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越狱
地下室顶板那个小小采光窗中照入的光,逐渐变得昏黄,微弱,直到最终完全消失,漆黑一片。
地下室的门开过一次,一个之前没见过的警卫下来挂了一盏昏暗的马灯,给关在牢房里的三个人一人丢了一小块硬得跟石头一样的面包。
“祝你们最后一晚好梦。”警卫丢下一最后一句话,关上了地下室的门,顺带把梯子也抽走了。
陈剑秋躺在板凳上,姿势没动过,耳朵却一直关注着楼上的动静。
刚开始还有几个人在聊着天,内容从附近农场两个傻子的粪叉互殴,到镇上最新出现的一个来历不明的寡妇,直到有一个人提议该去喝一杯,声音才逐渐平息下来,只剩下一个人来回的踱步声。
不知过了多久,踱步声也停止了。
陈剑秋坐了起来,轻轻敲了敲铁栏杆,示意黑哥们儿开始干活。
肖恩在摸索了一阵之后,“嗒”的一声,锁被打开了。而随后,他再次证明了他的专业素养,不一会儿,陈剑秋和飞鸟牢房的锁,连同他们三人的手链和脚链,全都落在了地上。
肖恩踩在飞鸟的肩上,双手向上,小心地顶了顶地下室的门。
顶不开,门被从上面锁住了。
陈剑秋拍了拍肖恩的腿,示意他先下来,然后在两人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
此刻的一楼
留下来负责值班的警卫,正把脚翘在桌子上,一边读着今天的报纸,一边嘟嘟囔囔骂着自己那些同仁们的狼心狗肺。
喝酒赌钱没他份,脏活累活专挑他。
突然,地下室传来“咚”的一声。
“艹他妈的,这帮该死的杂种又在搞什么鬼。”警卫憋着一肚子火,他从抽屉里掏出马鞭,提着马灯,准备下去给这三个混蛋死前留点记忆。
他打开了地下室的门,放下了梯子。把灯放了下去,向下探了探头。
“崽子们,让爸爸来教教你们怎么老老实实做一个囚犯!”
然后,他就看到了一双白花花的眼睛和一抹月牙般的白色光弧。
警卫被连人带灯拉了下去,一人摁住他的腿,一人锁住了他的双臂,还有一个人,直接捂住了他的嘴和鼻子。
警卫在拼命地挣扎了几分钟之后,就不再动弹了。
飞鸟试了试他的鼻息,再按了按脉搏,向陈剑秋示意,警卫已经死了。他把尸体拖到了牢笼里,平躺着扔到了板凳上。
陈剑秋沿着梯子轻轻爬了上去,又靠着墙悄悄走到二楼楼梯的拐角处向上看了看。
没有动静,治安所竟然真的只有刚刚被他们杀死的警卫一个人。
心可真是大,是西部治安太好?还是平日里这个镇的矿工们太老实了呢。
他回头看了看,飞鸟跟在他后面。
“走吧。”飞鸟说。
“肖恩呢?”陈剑秋突然发现黑人不见了踪影,回头问道。
两人从二楼退了下来,发现警长室的大门敞开着,那黑哥们儿,耳朵正贴着警长座位后面的一个保险箱,另一只手在拨动着旋钮。
“你在做什么?赶紧走啊?”飞鸟有些着急,想过去拉肖恩。
“嘘,别说话。”肖恩把食指放在自己嘴唇上,向着飞鸟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两人同时看向了陈剑秋,显然,他们都已经默认陈剑秋是这个临时三人小团队的指挥。
剑秋思索了一下,拦住了飞鸟。他看了眼大厅里的钟,然后对飞鸟说:“伱去收集枪和子弹,我们五分钟之后出发。”
飞鸟点了点头,快步走开了。
“你确定你能搞定这个?“陈剑秋走到了桌子前,低声问道。
肖恩没有回答,他全神贯注地听着保险箱锁里弹簧的动静。不过多久,只听得“哒”的一声,第一圈数字对了。
陈剑秋感慨于19世纪保险箱之简陋,转身走到了警长办公室的桌子前,拉出抽屉,开始翻看抽屉里的东西。
最左边的抽屉里,放着一瓶酒和一包烟,他把烟拿了起来,揣进了背心的兜里,又打开酒的盖子,鼻子靠在上面闻了闻,一股烤过的坚果及谷类的香气,再瞅了瞅瓶子上的标签。
“肯塔基波旁?”他忍住了仰起脖子来一口的冲动,把酒放在了桌子上,去拉开了中间的那个抽屉。
抽屉里散落着杂乱无章的剪报,从《加利福利亚星报》到《内华达先驱报》,内容更是五花八门。但无一例外,都在鼓吹着华人劳工侵占了本地工人的工作机会,应当被驱逐出去。陈剑秋捡起了其中的一片,上面印着一幅漫画,一个带着高帽的美国白人,正在踹一个留着辫子的华人的屁股。
勤劳,什么时候成为了被迫害的理由
他把手上的剪报丢了回去,最后拉开了最右边的一个抽屉。
抽屉里面安安静静躺着一本本子,陈剑秋拿了起来,一张照片从本子中滑落下来,他捡了起来仔细端详,是几个男人在酒馆门口的合影。
他很快在两排人中间找到了煤矿老板和莫里斯治安官,此时的他们都戎装在身,看上去3、40岁左右。
“原来他们早就认识。”陈剑秋把照片塞回本子,准备打开本子看看里面写了什么。却听见“咣”的一声,他转过身来,原来肖恩已经搜刮完了保险箱,把箱门关上了。
“里面发现什么了?”
肖恩耸了耸肩,递给了陈剑秋几张美钞,看起来大概十来美元,陈剑秋没有接,而是盯着他的脸看。
黑人被他看的有些发毛,又赶紧递给他一个鹿皮袋子:“额,还有这个。“
陈剑秋没有动作,仍然盯着黑人看。
“大哥,真的没其他东西了。”黑人哆哆嗦嗦。
“钱你先留着吧。”陈剑秋接过鹿皮袋子,声音波澜不惊,他手伸进袋子里,抽出一张不知是什么材质的,像是纸一样的东西。
黑人心里有些犯嘀咕,这货之前被自己偷了十美元玩了命的追,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大度?
陈剑秋却没有再看他,而是把手中的东西展开。东西的材质非常柔软,有些泛黄,甚至是皱巴巴的。上面草草画着一幅画,似乎在描摹着一个什么场景。
他正准备细细查看,旁边飞鸟的声音传来。
“是人皮。”飞鸟手里提了两把长枪,腰里挂着一把左轮,身后背着他的弓箭和那把斧子。
“一把步枪,一把霰弹枪,还有我们杀了的那个人的一把左轮。”飞鸟把枪和子弹放在了桌子上。
陈剑秋打量了一下桌子上的枪。这把步枪是斯普林菲尔德1861,南北战争中的爆款,霰弹枪是双管,型号是柯尔特1878,严格意义上讲是一把猎枪,中折式后膛装填,火力猛,精度堪忧。
如果说一身的武艺和身体反应是这具躯体的本能反应的话,那这躯体之前好像也没怎么打过枪,至少没有感觉;他穿越前对于枪械有一些了解,但从未上过手,更别提枪法。
陈剑秋把人皮放回了口袋,顺手把抽屉里发现的那本小本子塞了进去。
他把步枪丢给了印第安人,左轮丢给了黑人。
肖恩拿着枪的手跟拿了块烙铁似的,慌忙地把枪又丢了回去,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嘿,老大,我不会用枪。”
陈剑秋没说啥,把左轮插回了腰间,提起了那把双管霰弹枪。
“出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