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决绝(2)(1 / 1)

[新]

晚上,华灯初上。

裴煜推掉了宋杨他们的饭局,开着车停在宠物店对面的路边。

自从那日跟温南书宠物店门口的闹得不愉快,他刻意等了两天,虽然药膏早就让何寄买好了,但这两天他眼前总是会不停地闪过温南书额头上的伤口、温南书说“不要了”时候的看向他的眼神,还有那天早上,他在床单上看到却没在意的血迹。

裴煜掏出打火机点了根烟,烟雾袅袅,瞳孔深邃。

温南书是不会离开他的,裴煜无比确信这一点。他只是想让温南书冷静冷静,等温南书冷静两天就会后悔对他说出口那些离婚的话,再看见他带着药来接他,一定会感动的立刻跟他回家。

他想要一切恢复到以前那样,从来没有任何一个时候,让这个想法在他心里叫嚣的如此强烈。

裴煜掸掉了烟灰,他的手腕搭在漆黑的车窗边沿,寒冬的夜风瑟冷,思索了一会的他神情是一如在谈判场的胜券在握。

裴煜在车里等了一会,看着宠物店里两三个学生打扮的员工下班,温南书站在店门口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

那个女孩牵着一只柯基,笑得十分开心,还拿出手机对着温南书的手机一顿扫。

裴煜的脸一下子黑了,

这是在加温南书的微信?给一只这么丑的狗看病还需要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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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里的裴煜立刻从兜里掏出手机,调出温南书的微信界面。

他们俩的聊天页面上的对话大部分都是温南书发来的,日期有很多,问他什么时候回家,让他少喝点酒,要不要去接他,尽管绝大部分都收不到回复,或者只有简单的两三个字嗯、知道了。

而现在,他很少主动联系的那个人头像已经换掉了,从前是一张张海边落日的风景照,仔细看的话灿烂余晖下细软沙滩上还倒映着他跟温南书的双人倒影,是他们五年前在塞班拍婚纱照的时候。

从前他觉得这张温南书拍下的照片构图平淡又无趣,现在这张头像换成了一张猫。

裴煜盯着屏幕仔细一看,好像还是别人抱着的?那只表情生无可恋的斑纹猫被举起来,前爪子下面掐着一双手,是年轻男人的小麦色,一看就不是温南书的。

裴煜哼了一声,把手机随手扔在副驾上,猫长的丑死了,他们的合照拍的再烂,也比一只丑猫好看,温南书还真是没品味。

八点半的时候,温南书从宠物店下班,锁上外面的卷闸门。韩嘉年周末回家去了,他知道温南书手头拮据,上周没想到他一走温南书只舍得吃泡面的份上,要不是他提前回来还发现不了,二话不说立刻提前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给他,还拿两个人合租的“伙食费”为由头,硬塞给他四千块钱。

那四千块钱温南书没动,只是把工资的三分之二都存了起来,毕竟他后期的治疗费和生活都需要用钱,他只留下很少的一些当做自己的日常开销,如果让韩嘉年这类知道温南书只留了那么一点点钱给自己,一定会惊讶眼珠子和下巴都掉下来,怀疑这么点钱真的能在k城这个魔幻的消费水平下存活下来?

可温南书就是可以,他一路都是这么过来的。

温南书锁好门,准备去超市买一些晚上打折促销的食材周末做来吃。

车里的裴煜看着温南书沿着路走,正准备开车追上去,好死不死的,这时候狭窄的路那头开过来一辆大型水泥车,把裴煜前面的路堵的死死的。

“你瞎啊!这是单行道看不见阿!”

眼见着温南书走远了,裴煜气的降下车窗骂道,那水泥车司机也是外地的,一看裴煜那辆价值千万的豪车就吓到了,慌张打了好几次方向盘,愣是紧张地没给裴煜让出来一条道先过。

“妈的,怎么今天蠢货这么多!”

裴煜骂了一句,单手握上方向盘,白色的迈巴赫在狭窄的道路上一路干脆倒车,直接从后面的出口绝尘而去。

就这么被卡了一小会,温南书就不见了,面前是闪烁的红绿灯,人头攒动的人行横道和横跨而过的过街天桥,因为是周末,热闹拥挤的人流熙熙攘攘,格外热闹。

温南书这一会跑去哪了?

偏偏这块附近还有个大商场,周末堵车严重,裴煜还开的这样慢,后面的车不耐烦想按喇叭催促,但一看他的车和那一连串嚣张至极的连8车牌号,又给咽了回去。

裴煜开着车继续低速沿着街找人,每个人穿的都像个臃肿的粽子,裴煜扫了一眼就知道不是温南书。找了两圈,他都快想给何寄打电话让他现在去查查温南书到底住哪了。

裴煜调转方向,要是换做以前,裴煜肯定就回去了,可今天不知道怎么了,他来找温南书,现在人又丢了,他就烦的很,就是一定得找到温南书才行。

超市里,温南书在负一层排队结了账,他买的少,买东西不过十几分钟,可现在家家户户都在采买年货,光是扫码排队都排了半个多小时。

温南书手里拎着装着青菜和鸡蛋的购物袋,乘着电梯出来。

新年临近,超市门口的小广场上,热热闹闹的摆着好几家红红火火的卖|春联的摊位,有一位老大爷是现场手写,围着很多人在看。

蘸金粉的墨水在大红纸上潇洒一挥,风骨傲人,温南书想起来韩嘉年只是给宠物店里买了过年装饰,家里还没有,也想挑一副大爷手写的春联。

裴煜想着温南书既然走路,那肯定就是住在这附近,他在这几个街口来来回回兜了三圈,手下正准备拨何寄的电话,突然地,他的眼神一掠,就在一个春联摊位门口,他看见了温南书。

温南书手里拎着青菜冒头的塑料袋,正站在写春联的摊位旁边,他穿着一个浅咖啡色的短款外套,领子有白色羊羔绒,他微微弯腰探头,白皙无暇的脖颈在寒风里露出一截儿,他专注的看着老大爷笔下金钩铁划的字,嘴角微扬,是很自然的赞叹,这又让他浑身落满了温暖的烟火气。

不知怎么了,裴煜忽然小小地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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