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一切,发生的都太突然。
快的让其他人都来不及反应。而练武场内的气氛,古怪又让人觉得十分的压抑。正当众人要反应过来的时候,忽然,却见轩辕夜宸的脸色一白。接着,所有的人都没能反应过来的时候,轩辕夜宸忽然捂着胸口,一个闪身,就离开了练武场。若是以往,安临月怕是会发觉轩辕夜宸的不对劲。可是这一次,安临月的心像是彻底死了一般,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轩辕夜宸的异常。哪怕是面对旁人关心的话语时,安临月都没有任何的反应,直到看到安安眼里的泪痕时,安临月的眼神才终于聚焦。原本安临月想说自己没事的,可是话还没出口,安临月突然只觉得眼前一黑,整个人就失去了知觉。练武场内乱作一团。而轩辕夜宸,好不容易出了安府,才刚刚回到炎府自己的院落,就一头栽倒在地。原本高高在上,有着天人之姿的他,此时此刻,却蜷缩在地上,握着胸口,身体一阵的痉挛。极致的痛楚,让轩辕夜宸额角都流着细密的汗珠,黑色的衣衫没一会儿就全部湿透,一双紫色的眸子,此时此刻也像是充血了一般。如此的极致的痛楚,让人根本想象不出来,他此时此刻,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此时,帝国。一座精致的府邸的一间院落里,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正闭目而坐,而她的手指似转动,似是在掐诀。忽然,只见那女子好看的眉心紧蹙,一张姣好白皙的脸忽然变得愈加苍白,而她手中掐诀的动作更是快了几分。忽然,“噗——”的一声,女子从口中吐出一口鲜血。一双眼眸睁开,似有盈盈秋水,美的夺目,加上那张倾国倾城的脸,更是能叫人移不开视线。只可惜,那眼中的不甘和怨怒,生生的破坏了这其中的美感。而下一刻,房门被推开,一个丫鬟打扮的清秀女子走了进来,看到眼前场景,不由得惊呼。“小姐,您没事吧?”说着,就上前来,将那美丽的白衣女子扶了起来。白衣女子,也就是公孙雪舞站起身,一张脸上满满的全都是不甘愿,“我失败了。”说这话时,女子的眼神阴沉,与她那好看柔弱的外表十分的不相符。丫鬟闻言,劝道,“小姐,您如今已经是唯一能够接近宸王身边的女子了,你又这般的美,宸王早晚会知道小姐你的好,爱上小姐你的。”公孙雪舞却是摇头,“欣怜,你不懂。”丫鬟欣怜闻言,只道,“小姐,奴婢的确不懂,可是奴婢却是知道,这天下就没有比小姐你更美好的女子,宸王若是不爱你,还能爱谁?”一听欣怜这话,公孙雪舞眼底划过一抹怨毒,“他爱的女人,叫安临月。”说出安临月这三个字的时候,公孙雪舞几乎是咬牙切齿。谁都不知道,当初她对他是一见钟情。只是一眼,她就认定了他,觉得日后他必定就是自己未来的夫君。可,在他以为自己是他的救命恩人的时候,他却依旧冷淡。若非她会控心术,从他口中得知了他心中的那个人,她还当他就是那般的冷心冷清的一个人了。好在,那个女人已经死了。只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用了控心术的一个秘术。这个秘术已经失传,但是,只要她对他用上了,他醒来的第一眼就必定会爱上她。可是,她却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醒来后的他,变得比以往更加的冷心冷情了。哪怕,这样的他更让她痴迷。可是,她的目的并没有达到。哪怕,她成功的将那个女人从他的心中除去了,却并没有让他爱上自己,最多,她在他面前,能够有一点的特殊对待。在旁人面前,有这样的特殊,她的确很虚荣,也很受用,可是只有自己知道,哪怕那份特殊之下,他依旧对自己有些疏离。就好似,他天生就是一个冷到了骨子里的人。这一次,他虽然离开,可是他离开前,她偷偷的留下了他的一根发丝,准备再次使用秘术,让他能够心系与她。时隔五年,她等了五年,原本应该是万无一失的。她确信这次能成功,她期待成功后,他因为想念自己而迫不及待的回到她的身边。可是,她不明白,不明白为什么最后关头,秘术竟然不受控制,而她,也遭受到了反噬。欣怜听到安临月这个名字,先是诧异,随即无所谓的道,“小姐你这般的尊贵,一个女人罢了,小姐让人杀了便是。”“她已经死了。”公孙雪舞道。若那女人没死,她也会让她死,结果都一样。她如此尊贵的身份,谁敢跟她抢夫君?可是,让她挫败的不是她有情敌,而是,他无法爱上她。为什么?这秘术,娘亲生前告诉过她,是万无一失的。哪怕,她想成为女尊,让所有男人败在她的石榴裙下,那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她都已经不要弱水三千,只想要他了,为什么还不行?“欣怜,去打听一下,他到底去了哪里。”稳住心神,公孙雪舞吩咐。“小姐是想?”欣怜疑惑。“我俩长期两地相隔,他不就我,那我就去就他,无论如何,我必须要让他爱上我。”公孙雪舞眼睛通红,满脸的决心。不知为何,遭到反噬的那一瞬间,她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心慌。就好像,有什么东西,正要脱离了她的掌控一般。从前,她为了颜面,不会在他离开的时候尾随,只等着他回来。但是,这一次,不会了。她要他,时时刻刻的都在她的身边。欣怜闻言,却嘟囔着,“那宸王何德何能,竟是让小姐你这般的倾心相待,真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份,依奴婢看啊,宸王要是不娶小姐,那他估计得悔恨一辈子。”欣怜的话让公孙雪舞的脸红了,不由得瞪向欣怜,“欣怜,休要打趣我。”欣怜吐吐舌,“好了,小姐等着,欣怜出马,小姐肯定很快就会找到宸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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