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化装用的东西外,胡孝民还找到根铁丝,这东西看着没用,其实可以做很多事,比如说开锁、烧红之后用刑,都是极好的。
快到一条僻静的巷子时,胡孝民突然停住。他看到了口子上的轮胎印,很清晰也很新鲜,潘宪文似乎刚刚进去。
这条巷子很少人出入,因为里面有一座凶宅,一家人一夜之间被灭口。巷子只有几十米长,但有点弧度,从这头不能一眼望到那头。
一般人要经过这里,宁愿绕点路。前面还有条巷子,多走一百多米就能绕过去。但不知道的人,为了抄近道都会走这里。
胡孝民相信,潘宪文很有可能在等自己。
胡孝民手里没有武器,虽然在狭小的地方,格斗技巧更能发挥作用,但他不有冒险。特别是,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冒险,他决定从前面绕。
地面没有潘宪文的自行车印,胡孝民的速度明显加快。前面几十米也有条巷子,正好可以绕过。但胡孝民并没去大德里,而是绕回了这条巷子。
在那一头的出口,胡孝民并没有看到自行车印。他顿时明白了,潘宪文正躲在里面呢。这个时候,潘宪文绝对没憋好屁。
胡孝民果断走了进去,一边走,一边拿出眼镜戴上,又用黄蜡给脸、脖子和手抹上。同时,他还拿出假胡须,一边警惕地望着前面,一边迅速贴上。
胡孝民的外貌迅速发生着变化,他的步伐也随之改变。他的左腿变得有些瘸,腰也直不起来,像是个卖苦力过头的病秧子一样。偶尔,他还轻声咳嗽一声。
胡孝民靠着墙壁慢慢走着,他低着头,哪怕化了装,他也不想跟潘宪文打照面。极速化装,难免会有疏漏。
胡孝民低着头,也能看清地面的自行车印。快到那座“凶宅”时,胡孝民终于看到了熟悉的车凶。
潘宪文悄然打开了凶宅,将自行车也搬了进去。这是一栋独门小院,长久没住人,院子里长满了野草。他将院门打开,手里拿着枪,静待胡孝民经过。
他与胡孝民虽然不是朋友,但两人也算同事,胡孝民在这里看到他,哪怕很意外,也不会起疑心。只要将胡孝民骗进来,一枪就能解决问题。
胡孝民死在这里,倒还省了搬尸体呢。
如果胡孝民走其他地方,那算胡孝民捡了条命。他要是从这里路过,那就对不起了。死在潘宪文手里的人不少,不在乎多胡孝民一个。
胡孝民的咳嗽声,他自然也听到了。但他并没听出胡孝民的声音,这让他眉头紧蹙。因为咳嗽的东西,是从北边传过来的,而胡孝民会从南边过来。
从咳嗽声可以判断,过来的这个人身体不太好,走得也很慢。潘宪文稍稍侧过身子,他不想跟这种肺痨打照面。
越靠近凶宅,胡孝民走的就越慢。两侧的围墙较高,旁边房子的二楼,都看不到巷子里发生了什么。他的身体弓起,还在地上捡了块砖头。此时胡孝民的肌肉绷紧,从地上的车轮印,他已经判断出潘宪文所在的位置。
快到门口时,胡孝民却没再走,他咳嗽一声后,又“大口喘息”着,给人一种走累了,靠着墙壁休息的感觉。
潘宪文原本想等这肺痨过去后,再等胡孝民上门。可听声音,那个病秧子竟然在门外休息。
他很担心,胡孝民此时会突然经过,这个人会坏了自己的大事。
他决定把人赶走,如果此时胡孝民突然出现,只好取消任务。如果胡孝民没来,就再等一会。
潘宪文收好枪,刚走出院门,看到门外站着一个脸色发黄的男子,低着头站在那里。他正要呵斥,那人突然抬起头,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同时,手里扬起一块砖头,迅速朝自己挥来。
潘宪文大惊失色,自己明明是伏击者,怎么成了被伏击的对象呢?但此时的他,来不及多想,手臂下意识的挡着脸部,右手则摸向了后腰。
但对方比他更快,砖头砸中他手臂的同时,那人的身子突然冲了上来,提起左腿,膝盖狠狠地击中了他的腹部。
在击中腹部的那一刻,潘宪文从来没见过这么难受,只觉得五脏六腑像移了位似的,他的身体也变成了一只虾米,上半身像只拉满的弓。
胡孝民得理不饶人,挥起右拳,狠狠地砸在潘宪文的脸颊上。两人都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胡孝民对这一拳比较满意,潘宪文却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抖动,他的眼睛冒着金星,眼珠子差点弹了出来。
此时潘宪文才发现,袭击自己的人,似乎很熟悉。那人的脸庞,还有躲在眼镜后面,露出狡黠目光的眼睛。
蓦然,他脑海里突然跳出一个人影:胡孝民!
“你是……”潘宪文此时万分懊恼,他终于知道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
胡孝民却不想跟潘宪文废话,既然出手,就必须干脆利落。他顺势捡起地上的砖头,朝潘宪文脑袋狠狠砸去。
潘宪文受此一击,整个人彻底昏了。胡孝民站起来,挥动右腿,一脚踢在他的脖子处。只听“咔嚓”一声,清脆动听,明显感觉颈椎断了。
潘宪文虽做好袭击胡孝民的准备,可他被袭击时,完全没反应过来。他腰间有枪,根本没机会拔出来。手上有功夫,完全不是胡孝民的对手。
从挨一砖头,到脖子被踢断,发生在瞬息之间,他还没还手,人就断气了。
潘宪文没了声响,胡孝民才将院门关上。外面的巷子,依然没有人。就算有人听到这里的动静,恐怕也不敢过来一探究竟。这里原本就是凶宅,谁敢来触霉头呢?
胡孝民将潘宪文的尸体翻过来,这才发现,他的手已经摸到了枪。刚才只要迟一秒,潘宪文就有机会开枪。
生与死就在刹那间,一秒钟就能决定生死。
手指放在脖子的静脉处,确定潘宪文死亡后,他才开始搜查潘宪文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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