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5章 但总会内疚(1 / 1)

到了苏黎世。

叶枫和陈煌还有杨青志再次来到了苏黎世湖边上,之前孔荆轲唱歌的舞台旁边,这个时候,苏黎世露天音乐节已经结束,工人在慢慢拆除着舞台。

不过尽管如此,苏黎世的游客还是挺多的,三三两两在湖边散着步,嘴里说着前几天露天音乐节的盛景,以及哪个乐队唱的好听。

杨青志这个时候已经从陈煌的嘴里得知,叶枫之所以对苏黎世执着,是因为有一个喜欢的女人在这座城市里,并且在四天前碰见过她。

不过杨青志并没有发表什么意见,感情这东西本来就是最复杂的,只是杨青志觉得叶枫和那个叫孔荆轲的女人还挺有缘的,在异国他乡居然还能碰上。

陈煌和叶枫的关系熟,说话倒没什么忌讳,在旁边笑着对叶枫说道:“你要是真想找你的荆轲姐,你就说一声,我帮你刊登寻人启事,肯定能找到,也省的你魂丢在这里,到处乱逛了,前天就陪你在这逛了一整天。”

“寻人启事就不用了。”

叶枫回过头来,看着苏黎世湖边上的行人说道:“我就过来看看。”

陈煌诧异的问:“不想见到人了?”

叶枫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想也不想。”

“什么叫想也不想?那你到底是想呢,还是不想呢?”陈煌无语了。

叶枫看了陈煌一眼,故作叹息:“你还小,大人的事情,太复杂,你不懂。”

“死滚一边去。”

陈煌没好气的说道:“我上学的时候,你丫还穿开裆裤到处跑呢。”

“唉,也不是不想见到。”

叶枫叹了口气说道:“就是真见到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所以就看缘分吧,缘分能碰到就很好,碰不到就再等等。”

“思想境界太高,我还真明白不了。”陈煌摇了摇头:“既然想她,你就应该去追她,在这里磨磨唧唧,剪不断理还乱的,我都替你着急的慌。”

“别说你了,我自己都着急上火啊,但是兄弟我没有办法,三言两句跟你也说不清楚。”

叶枫自己也有点无奈,想见到孔荆轲吗?当然是想的,心里也有很多话想要问她,比如说这一年来你住在哪里,过的怎么样。

异国他乡,你会不会很不适应。

会不会觉得孤单。

但是叶枫始终有一句话不敢问孔荆轲,那就是你为什么要离开,叶枫自己也知道原因,因为孔荆轲觉得两人年龄有差异,觉得有张澜。

叶枫可以说其实自己真实年龄比孔荆轲大多了,也不在意年龄,但是张澜的事情他没办法说,毕竟自己还为了张澜父亲坐牢的事情求了孔仲,让他帮忙找关系让张澜父亲翻案出来。

天大的人情了。

可是自己却是为了另外一个女人的事情求孔仲的,以孔仲冷漠强势的性格,他会看不出来点什么吗?他会容许自己的女儿被人不清不楚的耽误着吗?

肯定不容许的。

也许孔荆轲去年演唱会结束选择悄无声息的离开,这里面就有孔仲的影子在里面,但是叶枫不敢问孔仲,因为叶枫怕孔仲会质问自己一句,你跟我女儿在一起,你居然为了别的女人的事情来求我?你把我女儿当什么了?

底气不足。

这就是叶枫心里最大的纠结,所以,叶枫又想见到孔荆轲,又怕见到孔荆轲,因为现在的自己还没有办法给孔荆轲一个比较好的交代。

叶枫现在本能的有点在逃避,逃避孔荆轲,逃避张澜,更愿意的是在远处远远的看着她们,想接近,却又觉得自己是一个满身刺的刺猬,接近她们,身上的刺也会扎到她们。

人嘛。

在觉得亏欠别人的时候,总是会想到补偿,可是什么样的补偿才够呢?叶枫目前能想到的就是自己不顾一切的去做生意。

去赚钱。

比如说拥有一个全球资金量最恐怖的一个私募资金,站在这个世界的金融的顶端,举手投足都会让别人仰望的地步。

到了这个时候,叶枫就觉得自己能做的事情很多了,张澜也好,孔荆轲也好,我可以把我有的一切都给你,只求一件事情,我知道我亏欠你们每一个人,我知道我经不住你们的拷问,但我用的我所有去求你们,你们不要来质问我,也不要来心灵拷问我了。

陈煌觉得叶枫冲的太猛了。

叶枫也觉得自己冲的太猛了,也许一个不慎就是万丈悬崖,他也再没有翻盘的资格,毕竟传奇外挂这样赚钱的路线不可再复制了。

但是叶枫想要这么做。

也只有这么做了,叶枫才能填补内心的空虚,才不会那么的愧疚,金钱债好还,人情债难还,更何况是感情债务呢?

一整天下来。

叶枫和陈煌,杨青志三人都在苏黎世风景比较好的地方走着,也没有目的,就是突然想起来去哪里,就过去了,然后觉得这个地方风景好,就停下来聊一会。

在聊天的时候,叶枫也会跟杨青志沟通希尔顿酒店的品牌价值,是不是真的有收购的价值,至于芯片公司,叶枫放弃了。

如果是在两年后,三年后,叶枫会毫不犹豫的去收购飞思卡尔,因为那时候自己有钱,哪怕收购飞思卡尔不赚钱,叶枫也会收购。

不为别的,就为自己名下有一个高科技公司,听起来比较好听一点,全球排名前五的半导体芯片公司,唬不唬人?

也唬人的。

另外,在以后国家需要的时候,叶枫也可以站出来,米国别的芯片公司对国内的电子行业进行芯片出口封锁没事,我来为你们提供芯片。

但是叶枫现在没那么多钱,就只能做一个取舍,在希尔顿酒店和飞思卡尔之间做取舍,他选择了可以每时每刻赚钱的希尔顿酒店。

晚上。

在苏黎世逛了一天的三个人找了一个清吧坐下来喝酒,清吧的位置很好,就在苏黎世湖边上的一幢房子楼顶,坐在清吧里,抬头可以看到星光,低头可以看到苏黎世湖上面的美景。

清吧有一个舞台,可以供客人上去唱歌,乐器,电子吉他,架子鼓,应有尽有。

三人喝完酒,陈煌一边喝着酒,一边对逛了一天也没什么结果的叶枫说道:“你不是会唱歌的吗,要不你上去唱一首歌呗。”

叶枫借着酒精,便上去了,拿过了吉他,吉他还是在东州租孔荆轲房子时候,孔荆轲教他的,当时孔荆轲为了拿到学费,用吉他表演了一首世界上最快的乐曲之一《野蜂飞舞》。

当时叶枫惊为天人。

现在吉他还在手中,却不见当初伊人,叶枫拿着吉他,心里感慨万千,然后自嘲的笑了笑,拨弄琴弦,声音略微有些疲倦,沙哑的唱了起来:

我间中饮醉酒

很喜欢自由

常犯错爱说谎

但总会内疚

……

……

很多人听到有人唱歌,感受到了叶枫歌声中蕴含着的感情,不由得都看向了舞台,叶枫坐在高脚蹬上,抱着吉他,轻轻的唱着,眼神自嘲且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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