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受害者骨骼的伤口处,提取了一些微粒,经过检验,那里面含有一种特殊金属的汽车油漆,而这种油漆由于十年前的环保法案而停止了生产,市面上已经很少很少了。恰好,我们在古斯曼的老巢处,就发现了这种油漆。再加上微粒中的所有成分和古斯曼老巢所在地取得样品完全一致,所以我们可以断定,受害者就是在古斯曼老巢被害的!”
凯一脸怪异的看着小骨在自己面前侃侃而谈,心中五味纷陈。
“啧……我不得不说,小骨,你是我见过最棒的法医。虽然有点晚,可我还是要向你道谢,至少你帮我们确定了,劳瑞·史密斯探员到底是被谁所杀。你给了我们真相。”
真相有时候一点也不重要,可有的时候,它又非常重要。
查清楚劳瑞·史密斯的死因,算是他们警方唯一能给他家人的交代。虽然已经有点晚了。
小骨并不在意凯的感谢,她之所以有兴趣查这件案子,除了在洛杉矶度假实在太无聊了之外,更因为那是她自己想知道真相。所以她才不管古斯曼到底怎么样,她只给出真相。
倒是布斯因为职业原因,比较关注这件事。甚至于FBI都希望布斯能够在洛杉矶直接接手汉尼拔的案件。
不过因为一些其他原因,布斯并没有得到这个机会。
“对不起,凯。我们没能帮到你什么。便宜古斯曼那个家伙了。”
“没关系,真的。你们已经帮我很多了。”凯安慰道。
事实上如果小骨能够快一点,也许汉尼拔就不用出现了。有证据的话,凯还是更倾向用正规手段来惩治古斯曼这个混蛋,虽然那家伙临死之前所受的折磨,足够偿还他所犯下的罪孽了。
“对了,关于汉尼拔,你们洛杉矶警方有什么进展?”都是警察,相处的时候,难免就会聊到工作上的事情,特别是最近幽灵屠夫汉尼拔的风头正盛,布斯很难不谈到这个案子。
凯撇撇嘴:“一无所获,就像媒体说的,他就像幽灵一样。现场没有指纹,没有DNA,没有痕迹,如果不是现场留下无数的残肢断臂,或许没人相信真的会有这么一个凶手存在。”
事实上,警方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段时间洛杉矶发生的针对黑帮成员的连环杀人案和芝加哥的那个汉尼拔有任何联系。唯一能将其和芝加哥那个汉尼拔联系在一起的,也只有相同的杀人手法。
然而,到现在为止,没人知道这个杀人手法到底是怎么做到的,除了每一个受害者都确定在生前经受过非人的折磨,现场所有的尸块上还都留有类似野兽撕咬的痕迹。可那些齿痕,在自然界的任何生物身上都没有找到相同的。而且,这个世界上也没有哪种动物能够将人的尸体撕扯成那个样子。
洛杉矶警方完全是受了媒体舆论的影响,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这起案子和芝加哥汉尼拔联系在了一起。
虽然结果没错,可过程有问题。
但没人会说是什么,毕竟能在一夜之间用这种手法杀死那么多人,除了汉尼拔,好像也没什么人能办到。
“可以让我看看尸体吗?”说起这个小骨就来兴趣了。
小骨对尸骨和真相尤为感兴趣。
“恐怕不行。这件案子不归我负责。由上面决定,我可没能力随便带人介入这个案子。”凯直接拒绝。开什么玩笑,明知道小骨是这一行的大拿,凯吃多了给自己找麻烦?
凯可不敢保证,自己就一定不犯错。
要是被小骨查出点东西……那到时候就麻烦了。难不成要对她杀人灭口,凯虽然是唯结果论者,但也从不伤害好人。
倒是布斯看出点东西,他也是警察,自然能够明白警察的想法。特别是凯,在他看来,凯是一个非常富有正义感的人,办案从来都是冲在最前面。可这一次汉尼拔这么大的案子,他居然一点关心的想法都没有。
他可是知道凯是洛杉矶警方的王牌,如果他想要参与抓捕汉尼拔的案子中,相信警方绝对没有理由拒绝
可偏偏他却对这个案子兴趣缺缺。
“凯,你怎么看起来,对这个案子并不怎么上心?”
凯点点头:“我的确对这个案子没什么兴趣。”
“为什么?”按照布斯的想法,汉尼拔的案子已经突破了某些底线,是不能放任不管的那种。现在他还只是将目标对准那些罪犯,可谁又知道,哪天他会不会发疯,打算改变口味。更何况,以现在的情形看,这个汉尼拔妥妥的就是疯子!一个疯子谁能保证他以后会怎么做?
不管出于维护法律,还是为了防范于未然,布斯都觉得,应该将这家伙丢进监狱里才行。
“我成为警察,最大原因是出于同理心。我无法对那些受到伤害的无辜者视而不见。但对那些黑帮分子……在我看来,他们被杀,没什么不好。”凯直话直说。
“你怎么可以这么想?我们是警察!还记得吗,维护法律和正义才是我们的职责。”
“不,我的理解不是这样的。保护无辜才是我们的责任。而法律的存在意义就是在于此!保护那些渣滓?那他们伤害的人怎么办?”凯摇摇头,对布斯的说法不以为然。
“你……”
“我想我们不用争论,毕竟我们是警察,不是什么狗屁社会学家。我做我该做的,其他的……警察也可以有自己的想法吧?反正我对追捕汉尼拔没兴趣。”
“那你能保证汉尼拔会一直如此。我们必须在他伤害无辜之前抓住他。”
“我们不可能因为一个人只是有可能什么,就对他进行定罪。你想法才有问题吧?”凯抓住了布斯的漏洞。
“可他现在就在犯罪!”布斯觉得凯的看法从一开始就有问题。
凯笑了笑,不打算再争论下去。本来他对这种争论就没什么兴趣。更何况,他们讨论的可是他的马甲。多说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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