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黎明之战(1 / 1)

反观第29军这边,莫名其妙的和虎头蛇尾的鬼子来了一次伪决战,虽然己方损失也不小,足足有数百官兵阵亡,一千多官兵负伤,十门步兵炮在先前的炮战中也损失了四门差点儿把家底儿都耗光,但也打死打伤近2000号鬼子,这几乎是打了好几天战绩的总和。

说来说去,还是占了些便宜。

虽然不知道日军第8师团长西义一为什么要这样打,但第29军一众高层军官纷纷笑着表示希望西义一再这么来两次。

反正己方还有几万人,就算这样一比一的耗下去,全军上下哪怕都战死沙场,但能将日军一个师团耗光的话,那也能名垂青史了。

虽说这样的想法对应该占据很大优势的防守方有点儿悲哀,但这就是现实,能和装备优势大大强于国军方的日军打成一比一甚至是一比二一比三,就是国军将领们最大的心愿了。

要知道,在短短大半个月的热河战役中,中日双方的死伤比甚至达到了惊人的1比15,那简直是每个国军将领的耻辱,但装备和训练的巨大劣势,让他们不得不吞下这个苦果。

宋哲远还在为一场莫名其妙的小胜庆幸不已,这位在中国抗击日寇的历史上极有名气的将军并不知道,在距离热河很近的那片平原之上,他麾下刚刚重新组建的那个之前几乎不会直接参加作战的特务营,或者说是他的新任特务营营长刘猛,会在联合了热河境内的抗日武装之后,创下一个怎样的辉煌战绩!

几乎就在西义一这边开始发动猛攻的同时,第六师团这边的战局,也开始悄然发生了改变。

可能是已经觉得猜对了对面那些中国农民的小伎俩,也可能是觉得对面阵地上的中国人已经是强弩之末,坂本中将命令再次向正面战场增兵,除去左右两翼的两个步兵大队外,最后一个由其他兵种临时改变成的步兵大队也被他派到了正面战场。

正面战场上的日军数量,高达三个步兵大队,近三千人,已经是第六师团第三十六旅团目前能够拿出的全部兵力。

透过晨霭,遥遥看着对面影影绰绰快数不清的日军人影,仅余不足2000人,呆在长度达两公里的战壕里的抗联战士们脸上的肌肉都已经快僵硬,战壕里的空气仿佛已经窒息。

下一刻,就是最后决战的来临。

只是,这里的2000人还有多少人能活着看到黎明呢?

紧张的士兵们没注意到,黎明前的最后一丝黑暗,正在悄然退去,东方的鱼肚白,已初见端倪。

此时,已是黎明。

就是不用照明弹,也能看得清百米外的人影。

此时,也是一天之中最寒冷的时候。

每个人的口鼻上,都冒着白气。

马,也是一样。

距离战场2000米之外,第六师团主阵地的正后方,日军目光所不能及的地方。

一匹又一匹的战马幽灵般的从山道里鱼贯而出,在平地上列队。

接近千匹战马和战马上的骑兵竟然保持着令人心悸的静默。

默默地列队,没有人喊马嘶,没有一丝喧嚣,所有战马都上了马嚼子,马蹄上包裹了棉布,所有的骑士,除了刘猛以外,都在脖子上围着一条黑巾。

酷烈中竟然还显着一丝时尚。

刘猛也骑在一匹战马上,那是一匹清花骢,是一匹河曲马,比普通的蒙古马要高半个马头,和日军的东洋马也矮不了多少。

这,才是张贯一手中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队伍,曾经隶属于东北军的骑兵。

那是曾经雄踞东北、势力最强时连河北山西山东的大部分都控制在手里的少帅他爹老张当初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打造出来的骑兵。

在曾经的江桥一战毙杀过日军骑兵近千的强军。

现在,他们就在这里。

之所以有上千匹马,那是因为刘猛在干掉了第八师团的骑兵联队之后,还缴获了二百多匹战马。

原来的两个手枪连外加二虎的飞龙山匪兵们不擅骑战,但是如今特务营的士兵们,那可是个顶个的骑术精熟。

要是连骑兵都当不了,还敢号称“特务营”?

如今的特务营实际上也只有三个连了,不过虽然原来的三连只剩下二十几人,其中还有半数左右都是重伤,即便伤愈之后也会因为伤残而无法归队,刘猛也还是没有取消三连番号的打算,二虎的土匪新兵们还是暂编第四连。

这场骑兵战,刘猛没有让土匪新兵们参加,整个暂编第四连只有二虎随刘猛一同出战,还专门挑了一匹黑马,手中拎着那把他爹传给他的乌金大环刀。

不得不说,有那么一瞬间,面前前所未有的严肃的二虎还真有那么点儿威势。

这支骑兵的指挥官名叫马超,与三国时期蜀国五虎将之一马超马孟起同名。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马超也绝对是一员悍将,不仅骑术精湛,手中那把特制的、较一般马刀足足长出一尺半、宽了三指的精钢大刀之下也曾斩杀日寇数十人。

就这,还仅仅是他率部冲出被日军团团包围的锦州城时的一战之功。

刘猛绝对有理由相信,要是这个马超能跟着自己,那在未来与日军的战斗当中,这个马超绝不会弱于童铁刚唐龙等人!

只是,现在他刘胖子在马超眼里。。。。。。怎么说呢,充其量也就是看在张贯一的面子上对这个看上去肉墩墩的“大胖小子”礼节性的尊重一下而已,仅此而已。

“刘营长,你确定要和我们一起?骑兵可和步兵完全是两码事儿啊!”马超一脸严肃的再次征询和他并肩骑在马上的刘猛,并顺手也递给了刘猛一条黑巾。

骑兵当然和步兵不一样,没有精湛的骑术,别说马儿开始以十六米每秒的高速奔跑,就是小步缓跑,绝大多数人都会颠下来。

而且光会骑马还不行,骑兵得会用双腿控马,因为作战时,提着马刀的手要用尽全身力气,如果双腿力量不足夹不住,人还没砍到自己就先跌下马了。

在骑兵冲锋战斗时,落下马和死亡几乎可以划等号,身后高速奔驰的骑兵根本不会管你是谁,其实也管不了,哪怕你是最高统帅,也只能绝望的看着速度高达60迈重量高达七百余斤巨兽的马蹄从自己身上踏过,然后成为一团全身都粉碎性骨折的肉酱。

“放心,马营长,一路上你也见了,兄弟的骑术不会你们差,既然是我请你们来,那我刘猛又怎么能置身事外?”刘猛傲然道。

这一点上,刘猛还真不是吹牛。

骑马这一技术在民国时期有点儿像未来共和国八十年代考驾照,是少数人才能拥有的技术,而刘猛这个胖子肉身是个大户人家的公子,没车又想省力气,那就只能学会骑马,这马术还是不错的。

。牛牛小说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