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4章家中(1 / 1)

北雄 河边草 2012 字 2个月前

孺子不可教也,许敬宗在心里暗道了一声,搁在平日他交往的那些人身上,听个话音大家也就都心知肚明了,哪有这么大咧咧追问的?

不过他却还是耐心的讲解道:“程兄之前立下大功,朝廷必要重赏,这个时候程兄却拿吐蕃人的财货花用,极易招人参劾。

程兄好好想一想,大唐立国,尤重武功,这两年内事已平,朝野上下目光已在外事之上,攻灭吐蕃,高句丽就是去岁之大功,几与开国之功相类。

程兄不辞劳苦出使吐蕃,本就是大功一件,又能斩杀其国主而还,即便不是首功,也当有重赏……”

这个说法跟高季辅所言就比较类似了,只不过程大胡子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没怎么仔细琢磨而已。

如今听两个人都这么说,他便已确定,此次出去吐蕃的功劳是怎么也不能放手的了。

许敬宗见他听的入神,接着道:“朝廷的赏赐除职爵之外,绫罗绸缎,金银细软,肯定还有田土,奴仆。

这才是功高之人应取之物,得之便可光耀门楣,大富大贵,区区财货哪里比得了?

入少府换取钱财,眼前之利尔,且定然弊大于利,程兄难道还想舍大取小不成?

程兄不如过后去打听打听,除了吴王殿下之外,又有几个会去少府找寻此等门路?”

程大胡子是越听越觉着有道理,相比之下,不论是侯君集,还是高季辅,拓跋寿等人,眼界之上好像都要低的多。

听许敬宗说完,程大胡子立即拱手道:“没有贤弟为俺解说,这些事俺就算想破了俺的脑袋,估计也想不明白。

多谢多谢,俺过后便按这办法行事,等得了好处,再请贤弟喝酒……”

许敬宗笑容满面,能听得进去话就成,他给人出主意可不是为了饮酒那么简单,结交于人嘛,你就得有用。

他如今在京师站不下,以后和程知节等人打不上什么交道,可等他回京述职之时,说不定就用得上了呢,将来的事谁能说得准?

程知节比他想的要懂事的多,“到时候俺把罗三郎请来,尉迟敬德也是俺的旧识……那时让他们见识一下贤弟大才。”

…………

两个人嘀嘀咕咕,越说越亲热,许敬宗也是酒喝的太急,脑子晕乎了起来吗,话越说越多,让狡猾的程大胡子掏了不少老底。

程大胡子别看没读过几本书,但经历过于丰富,玩弄起心眼来,世上能胜过他的人着实不多。

也许在一些事情上,程大胡子没有许敬宗看的明白透彻,但那属于眼界问题,不涉及智商情商。

到了称兄道弟,套交情的环节,那就是程大胡子的主场了。

看许敬宗说话都不太利落了,却还在念叨着,前些年世道不太平,他许敬宗没有什么用武之地,这几年眼见天下太平,不如他的人都已走上高位,他许敬宗也当居于众人之上云云。

大概嘟囔的就是这些,属于文人酒后浪行,抒发志向,和程大胡子他们喝多了,指天骂地,老天爷在上,下面就是俺了那种差不多。

于是程大胡子便也晓得,此人是个官迷,和他程大胡子肯定不是一路人,以后远近之上要琢磨一下。

官迷一般门道都多,翻起脸来不会比他程大胡子差了,需要小心一些。

趁着许敬宗酒醉,程大胡子就问,“贤弟既然拜见过徐大将军,那一定也见过长公主殿下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程大胡子不由想起当年在马邑的时候,见到的那个黄毛小丫头,跟在那位身边,亦步亦趋,面黄肌瘦的看着有些可怜。

当时他是做梦也想不到,转眼十几二十年过去,人家竟然成了长公主了。

当年大家伙口口声声,都说马邑出豪杰,如今看来还真说对了,马邑出了皇帝,皇后,国丈大都督,长公主,大将军,大贼头,真是热闹的不行。

可惜他程知节瞎了眼,竟然半路走了,即便程大胡子早已接受了现实,此时想来却还是后悔的不行。

…………

许敬宗醉醺醺的笑了起来,“长公主殿下待俺甚厚,逢年过节俺都是要去拜见的,若没有长公主殿下垂青,俺也做不得这个扶风郡太守。”

于是程知节失去了追问的兴趣,那边他是攀附不上去的,所以他便又和许敬宗合计起了捐献钱财的事情。

按照许敬宗的意思,此事轻易的很,先捐献给扶风,由头也好说,就说是给皇家修建门庭,寺庙所用。

之后再由他献上给朝廷,毕竟扶风那边的工程这两年完成的差不多了,反而是皇陵才开始动工。

程大胡子那点财货,看着不少,但投入到修建皇陵的工程当中去,却只能说是九牛一毛。

可还是那句话,能把私财投入到这种工程当中去的,绝对没有几个,所以要找好说辞,程大胡子的身份有点说道,之外就是他的财货的来源很合适。

不然许敬宗也不会给他出这么一个主意,把在外邦所得献给朝廷,是朝廷能够接受的一个说法。

对于个人而言,一旦成事,那好处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名声上会有很大的提升,不计个人得失,一心效忠于陛下,到了哪都会得人敬重,也就有了一个护身符,不会有人再敢轻易得罪于你了。

同样也能得到实惠,即便眼前看不到,将来也必定能落到你身上,皇家能赐予你的,绝对比你献出来的要多的多。

程大胡子越听越满意,连连向许敬宗敬酒,一直到把许敬宗灌倒在席间。

寻找靠山的事情也暂时被他放了下来,其实两件事并不冲突,可许敬宗给他出的主意,能够两者兼顾。

他觉着也许皇帝一高兴,就放过他了呢。

你看俺都把钱财拿出来给修坟了,和孝子贤孙有什么区别?你再来折腾老子,那就是你的不对了是吧?

唯一有点不像话的就是捐献的过程,凭什么交给你来操办?那不但老子欠了你一个大人情,还让你在皇帝面前露了脸。

好处占的大些倒也没什么,可财货不少,放到扶风去老程不太放心,毕竟两人不熟,称兄道弟可以,却暂时不能有通财之义。

简单些来说,就是程大胡子不很信得过许太守。

一场酒宴下来,宾主尽欢,大家喝的都挺高兴。

尽兴之后,却不必立即归去,除了高季辅不想落人话柄,恋恋不舍的不顾挽留,跟众人告辞离开之外,剩下的人都宿在了楼中。

程大胡子好好出了次血,颇为心疼,之后还要舍财出去,心情不由更加低落了几分。

得知小娘子们的花费事先已经被许敬宗给了结了,让程大胡子心里好受了许多,也对许敬宗的为人赞赏不已。

能看淡钱财的都是好汉,不像那位,抠抠索索的总是算计人,当年他就知道不是好来路,哼哼……

果然那厮最后当了皇帝,皇帝他能是好汉吗?

只是这次宴请算是初初解决了他的一块心病,至于是不是真能保他平安,只有做了方知,这个道理程大胡子还是明白的。

所以他跟众人打了招呼,借着送高季辅一程的由头,回家去了。

第二天他就起了个大早,把两个儿子揪起来一顿摔打,看了看他们武艺操练的如何,至于考校文章,那就算了。

他的大儿如今在长安书院读书,腊月底才回的家,次子也才四岁,是他在长安被俘那年年底出生的。

由于当时一家人心惊胆战,孙氏生产的时候落下了病根,一直时好时坏的,程大胡子又不是个顾家之人,外加常年在外,所以家中的事情大多都由程家长女在操持。

洗漱过后,用早饭的时候,孙氏就说起了长女的婚事。

程知节和孙氏属于患难夫妻,能走到今天不容易,程大胡子在洛阳的时候,纳了几个小妾,也曾经诞下几个儿女。

可到了如今,也就孙氏带着三个儿女跟在他了身边,这还是得益于秦琼秦叔宝,看出了王世充西征长安不会有什么好结果,所以暗自让程知节把两家的家眷都带在了身边。

不然的话,程大胡子忙活这么多年,人到中年,却只留下条性命,其他什么都不会剩不下。

然后一切都得重头来过……

现在好赖有个家给他兜底,回到长安还能有个实在的落脚之处,不是无根之萍。

他的大女儿芳龄二八,长的不算俊俏,却也不丑,是到了该寻人家的时候,自从他从吐蕃回来,孙氏就跟他念叨。

程大胡子满腹心事,加上身心俱疲,哪里顾得上这些。

此时也是随口应付,“成成,你也莫要催俺,俺认得那许多人,还怕自家的女儿嫁不出去?”

孙氏心直口快,同时也是个明白人,“就你那些狐朋狗友,能生出什么好儿郎来?俺可跟你说,金珠拎得动刀枪,管家也是一把好手,你要是……”

“阿娘……”两个儿子在旁边听的直乐,女儿则红了脸,不让娘亲说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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