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迎亲(1 / 1)

我为王 枪手1号 1858 字 2个月前

盯着曹怜儿服侍着叶菁儿穿上大红的喜袍,宁馨却是微微一怔,这些喜袍的衣料不算太好,甚至可以用很糟糕,式样也较老成,而且看样子不是新做的,与叶菁儿现在的身分极不相匹配。她不得站了起来,走到叶菁儿跟前,伸手捻了捻那喜袍,讶然道:“菁儿,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这件喜袍是哪里来的?这样穿出去,会让客人笑话的。”

叶菁儿伸手抚了抚显得有些发皱的喜袍,含笑道:“不,我就要穿这一件,那些人要笑便得他们笑去。”

宁馨看着眼神坚定的叶菁儿,不得将询问的目光投向曹怜儿,她知道这个丫头是叶菁儿从扶风带回来的,什么事也不会瞒她。

果然,曹怜儿开口道:“宁大小姐有所不知,这件喜袍是当年小姐在扶风时亲手缝制的,原就是准备在大婚时用的,可是后来小姐离开了扶风,这喜袍却是没有被带走,这一次高将军过来,便将这件喜袍带到了琅琊,特地送了过来,小姐欢喜得很呢!”

“料子无所谓,式样无所谓,这件袍子,不但见证了我与高远的爱情,也见证了这两年我们之间的艰辛困苦。”叶菁儿缓缓地系上喜袍的最后一根带子,回头笑看着宁馨。

一件有故事的袍子,哪怕它的料子再普通,式样再土气,也已经不同于一般了,因它所拥有的经历已经赋予了它内涵与生命。

“菁儿,真是羡慕你,你和高远,当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你的坚持,将得到最好的回报。你们两个,都不是一般人。”宁馨衷地道。

“什么不是一般人呀!”叶菁儿卟哧一声笑了起来,“宁姐姐,我们只不过是心志坚毅一点罢了。”

“心志坚毅。说来简单,可是做出来又多难你知道吗?你几次要高远而死,而高远更是了你,明知是死路也要去闯一闯?看来老天爷也怜悯你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了!”宁馨叹道。

听宁馨说得恳切,叶菁儿却不觉得这有什么?难道不应该如此吗?来就当如此啊!她上前一步,拉着宁馨的手,“宁姐姐,你模样儿心性才学都是上上之选,远胜于我。肯定会觅得一位佳婿的。今天我出嫁,你来送我,等你出嫁的时候,我一定会去蓟城送你的。”

见叶菁儿忽地将话题转到自己身上,宁馨不又好气又好笑,“这天下,哪有这许多好男儿,你能得到高远,是你前生修来的福气。高远此人。他日必能展翅高飞的,不过在这个过程之中,恐怕也有不少磨难,你嫁给了他。可也得做好心理准备。”

叶菁儿笑道:“宁姐姐,我知道啦,高远啊,从来就没有安份过。在扶风的时候,每一次他出去,我都是心吊胆的。都习惯了,不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是大将军也好,还是小兵曹也罢,我都跟着他了,哪怕笠日他成了乞丐,我呀,也会捧着破碗与他沿街讨食的。”

宁馨微笑起来,“他呀,那里舍得你出去挣命,到时候肯定是将你放在屋里,他握着刀子出去抢才对!”

两人都是笑了起来。

门外急促的脚步声传来,老妈子喜气洋洋的声音在外头响声,“小姐,吉时要到了,外头来人摧小姐赶紧出去呢!”

听着这话,屋里头的却是都慌了起来,曹怜儿握着一把假发,急道:“这可怎么办,小姐,头发还没有接上去呢!”

叶菁儿摸了摸刚刚长过耳朵的头发,咯咯笑了起来,“不用接了,高大哥说,他喜欢这样的短发,显得精神!”

宁馨定定地看着叶菁儿,一头短发的她,实在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观点,她怎么看,便觉得怎么别扭,这么短的头发,无法梳成云髻,也无法攒插头饰,就这样光溜溜的,但看着叶菁儿的模样,看来高远是真不在乎。

待我长发及腰时,君来娶我可好!宁馨在心里低低地吟出这一句话。高远,果然是当世第一的奇男子。

“姐姐,好了吗?新郎倌的轿子可马上就要到了!”外头传来了摧促的声音,这一次,却是小公子叶枫亲自来了,“爹和娘亲都已经在大堂上坐好了。”

“宁姐姐,我走了!”叶菁儿走到了宁馨的身边,轻声道。曹怜儿手里抓着红头巾,步步相随。

宁馨点点头,“菁儿,今日你要出嫁了,我再你弹最后一曲吧,算是你送嫁!”

“多谢姐姐!”叶菁儿屈膝福了一福,转身向外,脚步轻快地走了出去。

闺房之中,只剩下了宁馨与她的贴身丫头,走到房内叶菁儿的瑶琴跟前,宁馨伸手一拂,叮叮咚咚之声骤然响起。

略微调了调弦,宁馨微闭双目,纤纤细指流水价一般拂过琴弦。

房外,伴随着宁馨的琴声,叶菁儿一步步走向了前院。终于,叶菁儿的身影掩没在了丛丛房舍之间。

一曲即罢,宁馨双手放在琴上,半晌,悠悠吐出一口长气,站了起来,“我们也走吧!”她落寞地向外走去,却没有去前院,而是向着后院侧门而去,走出侧门,哪里,早已有一辆备好的马车候在哪里。

“回蓟城!”宁馨上了马车,道。

叶府大门之外,鼓乐之声愈发的热闹起来,不停地有人从街的远处奔来,进到院子里,禀报高远现在所处的位置。而众多的客人,亦是聚集在大门之前的空地之上,高远之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前些时日,高远入城之时,来了一个声东击西,让无数人扑了一个空,入城之后,高远又是深居简出,想看也无从看得到,今天是最好的机会了。叶府之外,人声鼎沸,竟是比那日入城之时,还要热闹上几分。

“新郎官来了!”不知是谁,大声叫了出来,果然,随着这个的喊声,街道的尽头,一匹披红挂彩的高头大马,踩着轻快的步伐,正向着这边奔来,在他的身后,八个彪形大汉亦是身着红袍,抬着八抬大轿,步履如飞,轻松地跟着高远的足迹。

在他们的身后,是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

人群涌动起来,一队队的士兵手拉着手,拼命地阻拦着想要冲破警戒线的百姓,不过往日老百姓是见兵怕三分,今天却是不怕他们了,没看到这些人今天头上也攒着红花,腰里也系着红带嘛,大小姐成婚的大喜日子,谁会找不痛快呢!

高远勒马,抬头看着那大大的叶府两个字,饶是心志早已坚硬如铁,此时却也是鼻子一酸,险些掉下泪来,这两年,他与叶菁儿虽未见过面,但心却一直是系在一起,今天,总算是美梦得圆了。

当初自己承诺,将骑着大马,带着八抬大轿来叶府,将叶菁儿抬回去,今天,他做到了。

菁儿,我来娶你了!他在心里无声地呐喊着,翻身下马,大步向着叶府大门走去。

站在大门口,司仪挡住了高远的脚步,高远这才省起那些繁琐的礼仪,依着他的性子,此时倒是大步走进去,将叶菁儿一把抱出来就是最好了。

接下来的仪程,高远却是充耳不闻了,两眼只是瞧着那两扇大开的朱红色大门,急切地盼望着朝思暮想的女人出现在自己的视野之中。

府内,大堂,叶菁儿盈盈拜倒在端坐在上位的叶天南夫妇面前,两眼泪光盈盈,“父亲,母亲,女儿去了!”

叶氏两眼潮红,十八年了,想起当年母子三人在扶风挣命的时节,她就忍不住想要流下泪来,叶家,亏负这个女儿太多了一些,好在现在她终于有了一个好归宿,虽然这个女婿曾一度与他们闹了太多的不愉快,但终究,女儿还是得偿心愿了。

相比起叶氏的心潮起伏,叶天南的心思就平静得多,女儿得偿心愿是好,但更好的是,高远这个女婿,现在是让他满意之极,此子心思慎密,对于时局的把握远远超出一般人,未雨绸缪,胸怀大志,这样好的一个女婿,自己以前险些便亲手将他给弄没了。好在这小子争气,女儿又一力坚持,算是没有铸成大错,叶氏以后的发扬光大,只怕就着落在这小子身上了。

“好了,大喜的日子,你母子两不要哭哭啼啼,菁儿这一次也算是回故乡了,那边人头也熟,菁儿啊,嫁入高家之后,要贤良淑德,高远是要做大事的人,不要扯他后腿,要好好地相夫教子!”

“女儿谨尊父亲之命!”叶菁儿小声道。

“愿你们夫唱妇随,琴瑟合鸣,早已生几个大胖小子!”叶天南微笑起来,“我虽然还不老,却也想着含怡弄孙呢!”

听着一向严肃古板的父亲突然说了这几句话出来,叶菁儿登时涨红了脸。

“去吧!”叶天南挥挥手。

叶枫大步走了过来,“姐,我背你出去!”

叶府大门之外,高远终于看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女人,叶枫背着一身大红喜袍的叶菁儿,正大步向着大门走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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