个亮亮的东西试图找到自己,结果都是徒劳的。而楼顶上那些人一个也不敢下来,眼看大头主人越来越近,胜利在望!
可就在这时,被人类占据的两座楼前都有了动静。他们居然敢出来了,还用东西把南边的路给堵死了。白尾巴很想笑,就这些破木板子根本不够手底下怪物拆的。想跑,那是不可能的,同志们,冲鸭!!!
“不对,快回来,有人想害朕!!!”可是命令刚发出去几分钟白尾巴就后悔了,它那颗只有包子体积的大脑真想不到居然有人会不怕怪物,不仅不躲,还骑着马朝这边跑了过来。
当然了,这点脑容量还是能判断对方来意的,肯定是自己!并且还很短时间内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没有怪物来帮忙,自己大概率是打不过骑着马、拿着大喷子的人类,也就没法回家,更不能当爸爸了!
骑马冲过来的正是洪涛,当小马带人下楼,跟在军队后面向南冲的时候,他偷偷拉出来一匹去掉了马铁蹄的马,缩在楼门里仔细听。
听什么呢,听楼上的枪声。只要狙击枪响了,那就说明蓝魔鬼们发现了这边的动静,正在向南边的公路运动,想去偷袭救援的队伍。这时候他就可以上马冲锋了,冲向那只活尸狗消失的建筑物!
说起来这算是一场用命下注的赌博,洪涛在赌蓝魔鬼是活尸狗指挥的,而这支活尸狗智商比较高,知道趋利避害,藏起来避免被枪杀。
如果赌对了,就能避免救援队伍遭到蓝魔鬼们的屠杀,也就能把张柯一行人安全接应到楼里。如果赌错了,或者这只活尸狗根本不在建筑物附近藏着,不光救援队伍会遭到屠杀,自己这条小命恐怕也得交代在这里。
啥?免疫丧尸病毒!是,没错,自己是不怕丧尸病毒感染,但自己也不是金刚不坏之身,且眼下面对的不是普通丧尸和蓝魔鬼,而是有智慧生命指挥的杀戮机器。
一旦被它们抓住,真不是抓一把、咬一口就不搭不理的老黄历了,很可能会被碎尸万段。到时候就得看天上那群玩意到底赋予自己了什么身体机能。
如果把肠子肚子都咬烂了还能复活,下一步就可以孤身仗剑走天涯了。谁用枪谁是耷拉孙,浑身上下必须只有一把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水果刀。
谁敢多看一眼,不管手里拿着啥口径的枪炮,也得冲上去给丫捅成筛子眼。不死之身,无敌般的存在,直接拿脑袋去堵坦克炮,怕个毛,地球第一任球长就此诞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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