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火烧凌云窟(1 / 1)

宿主请留步 雪落君 1567 字 2个月前

十五年前,命运之子步惊云出世。

同年,慕英雄、慕英名两兄弟于剑坟获得两把英雄剑,对决剑圣,慕英名被剑圣重创,废去全身武功。

慕英雄携慕英名、小瑜离开慕家。

后,因不满慕家通奸卖国,慕英名与慕家断绝关系,改名无名,拜入剑宗,进入万剑轮回修行。

十一年前,命运之子聂风出世。

同年,无名自万剑轮回破关而出,先后击败剑圣独孤剑与另一名英雄剑之主慕英雄。又为救慕氏父子,而一人一剑独挡五万兵马,名动天下。

十年前,无名重创十大派,自此神州武林萧条,武林神话无名,也因妻子小瑜的惨死而绝迹江湖,消失不见。

九年前,一代枭雄雄霸走出三绝们,踏足江湖,创立天下会。

五年前,北饮狂刀聂人王携其子聂风重出江湖,四处挑战天下高手。

两年前,雄霸得泥菩萨批命:“金鳞(和谐)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自此,雄霸连灭三大门派,屠霍家庄满门,得庄主义子步惊云。

同年,绝无神率领大军强势入侵中原,气势滔天。

然,山海关外,遭神秘高手阻击,绝无神不敌,败退东瀛无神绝宫。

今日,凌云窟外,北饮狂刀聂人王与南麟剑首段帅约战乐山大佛之巅,血饮狂刀与火麟剑两大神兵正式展开宿命之战。

其时,刀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二人棋逢对手,将遇良才,打的一个旗鼓相当。各种手段层出不穷,令围观者无不感叹不愧为当世顶尖高手,不说其它,单只这一战,就让人觉得不虚此行。

然而......

无论是无名的成长史,还是命运之子的悲惨命运,亦或者是凌云窟外的大战——火麒麟表示,这些风云大事件,它都并不感兴趣。

作为一头刚刚两千八百六十七岁,还处于幼生期的麒麟,它生平最大的梦想就是睡不醒的回笼觉,做不完的白日梦,吃不尽的嘴边食。

是的,宅兽火麒麟的梦想,就是这么简单。

然而,今天.....

就连它这么简单的梦想,都被无情的打破了。

打破它梦想的,并不是外面那不断传来的能量波动。

实际上,作为凌云窟中的看家神兽,它早已经习惯了那帮闲的蛋疼的武林中人有事没事就在乐山大佛之巅来一次约战。

就好像找个深山老林里打一架会丢了他们的逼格似的。

一开始它还会提起防备,生怕有人趁它不备对着它身上的那处脆弱伤口处来上一刀两剑。

它不喜欢受伤,受伤,老疼了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事情见得多了,也没有发生任何意外之后,它就习惯了。

到了如今,火麒麟已经颇有了一种‘任尔打生又打死,我自做我白日梦’的淡定与沉稳。

只是,今天,它的淡定和沉稳,都因为一件突发事件而被打破!

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

这是乐山大佛附近村落居民都耳熟能详的警句,说的是当岷江之水淹没乐山大佛的膝盖之时,凌云窟就会燃起大火。

当然,实际上,真相并不是如此。

之所以会有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这种事情发生,是因为——火麒麟的小窝,其海拔高度正与乐山大佛的膝盖齐平。

每当水淹大佛膝之时,它家都会被涨起的江水浸泡。

火麒麟五行属火,周身都燃烧着火焰,要说它这辈子最反感的东西,绝对是水无疑。

所以,每当水淹大佛膝的时候,被逼无奈的火麒麟都只能出去溜达一圈活动活动。

等着水位退去的同时,也顺便以自己身上的火焰烘烤一下家里的水汽,让自己家重新变回那个干燥、温暖的小窝。

说了这些,情况已经很明了......

正美滋滋的睡着觉,突然感觉到自家小窝变得愈发潮湿。

有过不只一次相似经历的火麒麟猛地睁开了眼睛,鼻头微微嗅了嗅,确定了当前的状况之后,眼中忍不住露出了一种带着几分人性化的嫌弃情绪。

那意思像是在表达自己心底的怨念——麻烦!

只是,尽管再怎么不愿,水位上升了,火麒麟也只能被迫离开自家小窝出去溜达溜达。

迈着懒散的步子,优哉游哉的顺着凌云窟中自己走了千百次的通道向外走去。

还没走到洞口,火麒麟就听到了外面一阵惊叫声。

“水淹大佛膝,火烧凌云窟!”

“快看,火麒麟出来了!”

“不好啦,快逃命啊,火麒麟出来啦!”

“妈妈,我怕!”

这些来自远处村落中的居民发出的哭喊声,火麒麟并没有放在眼里。

作为此处的霸主,火麒麟大爷很享受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它享受别人看到它之后,露出那种惊骇欲绝的表情,两股战战几欲先走的成就感。

然而。

这一次,准备借着难得的出门的机会享受一番那些蝼蚁的敬畏的火麒麟,心情却并没有以前那般那么的美妙。

因为,这一次,当自己露出真容,站在凌云窟洞口之时,有两只蝼蚁,竟然并没有对他露出丝毫的畏惧。

非但没有畏惧,他甚至还从那两人的眼中看到了一丝炽热和战意。

那种眼神,那种气势,它再熟悉不过了,那是那帮蝼蚁要跟他动手时才会有的表现。

见此,火麒麟心里已经有些不爽了。

而等到他感受到那两人身边那熟悉的气息之后,火麒麟的心里更是充斥着一种怒意。

那两人的身上,竟然都有着一种与它相似的气息。

那把剑——那把剑上,有它曾经脱落的鳞片的气息。

那个人,那个人的身上,竟然有着一种与它血脉相连的感觉,那是——那个混蛋,是那个曾经伤过它,把它打的老疼,还吞了它高贵的麒麟血的混蛋!

没错,就是与那个混蛋相似的气息,绝对错不了!

一刹那,原本只是想戏耍两人一下的火麒麟,瞬间怒火中烧。

而后,滔天火焰自其周身蔓延,将整个凌云窟染成了一片赤红之色。

原本优哉游哉的步子不再,火麒麟四足狂奔,势要冲上去灭掉那两个敢亵渎它伟大的火麒麟的混蛋。

然后......

“宿主,请留步。”

莫名的,一种仿佛自灵魂中传来的声音,让它前冲的脚步为之一顿,瞬间,戛然而止。

ps:第二更到。(第二任宿主:我,火麒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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