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八章惊天发现全旭想造反(1 / 1)

我在明末有套房 tx程志 2087 字 2个月前

第二四八章惊天发现全旭想造反

小冉是孙文莺的贴身丫鬟,她与明月都比孙文莺大两岁,自六岁开始,被买进孙府,经过两年的培养,自八岁开始负责照顾孙文莺,如今已经九年多了。

按照大户人家的规矩,她将来就是通房丫头兼陪嫁丫头。

别看孙文莺现在非常气愤,说得咬牙切齿,可是现在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孙大小姐自己根本就无法做主。

万一,真正到了孙文莺与全旭成婚,她就把未来姑爷给得罪了,到时候可没有她的好日子过,恐怕孙文莺也护不住她。

可是,孙文莺的命令她也不能不听,就与明月二人低估,准备抽冷子吓唬吓唬全旭。

明月虽然听了小冉的话,也想吓唬吓唬全旭,准备让全旭知难而退。

这些天他们在大名府的全家庄镇,其实并没有对全旭大院进行窥视,直到现在她们二人才发现,这座大院绝对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

明月的轻功不错,她想趁夜摸进全旭大院打探一下情况,只是非常可惜,她在晚上,连靠近院墙的机会都没有。

全旭大院的院墙不高,但是周围甚是空旷,虽然院墙上不像城墙上站着人把守,可是她在靠近的时候,就有人提醒她,不要靠近。

也幸亏她没有身穿夜行衣,又是女孩子,有着很好的欺骗性,几名护卫告诉明月,这里有陷井和机关,晚上机关会开启,万一伤到她,那就不好了。

这让明月万分沮丧。

明月也偏偏不信邪恶,她让一名孙氏的家将掩护她准备强闯,结果那名家将家装喝酒,摸到院墙根上,结果不消一柱香时间,他身边就出现四只犬……

这四只犬都不算太大,可关键是,四只犬居然不叫,只是用凶残的目光盯着这名孙氏家丁。

差点把这名孙氏家丁吓尿了。

全旭自然不知道有三个女人没有见过他的面,已经开始恨上她了。

原本,全旭在十月十七日自北京南归大名府,他一路上走走停停,速度并不快,到了十月二十,才刚刚走到大泥淀。

不过在这个时候,大名府的信使找到了全旭,禀告全旭二娘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全旭再也没有心思处理这些生意上的事情,急忙轻装简从,一路向大名府急奔而去。

当全旭来到大名府的时候,已经是十月二十三日夜里了。

全旭抵达全家庄镇与二娘说了一会体贴的话,就再也坚持不住,迷迷糊糊睡了过去,直到翌日下午这才醒过来。

全旭这才发现问题有些严重,作为他的第一个孩子,全旭是非常喜欢的,更何况还是一个女儿,这个女儿是十月十三日出生,如今已经十一天了,而二娘自觉愧疚,没有给全旭生一个儿子。

她的心情也不好,也不想办事孩子的喜宴,也幸亏是汤邱氏比较识大体,如今汤记足衣店生意经营不错,她也不差钱,向全家庄镇的所有居民分发鸡蛋。

要说一年前,鸡蛋在全家庄镇还真是稀罕的东西,可现如今,全旭把后世的养殖技术搬到了明末,他的养殖鸡有多少鸡,其实全旭并不清楚,反正无论是金梯书院里的孩子,每天可以吃两个免费的鸡蛋,全家庄镇的家丁兵、巡检司、包括玄鹰卫、城管大队,甚至连工地上的工厂,每天也可以早晚喝上鸡蛋汤。

每个人送两个染成红色的红皮鸡蛋,这算什么事?

本来,全旭纳二娘为妾,与三娘不一样,当时三娘还跟着众人吃了一顿饭,算是有个小小的仪式呢。

可是,二娘是妥妥的先上车,后来……就没有什么了,连票也没有买。

全旭心怀着对二娘的愧疚,他连家丁兵和普通工匠都能举办集体婚礼,更何况现在自己有了女儿。

“孩子的百岁宴,必须大办!”

全旭召集袁世卿以及大小管事:“就像上次集体婚礼流水席一样,连续三天,所有人皆可参加,饭菜要丰盛,酒水和饭食一定要管够!”

袁世卿苦笑道:“全爷,您有所不知,现在不比从前,全家庄镇如今各种店铺超过两百家,咱们自己的工匠在秋收以后,增加到一万七八千人,如今……恐怕没有三五千桌打不住!”

明末因为辽饷的事情,百姓的负担很重,包括北京周边的百姓,日子过得都紧紧巴巴,至于大名府则更加困难。

眼下时节,家家虽然不至于缺粮,但是挨到明年夏收或秋收,那实在是太困难了。如果全旭在此时大开流水宴,恐怕连大名府、彰德府、甚至东昌府的百姓都会过来。

人山人海,容易出问题不说,关键是,眼下不太平。

袁世卿听老家那边过来的人说,陕西如今已经乱成一锅粥了,他们最喜欢的就是挟裹百姓,围攻士绅和富户。

现在,全旭就是最大的富户。

虽然说,全旭有不少家丁,可问题是,一旦召开流水宴庆祝,这就给了对方可趁之机,正所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全旭找这个麻烦干什么?

袁世卿的话音刚落,全旭摇摇头:“我不怕他们给我捣乱,我怕他们不给我捣乱!”

如今,北京那边打得热火朝天,他就缺乏一个名义。

别看明军面对女真人太怂,面对大明之内的叛军可是绝不含糊,这个时候,全旭真不想给后金充当帮凶。

如今有人趁机在这场百岁宴上闹事,全旭就可以把全家军拉出来,卢象升只要看到全旭军的战斗力,绝对会带着全旭北京勤王,全旭就有办法截胡了。

袁世卿长长的叹了口气。

“行了,下去安排吧,准备准备!”

全旭又让人找来牛金星。

“全爷!”

牛金星现在有些飘飘然了,金梯书院的学生已经突破一千人,放在后世也不过是一个不如流的小学人学。

然而,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规模非常庞大的书院了。

牛金星有野心,一旦这些学生成长起来,他就可以兴风作雨了。

“今天找牛先生过来,是有一件事!”

“请全爷吩咐!”

“帮我的小公主取一个名字!”

全旭虽然想与卢象升的关系不错,不过问题是,二娘生的女儿只是庶长女,这样的身份,是注定上不了台面。

也就是说,他无法让卢象升或袁可立给女儿取名字。

他自己倒是可以取,可问题是,全氏这个姓氏,不太好取名。

叫什么?

牛金星听到“小公主”这三个字,微微一愣。

在后世,人们通常会把自己的孩子称为小公主,太子之类,非常正常。全旭有一个朋友,经常直呼其子是太子,其夫人是皇后,大家也只是一笑了之,没有人会在意。

可是,在明末,在牛金星眼中。

这事实在是太不寻常了,牛金星只当没有听到,故作沉思的想着,他思考片刻道:“全爷,《诗经·郑风·有女同车》有云,愿一日,有女同车,颜如舜华,莫不如叫如华。”

“全如华?全如花?”

全旭摇摇头:“不行!”

“於铄王师,遵养时晦,时纯熙矣,是用大介,莫不如取纯熙!”牛金星看着全旭脸色不善,急忙改口道:“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莫不如甘棠?”

全旭摇摇头道:“好了,就这样吧,我再想想!”

全旭以为牛金星能取几个好名字。

结果倒好,老是在诗经里摘字,全旭难道不会自己摘?

摆摆手让牛金星忙自己的。

可是,在牛金星离开东暖阁,来到院中,他回头看着那座正在抢班加点开工建造的大楼,现如今这座大楼已经建成了一个工字形,高大巍峨的大楼,本身就比大名府的府城还要高。

关键是,这种大楼都是采取钢筋和水泥浇筑而成,只需要几天以后,坚硬似铁。

要说是城堡吧?

这栋大楼的规模实在太大了,一旦建成,那就是一座城池,而非城堡。

难道说,全旭早在一年之前就有了反意?

牛金星越想越感觉全旭所作所为,都有深意。

全家庄镇的百姓,百分之八九十,都是靠全旭生活,当然,这些老实八脚的百姓,在造反的时候,没有什么大用,只是炮灰。

可是,近阶段,全旭却吸引了五六千名一看就非常凶残的辽人。

也不知道全旭是从什么渠道弄来的,这些辽人弓马娴熟,杀气腾腾,而且非常强壮,有多人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从巡检司到城管大队,牛金星其实看到的不多,他知道全旭有很多家丁兵,因为这些家丁兵在全家庄镇出现的时候,人数都不多,大约一百多人左右,可是这些人,几乎一天一换,也就是说,全旭的家丁,至少八九百人。

牛金星知道明军是什么尿性,真正动手的时候,他们还真不行,全旭凭借着手中的家丁兵,有心算无备,那就可以轻易夺下大名府城,甚至周边的城池。

只要挟裹百姓,就可以冲州撞府,就算官军反应过来,全旭完全可以效仿瓦岗军,退入太行山……

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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