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重法
妻子临盆与三峡叛乱是刘景近来最为挂心的两件事,二者同时传来喜讯,令刘景彻底放下心来,注意力随之转回到科考上。
首先是明法科最先有了结果,刘景在州部正堂亲自接见了三十名考试获胜者,他们从近三百名考生中脱颖而出,可谓十中选一,皆为刑律方面的干才。
且他们大部分人均是郡县小吏出身,才干、阅历、经验,样样不缺,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面对刘景和颜悦色的问话,他们竭力想要表现得严肃得体,以免给刘景留下轻浮的印象,可脸上的喜意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
这也不怪他们沉不住气,本来他们只能委身于郡县曹、狱,几无出头之日,没想到刘景入主襄阳后突开明法科,为法吏大开官途,而今他们通过考试,眼看就要飞黄腾达,如何能够不喜?
刘景十分理解他们的心情,东汉儒学大兴,大举侵逼法学,法律儒化日甚一日,法学地位由此一落千丈,日渐边缘化。
就以诸葛亮、徐庶这样兼通儒法者为例,如果让他俩参加考试,不管他俩心里想法如何,最后必定是弃明法科而选明经科。
刘景作为一个后世之人,自是不愿看到法律儒化,儒家“引经决狱”、“论心定罪”那一套简直毁人三观,儒生们引经据典,甚至干脆断章取义,作为依据决狱,视《汉律》如无物,长此以往,法律还有什么效力可言?
刘景有志改变尊儒轻法的风气,以法御下,以刑治民,所以首次明法科选出来的人才必然要予以重用,以作为后来者榜样。
刘景在同诸葛亮、庞统、王粲等心腹近臣商议后,决定将这三十人一分为二,一半留于幕府,另一半外任县尉、县丞等职。
前者就不用多说了,在主君身边听用,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未来前途一片光明。
后者同样也不差,别看县尉、县丞只是几百石的芝麻小官,但官在小,那也是官。
当初曹操、刘备起家也不过才县尉,尽管曹操供职于京师雒阳,不能单纯以县尉视之。孙坚年轻时更是做了十多年的县丞。
从郡县小吏到县尉、县丞,绝对算得上是一次跨越了。
这结果一出,在襄阳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毕竟刘景此举,也算是开了一个先河。
不过汉世历来崇儒轻法,非短期所能改变,相比于明法科,襄阳士民还是更加关注明经科。
在他们想来,刘景对明法科都已这般重用,明经科还不得一飞冲天?
就在襄阳士民议论纷纷之时,宋忠、綦毋闿、司马徽等人夜以继日评审考卷,总算初步拟定好了百人名单,并连同数百名落选者的考卷,一同上交刘景。
相比于第一场考试时的漫不经心,草草翻阅了事,刘景这次就重视多了,特意空出半天时间,并招来诸葛亮等人共同阅卷。
刘景从容坐于便坐,随手翻看考卷,越看心里越是感慨,之前明法科取士三十人,却是一个“三国名人”都没有,再看看明经科,崔钧、石韬、杨仪、习祯、杨颙、庞林、刘廙、裴徽……真可谓人才济济,群星璀璨。
而这也更坚定了刘景重法的决心。
有鉴于明经科考试以经学为准,刘景生怕遗漏有才无学之辈,在看完录取者的考卷后,接着又翻阅起落选者的考卷。
果然,没过多久便看到一张落选考卷上赫然写着“南郡马良,字季常”。
马良乃马谡之兄,历史上早早死于夷陵之役,传记乏善可陈,并无出奇之处。但也正因为马良死得早,加上那句“马氏五常,白眉最良”的谚语,给人留下了极大的想象空间,知名度反倒比很多三国重臣都要大。
刘景拿起马良的卷子细看,脸上不由浮现出一抹笑意。
此次科考,也不知考生们是故意投他所好,还是他的书法已成为官学学子争相模仿的对象,反正考生用他所创颜楷及行书答卷者不在少数。马良所写正是颜楷,其字端严工整,形质雄健,已然有了不浅的造诣。
试义上也没什么问题,怎么看都应该获得一个录取名额才是,怎么会落选呢?
刘景心有疑惑的看向宋忠,问道:“老师可知马季常?我观其试卷颇为出众,足以跻身甲等,这般良才,老师为何不取?”
宋忠似早有准备,只见他手抚胡须,不慌不忙回道:“马季常聪颖有才,知名学官,乃沔南俊彦。之所以不取,是因为他今年才十六,正是潜心读书,积累学识之时,实不宜过早入仕,以免揠苗助长,难成栋梁。”
“仲子所言甚是……”綦毋闿、司马徽也都持相同的观点。
刘景却不以为然,说道:“选拔人才,岂能以年齿为嫌?若因年少而不用,则颜回难贯德行之首,子奇终无理阿之功。”
接着刘景又以自己为例自夸道:“就说我吧,我十七事郡治市,自问颇有治理之法,市中豪强偷盗,奸商黠贾莫不逃匿敛迹,巿无阿枉,枹鼓不鸣,政为诸县冠。时至今日,为国平讨逆贼,安定荆交二州,倒也当得起‘栋梁’之称。既然我能成为国之栋梁,又怎知马季常不行?”
宋忠等人哪能听不出刘景的意思,自然不会再和他唱反调。
见自己一番话语成功说服了宋忠等人,刘景心满意足地将马良试卷放入录取者的行列中。
之后刘景继续翻阅考卷,寻找可能的遗珠,然而全部翻完,也未能再看到熟悉的名字,亦未看到足可跻身甲等的考卷。
不得不承认,宋忠、綦毋闿、司马徽等人在选才方面还是颇具慧眼的,除了马良因年少而落选,并没有遗落其他贤才。
第二轮考试录取名单最终敲定,总计一百零一人。
明经科刘景的原计划是录取百人,按理马良应替换掉一人,但这么做对被替换者太不公平,索性便多录取一人,无伤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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