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远虑(1 / 1)

唐土万里 特别白 1777 字 2个月前

  第374章远虑

  “主君,这儿的烽燧年久失修,储藏的柴薪和牛羊粪都湿透了,就连烽筒都堵了。”

  连云堡内的烽火台前,几个老兵下来后朝沈光禀报道,狼烟示警本就需要湿柴火,不过这吐蕃人就连底下引火用的柴草干粪全都被雨水浸透,也难怪半天下来都没点燃烽燧。

  “且去好好休息。”

  对于连云堡内烽燧已经接近废弃的事情,沈光一点都不奇怪,自从小勃律投靠吐蕃,吐蕃设连云堡后十多年里,大唐虽说喊打喊杀,可是前三次组织的远征连播密川都没有抵达,就全都半道夭折,这儿的烽燧估计自打修建那天起就再没用过,结果成了这等不能用的鸟样也是正常。

  连云堡里,剩下的几十头牛羊全都被宰杀,不过让沈光恼火的是,那个悉诺逻多赞死前倒是下令把这堡寨内能砸的都给砸了,要不是那场大雨,这厮估计会把整座城堡都给烧了。

  眼下这连云堡里连口能用的大铁锅都没有,还得等薛珍珠组织人手携带各种物资过河,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城墙上传来的欢呼声,抬头望去只见士兵们举着一口口黝黑的大铁锅,笑得和傻了似的。

  和铁锅一起送上城墙的还有煤炉炭饼,很快城中便生火煮水下了锅炖煮起牛羊肉来,胡椒和老姜像是不要钱似地往里面放着,按着沈光的吩咐,每个人都得喝上大碗的姜汤,把衣服彻底烘干,顺便组织大伙沐浴。

  等到天色暗下来时,碎叶军全军上下都吃了个饱,衣服干爽,伤兵和得病不过百余人,被分别安置在两处营房休息。

  “沈将军,幸不辱命,出堡报信的十七个吐蕃贼,全都在此。”

  点燃篝火的空地上,除了八颗血淋淋的脑袋外,葱岭的斥候们喝骂踢打间把九个吐蕃士兵给摁倒在地。

  火光的阴影里,沈光没有平时的温和,看上去显得格外冷峻,他身旁是一众将领,此时大家都看着那些吐蕃俘虏,目光冷厉。

  在悉诺逻多赞的府邸里搜出了那些人皮唐卡后和头骨酒器后,碎叶军上下就无比敌视驻守此地的吐蕃军队,就像沈光说的,只有死掉的吐蕃人还是好的吐蕃人。

  “问问他们,大寨里兵马有多少,主将是何人?”

  沈光拨弄着手中的短刀,只不过还未等军中会吐蕃语的军士问话,跪着的八个吐蕃俘虏里已有人大骂道,“唐狗,要杀便……”

  这个硬气的吐蕃贵族话还未说完,就被边上的葱岭斥候一刀鞘砸在脸上,掉了半口的牙,“狗东西,死到临头还敢胡说八道。”

  看着那被打倒在地,却仍旧用凶狠暴戾的眼神瞪着自己的吐蕃贵族,沈光想到了那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人皮唐卡,声音变得越发阴鸷,“你们这些吐蕃人,向来喜欢剥我大唐将士的人皮作画来夸耀武功,看你倒是很有骨气的样子,不知道捱不捱得住……”

  “你们谁会剥皮的,给我活剥了这厮,另外告诉剩下这些人,死也分好死歹死,想死个痛快的,就老实地招了。”

  沈光展现出来的残暴,没有让碎叶军的将士们有丝毫不示,甚至于在他们看来自家主君到如今只活剥了这一个吐蕃狗贼,已然算是极为仁慈了。

  “主君,我来。”

  薛珍珠跳了出来,过了午后他便押着辎重营渡河,操持全军上下的吃食,方才主君便当众许了他碎叶军右厢军里的校尉之职,只不过在班师回朝前他仍旧管着辎重营。

  剥皮是门手艺活,薛珍珠以前在铁勒的时候,也曾干过一两回,自然称不上手熟,只不过辎重营里有几个吐谷浑奴隶,原来在吐蕃人手底下的时候便是专门干这活的,吐蕃人对于不听话的奴隶也是动辄剥皮拆骨示众。

  “唐狗,你不得好死……”

  被架起来的吐蕃贵族挣扎起来,口中含糊不清地骂起来,可很快被脱得精光的他就只剩下了凄厉的惨叫声,然后剩下那八个吐蕃俘虏都被吓得抖如筛糠,将自己知道的大寨虚实全都招了出来。

  沈光手中的短刀激射而出,钉在了那个被剥了一半皮的吐蕃贵族眼窝里,让他咽了气,吓得边上那两个剥皮的吐谷浑奴隶差点尿了。

  “主君,请让我杀了那些吐蕃狗贼。”

  沈光身旁,多闻忽地出声道,他昨晚被沈光留在大营里,和薛珍珠一起平乱,并没有参与攻城,此时即便看到了那个被剥了一半皮的吐蕃贵族是何等惨状,可是想到死去的父母和兄长,他内心里的仇恨依然难以平息。

  看着个子已经到了自己胸口的多闻,沈光想到当初那个在赞摩寺里说着要和自已一起打吐蕃人的小和尚,忍不住感慨起来,但口中仍是道,“去吧,记得杀生为护生,斩业非斩人,莫要折磨他们。”

  “是,主君。”

  多闻扶着刀走了出去,这时候南霁云也长身而起,他走到多闻身边,沉声道,“某教你如何下刀。”

  “多谢南将军,我会用刀。”

  多闻婉拒了南霁云的好意,他拔出腰间的横刀,平静地走到那一排跪着的吐蕃俘虏前,左手抓着辫发,右手挥刀割断喉管,面不改色地一口气抹了这八个人的脖子。

  “啧啧,这小子了不得,以后长大了肯定是个狠人。”

  李嗣业放下酒壶,双眼放光地看着多闻,平时他只见这小子在沈郎身边鞍前马后地服侍,看着乖巧机灵的模样,不曾想动手杀人时却是眼都不眨一下,倒是他看走眼了。

  擦拭完横刀上的血迹,多闻站回了沈光身后,又是那个忠心勤快的少年侍从,可是这时候再没有人把他当成孩子,而是将他当成了和自己一样的战士。

  牙兵们将尸体都拖了下去,只剩下地上暗红色的血泊仿佛在证明着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杀戮。

  “吐蕃贼军的大寨里还有八千兵马,其中仆从兵三千,再过两天他们便会往连云堡运送给养,你们说接下来该怎么打?”

  沈光看向众将,他们拿下连云堡后,战损不算高,而且士气高昂,但是接下来想要全歼那八千吐蕃兵马,不让他们逃走去给孽多城报信并不是件容易事。

  “沈郎,不如趁着吐蕃狗贼还不知道咱们来了,今晚便去偷营。”

  “贼军营盘建在山谷中,就算能偷营,咱们也没把握全歼贼军,不让他们跑了一个。”

  听着李嗣业和张小敬的话,沈光看向了岑参,然后岑参便开了口,“我军已然拿下连云堡,若是再取贼军大寨,怕是不太好。”

  “既如此,便再等一日。”

  沈光本就是要借岑参之口,让众将暂时收摄下心思,这回远征小勃律,他和高仙芝吃肉,也得让其他人喝口汤,要不然以后他经营碎叶镇,岂不是成了孤家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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