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我要干一票大的!(1 / 1)

灵车 三搞学生 1655 字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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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大这个人,一看就是个老油条,被我这么一压制,立马求饶道:哎哟哟,轻点轻点。(看最新章节┲﹊請丄﹏☆~wo看書閣)金子我让洪二拿着了,我现在找洪二要过来,你看行吗?

我松开了手,末了又踹了他一脚,说:我在明月酒楼等着你,一个时辰之内,给我送过去!

随后,我骑上马,带着小姑娘离开了,这一次我直接带着小姑娘买了一口好棺材,好好的安葬了她的父亲。随后我说:等洪大把金子给你了,你就带着金子好好生活吧。

小姑娘站在我的旁边,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头看着马蹄子,喃喃的说:洪大不会放过我的。

我一愣,随后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我在这的时候,洪大可能会归还金子。等我走了,洪大可能就不止是单单要金子那么简单了。

看着远方的夕阳,我叹了口气,说:那你跟我去京城吧,愿意吗?

她呆呆的望着我,可能从来不知道京城是什么地方,但她根本就没有多想,直接点头。说:我跟着你走。

在她的认知里,她已经卖身给我了,她觉得她就是我的货物,一切都得听我的。

但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的国家里,我不觉得我买了她这个人,我只知道我帮助了她,就这么简单。

戴着这个小姑娘回了明月酒楼,我让店小二打了两盆热水。随后给店小二了五两银子,让他出门帮我买一套奢华点的女装,同时又吩咐了一句:剩下的钱都是你的。

这会不忙,店小二屁颠屁颠的跑了出去,我站在门口,静静的等候着那小姑娘洗漱,等小二买回来了衣服,我让老板娘送了进去。

有句话叫做,人靠衣装马靠鞍,这是一点都不错的,此刻的小姑娘,洗漱之后穿上一身华贵的衣服,看起来就完全是个大家闺秀了。

我笑着说:你还是很有气质的。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她可能第一次穿这么华贵的衣服,有些不太适应,此刻小声说:我叫梅花,爹爹叫我梅儿。

我嗯了一声,说:走吧,我们需要连夜赶往京城了。

这个事情不能耽误。我一定不能让文刀凌云赶在我前边进宫当了锦衣卫,那样的话,我的任务就危险了。

等我带着梅儿下了楼之后,还没来得及出明月酒楼,忽见外边一大队人马快速的飞奔过来,到了酒楼门口,那一群装束看起来像是官差一样人,手持腰刀,振声喝道:刘明布何在!?

店老板哪见过这架势啊,立马吓的哆哆嗦嗦,唯唯诺诺的说:官……官老爷,这……怎么回事啊?

“滚一边去!”带头的官差,直接一脚将店老板踹翻,正准备上楼的时候,我挡在了他的面前,说:我就是刘明布!

那家伙盯着我上下打量一番,冷哼一声:给我带走!还有这小丫头,一并给我押走!

我很纳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等我和梅儿一起被押回官府的时候,县令一拍惊堂木,让我跪下的时候,我才知道终于发生了什么事。

别的不说,我看到了一脸恶毒的洪大,站在县令旁边的样子,我就知道,如今这个时代,官匪勾结,把持整个地方的势力,可以说是黑白通吃!

那县令的下巴上,长了一个大瘊子,瘊子上还有一撮黑毛,看长相就像那种天生的贪官。

我咬着牙,说:凭什么给你跪下!

这话说的,整个堂上的人都愣住了,自古以来,跪拜官老爷,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我从二十一世纪来的,我跪天跪地跪父母,除此之外,我是不会给任何人下跪的。

最为关键的是,我做错事了吗?我根本没错,这是洪大跟本县县令勾结在一起,准备收拾我。

而这一刻,我也终于知道洪大为什么在这个镇子上可以横着走的原因了,能跟县令混成这种关系,那可真是一方恶霸了。

我叹了口气,这个地方的*已经不是一般的严重了。

“藐视公堂,来人啊!先给我打五十大板!”县令一拍惊堂木,两旁的衙役这就过来把我按到地上,我岂能束手就擒?等衙役上来的时候,我一个箭步冲上去,直接窜到了县令的旁边,振声喝道:贪官!你眼里还有没有王法了!是洪大先强抢别人的金子,所以我才动手的!

我窜的很快,等大家都反应过来的时候,县令已经被我掐住了脖子,他急忙求饶道:诶诶诶,好汉饶命,好汉莫慌,这事,容我细细调查一下。

随后,县令伸手抚了抚官帽,象征性的问洪大:你是否抢夺那民女的财物啊?

一听这语气,不等洪大回复,我就直接掐住了县令的脖子,怒声说道:别他妈给我装腔作势了,知道你们都是一伙的,今天老子把话放这了。让我走,大家都没事,不让我走,今天谁都别想有好下场。

外边救驾的人已经将整个公堂围了起来,看热闹的老百姓早就吓傻了,可能这千百年来,我是第一个敢冲上公堂去掐县令脖子的。

在古代,王权就是一切。

我这种做法是藐视王权,是要诛九族的。

但我特娘的是一个人来这里的,九族都不在,爱咋咋地。

县令好声好气的说:哎呀,好汉啊,你听我说,这事吧,可大可小,你说是不?这样吧,这事就这么过去了,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如何?

我嗯了一声,松开了手,说:这样就最好了。

等我下了公堂,拉着梅儿的手离开之时,刚走到门外,忽然县令一拍惊堂木,大声吼道:来人啊!弓箭手,刀斧手准备!

“哗哗哗!”整个院子里的弓箭手,整齐一致的将手中的弓箭拉成满月,一旦松手,立马就能让我射成刺猬。

除此之外,衙役之中还有一对刀斧手,正在外围准备进攻,不过看这架势,已经不用他们了,光这几十个弓箭手就足以让我射穿了。

县令咬着牙,此刻怒火三丈,他直接一只脚踩在椅子上,大声骂道:何处而来的刁民,竟然威胁本官,杀无赦,放箭!低边有技。

县令说话之时,扔出一只令牌,当令牌落地的一刹那,我立马搂住了梅儿,用自己的身躯将她包裹的严严实实。

一瞬间,五六十支弓箭嗖嗖而至,射进我的身体里,插在我的肾脏中,但大多数都被无主神骨给抵挡了下来。

我咬着牙,只觉得身上痛的快要没知觉了。

仅仅攻击了这一波,我身上就插满了箭矢,但我仍然是站直了身子,嘴角流着血,冷声笑道:天下间若都是你这样的县令,百姓又何来幸福之说,何来安居乐业之说,你这种县令,只会鱼肉百姓!

县衙里所有的人,包括外边看热闹的老百姓都吓到了,背上插了五六十支箭,身上的衣服被鲜血染红了,但仍然站得笔直,说话声底气十足,这让县令都难以相信。

如果按照常人来说,受这样的伤,那没得讲了,肯定早死了。

此刻我一步步的朝着县令走去,每走一步,地上都会拖出一条长长的血迹,县令大惊失色道:拦住他!拦住他!刀斧手,刀斧手快上!

我决定了,我刘明布,今日必杀这个县令!哪怕以后遭受天下的追杀,我也要杀掉他,这种人,活他一条命,就有数不尽的百姓受折磨,他必须得死!

刀斧手冲了上来,还没来得及动手,我大喝一声:这县令是什么样的人,想必你们比我清楚,你们护着这样的狗官,还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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