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禁苑偷猎(1 / 1)

猛卒 高月 1950 字 2个月前

唐朝皇室的禁苑有四处,最早是西内苑,位于太极宫北面,里面养了不少珍禽异兽、灵花仙草,后来又开辟了曲江池芙蓉园,但那里主要是皇家园林,没有养珍兽,倒是养了不少名贵的鸟和孔雀。

大明宫修建完成后,太极宫基本上就成了先帝嫔妃们的养老之地,‘白头宫女在,闲话说玄宗’,就发生在太极宫内。

而西内苑也成了驻军之地,十万羽林军便驻扎在这里,皇家禁苑转到了大明宫,主要有两处,一处是大明宫东南的内苑,另一处便是大明宫北面的龙首原,又叫北苑。

内苑养鹿,北苑养兽,天子处理国事疲劳,便可带着侍卫去禁苑骑马猎鹿,禁苑里当然不能养老虎、黑熊之类,它们不识皇威,扑倒天子怎么办?

从古至今,皇家禁苑内偷猎的事情就从未断绝过,大唐建国后,常常有长安的游侠儿去西内苑偷猎,防不胜防。

内苑和北苑也常有偷猎者,但主要集中在内苑,游侠儿们也不傻,北苑养的都是猛兽,他们去了,就是以身饲虎。

郭宋之所以选择北苑,是他听说北苑有三头天下罕有的白虎,皮毛非常昂贵。

中午时分,郭宋和甘雷从一条小道摸到了龙首原边缘。

“师兄,我想好了,你们家以后可以卖酒。”

“怎么会想到让我卖酒?”

郭宋挠挠头笑道:“我在想怎么处理虎骨熊胆之类,皮可以卖钱,骨头可以泡酒,你们家卖酒,顺便就把虎骨酒、熊胆酒之类卖出去了,而且你就算偷喝酒,嫂子也查不到,反正你浑身酒味。”

郭宋的理由让甘雷没好气道:“从没听哪家酒铺里卖虎骨酒的,那是药铺卖好不好?真让我卖酒,我闻到酒味就吐了,还偷喝呢?”

“师兄,我是说真的,我在河西见过一个西方商人提纯奶酒,他提纯过的酒很烈,大唐市面上看不到的,你们卖这种酒,长安独一无二,还怕没生意?”

甘雷有点动心了,“真的吗?提纯的办法你学会了?”

“其实很简单,说穿了就一文不值,只是没人想到而已。”

甘雷想到自己做不了主,这种重大事情还得回去禀报娘子,他顿时变得无精打采,“回头再说吧!现在我们怎么上山?”

他们面前是一条小路,小路对面则是高高围墙,至少高达一丈五尺,猛兽跳不出来,人也很难翻进去。

郭宋冷笑一声,“这种墙还难得住我?”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两人连忙后退,俯身躲在灌木丛背后,只见一队骑兵骑马疾奔而来,卷起滚滚黄尘,片刻从他们面前奔驰而过。

这就是外围巡逻的哨兵了,宫廷侍卫当然不能在龙首原里面巡逻,而是在围墙外巡逻,防止有人偷猎,但比起内苑那边的巡逻防护,这边巡逻就稀松得多,半个时辰才巡逻一次。

郭宋疾步上前,一纵身跳起一丈余高,两根凿子同时插进墙壁,身体一个空翻,便稳稳落在墙头。

甘雷撇撇嘴,无非就是跳了几年山崖而来,显摆个啥?

“快点!”

郭宋低喊一声,甘雷连忙奔上前,将一卷绳索抛了上去,在郭宋的拉拽下,他也攀上了墙头,两人跳进了墙内。

在崆峒山时,甘雷虽然胖,但身体却十分敏捷,速度很快,现在成婚四年,武艺也很少练了,但毕竟底子还在,跟随郭宋奔出数十步后,也渐渐跟上了。

两人找到一棵树,甘雷攀到树上,郭宋宰杀了一只羊,让血腥气味传出去,他自己跳到一块大石上,手执弓箭,等待猎物上门。

但他们足足等了半个时辰,却什么都没有等到,甘雷有些急了,“师弟,是不是我们哪里搞错了,这里没有猛兽。”

郭宋一拍脑门,对甘雷笑道:“我们糊涂了,这里不是终南山,这里是皇家动物园,咱们确实找错地方了。”

他从石头上跳下,向甘雷招招手,“肯定有人喂养他们的,咱们要去喂养之地,他们应该在那边吃午饭,不是这里。”

甘雷也跳下大树,两人顺着围墙向西面绕去,不多时,便看见前面有一扇铁栅栏大门,大门上还有扇小窗,被铁链子牢牢锁住,旁边插了一块牌子,上写‘饲养处,闲人远离!’

“师兄,就是这里了。”

郭宋却听见师兄回应,他一回头,只见甘雷吓得浑身发抖,手指着上方,郭宋一抬头,顿时吓了一大跳,只见上方几块大石上趴着三只白虎,正冷冷地望着他们。

这时,一只体型最大的猛虎缓缓向郭宋走来,郭宋手上还拎着血淋淋的羊。

“师弟快跑啊!”

甘雷终于崩溃了,转身便狂奔,跑得比兔子快十倍。

郭宋猛地将羊扔过去,他自己连奔数步,一纵身,攀到两丈高的栅栏顶上,他望着甘雷奔远,不由摇了摇头,心中涌起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才短短四年,师兄就落魄如斯,当年那个引着黑熊去狼窝的甘雷到哪里去了?

实际上并不是甘雷变得胆小,而是郭宋已经不是当年的小道士郭宋了。

石头上的两头白虎低声吼叫,但最大的这只白虎却毫不理会,趴在地上,将羊撕成碎片,狼吞虎咽大嚼起来。

这是个极好的机会,郭宋再也忍不住,他从身后抽出一支箭,猛地拉开弓,强劲的箭矢嗖地射向二十步外的白虎,这支箭射得极狠,‘噗!’的一箭从左眼射入,直透大脑,眼睛外只剩下箭尾。

“嗷呜!”这头白虎站起身狂叫一声,在地上拼命翻滚几下,便不动了。

其他两只白虎吓得腾地站起身,惊恐地看了一眼郭宋,掉头便向山岗上逃窜而去。

就在这时,远处围墙外传来了车轱辘声,郭宋回头,只见数十步外,一名士兵正推着一车羊肉向这边走来,天气炎热,他戴着草帽没有抬头,没有看见铁栅栏顶上的郭宋。

郭宋纵身跳下,奔到体型巨大的白虎面前,白虎趴在地上栩栩如生,仿佛熟睡一般,郭宋也顾不得害怕,将一点没吃掉的羊肉扔到草丛里,他将三百多斤重的猛虎扛上肩,便沿着围墙飞奔而去。

饲养士兵打开了大门上的铁窗,将一只只杀好的羊扔了进来,嘴里还嘟囔着念道:“刚刚明明在吼叫,怎么现在都没了?”

“喂!吃饭了。”

他大吼一声,没有猛虎搭理他,却见一只黑豹从树林里出来,站在山岗上,却始终不肯下来。

“不吃拉倒,饿死你们这群畜生!”

他将羊肉全部扔进去,‘哐当!’关上了铁窗,推着小车骂骂咧咧走了。

郭宋奔出百余步便看见了甘雷,他蹲在一棵大树上,一脸愧疚地望着自己。

“哥哥我有了老婆孩子后,胆子确实变小了,老五,刚才哥哥先跑了,对不起啊!”

“师兄,我没怪你,你跑了也好,我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那我来打猎的意义又何在?”

甘雷狠狠抽了自己一耳光,“我现在真他娘的没用!”

郭宋将虎尸扔在地上,“你来打猎的意义很简单,负责把它扛回去!”

甘雷惊呼一声,他跳下树,蹲下丈量一下眼前的白虎,惊叹道“真的有白虎啊!还是这么大的块头。”

“废话,你以为这是终南山,这是皇家北苑,庸脂俗粉能进得来?对了,刚才我好像还看到了一只黑豹。”郭宋若有所思道。

铁门处,正在啃羊腿的黑豹忽然重重打了个喷嚏,它惊恐地向四周张望一下,叼起羊便向山上树林里飞奔而去。

兄弟二人夜晚才返回长安城,郭宋在西城外租了一间院子,两人一起动手,连夜将白虎剥皮剔骨,虎肉和虎骨分割装入麻袋中,明天卖给药铺。

这个时候就是甘雷大显身手之时,甘雷前年在一家制革作坊打过工,学会了鞣制皮革技术。

虎皮用硝制处理最好,甘雷事先已准备好了硝液,装在大浴桶里,不过大浴桶放在清虚观,硝制虎皮最快也要半个月时间,必须要在一个安全的地方进行硝制,这里毕竟是租的房子,不太安全。

硝制之前,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就是要将虎皮处理干净,将虎皮铺在半圆木上,用弓形刀细细刮去附着在皮面上的脂肪和残肉,不能刮得过狠,但也不能刮少,这是最累人也是最考量技术的,必须要付出巨大的耐心。

甘雷一直忙到五更时分,才终于处理完了这只罕见的白虎,他已累得摊在地上动弹不了,而郭宋则趁着夜色掩护,背着虎皮,带着虎肉和虎骨翻墙进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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