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鹊试毒
《回到原始社会做酋长》
作者:寅先生
【类型关键词】:时空穿越、架空远古时代、軍事、百族争霸、逗比
[友情提示]:文內错字多为音似、相似字,是为回避敏感而刻意为之的,不是楼主文芒。
【故事背景和其它】:姬賊(破名字),作为一名古生物爱好者的他,有幸被神传送去到远古涩会,见识到书本上才能看到的灭绝生物,亲身经历各种天灾人祸的事件,想来是很愉快的吧!(姬賊:滚!
开局,正在骑车的姬賊莫名其妙的就穿去了远古,刚一落地,便遭遇了一群巨型野猪“象牙彘”的奔袭,好险才逃脱,后又差点被条巨蟒“角蚺”生吞活剥,侥幸才杀死它,再后又被只母刃齿虎缠上了……在这个危机四伏,远离文眀的时代,一个现代小雕丝该怎么活?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网友的智慧:怎么活,装神棍咯!
经历了一些事后,姬賊在霜谷部落安了家,并依靠自己现代人的智慧和知识为他们解决难题,并在日后成了他们的酋长,带领自己的佰姓奔向富足生活。
猜测:轩辕帝貌似姓“姬”,这是不是暗示了主角有可能成为……
【见闻录-主角前期经历简单说下(微剧透)】:
开局,姬賊刚解决掉角蚺的威胁,却又遭遇黑山部落野人的袭击,本来要被抓回去食用的他却机缘巧合下为守护领地的母刃齿虎所救,或许是天意,虽然开局并不友好,但最后还是与母大虫化敌为友(这只老虎很有灵性,后头如果不收为宠物,作者专门写它出来就显得多此一举了);
跟着远古妹子回到自己的部落,原以为会被当成杀蟒伏虎的勇士般欢迎,却不曾想遭到几个贪生怕死又怕被夺权的老硬币(部落长老)刁难险些被害死,险死还生的他算是跟这几个老货结下了梁子。
先后用自己脑海里的知识为部落带来了火(让大家都吃上了卫生的熟食)、瓦罐(用来保存残余的食物和用来熬煮食物)、解毒药(主要针对食物中毒)等发明,后头还用自己“发明”的木门(你没看错,远古部落都是住山洞的,他们没见过“门”)、飞石索、投矛、陷阱为部落打赢了来自黑山食人族的先头軍,赢得同伴肯定和尊敬的同时,也做实了自己霜谷第一勇士的威名(族里反对他的声音渐小)。
70章左右会经历一次几乎滅族的灾祸,偷袭的黑山人把霜谷人捕杀殆尽,而后主角卧薪尝胆,装孫儿为族人拖延养伤时间,100章后会反攻(虽不是有意,但此时的主角基本已经架空了老族长)。
两个伏笔说下:
1.[时空穿越不孤单]:瘦长老在临死前对主角说自己年幼时见过跟主角穿一样(现代)服饰的人,这让主角有了找到这个同类(穿越者)的念头。
2.[无间道?]:乌斯玛,这个主动投靠过来的异族人有着原始人所没有的智商,虽然还是不如主角,但他学习能力和上进心都很强,而且对主角各种神奇发明都很感兴趣,而且时间一久在族里隐隐有了自己的威望,然而主角貌似又很放心他,总是把事交给他办,俨然对待二把手的感觉,但剧情里有个细节让人很难忽略,说他“看着主角的背影眼睛眯起,嘴角带笑”这就让人有些想法了,谁知道他将来会不会背后捅刀什么的。
字数有限,后续自观
【感情纠葛-恋人备选】:雪(原始人没有姓氏),开局遇到的原始人妹子,处处为主角着想,个性比较呆萌,但也是个勇敢(敢于外出狩猎和迎敌)的姑娘。
※70章后“黑山突袭事件”中被毒晕,100章前都没醒,不知道作者啥意思,是不是觉得雪丫头在,主角就只会看她,而使得女祭司显得无足轻重,所以想让她暂时退场来让主角跟后者培养感情不成?
女祭司(族里巫师,100章前没有提过自己名字),难得肤白貌美的原始人,不过感觉对主角的吸引力不大(相对还是忠贞的雪更受他喜爱),前期看,女祭司与他有点互相利用的感觉,信任感缺乏。
【扁鹊的吐槽时间】:
[几处不合理的地方]:
1.[主角名字奇葩]:主角的名字过于奇葩,他父母是有多大的怨恨才会给儿子取名叫“賊”?别人望子成龙,难不成他们望子成賊?如果说这只是绰号,那么就是作者没交代清楚,让读者以为这是角色名了,但在我看来,这不是什么误会,这就是他名字。
还有,一般带上賊的姓氏都是駡人的话,比如孫賊、毛賊、苟賊(真有姓苟的)等,所以每次看到有人大喊“姬賊”时我都有种主角被罵的错觉,虽然我知道这其实只是他被叫了名字而已,但说真的,确实很容易产生误会。
2.[你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开局遇到的原始人妹子不但符合现代人的美貌标准(除了没那么白净)还会说现代汉语,能理解主角的搔话,这就很神奇了。
3.[这猫其实是蠢死的吧]:开局主角刚入霜谷部落时曾被人推入陷阱与困于其中的后猫(体格如豹大的原始猫)搏斗,然后问题来了,一个人工挖出来的土坑里怎么会有草丛?还那么巧合就是猫科克星猫薄荷?最最神奇的是三米见方的底部空间里被困多日的后猫居然始终没感受到猫薄荷的存在,而非要主角下坑后才意识到自己被困处有自己最爱的东西。
4.[你亲戚来了?不,只有你来亲戚了]:女祭司来亲戚后的大惊小怪和护理知识缺乏与同族别的年长女人的无动于衷,两种处事态度让人看的莫名违和,就好像只有她不懂怎么处理,又或者除了她,别的女人都不会来似的,事实上雪也不小了,但感觉真没来过似的,前者痛的死去活来时,族里别的女人都在野外狩猎呢(当然也不排除作者忽略了“别的女人也是女人”这点)。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40章前吧(在这之后这俩人会被洗白),龙套角色阿牛和瘦长老总是给主角穿小鞋,各种阴他害他想恁死他,但主角在摆脱困境后都选择了原谅,然后继续被阴,要不是40多章“黑山突袭”时这俩变好了,我都有点看不下去了说真,哪有这么圣姆的,关键圣姆还没脾气,注定被人欺负。
【扁鹊的观感总结】:一本前期很容易让人对远古生物产生好奇心的读物,虽然类似“遇见古生物,然后科普”只做了几次就不再继续了,挺让人意犹未尽的,但后头的剧情也确实不再需要那么做,因为找到归宿同时并不需要自己出外猎食的主角见到新生物的机会也不大了,再刻意去写也就没意思了,毕竟本书不是《十万个为什么》。
总体阅读感受不错,我觉得作者属于那种认真写书,精求细节的人,一些别人文里容易被一笔带过的细节也没被他省略,举个例子,比如开局主角被角蚺追那段,从他怎么自树上掉下,到怎么抓着蛇身借助它的挣扎从泥沼里脱困,作者都写出了详细步骤,这让我对他生出了许多好感!虽然不喜欢对细节太过亀毛描述的流水账文(好比《美食家从种田开始》,该书书评已发),但异常省略细节的马虎写法也是我不喜的,而他的我觉得刚刚好!
虽然文里还是有些让人诟病的槽点,但总体感觉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主角的性格,个人感觉逗比鸡賊的他是本书亮点之一!
说真的,现在都啥年代了,放在十几年前,主角正经又燃爆热血打生打死的异界争霸文确实吸引人眼球,因为:
1.大家都没看过,都图新鲜;
2.那会热血文是主流,所有作者都在写,你不看此类文,男频就没的看了!
但打了十几年了,再打下去作者们写不累读者们也看累了好不好(看到书名热血,简介热血的书我都直接pass的,这从我书评分类看的出,热血文我看的非常少,相对冷血文比较多,哈哈)!现在的我们(就不信只有我一个)与其看热血沸腾文,还是更热衷溜溅耍滑型主角文,哪怕剧情里也有热血剧情,但有趣的主角起码让故事看着轻松,再说了,能靠智慧解决的问题何必非用武力解决呢?安静的当个智慧担当的美男子就好,打架交给原始人手下不就好了,何须亲力亲为?
【扁鹊的评分】:就目前看到的剧情来说(看到第100章:向黑山人上贡的日子终于来了,带着仇恨的心和虚伪的笑,主角一行亲自出门去迎接自己的仇人),我给4星!
1100多人气,714章在更中(截止至书评开写时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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