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半截尸体(中)(1 / 1)

刑事案件录 齐胖 1386 字 2个月前

由于小苏的提议和系统内网维修的缘故,人工对比排查男性失踪人口的任务又毫无悬念的又落在了我和小苏的身上。我和小苏又是熬了一个通宵,终于把死者身份确认了……

“死者,本名叫关海,艺名叫梦娜。今年二十九岁,在一家演艺酒吧做表演,以最美人妖为噱头在酒吧表演,为酒吧招揽生意。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上显示的性别都为男性。”我核实完了死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队长汇报着情况。

队长听完后看着我和小苏说:“你俩去查查死者生前的社会关系,有没有什么仇人。去吧,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俩了。”

我和小苏憋气地去排查死者生前的线索了。小苏憋气地说:“怎么查啊?死者生前的这个身份太尴尬了。”

我也挠头想了想说:“先从她做表演的那家酒吧查起,走吧。”

一听说是去酒吧小苏好像特别兴奋的说:“走,我先请你吃饭,晚上再去酒吧。”

我对着小苏摇了摇头说:“还是早点吧,我俩是去查案,不是去泡吧的。”不过我的话似乎被小苏直接否决,她硬是拉着我闲逛了一天等到晚上酒吧人多客满时才去。

我俩到了酒吧后,发现这个酒吧里似乎都是一对一对的情侣,灯火酒绿,每对情侣们都嬉笑调情。而酒吧的演出台上更是有着穿着暴露的女郎跳着钢管舞时不时的与台下的观众调调情,挑逗一下。

我实在是有一点不适应这样的环境,小苏见我有点别扭便说:“小美,你这是什么反应?啊哦,你害羞啊?哎,你不会是处男吧?”

我听了小苏这句后,刚喝进嘴里的啤酒一口喷了出来。

我笑着对小苏说:“我真的是完璧之身。”我说后见小苏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我便接着说:“我有医生证明,今天没带,改天给你看。”

小苏急忙摇了摇头说:“咦,不看。你逗我呢。”

我喝了口啤酒对小苏说:“废话,当然逗你的,其实,我很早的时候就对自己进行了人工摧毁。来,和我内人见个面。”我说完便将手向小苏的嘴伸了过去。

“去,滚。”小苏推开了我的手。我俩就这样边聊天边观察着酒吧的环境……

从晚上八点开始,我与小苏就这样有一搭无一搭的喝到了凌晨一点多。酒吧这时已经快打烊了,人渐渐少了起来,我与小苏见时间也不早了就直接来到了酒吧后台掏出了证件开始对酒吧的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小苏拿着死者的照片对着一名工作人员问到:“认识照片上的人”

“认识,梦娜么。以前是我们这的台柱子,好多人都是冲着她来的。”

“她平时与什么人关系密切或者和谁有过节,你清楚么?”

那名服务人员想了想说:“和谁有过节,我们不清楚。但她有个男朋友两人关系很好,不过她那位男朋友好久没来了。”

“男朋友姓什么?联系方式有吗?”

“就知道姓张,别的不知道了。对了她好像和她男朋友同居,在云苑城那住。”

“好的,谢谢你。”小苏询问完了酒吧的工作人员,便过来和我说:“查不出什么了,就知道死者有个男朋友,姓张。她和这位张姓男子同居,只知道大概位置在云苑城。怎么办?”

我听了后对着小苏说:“走吧,今天先回家。明天查下云苑城的业主或者租客有多少姓张的,不管有多少都筛一遍。”我与小苏商定好就各自回家了。

第二天我与小苏排查云苑城的业主,不过很快有线索了,因为死者生前就是这个小区业主。我与小苏联系物业后,在物业的配合下打开了死者生前的家。到了死者家后看着屋内墙上的血迹,我和小苏就确认了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并及时通知了队长。很快,队长带着人赶到现场,经过踩证科的同事与法医的鉴定:这里就是分尸的第一现场,不过没有任何指纹,是被人刻意擦去,墙上的血迹确定了属于死者的。

队长在屋内走来走去地看着我说:“小美,说说你的看法。”

我看了看现场环境说:“墙上的血迹应该是凶手没有擦拭掉的,其他地方没有任何线索。但我觉得,从杀人分尸到清理现场,最后抛尸。凶手不可能一点痕迹不留下,一定有死角。我们和踩证部同事应该在这个房间内再仔细的,地毯式的搜证,同时尽快找出死者那位姓张的男友。”

当我说完后我立刻后悔起来,按照队长的惯例,我说完后一定又是我和小苏把所有的工作都给做了。还好小苏在这时突然脑子变得聪明了,急忙对着队长说:“头儿,我和小美留下与踩证那边来次地毯式搜证。肯定把这里查个底朝天,放心吧。”

队长点了点头后带着一众人离开了,留下我和小苏在屋搜证。小苏笑着说:“这次多亏我反应快,不然又得出去遛腿了。”

正当我刚要夸了下小苏这次表现不错时,接到了队长的一个电话后,我把刚要说出的话又咽了回去。队长电话里说死者的神秘男友就住在这个小区死者家对面的那栋楼里。队长带人查了小区监控,发现死者多次与一名男子共同进出小区且举止暧昧,已经把该男子带回警局了,他也承认与死者是关系亲密,正是死者的那位张姓男友,只是对死者被杀一事拒不承认。队长说给我和小苏五个小时的时间在第一案发现场找证据,找不到直接上刑……

我苦笑着对小苏说:“真的,遇到你以后,我发现我是天生劳碌命了。”我与小苏配合着踩证科的同事仔仔细细把整个房间检查了一遍,踩证科同事还是摇头,表示没有任何指纹。如果按队长的做法一定会在证据不足时草率定案。我此时脑中飞速运转,回想着如果我是的凶手的话会如何行凶,如何分尸后再清理现场,一定会留下不被人察觉的痕迹!

小苏见我一个人发愣,便问我:“你发什么呆呢?”

我沉默了会问小苏:“如果你是凶手,想杀死者的话会直接带着电锯来吗?还是杀人后回家取电锯再回来分尸?”

小苏想了想说:“如果是熟人的话拿个电锯进门的话死者没有防备,不是没有可能,如果是陌生人的话我觉得死者应该不会开门吧,毕竟一个陌生人来敲门拿着电锯的话很容易让人想起《电锯狂魔》。尤其死者还是女人心,所以如果是陌生人的话一定是先杀死者再去工具回来分尸。”

听了小苏的话后我也觉得有道理,如果凶手往返死者家中一次,最后出门抛尸,那么就算他擦拭掉了所有证据,门外的脚垫上一定有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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