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新书榜了,老新有些失落。
感谢大家在新书榜期间的支持,虽然最后未能保住晚节,但成绩斐然,不胜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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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大王岗。
已废弃多年的贾公寨,重又开启。
破败的山寨里,看得出已有多年没有人打扫过。一排排低矮的房舍中,更是蛛网密布。走进房门,迎面就是一股子腐湿恶臭的味道。由于多年没有人居住,这里已经变成了老鼠的天堂。一路走过去,可以看到简陋的青石路面上,布满了老鼠屎的痕迹。除此之外,还有层层叠叠,野兽的足迹……山寨空地上,有几具不知名的野兽枯骨,在风雨的侵蚀下,看上去很斑驳。不少房舍已经倒塌,残留的几间房舍,有的塌了半面墙,有的连门斗没有。
魏延一进来,就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阿福,要不咱们换个地方吧。”
曹朋跳下马,把缰绳拴在寨子里的栓马桩上,然后环视四周,轻声回答说:“魏大哥,就这儿吧。这里距离宛城有一些路程,估计张绣一时半会儿也找不过来。那家伙的伤势也挺严重,需要处理一下。如果我们再折腾下去,说不定就没法子保住他的性命。忍一忍把。”
也许连魏延也没有觉察到,在不知不觉中,他开始重视曹朋的意见。
大局观!
曹朋的大局,天下无双。
这是魏延对曹朋的评断……其实,曹朋所谓的大局观,也就是源自于他后世积累的知识。
如果不是穿越而来,他怎可能知道,曹操必败?
同样,如果不是穿越而来,他又怎可能说出曹操能统一北方的论断呢?
可不管是剽窃,还是源自于后世灵魂的先知。在魏延的眼中,曹朋无疑多出了几分神秘色彩。
“阿福,这家伙究竟谁?”
魏延吃力的把典韦抱进一间保存最为完好,同时也相对整洁干燥的房间里。
曹朋推开窗子,对立的空气,将房间里腐臭的味道一扫而空。然后,他找了块干净的地方,把典韦平放下来。
“魏大哥,我去弄点柴火,咱们先把火升起来。”
“算了,还是我去吧……你懂得疗伤?”
“哦,多多少少知道一些,但算不得太精湛。”
“真不明白,你这家伙从哪儿学来的这些东西。你姐夫……算了,我先去生火,顺便查看一下周围的情况。”
魏延说着,扭头就走。
曹朋看了一下房间,发现在一面墙壁上,插着半支牛油大蜡。这种蜡烛的燃烧力很强,一个房间,往往一支大蜡就足够了。墙上这半支蜡烛,不晓得是什么时候留下来的东西。
曹朋甚至不无恶意的猜想:莫不是贾复所留?
他走过去,把大蜡取下。
然后回到典韦身边,把蜡烛插在地上。从怀里摸出一枚火折子,在地上用力一擦,把大蜡点燃后,整个房间顿时显得格外通透。
典韦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浸透,颜色甚至发黑。
曹朋小心翼翼的将他的衣服除下,眉头不由得微微一蹙。原来,典韦身上的伤口,不下二十余处。从这些伤口可以看出,这家伙在先前,经历了一场怎生可怕的惨烈厮杀。也就是典韦这身子骨,如果换一个人,恐怕这时候已经挂掉了。不少伤口,已停止流血,把手放在典韦的身上,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典韦的肌肉在以一种极为奇异的韵律跳动。也正是这种跳动,使得典韦的鲜血流出缓慢。除了肩膀上,腹部,还有后背三处比较严重的伤口外,其余已没有大碍。
这家伙,定然已经达到了洗髓的境界。
身体可以在无意识之中,自行调整,来缓解伤势。
曹朋拿起一个虎皮袋,从里面倒出几个瓶罐。是那种土陶烧制而成的小瓶罐,每个瓶罐上,都有一些标志。曹朋拿起一个标志着长刀模样的瓶罐,拧开了塞子。王猛和他说过,由于这年月很多人都不认得字,所以有时候就会以简单的标识来进行注解。比如这个刀的标识,其实就是特制金创药,止血散。一般武将的身上,都会带有这样的伤药,以避免意外发生。
虎皮袋,是从典韦身上取下。
果不出曹朋所猜想的那样,典韦身上带着金创药,止血散。
那些已经停止流血的伤口不必去理睬,重要的是三处比较严重的伤势。将金创药倒出一粒,在口中咀嚼。同时把止血散抹在伤口上,待金创药被咀嚼碎,吐出来在手上搓揉,然后涂抹在止血散上。黑色的药膏混合止血散,便成了一剂非常神效的药膏。不过,这种药膏的刺激性应该很大,当涂抹在典韦伤口上的时候,曹朋感觉到,他的身体骤然紧绷,旋即放松。
真不明白,东汉年代的金创药,究竟是用什么制成?
但有一点非常清楚,那就是这种药膏的确很神奇。融合了唾液和止血散的药膏,迅速凝固,形成一块黑色的硬疤。曹朋觉得,这玩意似乎和后世的创可贴很相似,甚至保护的更严密。
典韦体型巨大,翻过来,转过去,把三处伤口抹上金创药之后,曹朋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这时候,魏延也看罢了周围的情况,并且在房间里点燃了篝火。
他还找了一口废弃的陶罐,在里面装满了水,从随身携带的干粮袋里取出几块硬邦邦的杂面饼子,掰开了扔进陶罐里烹煮。屋子里,弥漫着一股子香味,令曹朋忍不住咽了几口唾沫。
这一整天,除早上吃了一顿之外,水米未进。
肚子,早就咕咕的叫个不停……
“阿福,过来吃点东西吧。”
这贾公寨里的餐具,还挺齐全。
也不知道是当年贾复聚众为王时留下来的东西,还是后来在这里落脚的人,为方便别人留下来。魏延不仅找到了一个陶罐,还有两个陶碗。用寨子里的井水冲洗干净,倒还能使用。
饼子很咸,看样子放了不少盐。
没有被煮开的时候,硬的根本咬不动,但一旦煮开,味道还算不错。
曹朋也是真的饿坏了,一连吃了三碗杂面饼子汤,这才心满意足的放下陶碗。
魏延把剩下的饼子汤都倒进自己的碗里,一边吃一边问道:“阿福,你先前说,他是我的引介人?”
曹朋笑了笑,点点头。
“你没听那些西凉军喊叫吗?这家伙应该是叫做典韦……典韦你知道是谁吗?那是曹公的心腹爱将,同时也是曹公的宿卫。据说,曹公若没有此人宿卫,甚至连觉都睡不好……呵呵,魏大哥你不是想要投奔曹公吗?正好,有他来给你引荐,定能迅速在曹公帐下站稳脚跟。”
“啊?”
“这家伙还有个绰号,曹公唤他做古之恶来。”曹朋看了一眼昏迷中的典韦,心里面突然生出一种奇怪的感慨:我,居然救下了典韦?哈,我居然把大名鼎鼎的典韦给救下来了……
历史上,曹操宛城初战,大败而归。
典韦也在这一战中战死,以至于曹操后来在育水祭奠的时候,竟说出:我不是痛惜我的儿子和侄子,我最痛惜的,就是在这里失去了典韦。
由此可见,曹操对典韦的喜爱。
曹朋这只小蝴蝶,再次扇动了一下翅膀。
上一次,他煽动翅膀,改变了魏延的命运;而这一次,他救下了典韦,也救下了自己最为喜爱的一个三国大将。
魏延不禁下意识的朝典韦看了一眼,啧啧嘴巴。
还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正苦于不知道该如何投奔曹操,这就出现了一个引介之人。
不过,魏延突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蹙道:“阿福,曹公新败,我又当如何去投奔曹公呢?”
“魏大哥,你只要救活了典韦,害怕不能投奔曹公?”
“我的意思是说,曹公……何时会反击?”
在魏延看来,曹操实力雄厚,一定会马上反击张绣。
“这一时半会儿,曹公未必会发动攻击……甚至有可能收兵。”
“啊?”
“曹公在南阳郡并无根基,南阳豪族也未必会认可曹公。此前,曹公势大,可兵不刃血;然而现在,他被张绣击败,势必会引发南阳大族的反扑。你想啊,张绣都能把曹公大败,那些土豪们,岂能不蠢蠢欲动?到时候,曹公未必能在南阳郡站稳脚跟,必须徐徐图之方可……此外,河北袁绍也不可能坐视曹公得到南阳郡,他一定会设法牵制。到时候曹公……”
曹朋笑了笑,轻声道:“不过你放心,曹公早晚必杀回南阳郡。”
魏延轻轻点头,脸上露出一抹敬服之色。
“阿福,你和我一起去投奔曹公吧。
你见识这么好,一定能得到曹公的重视。到时候咱们兄弟在曹公帐下一起效力,将来马踏荆襄。”
曹朋沉默了!
他站起来,走到房门口,负手仰望。
但见玉兔东升,繁星闪烁……
曹朋低声道:“我已经耽搁了一天,明天一早,我必须启程……魏大哥,我要回家去!”
魏延嘴巴张了张,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正所谓,人各有志。
曹朋担心父母安危,宁可抛弃好大的前程,只这份孝心,足以令魏延敬佩。百善孝为先,他总不能阻拦曹朋,去尽那人子之道吧……
只是,这的确有些可惜!
魏延叹了口气,抱着腿,看着眼前熊熊篝火,呆呆的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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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年正月初七,曹操于宛城大败。
自曹操起事以来,此次大败,也许是他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不仅仅是损兵折将,还丢了长子曹昂,从子曹安民的性命。而他的心腹爱将,有古之恶来之称的典韦,同样是生死不明。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曹操次子曹丕,在曹操渡过育水,稳住阵脚之后,终于赶回来与她会合。
如果曹丕也死了,那曹操可真的是……
不过,正如曹朋所说的那样,曹操这一败,使得他头上的神秘光环,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
南阳郡各地豪族,纷纷起兵反抗。
正月初十,曹操不得不放弃舞阴县,退回豫州。
但是,曹操虽放弃了南阳,却不代表会完全撤出南阳。在撤回许都之前,曹操命其族弟,谏议大夫曹洪屯守叶县,始终保持着对南阳郡的压力。
在撤兵的途中,曹操咬牙切齿的对被他抢来的邹氏,也就是张济的遗孀,张绣的婶子说:“早晚我必取张伯鸾性命,一雪今日之辱。”
同日,就在曹操决定暂停攻击宛城的时候,在棘阳县城里,蒯正蹙眉端坐大堂,看着手中的一封书信。
沉思良久,他抬头向跟随他多年的老管家问道:“黄射要我缉拿曹家上下三口,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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