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招揽
掖县城中,一间狭小斗室。
屋内光线昏暗,充斥着浓浓的药味儿。一个皓首瞽目老妇,就靠在一床被褥上。被面不是很干净,但好在厚实。老妇面颊瘦削,侧着耳朵,似在聆听着什么,并不时发出轻微咳嗽。
“阿棱,阿棱!”
老妇突然叫道。
阚棱从外间跑进来,“娘,您叫我?”
“你又在熬野灵芝吗?”
阚棱在老妇身旁跪坐下来,为她压了压被褥,“娘,孩儿赚到钱了,以后您不用再担心买灵芝的事情。”
“你今天买了这房子,又有钱买了野灵芝。
阿棱,你老实告诉娘,是不是去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如若这样,娘宁可饿死,冻死,病死,也不要管。”
阚棱连忙用力摇头,“娘,我没有……”
“那你告诉我,你哪儿来的这么多钱?”
“我,我……”
“说!”
阚棱咬咬牙,低声道:“娘,孩儿今天遇到了一个大人物。他看上了孩儿的力气,所以要带孩儿去发财。娘,明天孩儿就要出门,可能要去很远的地方。那位大人物就给了我一百贯,说让我安置家人……娘,你放心好了,孩儿绝不做为非作歹的事情。我已经拜托了老胖叔,请他待孩儿照顾您一段时间。药材也都买足了,所以娘也不用担心。等孩儿赚了钱,咱们就回老家,再买一块好地。到时候孩儿就陪着娘,快快乐乐的过一辈子,好不好?”
“好,好,当然好!”
老妇咧开嘴,快活的笑了。
不过笑容稍纵即逝,她突然紧张的问道:“阿棱,你出去,会不会有危险?”
阚棱连忙说:“没有危险,娘你多心了!”
可这话出口以后,心里面却咯噔一颤。郑言庆日间的言语,在他脑海中回响起来:也许会有危险,甚至可能丢掉性命?
阚棱不时个怕死的人,可如果他死了,娘又该怎么办呢?
要不然……逃跑?
反正郑言庆已经把钱给他了!他可以连夜带着老娘离开掖县,找个荒山僻壤之地藏起来就是。即便那郑言庆有通天的本事,也不一定能找到他。
这念头一起来,就再也抹不去。
老妇轻声道:“阿棱啊,若是没有危险,人家怎可能给你这么多的银钱?要不然,你把钱还给人家。娘宁可病死,也不想你发生意外。你爹就只有你这一个儿子,你若出了事情,我如何对得起你那死去的父亲?”
“娘,真的没有危险。”
“若没有危险,是不是有人要你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也不是……”
阚棱有点急了,脱口而出道:“娘,孩儿不瞒你。那个人大大的有名,就是娘以前和我提起过的鹅公子,半缘君,郑言庆郑公子。他负责押运粮草,需要一个武艺高强的人保护……娘,你也知道,我从小跟着青牛观的高爷爷练武,这一身的好本领,正苦于无处施展呢。
再者说了,朝廷的粮草,谁敢拦截?
这边有数万官军,抢劫粮草,岂不是自寻死路?所以,孩儿真的没危险,娘只管放心就是。”
“哦,就是那个‘曲项向天歌’的鹅公子吗?”
阚棱说:“就是他!”
老妇脸上的笑容,顿时格外灿烂。
“阿棱若是能跟随鹅公子,将来说不定还能有个好前程……嗯,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娘,你稍等,我把药煎好。”
老妇点点头,靠在被褥上,重又闭上了一双瞽目。
反倒是阚棱有些心绪不宁。
他想带着老娘连夜逃出掖县,可又觉得,若这样做了,他这一辈子,都别想抬头了!且不说那位郑公子有多大名气,单只是他出身郑氏门阀,就不是阚棱所能够与之抗衡,与之欺骗。
他要是躲起来,除非一辈子隐姓埋名。
否则若被郑言庆知晓了他,他的脸面何存?
不行,不能逃走……
阚棱这心绪,越发混乱起来。
给老娘煎好了药,服侍老娘吃罢。他就躺在榻旁,闭目假寐。
逃,还是不逃?
这可真他娘的,是一个大问题!
就是在这种极度不安的心绪之中,阚棱睡着了。
迷迷糊糊,他觉得老娘在呼唤他的名字,连忙睁开眼睛,翻身坐起。
“阿棱,外面好像有车马停下来。”
阚棱一怔,透过斗室的小床,才发现天已经蒙蒙亮。他连忙站起身,轻声道:“娘,我去看看。”
说罢,阚棱披上外衣,顺手从门旁,抄起一柄连鞘的巨型长刀。
差不多有160公分长短,直立起来,正到阚棱胸口。刀鞘狭长,是用黑鲨鱼皮鞣制而成,上面没有任何雕饰,古拙之中,透出一股森森杀气。近50公分长短的刀鞘,显得格外醒目。
阚棱执刀走出房间,就见门外停着两辆车马,还有百余名官军护卫左右。
为首跨坐一匹神骏白马上的少年,银甲白袍,头戴一枚银环,齿白唇红,显示出勃勃英姿。
“郑公子?”
阚棱一见来人,不由得吃了一惊。
他抬头看了看天色,这才是早晨,距离正午时分,还差了两个时辰呢。
刚要开口询问,却见郑言庆翻身下马。
“阚棱,带我去探望一下令堂。”
“啊?”
阚棱诧异看了一下郑言庆,不明白言庆为何要屈尊前来,探望他那瞽目老娘。不过,言庆既然来了,阚棱断然不可能把他赶走。且不说他欠了人家的银钱,从礼数上,也说不过去。
于是,阚棱领着郑言庆走进了斗室之中。
那刺鼻的气味,却未使得郑言庆流露半点不虞之色。
他快步走到老夫人的跟前,自我介绍了一番,“老夫人,我是朝廷云骑尉,荥阳安远堂郑言庆。昨日与令郎在城中相遇,一见如故……令郎武艺高强,故而郑某心中甚喜爱之。今日前来,一是想要拜访老夫人,使老夫人莫要为他担心;二则是想要为老夫人诊脉,探视病情。”
言庆在峨嵋山两年,虽说只是给孙思邈打杂,可耳闻目染之下,却也通晓不少的医理。他既然决意要招揽阚棱,当然不可能只打发一百贯铜钱就可以。倒不是说阚棱会不会反悔,他需要的时,阚棱全心全意的臣服,而不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一百贯可以买他的命,却买不来他的心。
郑言庆不需要阚棱的命,他需要的是,阚棱的臣服。
每一个人的心里,都会有搜集猛将兄的嗜好。即便郑言庆前世经历丰富,见多识广,也无法免俗。
他不记得,史书中有没有阚棱这么一个人物。
但如果能收服此人的话,对他而言,无疑是一大臂助。
所以,郑言庆连夜召见了掖县医馆的医生,并详细的询问了,阚棱母亲的病情。
加之他粗懂医理,略知皮毛,见到老夫人的时候,对她的病情,已经有了一个大致上的了解。
一开始,阚棱还不是很相信,郑言庆真的懂医术。
可是当言庆说出来的那些话语,和医馆的医生几乎一模一样的时候,阚棱的眼中,顿时流露出一抹希翼之色。
“郑……公子,敢问我娘的病情,可有希望?”
他实在不晓得,该如何称呼郑言庆。言庆只是一个旅帅,说高不高,说低不低。称呼将军、都尉,显然都不太合适。但若让阚棱唤言庆为‘主公’,他心里面,又未必真的情愿。
我只是卖命给你而已……
可主公这个称呼,则代表着无条件的臣服。
郑言庆笑了笑,“老夫人的病情,说好治也好治,说难治,也真难治。只需每十日服用一支野灵芝,同时加以适当的调养即可;说难治,这治疗的花销恐怕很大,非寻常人可承受。”
和医馆里的坐堂,说的一模一样。
阚棱不由得低下头。
他何尝不知道,要好好调养,用野灵芝为药引?
可问题是,他能撑住这样的花费吗?一支野灵芝,至少要十贯铜钱。十天一支,一个月下来,可就是三十贯。一百贯……也不过三四个月就折腾干净。这还不说其他的花销……即便是阚棱节衣缩食,拼命的赚钱,能维持住这野灵芝的供应就已困难,况乎适当调养?
郑言庆没有理睬阚棱,而是握住了老夫人粗糙,略有些泥污的手。
“老夫人,我有一个建议。
这掖县虽然安稳,没什么响马盗贼,可终究地处偏远,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都有些不足。
阚棱既然要跟着我,老夫人若不能得以安稳,只怕他也不会心安。
所以郑某有一个想法,我命人送老夫人去巩县休养。那边即有人方便照顾,而且距离荥阳洛阳也都不算远,寻医馆也好,买药草也罢,都很容易。老夫人能颐养天年,阚棱也能安心做事。”
阚棱闻听,顿时生出希翼。
他向老夫人看去,而老夫人也在沉思。
老夫人也许不识字,不懂诗词歌赋,更不要说读书。可几十年累积下来的生活经验,焉能体会不出,郑言庆的心意?
这个小娃儿,想招揽阿棱!
不过,这似乎并非一件坏事……
这些年,阿棱为了照顾自己,也算是吃尽苦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低声下气的四处求医。老夫人嘴上不说,但是对阚棱遭遇的那些苦楚,她又怎可能不了解?
现在,有一个机会,能让阿棱转运。
这位郑公子虽然有做作之嫌,可毕竟是大户人家,名声在外,将来的前程,不可估量。阿棱若跟着他,说不得能做得一番事业。自己呢,也能有人照看,对阿棱而言,更免去许多麻烦。
这可是一举三得的好事情!
老夫人说:“郑公子美意,老妇焉敢拒绝?
我家阿棱日后就拜托郑公子多照顾……阿棱啊,你要好好跟随郑公子,莫要辜负了他这番心意。”
阚棱说:“娘只管放心,孩儿一定好好做事。”
“阚棱,我已嘱托黄文清县令,请他抽调出一些人手,护送老夫人前往巩县。
车马已经备好,随时可以启程。你与老夫人有什么话,但说无妨。我军务繁忙,就先回营中。”
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