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了午饭,李牧和张天爱一起出门。独孤九被他留在家里看守鞠智盛,而李重义则要去工部,接受李大亮的训练,上午的时候,因为李牧的事情,他已经耽误了半天时间了。
张天爱的功夫,虽不及李重义和独孤九,但也是在高手之列,有她陪在李牧身边,安全的问题倒是不需要担心。而且这乾坤朗朗,敢当街刺杀三品军侯的人,也没有几个,背后的势力一查便知,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有傻子轻易动弹。
张天爱是要回凤求凰帮忙,而李牧则是想去马场,顺道送她。答应程咬金的马球赛章程,李牧已经搞定了。他结合了篮球和足球的规则,创造了一种七人制马球赛。
依据篮球的规则,设有两名前锋、一名中锋和两名后卫,又根据足球的规则,加入了一名边锋和一名门将。
其他的规则,大多沿用旧制。但在‘装备’方面,李牧又做了一番规定。
首先,马球赛除了娱乐之外,是要赚钱的。谈及赚钱,就不得不提到‘赞助’、‘冠名’,所以李牧规定,所有马球队员所穿的衣服,都要留出绣赞助商广告的位置。另外,为了比赛时解说方便,李牧还借鉴了篮球和足球球服的特点,在背后用差异色的布,缝出了数字。
如今四则运算已经通过大唐日报广为流传了,在长安城中,已经有不少商铺开始用这种简便的符号记账。不用担心百姓看不懂。
其次,为了球员的安全着想。李牧还借鉴了橄榄球的一些东西,他从仓库里找出了之前冲【制皮】技能点时候做出来的护甲片。这玩意本来没啥用处,但对于马球赛来说,却成了不可多得的宝贝。护甲片稍微改动一下,就可以制作成护膝,护肘,而这两处,正是马球比赛时,最容易受伤的部位。
马球的大小,质地,李牧也做出了清晰的规范。
市面上的马球的材料有木制和皮制的两种,木制的球是中空的,外表通常涂成红色,这样在比赛当中显得比较醒目。而皮制的球是以坚韧的牛皮缝制,里面填上毛发,外面画有纹饰。
两种球相比较,木球便宜,轻巧,耐用。但‘打击感’差,若是技术不过关,甚至都很难做到准确地长距离传球。而皮球则造价高昂,相对沉重,而且不够耐用。好处便是,皮质的打击感非常好,一般水准的球员,都能用皮球打出一定的配合。
在打马球的人中,军营里的粗汉,市井的泼皮等,大多使用木球。而皮球算是纨绔的专属,也只有他们,才舍得使用价格高昂的皮球,且他们的技术也一般,使用皮球,还能偶尔炫技一下。
李牧斟酌考虑之后,选择了使用皮球。他这不是向纨绔势力低头,而是为了吸引观众考量。头一次举行比赛,参赛队伍的水平参差不齐,若是使用了木球,恐怕难以打出漂亮的配合,这样会大大减少球赛的精彩程度,因此才选择使用了皮球。
至于差价,则不再他考虑之内。就算再贵,能贵多少?能参加得起马球赛的人,还差几个球么?
球员和装备之外,便是场地了。
李牧研究了一下现行马球赛惯用的场地,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除了军营使用校场比赛,场地够大之外。其余的场地,大多数都很小。场地小,就导致了马跑不起来,没有速度,也就没有了激情。
马场的大小,却是正合适。
马场一圈下来约为四里,整体是一个椭圆形,中间的空地。刚好可以设置一个周长约一千步的马球场。
这个面积,不算很大,却也绝对不小。对七人制马球赛来说,刚刚好。
李牧按现有的马球场图纸,按比例放大出了一个简图,也写在了章程里。程家有建造马场的经验,弄一个马球场来说,不算是难事。
马车里,李牧和张天爱一人坐在一边。
张天爱看着李牧抱着一个纸筒,虽然很好奇里面是什么,却也没有问。她对所有带字的东西都不是很关心。但看李牧呆呆地发愣,她倒是觉得很有趣,一直在盯着他看。
活了二十多年,张天爱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过与男人相处的经历。因此,她一点也不知道,应该如何讨好男人。虽然她现在已经成了李牧的女人,但是这方面,没人教她,李牧短时间又没有碰她的想法,导致她到现在都还没有‘开窍’。
张天爱现在看着李牧的感觉,就像是她六岁那年。终于得到了一匹小马驹,可以学着大人一样骑马了。虽然在心中无数次幻想过骑马的样子,但是真的一匹小马驹在眼前,她又不敢靠近了,不知道应该从哪里下手,心里喜欢,却不敢碰。
眼瞅着快到地方了,独处的时光很快就要过去了,张天爱不甘心就这样结束,奓着胆子,伸手拉住了李牧的手。
李牧抬眼看了看她,道:“干嘛?”
“我看你和巧巧在一起的时候,总拉她的手,你怎么不拉我的手?”
“……”李牧想了想,好像,没有什么理由拒绝,便老老实实地把张天爱的手握住了。
张天爱抬屁股坐过来,俩人大眼瞪小眼,气氛有点尴尬。
为了缓解这尴尬的局面,李牧勾起小指,挠了挠张天爱的手心。
“你干嘛?”张天爱皱眉道:“拉手就拉手,你挠我干什么?不喜欢你就松开啊?”
“……”李牧无语叹气,小声嘟哝道:“真是个没有情趣的女人、”
“你在说什么?说得明白些!”
“我说……”李牧不知道如何解释,索性直接把张天爱搂过来,在她嘴上亲了一口。张天爱的脸腾地一下红了,人也像是被点穴了一样,直挺挺地。
“明白了?”
“哦。”张天爱羞的脸颊通红,不敢抬头了。
此时车也到了凤求凰的门口,李牧从马车上跳下来,伸手去接张天爱,见她还愣愣的,道:“下车啊?”
“不用你帮忙,我可以——”
“你是我的四夫人,我当然要接住你。”李牧把张天爱接着,又抱了一下,张天爱只觉得自己的脚都有点软了,心里头小鹿乱撞,更不敢去看李牧的眼睛了。下了车,踩到了地面,便逃也似地跑进了店铺。
李牧笑了笑,也没追她,抬手叫过来一个在门口晃悠的泼皮,道:“去一趟跑马地,把程钱掌柜请过来,我有事跟他说。”
这些泼皮都是白闹儿手底下的人,作用有点类似后世的城管,若是有人在京东集闹事,就有他们的用武之地了。
泼皮领命去了,李牧这才走进店铺里。
穿过店铺,来到后院,李牧便听到了李知恩的声音。李牧悄悄走过去,只见后院当中放着一张桌子,李知恩坐在桌子后面,正煞有介事地在面试呢。
“你会什么?算数会吗?记账会吗?识字吗?”
“回二姨太的话,我认得几个字,算数会,不会记账。”
“唉……”李知恩叹了口气,道:“不是我不想留你,你识字不多,又不会记账,年纪也大了些,前院的事情你做不来,这样好了,你若是肯吃苦,可以留下负责清扫,每天一百文,做一天给一天钱,请假没有钱拿,中午管一顿饭,愿意吗?”
“愿意!”这妇人听到李知恩叹息,本以为没戏了,没有想到还有机会留下,而且一天有一百文的工钱。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了,普通摆摊的小贩,一日也未必能净赚这么多。
如今长安城中,普通百姓最羡慕的活计,首屈一指便是工部的技工。李牧定下的薪水,一日三百文。其次是力工,如今是一日一百五十文。这两种工作,都要超过普通百姓平均收入很多,都是男人的工作。
对于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来说,大部分都是没有收入的。因为这个时代,能给女人做的工作不多。寻常情况,这个年纪的妇人,想要赚些钱,多是在高门大院,哪个贵人的府中做点女红或者帮厨。一个月也不过几百文,最多是府里有剩菜,可以拿回家吃罢了。
而李知恩给的工钱,每日一百文。若是做足一个月,到手就有三贯。这份收入,都比得上县衙公干的差役了,这妇人怎能不喜?
妇人领了李知恩的条子,千恩万谢地走了。李知恩正要面试下一个,忽然余光瞥见了李牧,脸上顿时露出了笑容,颠颠跑过来,乳燕投林般扑进李牧的怀中,撒娇道:“主人,我一整天都在面试,都要累死了。”
李牧亲昵地捏了捏她的脸蛋儿,问道:“找到合适的人了么?”
李知恩摇了摇头,道:“几乎没有合适的人,来应聘的人,大多不会记账,识字也不多。像小梅小竹她们水平的人,一个都没有。”
说着李知恩叹了口气,道:“看来这样招是招不到合适的人了,主人,你不如去跟陛下说说,咱们去教坊司挑人吧,否则这什么时候是个头啊,我倒是不怕累,只是怕耽误了生意。”
“这样啊……”李牧想了想,答应了下来,道:“好,今天就把剩下的几个面试了,明日我进宫见陛下的时候问一下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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