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9章 鲁脍居(1 / 1)

大争之世 月关 1370 字 1个月前

鲁脍居是曲阜一座很有名的酒馆。这时的建筑还多是平房建筑,反正土地有的是,建楼所耗较之平地起房要麻烦的多,所以楼宇不多。而鲁脍居却别出心裁,建了一幢三层高楼,第一层有墙有壁,冬夏皆宜。第二层只是以木板隔断成两个大房间,第三层则只有柱和顶盖,四壁敞开,犹如二楼上边的一个亭。站在这亭放眼望去,鲁城风光尽入眼底。尤其是下雨下雪、春阳夕照的时光,城景色更是美不胜收。

豪门大户人家都备用自己的酒宴厅,又蓄有家伎可歌舞助兴,所以宴请客人少有到酒馆去的,但是鲁脍居的生意仍然最为红火。不止是往客商喜欢来,本地富户豪绅也喜欢到鲁脍居来,只因为这里烹制的食物精美,别说城别处的酒肆比不得,就是豪门世家的厨也比不了,所以季孙斯宴客,便把地点订到了这里。

堂上坐的多是世家公,这些人平素就常在一起饮酒作乐,此番季孙斯出面邀请的是那个据说以两百人打败大盗展跖的吴国公,人皆言此人武勇无敌,而且此人还懂奇巧之术,大家现在都弃了杨柳枝,改用牙刷刷牙,听说这牙刷就是出自他的创意。对这样一个人,谁不怀有好奇之心,这些世家公们都想见识见识这位人物,自然一请就到。

春秋时的酒肆,还不太讲究私密性,登上二楼,是宽阔的敞开式房间,屋里有些贯通一至三楼的巨大木柱,间一个宽道,两侧是略高于地面几分的木质平台,平台上铺着凉席,放着十来张矮腿的几案,客人们在此饮酒时,一人一桌,据席而坐,间宽阔的通道还可以邀请舞伎伴舞。

舞伎可以自带,也可以在宴会前由酒店代为邀请,这时是有一些以表演歌舞牟生的团体的,这些团体大多都是自愿的组合,组团表演,盈利根据各人的名气和受欢迎的程度,按事先说好的比例分配。如果歌舞伎们有人被客人相,自愿与人欢好的,那缠头之资就归个人所有了,说起来也算公平。

今天季孙斯宴客,就让鲁脍居老板袁公替他约来了曲阜最有名气的一个歌舞伎团。乐师们坐在一角调拭着钟、磬、鼓瑟,时不时传出没有节奏的几下乐器声,二楼一角树了屏风,歌舞伎们正在屏风后面换装打扮。大厅里已经坐了些衣冠楚楚的世家公们,互相攀谈言笑。

忽然,一条大汉蹬蹬蹬地走上楼来,这大汉穿着淀青色的一袭深衣,鞋掩在袍袂之下,腰束绅带,头戴冠巾,站在楼口扬起一脸络腮胡高叫道:“我来迟了没有,哪一位是吴国庆忌公?”

这堂上坐着的大多是未及弱冠之年的公,公乃是一种身份,倒不是一定要年纪轻些,只不过季孙斯自己才19岁,结交往来的自然都是些世家少年,大的刚刚20,小的才不过十四五岁。现在赶上来的这条大汉有二十四五岁的样,在这些人已经是年纪最大的了。

这大汉的父亲是鲁国大夫孙叔,他叫孙敖,有个在当时很正常、但是让现代人听了虽有些忍俊不禁的表字:女生。他和季孙斯交情最好,平日里一些小毛头喝酒他虽不来,但今日宴请庆忌,他也及时赶来了。

季孙斯瞧见他来,招手笑道:“女生,这里来,这里来,庆忌公还没有到。”

季孙斯未及弱冠,一表人才,加上身材较高,在众公如鹤立鸡群,孙敖一眼瞧见好友,便哈哈大笑着走了过来:“斯,你来的可早,我习练了半天的操舟之法,快要热死了,先拿一角酒来解渴。”

季孙斯听了笑嘻嘻地问道:“怎么,你家也要参赛么?嘿,这前三,怕是没有你家的机会。”

孙敖道:“那是自然,这赛龙舟,前三名从来不出你三桓世家,我孙家怎么比得了?不过嘛……,我习练这操舟之法可不是我们孙家要参赛,我是要帮着叔孙家参赛。”

季孙斯一呆,随即指着他大笑:“你这小,莫非迷上了叔孙摇光?摇光的性格如野马般难驯,如风雨般难测,你找上了她,真是好大的胆……”

孙敖翻了翻白眼,不以为然地道:“摇光姑娘有哪里不好?”

季孙斯捏着下巴诡异地笑道:“我季家成碧夫人也在组队要参赛呢,不若你投效到她门下,成碧夫人可是十分妩媚、百般妖娆,不比叔孙摇光强的多吗?”

那时候士男婚嫁年龄通常在20至30岁之间,女则在15至20岁之间,女被夫家休弃的现象非常普遍,离异女再嫁也平常的很。成碧夫人倒不是被丈夫休了,但丈夫死了若要再嫁也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季孙斯与孙敖素来交好,而且孙敖的父亲是鲁国司寇,位列卿,也是权高位重的人物,无论为了私谊还是为了家族利益,季孙斯都希望孙敖能够娶了自己家族的成碧夫人,那样两人的友谊就更加牢固了。成碧夫人年纪虽比孙敖大些,又是嫁过人的,但是容貌之美有若二八佳人,成府又是家财万贯,两家可算是门当户对,这时代无论再婚还是女方年龄稍长都不是什么问题,嫁娶都是寻常事,只可惜这孙敖对叔孙摇光一往情深,哪里听得进去。

季孙斯见他摇头,正想再劝几句,门口忽地有人叫道:“快来看,快来看,那一个,应该就是吴国庆忌了。”

许多公们便拥到窗口,推开窗往下看,只见门口驶来一辆车,车以双马牵引,架车的是一个魁梧的大汉,须发如刺,十分威猛,旁边座位上是一个白袍的公,眉目清秀,身段高挑。

孙敖挤在窗口说道:“那虬须大汉应该就是庆忌吧?听说此人武勇无敌,跑能逾奔马,跃能接飞鸟,曾赤手擒过一头犀牛,也只有这样魁梧的大汉才有可能。”

旁边孟孙野讪笑道:“庆忌是吴国公,岂能亲自御车,如果不是旁边那位白袍人,就是坐在车才对。”

话音未落,那车已驶到楼下,轿帘儿一掀,里边又出现一个年轻人,一袭云纹深衣,头戴公冠,他不急着出来,先抬头看了一下这幢酒楼,炯炯目光正与楼上众公碰见,孙敖不觉失声叫道:“该是此人了,果然一表人才,只是……与我想象的吴国第一勇士模样,实在相去甚远。”

那位公跳下车来,在那白袍青年的陪同下举步向酒楼走来,御车者自去一旁停车。“来了来了,”季孙斯见那人进了酒楼,连忙返回来,与众家公站到楼梯口前等候。庆忌上了楼,目光一转,见高矮胖瘦十几个少年公站在楼口,忙把双手一拱,含笑道:“吴国庆忌,应邀而至,多谢诸位公盛情,不知哪一位是季孙公?”

那双星目一转,顾盼生辉,身形一站,玉树临风,这一登场亮相,众家公仰其风采,不禁暗暗赞叹:“原来吴国第一勇士,竟是这般玉树临风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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