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乞讨者(1 / 1)

依旧是那间酒吧的门口。

在卢莎离开的几分钟后。

忽然一阵风吹过,把垃圾桶里的一张废弃纸张给卷了起来。

仔细一看。

那是信封。

此时此刻,信封无比得意。

【我信封不愧是主人的忠心走狗,我的智慧,恐怕已经有主人的十分之一了,什么狗屁黑影哥,也配和我信封比肩?】

【哼,我信封已经找到假黑影了,等着吧,只要你敢冒头,我非得干死你。】

是的。

信封已经找到了假黑影的踪迹。

并且,它还玩了一手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那个假黑影目前的目标,正是那名叫卢莎的女孩。

【主人绝对想不到,我信封竟然能找到假黑影,主人您就等着看吧,您最得力的心腹,我信封今天要让您刮目相看。】

一阵风吹来。

信封又飘了,尾随着卢莎离开的方向。

只是。

待它消失后不久。

原地,酒吧门口的玻璃窗上。

阳光穿过云层,折射下来的光线照在玻璃窗上,竟然倒影出一个男人的背影。

那男人转过身。

露出来的脸,赫然是杜维的。

目光冷漠,气质阴翳。

正是黑杜维。

而在它的镜像旁边,另一个黑影就在它身边站着,似乎根本没有远离。

然后。

它指了指离开的信封。

那黑影便瞬间消失。

紧接着,黑杜维的影像也扭曲着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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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

它的目的并不是其他人,而是信封。

而它这次表现出来的力量也很诡异。

竟然是在镜子里展现。

那似乎和恶灵杜维的力量,隐隐有些相似。

……

在遥远的欧洲。

马修又饿了一天一夜。

他现在浑身脏兮兮的,根本没有以前暮钟教会的领导者半点风范。

“那些该死的财阀,竟然让我加入他们。”

“还说会给我时间考虑。”

“真是太可笑了。”

马修走在大街上,自言自语的呢喃。

要不是他不太想把事情闹大,让教会知道消息,以他的性格,已经当场杀人了。

“我的另一具身体,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可却好像被某种力量隔绝,使得我无法联系到他。”

“该死……真是该死……”

马修很愤怒。

可他现在力量下滑严重。

“想不到,我马修竟然也有今天。”

“我的妻子,我的女儿,我该如何做,才能拥有复活你们的力量。”

马修声音悲怆。

他曾经背叛教会的原因,就是因为恶灵化的隐患问题,导致他彻底失控,亲手杀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

从哪以后,马修便背叛了教会,带着猎人们创立了暮钟教会。

他的初心从未改变。

改变现状,改变该死的宿命。

正在这时。

忽然……

马修脸色微变,他伸手从衣服的口袋里拿出那本厚重的黑皮书。

“这东西……”

黑皮书散发着诡异的气息。

自动翻开到了最后一页。

那一页的信息,原本是写在公爵诞生前。

可现在,这一页也翻了过去。

新的最后一页上,出现了如下文字。

【力量永远不分对错,所以善恶无法去定义】

【我的失败,是因为一次次的循环,让我失去了太多的力量,而在循环之中,魔神占据了我的躯壳,我一次次的迷失,一次次的挣扎……】

【我的痛苦,从未有人知晓。】

【我在这一刻,在这本黑皮书上写下这句话,我知道,在未来的某一天,我必须杀死侵占我真名的存在,到那时,我将回归我的时代。】

【一切的失望,一切的遗憾,都将会迎来一个完美的结局。】

【但我知道,我的名字会被人遗忘,我的事迹会被时间抹去,没有人记得我是谁,或许只有历史的只言片语,会告诉人们,在遥远的过去,有一名公爵阁下吧……】

——————写于1542年,大雨,失败日。

马修看到这。

登时,他双目中闪过惊疑不定的色彩。

“这是怎么回事?”

“之前的那一页,明明写在公爵诞生前,那口吻明明是一个更久远的存在,而不是我认知中的公爵阁下。”

“可新的最后一页,却又是这种信息。”

“难道说,是我理解错了?”

“而公爵阁下,真的在过去遇到了麻烦,他失败了?他的躯壳被占据?”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个叫杜维的男人又是怎么回事?”

“他不是公爵阁下?”

马修握紧了拳头。

他有些怀疑事情的真相。

毕竟他从未见过杜维,也不知道这位公爵阁下究竟是不是自己认为的那位。

万一这书上说的是真的。

那位杜维,其实是魔神转世,占据了本该属于公爵阁下的躯壳呢。

“他好像是在纽约吧。”

“我得去一趟,最起码我得在暗中和他接触,确定他的身份。”

“如果他真的不是公爵阁下,那或许我可以做些什么。”

马修这么说着。

他打定了主意。

可怎么去纽约,是一个麻烦事。

要知道,他身上唯一值钱的手机,也因为被催高利贷的人疯狂电话轰炸,而不敢打开。

一打开,就是催收贷款。

“我现在身无分文。”

“难道要我去抢钱?”

“那实在是太丢人了。”

马修蹲在大街边上,灰头土脸,他没想到他居然有一天,会为钱发愁。

突然。

叮……

清脆的硬币落地声响起。

一个行人路过,丢下了一枚硬币,并且还叹了口气:“这么大的年纪还出来当乞丐,真是太可怜了。”

在西方也是有乞丐的。

不过,他们更习惯叫自己流浪汉。

一般的乞讨行为,都是要带才艺的,这样会显得自己没有不劳而获。

很显然,马修就被当做了乞丐。

“fuck!我才不是乞丐。”

马修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立马把那枚硬币拿在手里。

他端详了一下。

却发现自己和时代脱节的太久,根本不知道这硬币究竟是多少钱,一分?还是一元?

……

另一边。

纽约。

信封已经来到了北布鲁克区的社区大学。

它躲在暗处,锁定了那名叫卢莎的女孩。

这是一间宿舍。

卢莎一回去,就躺在沙发上,倒头就睡。

而她的一名室友见此,则推了一把:“嘿,卢莎,你是又去酒吧宿醉了吗?昨天我分享给你的那个帖子,你还能打开吗?我的电脑不知道怎么回事,打不开网页了。”

“那个帖子里的照片很吓人,我要拿去给我男朋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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