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恩?”
望着眼前的男子,哈梵说出了来人的名字。虽然其体貌特征与木恩并不相同,但是哈梵作为大巫,看人并不单纯取决于皮相。隐藏于相貌五官之下的东西,才更让他注意。加上贪狼如今不需要隐藏行迹,是以很容易就被哈梵看破真身。
贪狼也不否认,点头道:“没错。哈梵大巫,你大概没想到会有今天吧?”
见到贪狼的一刻,哈梵已然想明白很多事。比如那不知其所来的神药,不死魔军的出现,以及自己突然失去力量的原因,这下都找到了答案。显然木恩之前来神狸贸易,就是为了探勘地形。借着商队往来的便利,他已经把草原地势了解得一清二楚,不但能找到祖陵所在,还能突出奇兵打自己一个冷不防。至于自己的法力消失,显然也和那神药离不开关系。
毕竟是草原上的一代枭雄,到了这一步哈梵心知绝无侥幸,反倒是格外坦然。“那所谓的神药,想必就是你做得手脚。如果没有那药,你想找到我也没那么容易!”
“大巫好见识。事实上所谓的神药都是欺人之谈,天下万事万物有得有失有借有还,乃是不可更易之理。力量不会凭空而生,也不会凭空而灭。如果吃一朵奇花就能让一个失去法力的大巫恢复如初,这巫法也未免太不值钱。事实上你所用的每一分法力,都是向我借的。只要我切断彼此之间的联系,你就会像现在一样,什么法术都施展不出。而你借我的力用法,便瞒不过我的灵识,你每用一种法术,我便学会一种法术。神狸巫术秘不示人,想要学大巫的神通更是痴人说梦,我如果不用这个办法,又怎能学会你们草原神通?”
哈梵原本纳闷贪狼为何要给自己那伪造的神药,此时终于恍然。自己自从恢复神通后,每一次施展法术,每一次观想,都是在借用贪狼之力,对方也就可以借机侵入自己的脑海。不但其可以借机偷学草原巫术,更是能窥伺部落机密,想来神狸调兵遣将统筹安排,已然尽为其所知。
以一人之力同时承受两人的思维,哪怕是以哈梵之能,想想也觉得颇为艰难。哪怕贪狼天生异禀,做到这一切也绝不会轻松。由此可见,其为了今日之局,早以筹划良久,更是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能收获这个结果也不奇怪。但是眼下的神狸,显然不值得对方费这么大力气,他想要的显然更多。好在贪狼只能分享自己动用法术时的想法,只要自己不动用法力他也没办法窥伺。自己虽然不知道他有这等神通,但是始终也觉得这神药作用太过迅速,心里总觉得不踏实。是以某些时候故意不动用法力做事,当时看上去是小心过度,现在看来则是高瞻远瞩。
贪狼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看着哈梵:“哈梵大巫,你自以为雄才大略算无遗策,没想到会有今天这个结果吧?神狸与南曜厮杀,最后白白便宜了我,不知你作何想法?”
“白日做梦!”哈梵冷冷一笑:“你既没有天命汗的手段,更没有天命汗的气魄,只靠这些阴谋诡计,外加些不生不死的怪物,就妄想吞下南曜,简直可笑!”
“死到临头还嘴硬?”贪狼将手放在哈梵的头顶:“不知草原大巫练成的不死军,又会是何等模样。等到你女儿在阵前看到你时,又是否下的了杀手?”
哈梵神情冷漠不为所动:“祭炼一个大巫?有这种想法的人要么是狂徒,要么是白痴,要么就是两者杂糅。你大概就是第三种。如果不怕死的话,你大可试试看。我等着你!”
贪狼的脸色一变,身上杀气暴涨!手指缓缓用力,哈梵的脸上却并未露出痛苦表情,反倒是笑容更盛。他脑海里自言自语,诉说着自己对女儿的遗言。“数百年前,有一位奉承天命而生的男人,名叫哈桑克。传说在他降生的时刻,天空中命星闪耀,可夺月光。”
“天命之子,命中注定,将会给世间带去全新的秩序……”
“十八年前,天命之子再度降临人世,却不是在我天命草原之上,而是燕国的皇子,是荼盈与燕皇苟合的孽障……”
“天命之子,不仅仅意味着一个新的王朝,而是一个新的时代……那里,必须要有神狸部族的一席之地,否则,我宁愿让天命陨落于世,也不能让神狸部族淹没在洪流之中,所以,我不惜牺牲一切,推翻荼狐暴政,突袭无定城……”
“但现在……”
哈梵在濒死之时,于天机的领悟反倒是远胜以往。此刻的他看见了那风起云涌的未来,更看见了九霄之外那颗闪烁的命星。
哈梵勾起一抹微笑。
“女儿,草原上的茫茫苍生,就交给你了。你要成为真正的天命……”
“我的女儿,我会在天上,看着你……”
哈梵的思绪到此为止,贪狼最终还是放弃了把这位大巫祭炼成不死军的打算。正如哈梵所说,能成为大巫者,必然拥有某些远胜常人的手段。自己的不死军还没达到如臂使指的地步,如果在指挥时被这该死的大巫反噬,后果也不易承受。在最后关头,他还是选择了稳妥为上,直接捏碎了哈梵的头骨。
由于在最后关头切断了哈梵与自己的法力连接,贪狼也无法确定哈梵在密道里做了什么。虽然哈梵那时已经失去法力,加上时间紧急,按说不至于做出什么威胁自己的举动。可是这位枭雄实在太过了得,贪狼不敢等闲视之。思忖片刻之后,还是决定摧毁祖陵,什么都不要留下。
这一天,神狸祖陵毁灭;这一天一手缔造出天命乱局的大巫哈梵,陨落于此;这一天,那些仅剩的神狸巫师血脉,都清晰的看见了天空中有一颗闪烁异常的明星,一闪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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