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满宠的用法(1 / 1)

满宠的评价,多少让刘琦有些惊讶,他没有想到自己一些举动,或者说是无心之举,竟然能够让满宠对他的印象好到这种程度。

自己好像也没做什么特别让人称赞的事情吧?

但仔细想想,自己或许觉得自己没做什么反人类的事情,但换在别人的角度来看,却并非如此。

很多事情,自己看起来似乎顺理成章,但在旁人看来,却都可称得上是惊天动地。

想到这里,刘琦心中也不由升起了几分自豪之情。

原来,我做的事情,还是挺得人认可的。

满宠又继续道:“今来,南郡诸县有瘟疫蔓延,而满某在大街上看到州牧署所发布的政令告示,包括宵禁、封县、开仓、征辟医官等等,这些事情既有条理,又不徇私,且以控制瘟疫为首要之事,不迁就豪强士族,皆一视同仁,着实令人钦佩。”

刘琦见满宠说的赤诚,感慨道:“能得满公如此评价,却也不枉刘琦这些年的作为了。”

就在这个时候,府中有人将刘琦的大食送了过来。

古人一日两餐,少有能食三餐者,早晨的大食一般比较重要,这一天的体力活,靠的全是这顿饭所提供的能量。

早食上来之后,刘琦问满宠道:“满公,早上吃了么?”

“嗯?”满宠闻言不由一愣。

他是怎么也想不到刘琦居然问这么一句。

不过满宠这个人从不扯谎,性格刚直,即使是在吃饭这种事情上,也不会因为谦虚退让而去骗。

“没吃。”很实际的回答。

这回答得很符合实际情况,大清早上天都没亮就跑到刘琦的府邸前堵门,怎么可能吃了?

刘琦转头,对送来饭菜的人道:“再去取一份碗筷,我的这份有些多,拨些早食给满公。”

那侍从闻言惊道:“这……莫如我等再给贵客做些早食如何?如何能分使君的?”

刘琦摆了摆手,道:“去吧,眼下南郡有瘟疫,还需要开仓济民,粮食该省就省点,我和满公同食便可。”

那侍从领命去了,然后命人送上了一副碗筷,刘琦将自己的麦饭和青菜拨出一半,给满宠递了过去。

刘琦的举动,让满宠很是有些惊叹,即使他性格高傲,即使他刚正不阿,即使他性情比较古板,但以刘琦目下的地位如此平易近人地与他共食,满宠是绝对不曾想到的。

礼贤下士,有时候不一定非要表现得非常做作亦或是卑微,只需要通过一些生活中的细节,也足够表现出来了。

刘琦和满宠同案而食,满宠倒是也不做作,刘琦让他吃,他也就真的吃了。

刘府的侍从在门外看到这种情形,不由摇头叹息。

说实话,满宠的行为在他的眼里着实有缺了些礼数,大清早上跑来就算了,还分使君的口粮……

听说是使君的家乡人……但老乡也不能这样呀!

刘琦一边往嘴里扒拉着饭,一边对满宠道:“满公,可愿受刘琦征辟,在我府中任职?”

满宠一边吃一边道:“满某今日来此,便已经是下定了决心,只要刘使君对当年之事心中无隔阂,那满某自当为使君尽力。”

“那你觉得,你在我麾下能干什么?”刘琦笑呵呵地道。

满宠一边咀嚼麦饭,一边道:“干什么都行,不挑。”

刘琦颇有些惊讶地道:“满君如此仔细地审查刘某,如今想要归顺,却不求高职,那这么多年的席珍待聘,岂不是白费了?”

满宠言道:“我这些年未曾出仕,是想找一个可以从一而终之人辅佐,然并不是说人家一定要以高职征辟于某,满某若有能力,不论在何位,都自能干出政绩,届时提拔与否,在君不在我。”

刘琦闻言笑了。

酷吏,难不成都是这个性子么?

“满公此言是也,那公可试着想一想,刘琦想委任公何官位?”

满宠吃完将碗筷放下,从怀中掏出巾帕,道:“想来,应是掾吏或是随军文书之职。”

刘琦突然伸手,指了指满宠面前的碗,道:“还有饭粒。”

满宠先生一愣,接着竟然真的是下意识地拿起碗,将里面的饭粒全都吃干净了。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不会顾忌什么所谓的面子,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对外人如是,对自己亦如是。

待将碗中的饭粒都扫荡干净了,满宠才将碗筷放下,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仿佛是在自我欣赏。

刘琦抿嘴一笑,继续道:“适才满公猜的不对。”

满宠闻言一愣,皱了皱眉道:“莫非使君是想将满某外放,任一县之长?”

刘琦摇头道:“我荆州地大物博,我若是想找县长,三十个五十个我想找都能找到,不会特意派人大老远从高平县往这边带人的。”

满宠仔细想想也是。

“敢问刘使君,想委任满某何职?”

刘琦慢悠悠地道:“我大汉建朝以来,中央有廷尉总掌律法行刑,地方律法最高权皆在郡守,而郡中具体执掌各郡、各县律法的人是各郡县所设立的决曹掾,但这些决曹掾,却普遍都听从郡县之首的调遣,因为汉律在地方的最终决策权,也是在郡县之内。”

说到这,却见刘琦轻轻地弹了弹袖子上的灰尘,慢悠悠地道:“听到这,满公可知道刘某想委任给满公何职?”

厅堂之中,好半天都不曾有声音,满宠竟然是出奇地没有回答刘琦,只是低头沉思。

而刘琦也不催问,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少许之后,方听满宠缓缓开口道:“满某早就看出,刘使君不同于寻常人,敢于打破常规,行他人所不敢行之事……从使君在荆南重新实施賨布之策,就可见一二。”

刘琦微笑道:“不是我想动地方律法,只是一郡之守或是一县之长,不能长久立于汉法之上,两千石又如何?若是犯了律法,该知罪,也必须治罪!如若不然,时间一长,地方动乱,官民彼此互为水火,早晚必成祸患。”

大汉朝自建朝以来,除了中央的廷尉之外,地方的律法基本都是和一郡一县的最高长官是挂钩的,也就是说两千石的郡守,在一郡之中有案件的最终决定权。

而一县之中,毫无疑问,三百石到六百石的县长,对案件有着最终的决定权。

虽然郡中有专职的决曹掾,但郡守一旦张嘴,就足矣改变他们对案件的裁断。

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权力对于人来说,本来就是层层相压,大鱼吃小鱼,官场中谁嘴大,谁就吃得开。

但司法的最终裁决权在一方之长的手中,但凡是个有些见识和学历的后世人,就知道所带来的后果是什么。

刘琦身为一郡之长的时候,对于这种事他无所谓。

因为他那时候是郡守,他自然是想把所有的权力都抓在自己的手里。

但现在,刘琦的角度已经和原先不一样了。

他是一方霸主,在一定程度上而言,甚至是脱离朝廷管制的地方霸主。

这南方的半壁江山,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是他的私有物。

就人性而言,谁也不想让自己的私有物,被手下的人肆意挥霍。

想要有效地控制自己辖境内郡守和县令的权力,司法权力一定要从地方手中剥离出来。

但自古以来,想将地方的司法权力从地方长官手中完全地剥离出来,几乎是痴人说梦,因为每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地域特色,而且官吏之间彼此的裙带关系,也注定这种事不可能分得那么清楚。

但至少要在政策上剥离出来,或是设立相应的监察部门,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将权力最大的集中化。

至于集中地,自然是他刘琦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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