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茶馆听墙要儿(1 / 1)

典型的睡眠质量差,但他还不知道身上有黑气的事,他只说最近两天,早上他总是在客厅醒来,晚上躺在床上,早上坐在沙发上。

刘哥问他做的什么恶梦,年轻人说梦到他家屋里躺着好几具尸体,血流成河,都是被刀给捅死的,割断了喉咙,血喷得到处都是。

茶馆老板消息灵,说不能够啊,如果这片儿发生这么严重的人命案,他肯定早就听说了。

刘哥几人也点头说是,从这楼盖好,他们都是第一批住户,几人常出来溜达,要是小区发生过如此恐怖的凶杀案,他们准能听到信儿。

这片小区刚建成五年,提到新小区这个词,茶馆老板似乎想起什么来,说他之前看过一篇新闻报道,讲的是地产商在盖楼的时候,工地发生命案,但死者并不是工地的工作人员,而是几个查不出身份的未知者。

因为他们和工地没半毛钱关系,这篇报道只登过一次,就没下文了。

茶馆老板当时也是出于猎奇心理,对这篇报道很感兴趣,还遗憾没有后续报道,算是变成悬案了。

有人跑到施工的工地,连杀数人,又不是为了抛尸,这自然算是奇事。

刘哥追问茶馆老板,记不记得是哪天的事,茶馆老板说巧了,要是旁的日子他肯定不记着,偏赶上那天是八月十六,他八月十五没赏月,因为常言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所以他特意等十六才泡茶赏月,顺便翻翻手机新闻,看看新鲜事儿。

十六的新闻,发生凶案的日子是前一天,也就是阴历八月十五,有了这条线索,我们一起划拉手机,搜索那天的新闻。

茶馆老板只记得事,不记得事件中的地点和人名,但有时间和大概事件,查起来也不算太难。

何况我可以向‘场外朋友’求助,让单位的同事帮我查查当时那件事。

我来做兼职,可以回家睡觉的同事像得了大救星似的,把他们平时用得着的、用不着的调查方法、以及可能用到的人脉关系,全部整理成册,传到我手机里。

我需要办什么事、找什么人,上面都写得清清楚楚。

上面注明查陈年往事、时事新闻,就要找电脑高手吴键盘,当然这是他的外号,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用电脑的时候从来不用键盘,只用鼠标。

我和靠窗那桌同时查,他们几个人,还没有吴键盘一个人快,我加的是他微信,他回消息很快,没两分钟就发过来一个网页链接。

我点开链接,页面上的内容,全是与工地凶案有关的新闻报道。

发生这么大的案子,但从这些报道的内容来看,明显是有人不想让事情闹大,内容含含糊糊,轻描淡写,甚至没提工程名称。

吴键盘发完链接,又发来一句话,说同时期,在那个片区开发地皮的项目,只有一个,就是我对面的春江小区。

所以报道如果属实,案发地肯定是在春江小区的施工现场,让吴键盘查资料有个好处,他可以直接联系办案方,拿到内部资料。

确定是春江小区,他就联系了这片的警局,调了几年前的卷宗,果然,案发的第一现场正是12楼7号门。

没人知道几名死者为什么跑到那间屋子里去,他们要干什么,凶手到今天都没找到。

不仅如此,死者的身份也是一直没确定,骨是无名骨、案是悬奇案,调查一段时间之后,警方只能放弃。

考虑到开发商、建筑公司的名誉,这事登报的时候故意没提名道姓。

也就极少人知道小区在彻底建成前,发生过这么一档子事。

当时的居民楼建得就差安装门窗了,如果发生凶案的消息散布出去,这的房子能卖出去,也是跳楼价。

一刀割喉,这手法可不像是普通人会使的,而且几名死者各个是这死法,说明凶手有两下子。

年轻人在大楼开盘的时候就买了那套12楼7室的房子,五年来住得好好的,为什么偏这一周出事了?

此时,靠窗那桌的人已经查到蛛丝马迹,茶馆老板也打电话问了他的朋友,老板朋友多,其中就有搞房地产开发的,也有房产中介公司的老板,外行人不知道的事,行内的人未必不知道。

一问之下,果然说出了当年发生的那起怪案,他们听来那房子是明晃晃的凶宅,让年轻人千万别回去住了。

他不回去正好,我倒想进去瞧瞧,什么妖魔鬼怪潜伏五年才开始作妖。

他们几个人聊到日暮西山,连‘师傅’都约好了,今晚在茶馆见面。

我看看时间,出去吃个晚饭再回来也行,要是一直坐在这,显得太突兀。

假装打了个打电话,装作被朋友放鸽子,对方答应晚上加完班一定来。

然后我便付了钱,出门找地方待着,这个时间点没办法去地铁,隧道进不去。

同事们传给我的‘新手入门’攻略里,提到一家很特别的店,专门卖一些很特别的东西。

这么说吧,以前顺风买的那些假货,若是在这家店买,保真!

我寻思着实地考察一下,要真是保真店,以后介绍顺风来。

店铺开在卖古玩的街上,不在古玩城里,而是对面居民区的门市,就是那种阳台冲着街,便直接在阳台开出一扇门的门面。

表面上他是卖古玩工艺品,加了工艺品三个字,这就不算卖古董了,只是仿品。

很多人不懂古玩,出来旅游也只图带个纪念品,所以我进店的时候,店里有好几位客人。

我假装随便看看,等人少了,才亮出‘身份’,我们的工作证和陈清寒师姐拿的那种有点区别,没有小本本,只有一个徽章。

小店不大,前面就一个伙计招呼着,见到我的徽章,他立刻到后边叫老板来。

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女人,笑容满面地走出来,圆圆地脸带着喜气。

我以为卖法器一类的人,会是白胡子老头儿什么的,既然来了,刚好又有实验的机会,我就问老板,有没有能证明一个地方有鬼没鬼的法器。

老板将我让进后屋,后屋有间办公室,可以坐着说话,老板听我这么问,笑了笑,我知道自己这问题挺外行的,不过我本来也不是内行,无所谓的事,只要东西管用就成。

办公室对面是个‘工作间’,老板让我稍等,她开门进了工作间,我只瞄到里面也有货架子,摆的都是工艺品,什么青铜鼎、玉狮子、金如意,有大有小。

我听到上楼梯的声音,工作间应该还有上层空间,似乎通着楼上。

几分钟后,老板拿着一件东西下来,这东西用红布包着,体积很小。

走到近前,我发现红布微微鼓动,底下的东西好像有呼吸?

老板叫我带上它,如果它叫,那就是有鬼,不叫、那就没鬼。

我心说这东西太方便了,不需要我非法闯入民宅就能达到效果。

我们从老板这拿东西也得给钱,回头拿着收据去单位报销。

出来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眼这家店的招牌,古玩工艺品五个字占了98%的面积,在左上角特别小的空白处,印着店名‘阿飘’。

这名字确实不能印太大,很多人都知道它指代什么,那些忌讳多的,准不敢登她家的门。

估计是老板叫柳飘飘?

我咧嘴笑了笑,兜里揣着‘红包’回到茶馆,想继续听听当事人什么计划。

我回来又点了一壶茶一盘点心,假装给朋友打电话,催他快点来。

刚放下电话,包子的消息就发了过来,说来也巧,她和朋友在附近吃饭,吃完饭发信消息问我在哪,我们好些日子没见了,她想和我聚聚。

我一看,‘无中生友’成功了,赶紧叫她过来陪我喝茶。

她来了还奇怪,我怎么一个人在平时并不会活动的区域喝茶。

我没办法直接说,茶馆里又不隔音,只好打字发消息向她解释。

于是我们两个隔桌而坐,捧着手机零交流,一门心思按屏幕。

我一边打字、一边听着隔壁桌的动静,他们约的‘师傅’还没到,等人到了他们就要挪到楼上雅间去。

包子知道来龙去脉,一副好奇宝宝模样,她这是刚出师,没到正式参加工作的时候,平时也是帮队长他们做翻译,在屋里就能工作,不需要她出外勤。

今天正巧赶上我做兼职,她也想跟我一起出任务,我问她,会不会徒手爬大楼,她摇头说不会,我又问她,会不会撬锁开门,她再次摇头。

“什么都不会,抱歉,这个任务你胜任不了。”我在聊天框里输入拒绝的话。

“等等!姐,我会读唇语,你不是想知道一会儿他们在雅间里说什么吗?我去偷窥!”包子的小手哒哒哒,点手机屏点的飞快。

“在二楼,你怎么爬上去?”我发出质疑。

“你背着我啊,嘿嘿。”包子发了个‘厚颜无耻’的表情包。

“行,尽得你清寒哥哥真传,特会支使人。”

我们在这暗中联络半天,那边茶馆老板约的高人才进门,这人瞧着年纪约有五六十岁,穿了一身老大爷练太极的那种衣服,我还等着看现代版道袍呢,看到他这身有点失望。

‘师傅’慈眉善目,面皮儿白白净净,头发特别黑,有点鹤发童颜的意思。

茶馆老板见他进门,马上迎上去,另外几个人也围上去,他们簇拥着‘师傅’上了二楼。

其他人几个人有想帮忙的意思,但也有好奇想瞧瞧怪事的心思。

一行人上楼,我冲包子使了个眼色,我们付了钱,立刻出门转到茶馆后面。

茶馆后面是个独门独院的小厂子,这个时间全都下班,已经没人了。

我背着包子往二楼爬,大城市里的房子可比野外的岩石山好爬多了,主要是可攀附的东西很多。

住户防贼,那是只防着贼进屋,并不防着贼在外面偷听。

所以我踩着一楼窗户的护栏爬到二楼,雅间的窗台上摆着一排花,花盆刚好挡住我们俩的脑袋。

我从兜里摸出两只手帕,递给包子一只,若是这时候让人当贼抓,进了局子倒是不难出来,但太耽误事儿,倒不如提前准备好,有人发现我们就跑,反正没看到正脸,抓也抓不着人。

手帕是陈清寒给的,他出门就有带手帕的习惯,用来包随时可能捡到的‘宝物’比较方便。

当然塑料袋也行,可他堂堂教授级别的人物,从口袋里掏出一堆黑塑料袋总是对形象有损,不如手帕文雅。

我一听说包‘宝物’用,就揣了两个,保不齐哪天出门就能捡两个。

大手帕跟丝巾似的,蒙面正合适,包子从我背上下来,爬到旁边的窗台前,屋里亮着灯,外面看里面,那是一清二楚。

茶馆后院很黑,工厂里黑漆漆一片,居民楼离得远些,所以暂时来说我们很安全,只要屋里的人别发现我们就行。

包子蹙着小眉头,其实屋里人说话的声音,外面多少能听到一点,就是他们故意压纸声音的时候,我们这边听不见。

我眼睛不看,耳朵贴到窗户上,也能把他们的对话听个七七八八。

先是年轻人讲了他最近发生在他身上的怪事,然后是刘哥说他的亲眼所见,接着是茶馆老板道出他从朋友那打听来的‘真相’,春江小区F栋12楼7室,曾发生过恶性凶杀案,玄关、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全有尸体,加起来一共五条人命。

我听完这个描述,突然很好奇他们是怎么死得如此平均的,假设第一个人在卧室被杀,玄关和客厅那的两个人要么冲进去帮忙死在里面、要么立马跑路,也不至于分散着被逐个击破啊。

难说凶手也是五个人?一个凶手配一名受害者,各杀各的,互不干扰?

吴键盘替我查到的消息中说,警方在现场没有找到任何除死者以外的脚印,工地有很多灰尘,毛坯房的地面就更不用说了,一只狗进去转一圈儿,都能留下脚印,毕竟现代办案的鉴证手段那是相当高的,莫非当年的案子本身,它就是超自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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