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富可敌国也不是这样糟蹋的(1 / 1)

茅屋里的刘老三打了个激灵,酒一下子吓醒了。

他下意识的,就想自后门翻墙而出。

可想到自己的婆娘和孩子还在此,随即脸色惨然。

“这……这……”

李世民则是满面怒容,已是站了起来,看了张千一眼:“将程咬金那混账叫进来。”

张千连忙出去,一会儿功夫,程咬金一身甲胄,身上的明光甲在这屋内微弱的烛光下发出耀眼的白光。

他直接走到了李世民的跟前,忙行礼道:“陛下,臣……迎驾来迟,万死之罪。”

陛下……

一旁的刘老三顿觉得自己浑身冰凉。

这天下被称为陛下的人,似乎只有一个……

这……不像是开玩笑啊。

因为程咬金浑身的甲胄,一看就晓得是大将,这一身行头至少要几十贯吧,自己不吃不喝,几年也挣不来。

李世民一晚上的好心情像是一下子消光了,拉着脸道:“你来此做什么?是让你来的?”

程咬金心里想,你以为俺想来吗?这个时候若不来此,我现在还在交易所里开开心心的看牌价呢。

程咬金忙道:“陛下好几日不知所踪,皇后娘娘心里急切,特命臣来迎驾。”

听到皇后娘娘四字,李世民的脸色才稍稍的好看一些。

他吁了口气,叹道:“知道了,你在外候着吧,朕随后就来。”

程咬金应了一声,匆匆而去。

这程咬金一走,惊魂未定的刘老三已经脸色惨白得可怕:“陛……陛下……”

李世民朝他微微一笑:“你方才说,想对朕说什么?”

“不……不敢。”刘老三战战兢兢,连眼睛都不敢直视李世民了,声音略带颤抖地道:“草民……草民方才没有说错什么吧,草民万死,哪里想到……您是皇帝啊,若是草民方才说错了什么,陛下一定不要往心里去……”

这刘老三的妇人也是给吓得不轻,也忙道:“饶命。”

李世民又叹了口气,无奈地道:“朕不是皇帝,尔等尚且可以和朕吐露真言,而朕是皇帝,便再无人可以无拘无束了,所谓孤家寡人,便是如此吧。你们不必害怕,你们并没有说错什么,倒是朕……听了你们的话,颇受启发,你们虽为庶民,却是知恩图报之人啊。”

刘老三吓得满头大汗,听了李世民的话,方才惊魂未定地连连点头:“是,是……”

李世民随即道:“朕来这里,倒也小气,只带了几个蒸饼来,不过……朕见你们日子好了一些,心里也就放心了,好好过日子吧,你们做你们的工,朕呢……也得回去做朕该做的事,今日这顿酒,这只鸡,朕吃了,你刘老三,不是一直想尝一尝闷倒驴吗?寻常百姓家,尚且还晓得迎来往送之礼呢,有来才有往,过几日,朕让人送几坛闷倒驴来。”

刘老三一听,连忙小鸡啄米地点头。

李世民却见他似乎欲言又止的样子,凝视着他道:“怎么,你想说什么?”

刘老三忙道:“没……没想……什么也没想。”

李世民便道:“是吗,若是想了,这便是欺君之罪了。”

刘老三又是吓了一跳,立即道:“想了,草民在想,皇帝真好,每日都有酒喝。”

“哈哈哈……”李世民大笑,随即踏步而去。

陈正泰等人也站了起来,陈正泰却比其他人慢了几步,拍了拍刘老三的肩道:“不错,我便是你说的陈郡公,来……这里有一张欠条,拿着。”

塞了一张欠条后,才快步追了出去。

李世民出了茅屋,便见着茅屋外头,早有人预备了车驾。

他知道继续待在这里,便是扰民了,连忙上了车驾,带着群臣,摆驾回宫。

坐在车中,李世民的心情颇为不错,只是那劣质的黄酒,现在有了几分后劲,他心里不由的在想,这陈正泰倒是一个经营的人才,莫非……朕要将这天下,引向一个前人未有的道路?

自秦汉以来,这历朝历代不知经历了多少的盛世,只是李世民却知道……这盛世之下,何尝不依旧是遍地刘老三这样的人!

而陈正泰……似乎开了一条新路,这条路走得通吗?有多少的风险?以往的时候,都有其矛盾,而一旦踏上这样的路,也同样应该会有新的矛盾吧。

带着酒劲,李世民陷入了深思。

…………

等李世民等人都走了,刘老三才像回魂似的,从口里狠狠吐出了一口。

所以想起了手上拿着的东西,他将这欠条放在油灯之下,低头一看,这欠条上赫然是十贯的字样。

一时之间,他激动得手都在颤抖,十贯啊……这可是大数目,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大钱啊,陈郡公……公侯万代,真是个大善人。

不对,他还和皇帝喝酒了。

“三斤,三斤……”

刘老三一下子眉飞色舞起来,整个人似比这屋里的灯光都要亮了几分。

一旁的三斤却嗖的一下,到了方才的酒桌上,捡起桌上剩下的残羹冷炙,大快朵颐。

“哎,你就晓得吃,你晓得不晓得……”

“不吃会饿的呀。”三斤口里啃着鸡脖子,一脸的满足,一面理直气壮地道。

刘老三摇摇头,他现在满脑子想的是,若是将今夜发生的事去和人说,会有人信吗?

…………

二皮沟渐渐热闹起来,毕竟……来交易所得人越来越多,这商贾和贵人多了,总要歇脚,因而……就免不了要吃住,竟有人愿意在此买了块地皮,建起了客栈。

这客栈和以往的客栈不一样,因为投入的钱很多,毕竟……将来能在此住店的,都是大唐最优质的客户。

不只如此……许多商户纷纷来此买地皮,有的要弄茶肆,有的弄车马行。

三叔公高兴得不得了,感觉浑身前所未有的劲儿,当日就将这地皮的价钱统统涨了几倍。

他在这交易所里,如鱼得水,却指示着下头给自己跑腿的陈家人,不能去触碰股市。

交易所是我们陈家开的是没有错,可是你们不能下场,这玩意来钱太快了,一旦沉溺其中,便要消磨掉人的意志。

而至于交易所不远处,则是骠骑府的军营,位置刚刚好,一方面不至操练会吵闹到交易所,另一方面,这里出入不少达官贵人和商户,有了军营在,又可让他们安心。

毕竟……这里头牵涉到的乃是大宗的买卖,难免会引来一些宵小之徒。

五十多个新兵,现在人人穿戴的都是锁甲,个个挑选的都是好马,除此之外,其他的刀枪剑戟,甚至连弓弩,也一律都有。

苏烈要做的,就是每日操练这些将士,从早到晚,从不歇息。

陈正泰自然也会经常带着那薛仁贵过来,如今大家都成了兄弟,自然也就没有太多的客套,一进营,果然看到五十个兵卒,个个壮实了,如今个个骑在马上,正在跑马场上结队奔跑。

苏烈上前道:“大兄,三弟,你们可算来啦,有一件事……”

“要钱?”陈正泰打断他。

“操练比较费马……”苏烈小心翼翼地解释。

“明日再选一百五十匹好马来,可劲着给我跑,千万不要给我省钱,省钱就是看不起我陈正泰,自家兄弟,你问起钱来竟还这般扭扭捏捏的,是不是瞧不起我这做兄长的?”

再一次被陈正泰鄙视地看着的苏烈:“……”

“话又说回来,这马好端端的,怎么就费马呢?”陈正泰一脸疑窦。

“这是当然。”苏烈还未开口,倒是身后的薛仁贵兴冲冲地道:“大兄是不晓得吧,这马成日骑乘,马蹄又不耐磨,时间久了,自然而然这马蹄便磨损了,这马若是失了蹄,便算是费了,再难跑起来。”

马蹄……磨损。

陈正泰感觉这个家伙在逗自己:“你们不给马蹄上马掌的啊?”

苏烈和薛仁贵便都古怪地看着陈正泰。

陈正泰咬牙切齿道:“这就难怪了,如此说来,还真是费马,哎呀,我可怜的马啊。”

陈正泰痛心疾首,就算自己的马多,也不是这样糟践的啊。

好像这个时代,在中原还真没有给马打马掌的习惯,至少现在看来,苏烈和薛仁贵就对马掌一无所知。

而这马掌的用处是极大的,马的蹄子有两层构成,和地接触的一层是一层大约二到三厘米厚的坚硬的角质,上面一层是活体角质。

马蹄和地面接触,受地面的摩擦,积水的腐蚀,会很快的脱落,而一旦脱落,就意味着这马再难骑乘了。

钉马掌主要是为了延缓马蹄的磨损,马蹄铁的使用不仅保护了马蹄,还使马蹄更坚实地抓牢地面,对骑乘和驾车都很有利。

汉朝的时候,中原为了建立一支骑兵和匈奴人作战,汉武帝时期,几乎是砸锅卖铁,从文景之治所积累的财富,到了武帝时期,一下子挥霍一空,即便如此,战马依旧成为稀缺品,

究其原因就在于,战马的损耗速度十分快,为了维持一支足够规模的骑兵,就必须不断的补充更多的新马,骑兵要经常进行操练,要作战,战马的损耗达到了惊人的地步。

到了现在……这个情况也没有改观,因此在大唐,组建骑兵,是一件十分奢侈的事,其中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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