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披甲(1 / 1)

汉阙 七月新番 1949 字 2个月前

两根烟柱从破虏燧缓缓升起,这是韩敢当和吕广粟点燃了坞外堆积的积薪,而赵胡儿则在上头举烽。

“望见虏欲入塞,一千人以上”的讯号会传到西边的凌胡燧,也传给与长城南方十汉里外的一排亭障,再由他们依次传递,向四十里外的都尉府屯戍大军告急。

视觉是最快的传讯方式,不消半刻,四十汉里外的都尉府和步广候官、就能接到报讯,做出应对……

任弘这时候已下了烽燧,手扶着木梯时,隐隐能感觉到震颤,不知是自己紧张的幻觉,还是那两千匈奴骑的奔腾真的能让他们的烽燧瑟瑟发抖。

但耳边隐约传来的马蹄声,却是作不得假的。

“张千人!”

任弘喊了呆呆站在墙边,有些不知所措的养狗达人。

“随我去取甲兵!”

早在一百年前,晁错就总结过:“坚甲利刃,长短相杂,游弩往来,什伍俱前,则匈奴之兵弗能当也;材官驺发,矢道同的,则匈奴之革笥木荐弗能支也;下马地斗,剑戟相接,去就相薄,则匈奴之足弗能给也。此中国之长技也。”

坚甲利刃,是汉朝对匈奴的巨大优势,哪怕一个小烽燧,拥有的甲兵数量质量,也足以让一位匈奴的千夫长艳羡不已。

任弘刚来破虏燧时,就检查过存放甲兵的小仓库,每个亭燧都有记录兵器情况的帐簿,破虏燧除了六石具弩2把、四石具弩2把外,还有角弓三把,长戈长矛各4,长短戟各1,刀剑各5把,盾牌5面,此外还有藁杆铁簇的弩矢箭矢600枚。

出去巡逻、伐茭的宋万等六人带走了部分甲兵,任弘让众人将剩下的统统搬到烽燧里去——作最坏打算,若匈奴犯塞的话,烽燧可能就是他们最后的堡垒!

“燧长,我为你披甲!”

韩敢当这时候也进来了,抱起木架上放着的铁札甲就要往任弘身上披。

和秦代将士普遍着皮甲不同,汉代的甲胄制造有了质的飞跃,冶铁的进步让军队大量装备铁甲有了可能。这破虏燧中,就有分发了一副铁札甲,两顶铁鞮瞀(dīmào),也就是头盔,都是用铁片与麻线编缀而成。

札甲的铁札叶近百片,且有点厚,所以十分笨重,远不如高级军官们使用的鱼鳞襦铠轻便,且只能防护胸与背部,一个人很难穿上,得袍泽帮忙才行。

“你擅长近战,这铁札甲还是给你来用。”

任弘往铁甲里塞了些避免皮肤摩擦的麻絮,为韩敢当披上,这铁甲太重了,重到对没有披挂熟练的人来说,会影响速度和平衡。

再说了,好钢要用到刀刃上,他不认为自己在战斗中起到的作用,能比韩敢当这个沙场老兵大。

任弘自己则只用帻巾将头上裹得严严实实,又戴了个铁鞮瞀,这玩意虽然让脑袋感觉沉沉的,却能够防住匈奴人的骨簇、石簇,甚至连铁矢也会卡在铁片缝隙里。

身上披了件漆成黄褐色的齐膝革札甲,又往左右腕上戴了皮质射鞲(gōu)。

而在挑选合手兵器时,韩敢当自然是顺手的环首刀和铁钩镶,身披铁札甲的他俨然是个重步兵,左右手的兵器一敲,大吼着出门而去。

其他人也纷纷将剩下的兵器、箭矢搬到烽燧上放好,任弘在为用什么武器犯了难:燧中五兵,他平日里也一一练习过,发现长矛最乘手,其次才是环刀。

对第一次上战场的人而言,矛的长度能给人带来虚幻的安全感,任弘手已伸向了矛杆,但脑海中闪过的一句“自古枪兵幸运e”,让他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最后走出门时,腰带上挂着环刀,背上有一面朱纹漆革盾,怀中抱着自己的六石具弩,身侧悬着箭箙。

这下装备齐全了!

任弘分不清是烽燧在抖,还是自己在抖,反正片刻功夫,长城之外,匈奴人的马蹄声,似乎又近了几分!

在路过厨房时,任弘犹豫了一下后,让吕广粟去将那口悬泉置送来的铁锅也拿上去。

吕广粟哭笑不得:任燧长啊,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念着锅?”

“好歹是铁铸的,待会御敌或许用得上。”

任弘说着重新登上烽燧,这时候,长城外隆隆马蹄已经停止,取而代之的是马儿被勒住后,发出的阵阵嘶鸣,近得让人害怕……

果然,等任弘抵达顶部时,先上来的韩敢当,以及一直守在上头的赵胡儿,都一言不发,定定望着外头。

任弘也缄默了,因为他看到,除了数百骑分散到长城沿线放哨、觅敌外,剩下的千余胡骑,已抵达疏勒河南岸,破虏燧正北面数里外。

然后停了下来。

胡人下马的下马,休息的休息,但目光却都盯着破虏燧,更有数十骑靠近到射程外观察他们,指指点点,为首是一位骑着白马的匈奴酋首……

这是匈奴人进攻的前兆啊。

“不是吧……长城上百个烽燧,真就挑了吾等在的燧来攻?”

张千人发出了哀嚎,匈奴人马密密麻麻,望而生怖,他家境好,素来怕死,两腿直打颤。吕广粟擦着额头流下的汗,手上的矛有些握不紧,韩敢当则在大口喘气,努力吞咽唾沫。

而任弘,只觉得嘴里有点干燥,环刀的柄上,何时多了那么多汗水?

还是赵胡儿最镇定,他眯着眼观察外头情形,忽然指着远处道:“匈奴人抓了个外出巡视的燧卒!”

众人一瞧,可不是么,数骑匈奴人正从破虏燧东面的长城回来,将马背上一个身着红色革札甲的汉卒重重扔到那白马胡将面前!

五人都盯着那个倒霉蛋,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张千人怔怔道:“东边,那是宋助吏巡视的方向啊,他出门时,穿的是什么颜色的甲?”

任弘手扶在烽燧墙面上,眼睛里,远处那抹被按倒在匈奴胡将面前的红色,格外刺目:

“老宋,穿了他最爱的那套……漆红革甲!”

……

很不幸,被胡骑逮住的人正是宋万。

当匈奴犯塞时,他正带着两名新来的燧卒巡视天田,去到疏勒河边熟悉地形,等望见广汉燧烽烟连忙转身逃,已经来不及了。

在翻越长城时,两名燧卒被射死在长垣上,而他则被活捉了回来。

宋万头上的革胄已不翼而飞,花白的发髻下是一张惊恐的脸。

他被扔到地上,抬起头,看到了这群匈奴人的首领。

这胡酋很年轻,头部除了头顶上留着一束头发外,其余部分都剃光,戴着一顶以羽毛装饰的鎏金铜冠,冠下是厚厚的眉毛,杏眼,目光炯炯有神,两撇小胡子挂在圆脸上,骑的是白色乌孙西极马,马身上还装点着小件的黄金佩饰。

宋万不知道,这个年轻的胡酋,姓呼衍氏,名为“皋牙胥”,是北山地区三十四口泉眼的主人,右犁汙王的王子。

他同时也是敦煌奸商走私货物的大买主……

皋牙胥用匈奴语叽叽咕咕地说了一阵,旁边一名显然是汉人的侍从立刻为他翻译,问宋万:

“王子很需要熟悉塞内情形的官吏,问你可愿降胡?”

汉人译者补充道:“王子还说,若愿提供塞内虚实,为王子劝这座烽燧里的人也投降,便许你一百头牛羊!”

宋万不是一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只是个因为不识字,在边塞消磨多年,却连燧长都没当上,这辈子可以说一事无成的斗食小吏。

他犯过糊涂,对年轻的任弘有些嫉妒,还被钱橐驼骗得团团转,在奸阑案里,几乎没帮上什么忙。

眼下,被匈奴人擒获,宋万害怕得不住颤抖,都不用匈奴人殴打逼迫,两腿软软的就跪在胡酋马前。

当听说降则免死时,他怔怔出神,眼睛里不知是喜还是惧,刚想要说话,却想起了什么来,又将头垂了下去。

“我若降了,我的妻女儿孙就得沦为罪徒,我家坟头,恐怕要被人掘了。反倒是我战死了,有好几万安葬钱,儿子能被举荐为吏……”

他若低头,那全家也要跟着一起遭殃,三代抬不起头!

他若抬头,子孙都能昂首挺胸!

想清楚后,当宋万再度看向皋牙胥时,眼中恐惧仍在,却多了另一种情绪。

悲壮……

不是英雄的,而是普通人的。

宋万摇了摇花白的头:“老朽虽不识字,但知耻。”

他努力控制还在微微打颤的双腿,站了起来,想要在这个看不起自己的胡酋面前,挺直胸膛!

“我是大汉的兵,是破虏燧的吏,不降胡虏!”

……

PS:第二章在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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