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看上去二十多岁的样子,细眉凤眼,粉面桃腮,身材玲珑,算得上是个清秀佳人。
可惜即便是在跟殷嘉茗说话,她脸上也没有半点表情,很容易给人一种冷漠孤高、难以亲近的印象。
乐乐是个孤儿,虽然她的身份证上有全名,但从不向其他人提起,于是别人也就只叫她乐乐了。
她和弟弟阿虎是在葡国人的教会育幼院长大的。
但这个年代的教会育幼院并不是什么好地方。
待到年纪渐长,乐乐就待不下去了,带着比她小两岁的弟弟阿虎出走,躲进了棚屋林立的贫民区中。
本来两个十七八岁的半大少年,在那样鱼龙混杂的地方,几乎是活不下去的,不是沦入风尘,就是不知被人打死在哪个犄角旮旯里。
不过乐乐这姑娘的手出奇的灵巧,人又机敏好学,硬是凭着一手出神入化的分牌手艺被贫民区的一个地下赌场看中,招去做了荷官。
而她的弟弟阿虎脸上有一块很大的血管瘤,长得很丑也很凶悍。
他三岁时被他们的酒鬼父亲打伤了脑袋,智力一直不太行,又傻又憨,小小年纪却有一把子力气,拼起命来不知道疼也不知道怕。
就这样,姐弟俩互相扶持,勉强渡日。
后来她的弟弟阿虎因缘巧合认识了殷嘉茗。
这位少爷不嫌弃阿虎相貌丑陋,把人带在身边,又交代阿虎在酒店里给乐乐找了份正经工作,令他们脱离了贫民窟的那种朝不保夕的贫贱生活。
当然,因为殷嘉茗平日不近女色,乐乐又是个面冷寡言的,从不在人前提自己和阿虎的关系,是以除了极少数几个亲信之外,旁人都不晓得乐乐曾经受过殷少爷恩惠的事。
也多亏了没有人知道。
若非如此,乐乐也无法将殷嘉茗藏在这间密室里,再避开警察的监视,每天给他送吃送喝了。
殷嘉茗接过乐乐递过来的一个油纸包,拆开来,发现是两只酥皮包,入手还带着热气,当下不再客气,拿出一个就啃了起来。
“乐乐,外面的情况怎么样了?”
他一面吃一面问道:
“警察那边什么反应?”
“现在外面全世界都在找你。”
乐乐靠在柜子前,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眼神透着担忧:
“警察来了酒店好几次,你的经理办公室被他们翻了个底朝天。翠花和阿虎,还有几个兄弟都被他们带走了,说是协助调查。我刚才过来的时候,还注意到有不少便衣守在酒店附近,就等着你露面呢。”
殷嘉茗一听就觉得头疼。
按照普罗大众的认知,若一个人是无辜的,此时就应该主动自首,配合警方的调查,以求早日洗脱嫌疑才对。
但殷嘉茗自己知道自己的情况。
因为他老爸生意上的龃龉,他对金城的大盖帽们本就缺乏信任,又兼是这等惊天动地的大案,殷少爷毫不怀疑,若他没法拿出非常有力的不在场证明,这杀人抢劫的锅他怕是就背定了。
更加要命的是,殷嘉茗现在还真没法自证清白。
案发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7月20日,那晚有一场拳击比赛,红方正好是殷嘉茗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