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都市异能
简介:春天种下一只鸡,秋天收获一只凤凰。
林晨得到了一棵啥都能种的神树,据说它的前任主人女娲,用它延续了人类文明……
【以都市内容为主,含有西游等神话世界穿越】
风格:这次奸臣发誓要走轻松路线(带脑的轻松路线)
群:壹9叁6零4壹6伍
下附第一章正文:天下最惨的总经理
“各位老板,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欠你们的钱我们肯定还,请再宽限我们几天。”
燕京市盐井口街“同舟饭馆”内,聚集了不下二十号人,这些人不是来吃饭的,手里挥舞账单,群情汹涌。
他们面前有三个人,一个穿着厨师服油光锃亮的胖子,一个十六七岁怯生生的女孩,两个人都缩在角落里,只留下一个年轻人面对愤怒的人群。
年轻人名叫林晨,二十岁的样子,是这家饭馆的总经理。
虽然同舟饭馆不大,但林晨这个总经理可是实打实的,因为同舟饭馆以前不叫同舟饭馆,而叫同舟浪漫酒家,更早之前叫同舟大饭店,而它最初的名字是江氏集团旗下同舟连锁餐饮有限公司。
林晨不是经营天才,但也不至于是个败家子。从总资产接近一个亿的江氏集团旗下同舟连锁餐饮有限公司,经营到只有十二张桌子两个包间还负债累累的同舟饭馆,全是因为有一个善良的好老板,江家三小姐,江晓琪。
“林晨,你看,那些南疆的孩子还要攀登悬崖上学,多危险啊,我们给他们修条路吧。”
“林晨,你看,甘陇的百姓好可怜哦,因为缺水只能修水池存雨水,水池里都长虫了还要喝,我们给他们修个水库吧。”
“晨哥哥,你看,西蜀又地震了……”
“晨哥哥,你看……”
八岁的江晓琪看来看去,到她十四岁的时候,就将她爹交给她的偌大公司,看成了现在这副模样。虽然这点钱对江家来说不算什么,但这也是考察江晓琪经商能力的项目,这对江家人来说极其重要,江晓琪现在在家族里算是声名远播了。
自从同舟浪漫酒家变成同舟饭馆后,江晓琪倒不惦记着修水库修路了,可是前段时间她又碰到一个患心脏病的小女孩,林晨怎么劝都不听,江晓琪非要为小女孩承担医药费。
这不,同舟饭馆现金流枯竭,米老板,油老板,肉老板,菜老板全部都涌上门催债,林晨能怎么办?林晨也很绝望啊。
这个月交不上水电气,同舟饭馆怕是又要变同舟烤摊。林晨就是同舟烤摊的总经理了。
“林总经理,你就别骗我们了,我们全都知道了,你们同舟饭馆已经资金断流,怕是这个月就要关门,再宽限几天,我们怕都要血本无归吧?”
“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林总经理你可不能昧良心啊。”
“再不还钱,我就去法院告你们。”
众人七嘴八舌,一个中年胖子站了出来,这中年胖子一身肥肉,但却穿着修身西装,绑得死紧,看上去极不协调,不过走起路来却很自信的样子。
“大家稍安勿躁,你们七嘴八舌的林总经理听不清楚,我来代表你们跟他交涉,好不好?”胖子向众人征求意见。
“好,那贾老板跟他说。”其他人同意了。
胖子向众人点点头,转向林晨道:“林总经理,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不过我贾不仁不是不讲道理的人,知道你现在资金困难,那就这样,其他人的钱你可以缓缓,你先把我的三千块钱还了。”
众人:“……”
“贾老板,你过分了吧?”林晨对这贾老板的态度明显不同于对其他老板:“当初我家三小姐看几个民工被拖欠工资,饭都吃不上,带着他们去你饭店吃饭,你倒好,不同情这些民工就算了,还马上叫人改菜牌,一个鸡蛋你要五十块,你那是鸡蛋还是炸弹?现在你好意思要我三千块的帐?”
“哎哟喂,林总经理,你这话可就不对了。”贾不仁连连摆手,笑容满面地道:“我可没强迫你家三小姐吃,我让改菜牌那是先给了你家三小姐过目的,明码实价,吃不起不吃嘛,我贾不仁会强买强卖吗?我同意赊账已经体现大仁大义,怎么?现在吃完了,还想赖账?”
“那深更半夜的,几个民工刚讨债未果出来,又累又饿,附近又只有你一家饭馆,你让三小姐带他们去哪里吃?”林晨气道。
“对啊,深更半夜的,我还没跟你家三小姐算加班费呢。”
“你……”林晨气得脸红脖子粗。
“林总经理,消消气。”贾不仁拍拍林晨肩膀,换了一个“慈祥”的语气对林晨道:“唉,林总经理,实话说,我贾不仁是很佩服你家三小姐善举的(di),也正在学习效仿,但善良就不用还钱么?那善良也太容易了吧?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
贾不仁转头问其他讨债人。
“是个屁。”众人齐声回答,对林晨喊道:“林总经理,这贾不仁的钱可以不还,我们的血汗钱可不能少啊。”
一群人堵在饭馆门口几小时,林晨耳朵差点聋了才离开,威胁林晨十天之内不还钱,就要把同舟饭馆告上法院。
“经理,怎么办啊。”所有债主离开后,那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凑上来,小心地对林晨道。
油光发亮的胖厨师叹口气道:“实在不行,我去做鸭,说不定能补贴一阵。”
“哪个鸭?”女孩惊恐地看向胖厨师。
女孩名叫小美,胖厨师叫唐牛,这两人和林晨一样,都是受过江晓琪恩的,所以一直没有离开同舟。
因为林晨遇见江晓琪更早,所以好几个总经理受不了江晓琪先后离开后,他成了总经理。
“我看我们还是去街上看看哪个位置好,我准备做同舟烤摊总经理了。”
林晨一想到江晓琪做那些事,就气闷得不行,打算回房间安静一会,就在这时,门口来了一个提着篮子的大婶。
“请问,老板在吗?”大婶向店内探头,用很浓的乡土口音喊道。
唐牛和小美立即缩回了墙角。
“在,但实在没钱,老板能宽限几天吗?”林晨无奈回头,说了无数遍的台词脱口而出。
“老板想错勒,俺不是来要钱的,俺这里有些野菜,问老板收不收。”
大婶一边说着,一边扒拉篮子里的东西,篮子里装着很多黄秋葵,细条细条的,带着叶子,里面还带有很多杂草,看上去不像是种出来的,倒像是野地挖的。
“大婶,实话给你说,我这饭馆已经穷得买不起菜了。”林晨指了一眼冰柜,里面只有零星的几把蔬菜。
“看来老板也很惨勒,哎,可惜我这山里挖来的野菜,城里人都嫌品相不好,卖了一天也没卖出去,拿回去也是坏掉,这样吧,老板看着给点,能给多少是多少。”大婶近乎央求地道,这些辛苦挖来的野菜放着坏掉,实在可惜。
“经理,咱们就买了吧,你看大婶也挺不容易的。”小美说道。
“你给钱啊?”林晨白了小美一眼,看大婶菜篮里的黄秋葵分量,差不多要三十块,可是掏出钱包,里面只有十四块五毛钱,还都是一块五毛的零钱,凡是上了五块面额的,都已经被讨债的要走了。
“我再凑点。”唐牛搜了自己全身上下,掏出四块钱。
小美去房间拿出自己的提包,从里面搜刮出两块钱。
“这是我晚上留着买瓜子的,也给你了。”
林晨拿着东拼西凑的二十块五毛钱,递给大婶:“这是我们的全部家当了,你要是觉得不够,那就找别家。”
大婶接过林晨手上的二十块五毛钱,看了看,抽出两块还给林晨:“留着给姑娘买瓜子吧,怪可怜的。”
大婶将野菜倒在铺好的报纸上,提上篮子摇头叹息着离开了饭馆。
林晨望着大婶背影,狠狠一拳砸在桌子上:“草,开公司开到被挖野菜大婶同情,我也是第一人了,唐牛,最后做顿好吃的,咱们散伙吧。”
唐牛仰天长叹:“没想到我堂堂同舟大饭店第一大厨唐牛,竟然混到这地步,苍天无眼。也罢,后堂还有一只鸭子,既然买了这些秋葵,今天我就做一盘我最拿手的秋葵凉拌鸭丝,给大家留个念想。”
小美道:“你最拿手的不是川味火锅鸭吗?”
“废话,你买得起火锅鸭的材料啊?”
唐牛和小美在厨房忙活,林晨提着黄秋葵到了后堂。
“真的要散了吗?”
林晨洗好黄秋葵,从笼子里逮出鸭子,手里拿着副厨刀,但整个人却很迷茫。
如果可以选择,他真的不想散伙,十四岁跟着三小姐进入同舟餐饮,不管是当杂工,还是赶鸭子上架当经理,六年了,林晨对同舟有很深的感情。
而且这真的不是林晨一开始想要的结果,江家子弟从小就要学习经商,都会有资产打理,由此来判断每个江家子弟的经商才能,也决定他们成年后在家族中的地位。如果真的散伙,也就证明了江晓琪在经商方面天赋为零,不,为负数。
以后江晓琪不会被任何家族长辈信任,地位绝对是整个家族最低的。
林晨受恩于八岁的江晓琪,这些年更把她当亲妹妹一般看待,林晨真的不想她落得那样的下场。
“哎哟……”
心不在焉的林晨,一刀割破了鸭子的喉咙,也割到了自己的手,血滴在小美清洗黄秋葵后扔出来的杂草上。
一道浓郁得令人心悸的绿光冲天而起,晃得林晨睁不开眼睛,只见那株染血的野草突然疯狂生长,在眩晕的绿光中,林晨脑袋天旋地转,一下子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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