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厌弃(1 / 1)

为妻不贤 沅芷谣 2011 字 2个月前

同样的,绯烟也不愿意追问尉迟慕不想说的事,遂没有多想他的那个眼神,转而说道:“任他怎么采取手段,永远都只会自取其辱!”

说话时,凤眸中迸射出彻骨的寒意,连带着这片空气也几乎要凝滞。

尉迟慕已经习惯了她这种表情,而且他知道,只有当谈到魏宪或者绯月的时候,她才会有这种表情。真不知道,魏宪和绯月究竟对她做过什么,令她怀上嗜血恨意。

忽然间,尉迟慕想给绯烟一些温暖,抬手轻轻附在她的手背上,轻声道:“不管你怎么做,我一直都会站在你的身后,给你最大的依靠和支持。”

感受到温暖从手背涌入,蔓延直达心底,绯烟身上的冰寒慢慢消散,侧首看向尉迟慕,“多谢你。”

斜阳洒落,披散在两人的身上,泛出淡淡的金色光晕,朦胧而美幻,仿如画中之景。

对于尉迟慕,绯烟几乎毫无怀疑,她觉得自己可以信赖于他,绯烟总是在想这是为什么,近几天终于大约得出了结论。

她认为,或许是因为他们只是单纯的相互利用各取所需,不掺杂其他感情,建立在利益上面的关系才最稳妥,只要利益在,就不会变质。所以,她才可以放心托付。

用过晚膳,尉迟慕便去书房处理公务,绯烟则洗漱好,随后便坐在床头捧着一卷书看。说是看书,不如说是发呆,两眼直直地盯着书本,心思却早就不知道飞去了哪里。

以至于尉迟慕进来,走到了床边喊了她两声才回过神来。

尉迟慕一把将绯烟手中的书夺过来放在桌上,笑着问道:“在想什么?”

绯烟莞尔:“没什么,只是回忆起了一些往事而已。”

“看你的神情,是记起了不愉快的往事吧?”

绯烟点头,眸中冷光乍现,“是啊,不愉快的往事。”眨了眨眼睫,掩去残余的悲伤,抬头问:“这么晚你怎么来了?”

“这么晚,当然是过来睡觉了。”尉迟慕转身在桌边坐下喝茶,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

“你不是有自己的房间吗?怎么要睡到我房间来?”绯烟撇撇嘴嘟囔道。这几天尉迟慕虽然是搬到可这个院子,但好歹未跟绯烟同房,表现得很是有风度,绯烟还暗暗表扬他来着,不料转眼就变了。

尉迟慕也不管绯烟那不情愿的表情,直接就上了床榻躺下,简直比在自己房里还要随意。

绯烟无可奈何,半眯着眼盯着尉迟慕举世无双的俊脸,心有摇动。这是在人家的屋檐下,她还是客随主便的好吧?

接下来的日子里,绯烟十分惬意地住在信陵王府里,尉迟慕忙完朝事,闲暇时会陪她下下棋品品茶,偶尔也陪她出门逛逛,没了碍眼之人在眼前溜达,两人的小日子过得很是闲适。

绯烟自从重生之后就变得比前世豁达许多,很多事已经不再去多想,心里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那就是杀了魏宪和绯月报仇雪恨,其他的于她而言都是浮云。

如此一来,她没了诸多烦恼,过得倒是愉快。

在府中待了两日,绯烟又出来走走,因为尉迟慕忙着处理公务,不能作陪,便派了两名侍女伴随左右。

前世的绯烟性子比较沉闷,跟其他的闺阁千金一样,遵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传统,很少出门,几乎每天都窝在府中,心性单纯,眼界也比较浅薄,所以轻易上当受骗。

重生一世,绯烟不愿再受制于俗世眼光,做事随心,很多的闺阁小姐出门时会脸戴面纱遮住面容,她不会,她是大大方方地公然逛街。

自然而然,以绯烟的美貌和气质,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路人的频繁回首。走进一家首饰铺时,老板双眼一亮,立马笑得跟迎春花一样,殷勤地上来招呼。

“这位姑娘快快进来,随意看看,我们这里啊,是全京城最大的首饰铺,不论是手工还是款式都是最好的,包您满意。”

绯烟含笑点头,凤眸在首饰架上的各式各样的精美首饰中慢慢逡巡,走了一圈,最后视线在一支紫玉镂金簪上面停留。这支金簪一看就是与众不同,尤其是顶端那两颗紫玉,光泽圆润,散发着别样的光芒。

“这两颗紫玉,乃是西域而来的猫眼石吧?”

老板笑着将金簪连带存放金簪的盒子捧起来,介绍道:“姑娘好眼力,的确是西域猫眼石,刚刚到货没有几天,姑娘美若天仙,气质不凡,且有富贵之相,唯有您才配得上这支金簪。”

白若青葱的手指拈起金簪,绯烟轻笑道:“要不怎么说做生意的人最会说话呢,老板将我夸上了天,我再不买也不好意思了不是?”

老板弓着身子,笑而不语。

绯烟拿着金簪细细看,心里的确喜欢,只不过既镶了两颗猫眼石,想来价值不菲。“老板,不如你先开个价?”

老板笑得更加欢快了,捋了捋胡子说道:“我见姑娘您是个识货之人,就给您个特价,十万两您拿去。”

绯烟微微挑眉,这个价的确是物有所值了。只不过:“我出来匆忙,未曾带这么多银两,可惜了。”其实是,她整个身家也没有十万两。

正要把金簪放回盒子里,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十万两我出了!”

绯烟的心往下一沉,眼中闪过一道锋芒,抬头间又消失无踪,换成嫣然一笑:“这怎么好意思呢?十万两不是个小数目,我恐怕是还不起的。”

魏宪满脸笑容,道:“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怎么会要你还?”

一旁的老板见机称赞道:“这位公子出手阔绰,姑娘真是好福气啊!”

魏宪看得出来,绯烟是真心喜欢这支金簪的,所以想要以此来讨她的欢心。所有女子都喜欢珠宝首饰,只要有人肯舍得钱买给她们心仪的首饰,她们一定不会拒绝的,他相信绯烟也不例外。

绯烟又怎么不知道魏宪的那点心思,只是他沾手过的东西,她才不会要。尤其一看见看见他装模作样,一副好男人的样子,她就忍不住想作呕。

待要拒绝的时候,一抹粉红的身影冲了进来,娇柔的声音喊着:“太子殿下,太子……”

魏宪阴沉着脸瞪向绯月,眸中怒火涌动。这个蠢货,在外面喊“太子殿下”,是要把他的身份告诉全天下人吗?

绯月被魏宪的眼神一吓,立刻闭了嘴。转头看向绯烟,眼睛里充盈怨毒。

绯烟像是看不见绯月的不善一样,亲切又大方地道:“原来妹妹是跟魏公子一道出来的啊,你们也是来买首饰的吗?”

魏宪现在不想跟绯月扯上半点关系,急着解释道:“你误会了,我是一个人出来的,方才偶然看见你在首饰铺,就进来看看,至于令妹,我一路上都不曾看见,不知她是怎么找过来的。”

绯月闻言胸口的怒气猛然翻涌,方才她分明跟魏宪碰过面的,她一直跟在他身边,他却对她不理不睬,最后还甩开了她。

“哦,那妹妹可能也是偶然看见魏公子,所以进来看看的吧。”绯烟微笑着说道,心下却暗暗讥讽,偶然看见她在首饰铺?鬼才信!

见绯月这敢怒不敢言的憋屈模样,绯烟忽然来了兴致,原本她是不想收魏宪的心意的,但是现在嘛……

黛眉微蹙,绯烟向老板道:“老板,这支金簪十万两着实有些贵了,能否再少一点?”

听闻价钱,绯月登时杏眸圆睁,忍不住就抢在老板前头说:“一支小小的簪子要十万两?老板,你这是什么簪子这么值钱?”

老板只好回答:“这并非普通的金簪,上面的紫玉乃是西域的猫眼石,十分稀有,故而……”

绯月忽然嗤笑一声,不屑地扫了一眼金簪一眼,道:“猫眼石?该不会是假的吧?我们可都是有身份的人,你别随便拿两颗珠子就来冒充猫眼石!”

老板脸色一变,立刻要把金簪收回去,不悦地说道:“我们百年老店打开门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信誉,怎会作假?姑娘要是不想买就算了,也无须说出此等侮辱人的话。”

绯烟静静立在一旁,眼中带笑,而魏宪则绷着脸,恨不得把绯月从这里扔出去。

但凡有点眼力的人,一看就看得出来两颗猫眼石是真的,没眼力也就算了,偏还要说出来,这个蠢货,真是丢人!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绯月看魏宪脸色难看,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脸一下子红了,低下头不敢再多言。

绯烟向老板致歉:“老板莫要介意,我家妹妹心直口快,没有质疑店铺信誉的意思。”

相比之下,绯烟就显得知礼数懂进退,端庄典雅,落落大方,给人一种无法怪罪的感觉,立刻就使得老板的脸色和缓了许多。

就连一旁的魏宪也不由像他投去了真心赞赏的目光。“烟儿不愧是大家闺秀,说话做事都与众不同。”

“烟儿”这个称呼令绯烟内心一阵恶寒,差点就连隔夜饭都吐了出来。绯烟向一边退了两步,尽量离魏宪远一些。否则她真的会忍不住甩他一个耳光。

绯月早已经恨得牙痒痒,水袖下的手指紧紧攥着,指节泛白。绯烟这个狐媚子,勾引人的手段一流,这么一会儿的功夫就把太子殿下迷得团团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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