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锦衣还乡(1 / 1)

马前卒 枪手1号 1820 字 2个月前

包不凡站在界碑前,看着自己的军队滚滚向前,越过了长阳郡与沙阳郡之间的界限,向着目的地丰县疾扑而去。

他嘿嘿的笑着,手起掌落,这块界碑顿时变成了一地瓦砾。

去年夏天之时,当莫洛找上他的时候,他还一度认为莫洛是不是疯了,居然敢做皇帝梦,但现在,他是真服气了。莫洛不仅在武道之上能碾压他,便是眼光,也不是自己能比的了。

他看得真准。

短短半年时间,大军便已滚雪球一般的滚到了数十万人,即便是当中的青壮,也超过了十万。从起事开始,攻城掠地,出入有如无人之境,偌大的长阳郡,还有朝廷镇守的一万大军,转眼之间便化为烟云。

而他,也成为了莫洛麾下四大金刚之一。而且是战功最为显赫的坐第一把交椅的人。想到去年这个时候,自己还是一个山大王,虽然武功修为达到了入级巅峰,但做梦也想不到,有朝一日居然会统领数万大军,纵横驰骋于天地之间。

拿下丰县,守住丰县,防备齐人有可能的干预,这便是顺天王莫洛交给他的任务,而为了这一点,莫洛调配给他的军队,也是最强的。几个月的时间,莫洛整训出了一支一万人的精锐,这一次,他便带来了五千。剩下的五万人,老弱妇孺也较其它的队伍少了太多,更多的是青壮,壮妇。

顺天王对于丰县的看重由此可见一斑。

丰县并没有什么武装力量了,这是顺天军得到的情报。包不凡唯一需要考虑的是,齐军会不会抢在他前面占领丰县,如果是那样,打还是不打,便需要他临阵作出决择。

“陆一帆,你说在登县的齐人只有三千人是吧?”包不凡看着身边的一名将领,问道。

“是,将领梁达,麾下三千人马。”曾经的丰县人氏陆一帆,笑嘻嘻的对着包不凡道。这一年他流年不利,先是得罪了王厚父女,跟着又开罪了陆丰,特别是现在已经投靠了刘老太爷的陆丰,更是放出话来,要取了他的脑袋当球踢,这可是将陆一帆吓着了,同时他也纳闷,自己不就是临阵脱逃了一次么,你陆丰又没事儿,犯得着这么深仇大恨吗?

他当然不知道,千面扮成了他的模样,狠狠地坑了一把陆丰,事手陆丰自然将这笔帐记在了陆一帆的头上。

陆丰发了话,陆一帆也知道刘老太爷在沙阳郡的势力,自然立刻就逃之夭夭,逃入长阳郡的他,适逢其会撞上了莫洛的造反大业正式发动,一身七级武道修为的他,立时便光荣入伙,现在成了包不凡的副手。也算得上是功成名就,这一次回丰县,他可是意气风发。陆丰算什么,刘老太爷也算什么,瞧瞧陆大爷现在,统兵数万,这是何等的威风。

“三千人,他如果真敢来捋老子的虎须,老子就让他来得去不得。”包不凡冷哼道。顺天王对齐人可也没有什么好感,虽然说现在还不忙着去惹这些家伙,但如果他们欺上门来,自然是****娘的。

“包将军,梁达不足惧,倒是盘踞在雁山之上的一股土匪要小心在意,他们领头的家伙,可是一个九级高手呢!”陆一帆一想些这事儿,心里不有些战栗。

“九级高手?”包不凡笑了笑,“九级高手是很厉害,但一个人厉害有什么用,能将我这数万儿郎杀光吗?只怕还杀不到百分之一,我们就干死他了。咱们顺天王不是九级高手吗?如果一个九级高手就能改变战局,那还要这些普通士兵干什么,顺天王一人去越京城把皇帝老儿做翻,然后踏着他的尸体大喊一声老子现在是皇帝了,行得通吗?那铁定是被围殴至死的下场啊!”

“哪是哪是,现在我们可是兵强马壮,倒不怕与那家伙对垒。只是包将军,咱们得防着那人来行刺啊!”

“这里是大军所在,你以为是什么地方?”包不凡毫不在意:“顺天王说,他的老师卫庄大师,那可是宗师级的高手,图谋去刺杀齐人的统帅曹云,也是一去不复返,不知下落,在大军之中刺杀一军统帅,不是狂妄之极就是脑子进水了。陆一帆,说这些屁话干什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就算是九级高手,老子面对着他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的。不过此人造反,当山大王,与我倒是同出一脉,等拿下了丰县,我去拜访拜该了,如果能拉他入伙,那必在是大功一件。”

“如果真能如此,那可就好了。”陆一帆连连点头笑道。

“陆一帆,你是丰县人,对这里熟,便由你来指挥队伍进前,尽量地把速度提起来,顺天王再三叮嘱,咱们这里可不容有失呢,只有咱们拿下了丰县,守住了丰县,他那头才能毫无顾忌地围攻沙阳郡。”

“放心吧包将军,您便瞧我的吧!”陆一帆兴奋地道,这一次他可是衣锦还乡,想象着自己锦衣怒马踏进丰县的时候,那些认得自己,熟悉自己的人惊得眼珠子都会掉下来的场景,他便忍不住要笑出声来。

丰县县城,数骑快马自远处奔来,近到城门处,为首一人亮出一块令牌,城门口的士兵赶紧推开门口的拒马,随即城门也吱吱呀呀的打开,随着战事的临近,丰县也开始紧张起来,附近村子里的百姓已经尽数撤到了城内,而太远的,也派人去通知他们藏好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找个山沟沟去躲一躲,等战事结束之后再出来。

这一次来的顺天军,可比齐人还要凶狠得多,他们不但抢粮,抢物,还抢人。所过之处,满目疮痍,几无憔类。

“于校尉,他娘的顺天军是不是已经来了?到哪儿啦?”守卫城门的一名老兵扬了扬手里的铁刀,笑问道。

出门去探查的便是曾险些让秦风在雁山失守的斥候校尉于超,现在他当然成了太平军中的一员,担任着太平军的斥候校尉。

论起级别官位,他可比门前这位守大门的老兵要高上许多,不过对于这些老兵,于超可不敢有丝毫怠慢,这些人都是敢死营的老兵了。

“快来了,准备过瘾吧!”他嘿嘿一笑,冲着老兵做了一个割脖子的手势,在老兵嘎嘎的笑声中打马远去。

“顺天军这一次入侵丰县的人马,大至在四到五万人之间!”议事厅内,于超的话音刚落,屋里便响起了一片惊叹之声,不论是邹明也好,还是大柱也好,庞大的数字,对于他们的冲击力仍然是很大的。

“这其中,具有较强作战能力的部队大概在四到五千人左右,刚好是他们部队的十分之一。”于超脸上却没有什么变化,仍然是淡淡的。“而且,据我观察,这些在我们看来稍具有作战能力的部队,军事素养亦十分欠缺,看起来像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部队了,但从一些细节来观察的话,就大大不然了。换言之,这样的军队,如果打顺风仗,会真得很厉害,但如果是逆风,或者是需要比较复杂的指挥技巧和临场决断能力的战斗的话,他们必然会成为一盘散沙。”

“他们的将军叫包不凡,以前是一个山大王出身,八级巅峰修为,作战还是十分悍勇的,现在是顺天王莫洛麾下四大金刚之首。”

说到这里,于超想了想,道:“以我估计,这位包大王的作战能力还停留在弟兄们,跟我冲啊这个阶段。”

于超的最后一句话,在屋里引起了一阵轰堂大笑,也冲淡了不少的紧张气氛。

“于超,你这话恁地刻薄了。”邹明笑得打跌,浑然忘了他以前带着义军与齐人作战之时,也是这一套,碰上齐军,大枪一摆,一句弟兄们,跟我冲啊便杀上去,当然,十战九败。在太平城,经过了几个月的强化的军事训练,他现在至少对正规军作战,有了一些最基本的认识。“你怎么搞得这么清楚?”

“这支军队根本就同有什么警戒意识。”于超不屑地摆摆头,“我发现这一点之后,便换上了一身便服,堂而皇之地混了进来,在里头跟他们混了好几天,该打听到的都打听到了,当然,那个包不凡的中军大帐我还是不敢去的。”

“你真潜过去,只怕就回不来了,毕竟是八级巅峰高手了,指挥技巧或者不行,但江湖道行可是深得很。”秦风笑道。“于超,你觉得,我们在哪里展开作战最好?”

“将军,按他们的行程,他们会在明天傍晚时分抵达黄梁岗,末将觉得,就在那里进行决战为佳,他们毕竟有好几万人,如果真让他们冲到了丰县城下,到时候来个四面围攻,我们还真是难以应付。”

“夜袭?”

“对,夜袭!”于超笑道:“这样一支散乱的没有什么真正凝聚力的部队,只要将他们打炸营,那一切都好解决了。”

秦风站了起来,双手一拍,“正合吾意,黄梁岗,哈,好地方,让这支劳什子的顺天军便好好地做一做这黄粱一梦吧。”(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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