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杂闻(1 / 1)

北雄 河边草 1347 字 2个月前

李破也没跟程知节细加解释,只说房子已经卖给了那王军曹家,烧不烧的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程知节这才转怒为喜,很是赞了几句,说这房子卖的好,不然可就亏了本钱了。

李破也承情,不管他个人好恶如何,能为你着想的人,其实都可以交上一交,大事另说,那是见真功夫的时候,但小事上却能时不时互通下有无。

相约改日再去喝酒耍乐,程知节这才乐呵呵的走了。

过了些时日,程大胡子又找了过来,拉着李破去喝酒,这次是人家老程自己掏钱,因为发饷了。

这位是只要兜里也有钱,不糟蹋光了就不算完的人,轻财重义,重义还没太看出来,但轻财这一项那是铁铁占了个足实。

喝酒的时候,程知节乐呵呵的告诉李破,功曹参军李宗方丢官了,估计很快,马邑这里就没这么一号人物了。

至于他那个放火的大舅哥,已经解送雁门。

跟着李宗方的人,也都倒了霉,私录功薄之罪,可不轻啊,李宗方出身关西世阀,又是郡太爷的亲侄儿,也就是个丢官罢职,其他人就不会那么轻松了。

现在十几个人,都押在郡府大牢里面,等待郡太爷回来处置。

李破一听,心中大乐,当日城门口那顿鞭子挨的冤枉,如今这些混账东西,可算是遭了报应了。

交了些朋友就是不一样,杂七杂八的事情能听到不少。。。。。。。。。

老头肯定知道的更多,只是老头可以说是郡府的半个主人,他曾经是上柱国大将军韩擒虎的近卫骁果,后来,随在李靖身边,行护卫之责。

与李靖亦兄亦仆,后娶李靖妻姐陈氏,但李靖儿女,皆呼之为阿伯,可见其尊。

即是主人,便也不会对郡府中事说三道四。

但程知节就不一样了,喝的半熏,便也零零碎碎的说了起来。

比如说,郡府里面外地人不少,河北山东来的居多,但都不成气候,掌权的还是关西人和晋地的本地人。

外府的李院公丢了一条黄狗,弄的大家鸡飞狗跳,河北来的说是山东的把狗偷去宰杀了,山东的说狗肉早进了河北人的肚囊。

扯来扯去,晋人也加入了进来,嚷嚷的挺凶,其实谁也没打算动手,或给李院公发作的机会,大家谁也不怕谁,往死了掐也没意思。

到最后,这边还在嚷嚷呢,李院公和另外一位张院公却斗了起来,其他人反倒成了看热闹的了。

又说郡太爷不好酒色,但喜欢看兵书,谁要是能得到一两本太爷没读过的兵书战策献上去,必定会有重赏。

可惜,大家伙中间,目不识丁者多,就算有兵书摆在面前,怕也认不得,这条路显然行不通。

到是有那么几个家伙自持聪明,去弄了几本回来,给识字的一瞧,兵书到是不假,但却是传世最广的那几样,白花了不少钱,还不如请大家喝酒吃肉呢。

又说起马邑的各色人物,逸闻,让李破也听的兴趣盎然。

这里面就有兵曹的刘武周。

按照程知节的说法,那小子别看整日里笑眯眯的,其实阴毒着呢,马邑城里暗地里的阴私勾当,都不缺那小子一份儿。

而且,交结的人物,说是豪杰,到不如说是亡命,若非郡太爷有令,郡城之内,不得刀枪相搏,一旦有命案发生,定彻查到底,不然的话,刘武周那人,手上不定已经沾了多少人命了呢。

李破一听就明白了,这明显是个混入官府的黑社会头子。

后来知道了刘武周的来历,李破到也颇为佩服程知节的眼光。

可不是嘛,刘武周也是山东人,在家乡和兄长闹翻了,被兄长赶了出来,说他交结匪人,早晚祸及家族亲眷,刘武周这才带着妹子来了马邑。

当然,程知节也说了,城内这些人,多不入流,城外的军营当中,才是真正的藏龙卧虎之地。

这话有失偏颇,但也说明,大隋军功之重,已是深入人心,有志功业者,多慕军中之荣,程知节也不例外。

一顿酒喝完,到是让李破涨了不少知识。

回去马厩,又受了老头一阵唠叨,现在老头已经不再跟他发火了,但胃口也被李破给养刁了,一顿不吃李破做的饭菜,就浑身不舒服。

所以唠叨来唠叨去的,还是在埋怨李破开始不务正业了,那意思差不多就是在说,搁着真神你不使劲的拜,却去参野狐禅,跟些闲杂人等来往,太丢他老人家的脸面。

老头唠叨完了,元朗又悄悄寻了过来,告诉李破,下次喝酒去,一定要带着他,不然的话,他就去告诉阿爷。。。。。。。。

到了晚间,躺在床上,却又要听李春的抱怨了,埋怨他现在屡屡出门,都不带着她了。

李破也是无语,咱不就是出去喝了点酒吗,至于吗一个个的,好像没了他,就都过不下去了?

想到这里,心里却是不免又有了些得意,被人需要的感觉,总归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三娘子又出现在了马厩。

这次是正事,她要率人去巡视马场,需要马夫跟随。

驾曹在兵曹辖下,但由兵曹参军亲自巡查地方马场,其实只能意味着,战争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老头年纪不小了,李碧自然不会想着让老头去受苦,她只是想让元朗跟着。

这是好事,不说其他,跟随兵曹参军出去,来回不需要多少时日,对元朗来说,却既是一种资历,又是一种磨练。

李碧打的什么主意,老头也清楚,当了兵曹参军,走的就是关西子弟走熟了的老路了,出则为将,入则为官,最顶头就是出将入相了。

这个时候,也就需要一些心腹在身边支使了。

老头思量了一番,虽有些舍不得,但还是觉着,儿子也确实到了该出仕的年龄了,不能总养在膝下,那和将雏鹰关进竹笼没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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