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火花四射(1 / 1)

飞越唐朝 新空 2001 字 2个月前

乒砰,一声巨响。

伴随巨声的还有耀眼的火花。

玄铁剑和狼牙棒相交,产生剧烈的碰撞。

唐朝的手臂微微一麻,心中有些震惊:此人的武功,居然达到了化境之中极端奇特的层次,居然可以聚力不散。

能发出大力,就算是明劲的高手都可以做到,更不用暗劲的人物,但要将巨大的力量凝聚成火药一般爆炸开來,却非是化境的高手绝不能办到。

刚才这一招,两人各出全力,唐朝削去了旭烈升狼牙棒上的几片狼牙,看似占了便宜,但是他心中清楚,这是旭烈升的兵器不如锋利的缘故,并不是他的武功一低。

十八名随从的脸色再次的震撼,不相信世间还会有这种巨灵神一般的打法。

旭烈升的口中一甜,知道自己已经受了内伤,不过他是个强悍之极的人,吸一口气,胸中真气流转,知道并无大碍,催动战马,泼辣辣的跑了回來,狼牙棒挥舞,又向唐朝进攻了上去。

唐朝心中大定,知道旭烈升的武功固然可怕,但是比起郭子仪來,似要稍逊一筹,不如他的耀日金枪变换莫测,而且暗劲也是惊人。

狼牙棒的招数,走的是棍棒的路子,呼啸转动之间,即使是一般化境高手,也不会有太大的威胁,毕竟招数相对死板,沒有什么大的变化,就更不用说唐朝已经是化境中期的能力,自是随手招架。

旭烈升越是打,心中越是吃惊,自己犹如排山倒海一般的棒法,换了是一般的将军或者是士兵,早已经死了一片一片,但是看现在的唐朝,却是随手招架。

一声声犹如地狱的死神发出的哀号一般的声音之中,他狼牙棒的顶端上无数的狼牙已经被清除,变得十分的丑陋难看。

“啊嗷,”旭烈升心中狂怒难当,嘶哑的叫了起來,如鬼哭狼嚎,这么多年的郁闷夹杂在他的心头,他的棒法,却是越使越有威势,方圆一丈之地都是呼啸的风声。

这其间,唐朝的玄铁剑剑发无声,却是绝沒有一丝的呼啸,相成一种奇怪的对比。

沒有用,唐朝依然故我,似乎在和他玩小孩子的游戏。

“呀啊,”旭烈升狂叫一声,终于使出了最厉害的“疯魔棒法”,一招一招的攻势都在提伸力量,而且后一棒之中夹杂着前一棒的力量,更夹着战马冲刺带起的巨大力量,击在唐朝的剑上,发出一声声震耳欲聋的怪声。

唐朝终于收起了轻视之心,《括苍山剑法》展开,不和他硬拼,只因为此时,他的右手户口,已经裂开,一缕鲜血流出。

好恐怖的打法,好强悍的力量。

这已经不是内力的比拼,而是力量的比拼。

按照道理,旭烈升即使是化境中期的能力,也不能发出如此强悍的战力,可他明明是化境初期,却能发出这种几乎算是惊天动地的力量,除了武功厉害之外,就是天赋太高。

肉身的天赋太好,旭烈升算一个,安禄山自然算一个,因此,就算旭烈升的武功现在还不到绝顶,但是将他的天赋完全的发挥出來,还是拥有一般化境中期的能力。

好一场大杀。

两匹马在蜈蚣岭上作转灯一般的厮杀,狂暴无比。

三百个回合,还差三十个回合。

这是多么惊人的战斗。

不过唐朝已经感觉出來,旭烈升的速度和力量都在下降。

就在他将这一轮上百招的“疯魔棒法”使完的时候,他的凶焰降落了下來,就好象一只老虎,将最初的三招使过之后,却沒有丝毫的效果,他的气势,自然就弱了。

喀嚓。

剑棒再次的交手之后,唐朝忽然抓住了狼牙棒的棒端。

旭烈升运力一撬,唐朝的身子离开了火电马,被狼牙棒带到了空中。

欢呼。

十八名随从见旭烈升久战不下唐朝,心中都担着很大的心事,现在见他得利,顿时大喜。

旭烈升狂喜之余,将狼牙棒高举于天,不断的挥舞:他心中已经打定主意,绝不能让这小子落下地來,到时候,将他从天上摔出去,就算狼牙棒砸不死他,那么高的地方掉下去,摔也摔死了他。

呼啸的风声中,狼牙棒构成的圈子在扩大。

唐朝紧紧的抓住狼牙棒的平滑处,竭力的控制自己的身形,不被高速挥舞的狼牙棒给摔出去,连他也沒有想到,旭烈升在这条狼牙棒上的造诣,居然已经达到棒我合一的境界。

这就有点难以对付了。

他本是要行险夺去旭烈升的兵器,但是现在狼牙棒在高速的旋转之中,却使他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身形,同时头脑有一种鼓胀的感觉。

汗水。

旭烈升的额头上终于露出汗水,而且不是一点点,是一条小溪,刚才这一轮急舞,已经将他本以消耗不少的潜力运用到临界的一刻。

“啊…、=怄,”狂叫声中,旭烈升终于支持不住,一棒砸向火电马。

他心中的恨意极浓,务必要将唐朝和他的马一起杀死,方才能消他的心中之恨。

但就在这一刹那之间,奇迹发生。

唐朝的身子忽然蛇一般的一扭,顺着狼牙棒向他奔跑了过去。

沒有错,是奔跑。

唐朝在最初附身在棒子上的时候,本來还有些不适应,但是时候稍久,他就以绝顶的轻功附身在狼牙棒上,达到物我一体的境界。

以他化境中期的能力,对一切力量的控制,已经达到了水**融的境界,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冒险硬上他的狼牙棒。

谁都知道这是凶险无比的事情,一旦夺不下敌人的兵器,则自己就有可能死于非命。

刹那之间,风声如哨,唐朝的玄铁剑就已经到了旭烈升的眉心。

怎么办。

一股死亡的味道出现在旭烈升的心中,几乎是在瞬息之间,他抛弃了狼牙棒,将之远远的摔了出去,策马狂奔。

他知道,若当时自己不丢下狼牙棒,则自己的性命,就有可能已经失去了。

狼牙棒可以再得,但是性命一旦失去,就一切都完了。

他虽然卤莽,但是这些道理还是懂得的。

狼牙棒以高速射向蜈蚣岭边上的一颗大松树,唐朝伸出玄铁剑,轻轻用背面在枝桠一横,高速前进的狼牙棒就瞬间停止了下來。

只见他轻轻的一个翻身,落下地來,将狼牙棒抓在自己手中,微微的感觉到吃惊:此棒居然有竟百斤的重量,旭烈升能挥舞之达到两个时辰,内力之强,天赋之高,的确是令人赞叹。

唐朝随即嗫唇作啸,火电马如飞而至。

唐朝一跃上马,带着狼牙棒飞奔到旭烈升的马前,很郑重的一笑:“大帅,请收下您的兵器,”

旭烈升的脸上一片死灰:“怎么可能,你怎么可能战胜我,而且还夺取我的兵器,”

“大帅不必自责,其实您的武功,已经到了使人畏惧的程度,我之所以侥幸夺了您的兵器,只是拼命的缘故,一旦真上了战场,沒有人敢这样拼命,”

旭烈升一听,眼中顿时现出光芒:不错,这是两个人比武的时候能用的招数,却不是战场上能用的杀招,忍不住问道:“你告诉我,若是真刀真枪的交手,你能胜我吗,”

“当然不能,”唐朝说这话的时候,心中忽然产生了再次的怜悯:我当然不能告诉你真话,不然的话,你必定以为这是毕生的奇耻大辱,又怎么可能为我卖命,你的武功是高的,不过我要杀你,也是大有可能。

当然,这些话他是会宣之于口的。

果然,旭烈升的脸色,恢复了血色,伸手将自己的狼牙棒接住。

唐朝看到了他的手上,到处是鲜血淋漓。

看來:他不仅手上受了不轻的伤,还受了不轻的内伤,最少了调养半个月才能恢复,不过也无妨,和安禄山开战,最少也要等到半月之后。

“唐朝陛下,我……我这次是输得心服口服,您放心,我会按照盟约准时带兵到到中原,到时候,助您一臂之力,”

正说话之间,一个随从忽然向他使眼色,他随即不说话。

只见这随从模样的人就很快的到了他的身边,悄悄说道:“大帅,这人如此胜你大帅您,若是一旦传了出去,恐怕对您的威名有损,我已经观察他多时,他的虎口已经流血,而且显然疲惫不堪,而且他又沒有带随从,我们何不在这荒凉无人的蜈蚣岭,结果了他的性命,到时候,太后问起,我们完全可以推说不知道,”

旭烈升的眼中闪过一丝寒芒,似乎有些异动,但随即摇头:“此人身上有藤甲之类的宝物,不怕弓箭,而且有宝马,即使侥幸杀得了他的马,以他的轻功,活命是不难的,滚一边去,”

但这些对话,哪里能逃得过唐朝的感官:“呵呵,旭烈升将军,第一次比试射箭,是我输了;这一次算是在下侥幸胜了,不胜不败,你和新唐朝的皇帝打成平手,应该沒有辱沒了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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