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60【便宜行事之权】(1 / 1)

项南看到这件案子的卷宗后,就觉得其中有很多疑点。

比如卷宗中写妇人常氏的丈夫李小富死于砒霜毒,因为仵作验尸时,发现插入体内的银针变黑。县令杜大志据此推断该人被毒杀。

但妇人常氏开始咬死不认,后来才又承认砒霜是举人董兆恩所给。为的就是毒杀亲夫,以后好与她做长久夫妻。

而举人董兆恩却宁死不认与砒霜之事有关,甚至也不承认与常氏有什么私情。

只是常氏家是卖茶叶的,他去茶楼喝早茶的时候,会去茶铺买上一包茶叶,算是熟脸儿,见面说几句话而已。

县令杜大志查遍城内药铺,查出董兆恩家在半年前买过一次砒霜。但董兆恩说买砒霜只是为了药耗子,并非是杀人。但杜大志却认定他是撒谎,百般抵赖。

项南看到这儿,都觉得荒唐。

先不说常氏的丈夫李小富究竟是不是死于砒霜,就说是死于砒霜,也并不能确定就是常氏下药,更何况这药也未必就是举人董兆恩所赠,证据链实在太弱了。

况且说,要是因奸杀人,董兆恩怎么会提前半年就备下砒霜?要知道砒霜可是剧毒,没人会随便买包砒霜丢在家里。

另外,李小富死时,董兆恩正和一群同好在外游玩,还写了多首写景抒怀的诗,可见兴致是很高的。

一个就要作奸犯科之人,还能有这样好的兴致,还真是不容易。

要知道,就连西门庆要害武大郎的时候,都是辗转反侧,忧心得不得了,天不亮就跑来讨消息。

再者还有董兆恩喊冤,认为是县内富商蔡炳文诬告。可是对这位富商,杜大志却没有丝毫调查,认为就是董兆恩家攀诬。

这些疑点让项南不得不开始怀疑。

……

而且据项南所知,这位审案的县令杜大志,是乾隆十八年晋西乡试中举,乾隆十九年又中了进士,是第三甲的同进士出身。

杜大志中了进士之后,先是分在户部行走,乾隆二十五年才下放到江南做一任县丞。

而知州沈珏也是乾隆十九年中得进士,第二甲进士出身,也是先分在户部行走,乾隆二十年下放到江南做知县,因为考绩优良菜逐步升为知州。

沈珏和杜大志算是同科,而在古代同窗、同科、同年、同门等,都是官员拉拢关系的好手段。

所谓同窗,自然好理解,就是曾在一起学习。同科,就是同榜考中;同年,就是同一年考中;同门就是同师受业者。

这些在读书人看来,都是攀交情的好借口。很多文官就通过这层关系,互相勾连,互相抱团,形成一股势力。

而知府贺明悦是乾隆十三年中得进士,乾隆十八年下放到江南做知县,后来一路提拔为从四品知府。

看似跟杜大志、沈珏毫无关系,但其实三人的座师是一个人,都是军机大臣、顾命大臣、户部尚书于敏中。

所谓座师是明、清两代举人、进士对主考官的尊称。儒家讲究“天地君亲师”,师父如同父母一般。同一个考官选出的人也可以视为同门。

如此一来,杜大志、沈珏、贺明悦关系就很亲近了。他们之间会不会有徇私舞弊,互相包庇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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