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越石(1 / 1)

扶风歌 蟹的心 1712 字 2个月前

白衣人一句夸赞出口,他身边几名黑衣劲装大汉莫不露出不忿的神色。

他们追随白衣人多年,深知主上素来自恃才为物雄,每事克举,视天下事若运于掌握。更兼崖岸高峻,非一时俊彦绝不在他眼里。往往众人皆以为亮拔不群者,唯他视之蔑如也。至于寻常人等更万难得他一句赞赏。如今在并州穷山野岭之间冒出个鲁莽小子,竟然在兄弟们身上挣了体面,得到主上赞誉?

几名大汉对视一眼,立时便迎上前去。

其中一人双足蹬地,冲在最前。他的姿势极古怪,竟然紧贴着地面,身形掠过处,草叶纷飞。陆遥更不与他纠缠,见他身形贴地,一提缰绳便要跃马而过。那人发一声喊,手中两道银光乍现,卷地削向马足。

陆遥单手一提缰绳,马儿嘶鸣一声直立而起,间不容发地避过两刀。待马儿一双前蹄落下时,陆遥已不在马上。他借战马腾起之力跃起,将手持双刀之人远远甩开,继续直扑那向着何云拔刀的大汉。

黑衣人们都是多年纠合而成的天下精锐,哪容他这般轻易突破?可另外几人作势拦截陆遥的时候,一条彪形大汉纵马杀到!那是薛彤已然斜刺里赶了过来!

薛彤吼声如雷,挺刀来战。那几名黑衣人一时被他闹了个手忙脚乱,便阻不住陆遥。

陆遥落下地来,双足暴起发力,足底土层顿时凹陷,而他则像是被发石机投出的礌石一般,冲向何云所在。

这时候,谁也拦不住陆遥!

除了那白袍人。

陆遥扑击的路线正从白袍人身边掠过。将将距白衣人三丈许远处,但听得他哈哈轻笑。也不见有何动作,只是袍袖微微飘拂,一股长鞭自袖中如乌云般飞出。

那长鞭来得疾如电闪,陆遥连来势都看不清,只得将长槊狂舞,力图抵挡。他全力出手,一时间身周数丈方圆内劲风大作,气流激荡出极尖锐的怪响。然而那白袍人的身手远远超出了陆遥的想象。长鞭如同有灵性的活物般,屈伸转折无不自如,硬生生从陆遥舞出的如墙槊影中突入。陆遥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长鞭的鞭梢已在陆遥耳边甩了个鞭花。

只听见“啪”地一声爆裂般的脆响贯入耳中,陆遥顿时便觉得天旋地转,四肢都不听使唤。他强自振作,可忽忽悠悠地晃了两下,终究轰然倒了下来。几名黑衣劲装大汉立即涌上前,按头按脚地将他拿了个结实。

虽然四肢无力倒地,陆遥的心神却很清醒,他顾不得自家安危,竭力去看何云所在的方向。一望之下,顿时傻了。

却见那大汉手中弯月刀盘旋,刀锋过处,绳索纷纷断裂,竟然并非是要取何云的性命,而是将他解救了下来。

原来是个误会,何云那小子没事。陆遥松了口气,

“你们……你们不是胡人?”这句话出口,陆遥自己都觉得有些尴尬。

一名黑衣汉子有些粗鲁地拍了拍陆遥的脸颊:“小儿真是荒唐。我们怎么会是胡人?”这厮下手真重,分明是报复来着,陆遥感觉自己的牙根都松了。

尚未来得及答话,又听得远处薛彤叱咤连连,噼噼啪啪的拳脚交接之声大响。转眼间身边噗通一声,尘土飞扬,薛彤呲牙咧嘴地平拍在地,也已就擒。

陆遥转眼去看那白袍人,两人视线相交,陆遥忽然觉得此人眼熟,脑海中灵光一现。没错了,就是他!自己在这丹水山区徘徊许久,可不就是为了此人?哈哈,哈哈,真是好运气,居然正巧遇见了啊。

“阁下……阁下莫非……”陆遥咽了口唾沫:“莫非姓刘?”

“嗯?”那白袍人瞥了陆遥一眼,显然陆遥猜的一点不错。

“果然是越石公么……”陆遥连连苦笑:“越石公,吾并非歹人,无意冒犯虎威。死罪,死罪!”

“你认得我么?”那白袍人绕着陆遥兜了一圈,饶有兴味地看着陆遥。他的声音柔和悦耳,极具魅力;又带着身居高位者惯有的那种矜持。

“认得,认得!”陆遥突然有些心慌,他急急地道:“吾少年时曾作洛阳之游,见过庆孙公、越石公!越石公风仪豪迈,超迈群伦。故而至今仍牢记在心。”

这位被陆遥称为“越石公”的,正是当朝名臣,广武侯刘琨。而“庆孙公”则是刘琨之兄、东海王的重要谋士刘舆。

刘琨字越石,中山魏昌人,乃前汉中山靖王之后,帝王苗裔,门第高贵。其人少年时就有俊朗之名,又以雄豪著称,曾与陆士衡公、陆士龙公并居“金谷二十四友”之列。而后朝廷诸王争权,天下大乱。刘琨弃笔从戎,辗转诸王阵营,最终成为东海王司马越麾下重臣大将。

而在陆遥所熟悉的那个时空里,刘琨是西晋末年黑暗时代中少见的民族英雄,更是一位了不起的爱国诗人。他据守晋阳孤城,抵御规模百倍于己的北疆诸胡长达十余年之久,期间横断匈奴与河北杂胡之间的联系,威力及于并、幽、兖、冀四周之地,屡次击败胡人,威名播于四海。虽然他复兴晋王朝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但是其慷慨雄豪的事迹,在历朝历代都被人传颂。

根据史书记载,刘琨于光熙元年九月受命担任并州刺史,带领一千余人的小部队启程北行,前往并州。

在途中,他亲身经历了行军的艰险,亲眼目睹了因战乱而流离失所的百姓惨状,胸中忠愤之气澎湃,遂有千古流传的诗篇《扶风歌》。《扶风歌》的辞句并不精致,只是信笔倾吐而已,但是其沉痛悲凉之气感人肺腑。这是陆遥前世最喜爱的诗歌之一,反复吟咏过无数遍,印象极其深刻。

诗歌开篇:“朝发广莫门,暮宿丹水山”两句,正讲述了刘琨北上并州的路线:他从洛阳的广莫门出发,从孟津渡过黄河,经野王、越太行关进入并州,随即沿着丹水一路向北,夜晚便露宿在丹水两岸的山地。

陆遥之所以在丹水一带盘桓不去,正是存了想见见这位大英雄的念头。却不曾想真正与刘琨相逢时,竟然如此狼狈。

稍作盘算,陆遥便推测出了整件事情的经过:想必是前日胡人小股部队突袭长平,在城内大肆抢掠屠戮,何云与村民们不幸落入胡人手中。适才刘琨恰巧经此。他的部下尽数是以一当百的精锐,轻易便将作乱的胡人杀得一干二净。

而当刘琨的部下正要将捆缚众俘虏的绳索割断时,自己突然冲进城内,却完全误会了。

虽然思绪连连,陆遥答话并不迟延:“越石公乃我朝柱石,威名远扬,我虽僻处边荒,也曾听得传诵。今日得见,方知越石公神采一如往昔。”

“原来如此,你倒有心。”刘琨微微颔首,伸手摸了摸颌下漆黑光泽的须髯,颀长的手指上一枚碧玉扳指甚是醒目:“那你是何人?又为何会冲击本官的部伍?”

“我乃并州军余部,姓陆名遥字道明,只因战败流落此地。这位是同僚薛彤。”陆遥答的飞快,毫不犹豫:“那个受伤被缚的是属下军士何云,我误以为那位大人持刀是要伤他,情急之下,方才冒犯了越石公。”

他并不打算提及自己的江东陆氏出身,更没有打算特意与刘琨牵扯些洛阳故交的关系。陆士衡公昔年效命于成都王司马颖,与当朝执政的东海王正是誓不两立的死敌。而陆遥本人更是朝廷斧钺之下逃生的孤魂野鬼,若贸然袒露身份,说不定生出什么麻烦来。

“好吧!”刘琨挥挥手,侧近护卫们立刻就将陆遥和薛彤放开了。

“你武艺甚佳,是并州州郡兵的军官,又重袍泽之情。很好!”他注视着陆遥,高傲的眼神中似乎带着几分欣赏:“朝廷已授我并州刺史、护匈奴中郎将之职,镇抚并州九郡。刻下的急务便是剿灭匈奴叛乱,正乃尔等建功立业之时。陆遥,我允你与薛某等人帐下效力,即刻随我启程!”

他的话语随意,却含着让人无法拒绝的威严,仿佛他说出的便是理所当然,别人唯有俯首听从的份儿,绝不容丝毫犹豫。这一问一答的短暂时间里,也由不得陆遥犹豫。

陆遥不敢稍作怠慢,立即起身恭敬施礼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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