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旅游景点(1 / 1)

由于现在李云枫没有多余的无限点数,无法购买新装备,所以要准备的东西也不多,只有那两把军刺和闪电鹰改,再加上那罐没有用光的急救喷雾剂。

果然,仅靠这些东西,肯定是不够完成后续任务的。

看着这些越来越跟不上进度的装备,李云枫不由得摇了摇头,心想自己必须完成这次奖励任务,然后把自己武装到牙齿

不过,在离开之前,还有件事情要做!

主神,我要肉!

听到李云枫的话,主神也不含糊,直接发声道:

想用呑世之口吞噬生命力?好!看在我们都是养家男人的份上,我特别送你个东西!

只见桌子上白光一闪,一块长达两米的带骨生肉,便出现在了桌子上。

李云枫可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大一块肉,所以微微有些吃惊,主神也发声解释道:

小李子,这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龙肉,地球上可是没有的,好好尝尝吧!

原来是龙肉啊,我还真没尝过呢!

说话间,呑世之口发动,一口将这块大龙肉吞下,李云枫随即感觉到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生命力。

龙肉果然是龙肉,比普通的牛羊肉要强得多!

谢啦,混蛋主神,希望你每天都能良心发现。

随即,李云枫便发动了传送功能,前往目标地点:哥谭。

几分钟后,传送准备时间结束,李云枫的身体便化成了一团白光,从主神空间里消失了!

然而,李云枫不知道的是,就在他离开之后,位于主神空间内部的某个神秘地点,坐在沙发上品美酒的主神,正通过挂在墙壁上的巨大屏幕,观察着李云枫的一切。

嗯,亲爱的,教导你未来对手的感觉如何?

主神小抿一口,对着一旁的空气说道。

哼,这种事情也亏你想的出来!

主神的妻子丑角,凭空出现在了那里,说道:不过,你确定现在的李云枫,能够对付那个家伙!

毫无疑问,丑角口中的那个家伙,不是巴巴托斯!

我也不知道!

主神完全不负责任地大笑道:不过,就是因为不知道,所以才有趣啊,不是吗?哈哈哈!

亏你笑得出来!

说话间,丑角忽然发难,伸出右手一把将主神从沙发上揪了起来,随即将其按倒在地,用左腿踩住了他的背脊,大喝道:

说,你为什么要背着我,去找那个女的!

哎哎,轻点儿,疼!

别看主神嘴里说疼,可实际上,主神竟然还有余力用神力控制差点儿从杯子里洒出去的酒水,将其稳稳收入杯中,这才说道:

亲爱的,我不也是在拉联盟么。

被老婆踩在地上的主神,又抿了一口杯中酒,回头对着丑角说道:你也不是不知道,这次我棋局的对手们很强,光靠我一个神恐怕搞不定,所以不也把你给拉进来了么!

没错,我俩其实早就分开了,只是夫妻的名分还没丢掉罢了,所以在你拉我入伙的时候,我确实有些惊讶!

然而,丑角没有松腿的意思,相反右腿开始发力:

但是,作为妻子,哪怕分开了,我也看不惯你找别的女人!

啊!

主神当即开口反驳道:老婆,不带你这样的吧!

是啊,不带你这样吧!

忽然间,空间里又出现了第三个声音,这个声音无比妖媚,仅凭这一点就不难猜出,来者肯定不是什么好货!

嗯?

丑角警觉地收回了右腿,回头看向了发声处,果不其然,一位妖媚无比的身影便出现在了那里!

丑角当然认识她,马上说出了她的名字:阿德嘉丝,你居然敢出现在我面前!

阿德嘉丝妖媚一笑,说道:拜托,你们俩不是分了么,干嘛还管这么多!

找死!

丑角的双手已经不知何时握住了长刀。

另一边,阿德嘉丝也不甘示弱,她竖起的纤细食指上,已经凝聚出了一颗翠绿色的光球,仿佛在说要打,谁怕谁!

喂喂,你们两个五五开的家伙,在这里开打,我的主神空间不就完了!

主神已经不知何时站了起来,发声阻止二女的打斗。

然而,二女却异口同声地反问道:

几几开?

主神表情一抽,说道:别胡扯了行不!小李子已经出发,我们也该行动了!

凡人有凡人的战场,我们也有我们的!

旧日之龙巴巴托斯,必须死!

另一边,李云枫也已经来到了哥谭。

根据相关信息所知,蝙蝠侠世界,其实就是地球的一个平行世界,这个世界的国家,都与地球相当。

与一号地球的情况相同,哥谭就是一座典型的米国中型城市。

不过,与华夏的城市不同,这座哥谭市因为某种原因,监控摄像头并没有覆盖整座城市,使得城市里有很多的监控盲点。

再加上城市内部的很多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这座城市的治安很糟糕,所以才催生出蝙蝠侠这位义警。

没办法,哥谭的警察太废,搞不定局面啊!

想到这里,李云枫不由得叹道:还是华夏好!

根据地图比对,李云枫发现位于哥谭的旧城区,不远处就是著名的犯罪巷,因为多年前,有一对富豪夫妇被抢匪杀死在那里,故而得名。

在确定自己的位置之后,李云枫便装作闲来无事的模样,在旧城区的街道上行走,开始盘算起自己的行动计划。

根据主神给予的信息,巴巴托斯所在的阿卡姆疯人院,其实并不是一家医院,而是专门关押那些疯子罪犯的地方,比如臭名昭著的小丑,就关在那里。

真不知道巴巴托斯那个家伙,是怎么会被关到那里去的,不过最关键的是,我该怎么进去!

毫无疑问,阿卡姆疯人院作为安保措施严密的特殊监狱,并非旅游景点(笔者吐槽:就是旅游景点),是不可能对外开放的,想要进去的方式只有两种:

一强行闯入。

二混入其中。

如果李云枫选择第一种,由于他没有隐身之类的潜入能力,那么必然要面对无数警察的围剿和蝙蝠侠的追击。以李云枫目前的实力,或许能够击败他们所有人,但势必会造成不必要的死伤!

李云枫可不是那些天天装逼的角,谁挡自己装逼就杀谁,滥杀无辜这种事情,李云枫做不出来!

看来只能选择第二种了!

说话间,李云枫拐入了一个昏暗的街角。

别看现在的时间还是中午,在哥谭这种黑暗的城市里,太阳已经被乌云遮盖了。

那么,我该怎么混进去呢?

李云枫并非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在这里他没有合法身份,用官方术语来说叫黑户,疯人院的看守怎么可能会让一个黑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呢!

所以,李云枫必须要搞到一个能够混入其中的身份!

可惜,说说容易做起来难,并非该世界成员的李云枫,该如何获得一个合适的身份,来混进阿卡姆疯人院呢?

这个时候,李云枫已经走进了街角的小巷中。

有意思的是,在这种怎么看都不应该有人的小巷里,竟然有几个壮汉,靠在墙角!

这种家伙,怎么看都不像是好人,更何况他们看向李云枫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块肥肉!

没错,李云枫作为华夏人,是典型的东方人身材,论体型确实要比这些白人壮汉要小一圈,看上去很像软柿子。

不仅如此,李云枫的眼角还注意到,在他的身后,不知何时又跳出了几个不怀好意的壮汉,他们当中有几个人的手里甚至有手枪!

果然是米国,连小混混都能轻易搞到枪支。

至于这伙人的目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嘿嘿,来猎物了!

一位站在前方的壮汉,脸上露出了狞笑,走了过来,其他的混混们也跟着他一起,把李云枫给围了起来。

看着周围这些壮汉,李云枫并没有任何反应,这些人看似凶残,但都只是普通人,对于受过丑角训练的李云枫来说,他们太弱了!

不过,出于善良的本性,李云枫并没有马上出手,教训他们,而是开口说道:

我知道你们要做什么,但我还是劝你们收手。

然而,这话一出,却引起了这些混混的哄堂大笑!

哈哈哈!

哪儿来的傻子?

你就一个人,我们有这么多!

你以为你是那只蝙蝠吗?

乖乖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那位持枪的混混,甚至把手枪嚣张地顶到了李云枫的后脑上,还松开了保险,做出一副随时要杀死李云枫的举动。

到了这种程度,李云枫叹了口气,自己该说的话都说了,可惜对方并不领情。

那么就对不起了!

就在这一瞬间,李云枫动了,那位持枪的混混甚至没有反应过来,他的身体就飞上了天空——被李云枫一拳打飞。

是的,对付这些混混,根本不需要出绝招,以李云枫现在可以单手举起一吨的力量,只要一拳就能将对手轰飞。

眼看着一位同伴被李云枫轰飞,其他混混当场就傻了,他们根本就没料到,原本十拿九稳的抢劫行为,竟然颠倒了过来。

猎人反而成为了猎物!

短短几秒之后,随着最后一个混混被李云枫轰中胸膛,发出骨头碎裂的声音并倒在地上之后,这场战斗就结束了。

丑角对自己的训练非常有用,尤其是肌肉反应的训练,令李云枫无需思考,仅凭本能反应,就能够躲开这些混混的攻击。

李云枫最后看了一眼周围躺倒在地的混混们,便打算迈步离开。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脚碰到了混混掉落在地的手枪。

忽然间,一个美妙的计划,映入了李云枫的脑海!

对了,我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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