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酒馆(1 / 1)

陨神记 半醉游子 2122 字 2个月前

沙洲营的酒馆,一如既往风格,十几个打扮的花枝招展陪酒侍女,浑身上下就挂着几条布料,露出丰满胸脯和修长美腿,以铜盘端着酒水穿梭在酒客们中央,偶尔被人摸摸大腿或屁股,她们也只是一笑置之,甚至抛媚眼以鼓励挑逗,陪酒侍女本也是做兼职的,前提是客人们给得起价钱,可以让她们做任何想得到或者想不到的延伸服务。

神域监察沙洲营以后,电灯类科技照明物品基本是不用了,不过酒馆里却添置几盏神灯,外加巨大烛台,倒也足以将酒馆你照得明亮。酒馆空间非常大,除酒客喝酒吃肉的地方,正中央还有一个巨大舞池,数个身材火辣的女人正在大跳脱衣艳舞,左右各有一个擂台,男人在忘情的搏杀打斗。

烟草、酒水、呐喊,这里是一个荷尔蒙爆发的欲望宣泄场所。

两个与众不同的客人走了进来,非但年轻而且相貌气质出众,远甩过其他酒客一大截,陪酒侍女眼前一亮急忙前去迎接,她脸上发自内心露出真诚的微笑,毕竟这样的客人倒也不多见,哪怕不要钱让他们白睡几晚也甘心啊。

金白就不用说,这小子天生一副好皮囊,金发碧眼、皮肤白净,外表又斯斯文文,给人温文尔雅的感觉,犹如饱读诗书的青年学者,又像一个生来好脾气的暖心大哥,当然前提是没有见过他的黑暗面。

云鹰现在也不差。

虽说论身材相貌跟冬归雪、金白这种万里挑一的俊男是没得比,可相比刚刚爬出荒野废墟已经判若两人了,当时瘦骨嶙峋身材矮小的拾荒少年,现在不仅仅身体结实了许多,更是长高了好几个脑袋,眉清目秀,身高尚可,身材勉强凑合,万里挑一谈不上,千里挑一可能也差点,最起码百里挑一还是具备的。

侍女娇笑着顶着两颗沉甸甸的硕大雪球凑过来:“两位帅哥想要点什么呢?烟酒还是女人,我们这里都有哦。”

金白自幼在神域长大,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当闻到对方身上香水,看到两颗白花花大球,他顿时露出窘迫不知所措的表情,两只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云鹰这个小子真他妈不靠谱,喝酒难道就不能找个正常点的地方吗?

这不是天云城。

荒野里,这家酒吧已经是模范酒吧了,他是没见过现场宰人,吃人肉喝人血的地方。

“去去去,快收起你那两个吓唬人的大锤。”云鹰想比就自然多了,他直接在女人又圆又翘的臀部拍一巴掌,“吓坏我的老处男朋友怎么办,有没有安静点好些的位置?”

金白的脸顿时涨得更红了。

他只觉得这种女人实在脏得很。

虽然云鹰已经尽量收力,但是还是打得侍女吃痛,她咯咯笑了几声,胸前沉甸甸白兔一阵乱颤。别看这些女人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一个个可鬼精鬼精着呢,她一眼就看出两个人的不同,金白显然是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而且他眼神带着抗拒和厌恶,估计是看不起他们这些半妓半陪酒女,反倒是云鹰看她们眼神是完全平等的。

神域人对荒野人终究是讨厌恶心居多。

又有几个能正眼看他们呢?

云鹰相貌是略逊金白一点点的,不过清秀温和外表,略带轻佻的气质,反而更容易让人产生亲近的感觉,一年长途跋涉的经历,三年来随波逐流的心态,让他渐渐养成玩世不恭的样子,特别是实力见识逐渐增长,让他看起来变得开朗自信了很多,没事就喜欢插科打诨。

这可都是从荒野佣兵那儿学来的。

云鹰觉得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冬归雪、星光大师那样的英雄人物,也注定融不进神域的世界了,既然如此何必强求呢,该怎么就怎么样,自自然然是最好。

金白皱皱眉低声说:“这种女人实在脏脏下贱。”

“你就醒醒吧,还当在神域里呢?”云鹰一脸坦然不以为耻,“神域那到城墙外面的人都是被抛弃的,如果能吃得饱饭活得好穿得暖,谁喜欢卖笑卖肉的?这都是生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倒是不觉得她们肮脏,反倒与神域某些女人相比,她们倒是真情,如果你在荒野里住久了就会明白,谁都没有权利嘲笑一个努力想要活着的生灵。”

金白浑身不自在,“你有没有觉得其他人都在看我们?”

“有吗?”云鹰四处环视,两人走进热闹酒馆,自然引起到足够的关注,只是周围投来目光太炙热,有女人仰慕,有男人嫉妒,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带刺儿的目光,“哦,忘记告诉你了,这荒野里喜欢玩弄男人屁股的人不在少数。你这样细皮嫩肉金发碧眼一身贵族气的家伙,我看肯定很受欢迎,相信会交到很多朋友的。”

金白脸色一沉,“他们想做玄水第二,我可不会手下留情。”

云鹰哈哈笑几声,想起有趣的事情,那是进地狱谷第二年,玄水那个兔爷对金白算是日久生情,有天夜里按耐不住就爬上金白的床,企图行不轨之事。

结果就悲剧了。

那是金白三年来第一次被动释放出了阴罗。

玄水整整躺了半个月差点没有挂掉,自从那次以后,谁都不敢惹金白,而玄水每次看到他,就好像看到鬼一样。

“这里最好的酒,最好的肉,最好的美女,都送上来吧!”

云鹰坐下来弹弹手指,两枚亮闪闪金币脱手而出,亮闪闪光芒腾空三米,最终排成一条直线精准落在这个侍女饱满的双峰中央。

“多余的算小费了。”

“是,是!”

侍女露出狂喜的表情,这可是整整两枚金币啊,其中小费足够她辛辛苦苦干三五年了。这个看起来穿得并不华丽的小哥,竟然出手如此阔绰,真是叫人刮目相看啊。

云鹰抛金币手法无疑叫其他人都瞪大眼睛。

这个小子明明是背对着侍女,却能将两枚硬币高高弹起,非常精准的掉进那个女人乳|沟里,这足以说明这个看起来清清秀秀白白净净的小子身手肯定不简单。既然能随手把硬币弹进别人胸脯里,自然也能随手将飞刀插进敌人心脏,周围觊觎的目光顿时少了很多。

酒水好肉都送来了。

几个陪酒女分别坐在身边。

云鹰从盘子里拿起一支自制烟卷,立刻就有侍女主动给他点上,深深地狠狠地吸一口,劣质烟草辛辣感觉顿时像辣椒水般灌进肺里,让云鹰恍惚间又回到三四年前第一次吸烟的时候,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是跟着荒野佣兵第一次出任务也是最后一次。

浮生若梦,世事难料。

谁又会想到会有今天呢?

云鹰兜一大圈才发现,荒野自由的颓废,或许更适合他。

金白好奇地问:“你以后打算做什么?总不可能一直帮北辰大人做事吧。”

云鹰把烟缓缓地吐出来,漆黑眼睛里泛起迷茫,不过随后就恢复正常:“老头子多少帮过我,我帮他做一两次事情也是应该的,还过人情以后,我可能就在沙洲营住下来吧。天云城那种地方,繁华是繁华的了,不过每个人就像吃错药一样不正常,你也知道我的性格,融不进去的。”

金白缓缓点点头。

地狱谷出来以后,云鹰就被带回天云城总帅府被任命为神鹰调查使,北辰天直接给安排一项机密任务,正是调查审判教会自称的红一教大主教身份的任务。

总帅说,这是城主大人都非常关注的重要任务,如果云鹰能够完成,那么必然会得到重大封赏。对云鹰来说,封赏不封赏,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他离开地狱谷以后,其实力就算在荒野也能混得不错,所以没有必要呆在神域里了。

这三年在地狱谷里见识的事情太多。

云鹰可以面对残忍嗜杀的扫荡者,也可以面对强大凶暴的变异兽,但是没有信心应付天云城里那帮高深莫测的阴谋家,更有信心面对高高在上的圣殿,在神域爬得越高未来就可能摔得越惨,他对权势地位荣誉毫无兴趣。

未来就算不回茫茫荒野,也不会呆在天云城里,或许会在边缘之地生活,又或者找个神域的小城隐居。不过总帅确实对云鹰有恩,云鹰于情于理还是要帮忙做一两次事,当该还的都还清了就会离开。

现在的云鹰,别的不敢说。

最起码在逃跑方面,他有着绝对自信。

云鹰想躲起来的话,没有人能把他找出来。

这个调查任务是在边缘之地进行,这正合他心意,山高皇帝远的,云鹰在这里坐什么,神域里的人管得着么?总帅大人允许调派神鹰特种兵团的精锐,但是云鹰对这支部队的人一个都没有用,只要了一个人,就是同样地狱谷出身,又背负重犯身份的金白。

金白曾经杀过一位神官,所以同样在天云神域里呆不下去,此举刚好能将他从里面拽出来。云鹰跟金白也算朝夕相处三年,这个家伙除了不太稳定经常释放黑暗人格外,其他方面不管是实力还是为人都是靠得住的。

昔日地狱谷军团的成员中,战龙被家族高度器重,所以出来以后,年纪轻轻提拔为长城军团的副军团长,黎小猫加入了影子部队变成这支神秘部队的高级成员,灵月云回去以后被空降到猎魔师部队任职,现在管理一支猎魔人小队,让灵月家族地位大涨,那个死胖子的目的达到了,估计睡觉都要笑出声吧。

其他人各自回到家族,要么高升重用,担任重要职位稳固家族,要么当成秘密武器,全部藏了起来继续培养。地狱谷三年训练不是白训的。从这里面走出来的人,哪个不被打造成顶尖兵器?

三年朝夕相处大家多少是有感情的,只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以后能不能再见面就难说了,而即使再见面,各有身份立场,是敌是友也不熬说。

反正唯一能跟云鹰同路的,反倒是这个金白了。

现实真是叫人唏嘘不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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