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张居正,批评者认为他峭刻、矫饰而自奉奢侈;对于海瑞,则称之为奇特、怪僻而执拗。批评者没有看到他们那种上下而求索的精神,即希望寻找出一种适当的方式,使帝国能纳入他们所设计的政治规范之内。尤其重要的是,如果张居正的措施多少带有变法的意味,那么海瑞的做法却是力图恢复洪武皇帝拟定的制度,这些看来似乎是古怪的政令都有成宪和理论的依据。
洪武皇帝两百年以前创建本朝,并确立了整套的政治和经济制度,其主要的着眼点在于保存一个农业社会的俭朴风气。当时全国的文官仅有8000人。所有办理文牌和事务的技术人员称之为“吏”,和文官属于两个不同的阶层,如泾渭之分明。官可以罚降为吏,吏却很少能上升为官。这些吏的薪给极为微薄,仅足以供一家糊口。
即使对于官员,立法上的限制也十分严格。比如有一条最为奇特的规定是,所有的官员如果未经一定的手续批准,则不能越出城门一步,违者以扰民论,按律处死。他们和百姓接触的方式是派皂隶票传当事人前来官衙,三传不到,才能下令拘捕。洪武皇帝还亲自著成一本名为《大诰》的小册子,通过具体的案例以阐述他实行严刑峻法的原因。百姓中每家每户都必需置备一册,如果遭受官府欺压而沉冤不能昭雪,有必要叩阙鸣冤,这本《大诰》可以代替通行证。
农村的组织方式是以每一乡村为单位,构成一个近于自治的集团,按照中央政府的规定订立自己的乡约。一村内设“申明亭”和“旌善亭”各一座,前者为村中耆者仲裁产业、婚姻、争斗等纠纷的场所,后者则用以表扬村民中为人所钦佩的善行。一年两度,在阴历的正月和十月,各村都要举行全体村民大宴,名日“乡饮”。在分配饮食之前,与会者必须恭听年高德劭者的训辞和选读的朝廷法令,主持者在这一场合还要申饬行为不检的村民。如果此人既无改悔的决心而又规避不到,那就要被大众称为“顽民”,并呈请政府把他充军到边疆。
在为全国农村规划这样一张蓝图的同时,洪武皇帝又连兴大狱,打击官僚、缙绅、地方等高级人士,从朝廷内的高级官员直到民间的殷实富户,株连极广。据有的历史学家估计,因之丧生者有逾十万。没收了案犯的家产并把其中的土地重新分配,加上建国以来大批的移民屯田开荒,就使全国成了一个以自耕农为基础的农业社会。1397年,据户部统计,全国仍能保有田产700亩以上的地主计有14341户。他们的名单被备案呈报御前,洪武皇帝批准他们保持自己的产业,但同时加之以很多服役的义务,俾使其家产不致无限地扩大。
洪武皇帝所推行的农村政策及一整套的措施,对本朝今后的历史,影响至为深远。其最显著的后果是,在全国的广大农村中遏止了法制的成长发育,而以抽象的道德取代了法律。上自官僚下至村民,其判断是非的标准是“善”和“恶”,而不是“合法”或“非法”。
在财政制度上,政府规定了按面积征收田赋,除浙西(当时的浙西包括今日的苏南)而外,其他地区的税率都比较低。征收不分贫富,其限制富户的办法即上述的服役。这种服役名目繁多,而且按累进税的原则分派,即家室愈是殷富,其负担也愈是繁重。比如各地驿站所需的马匹、船轿和饮食,完全出自大户供给,一年中的供应量又没有限额,旅行的官员越多,他们的负担也越重。
地方支出中数字最难固定的项目,即来往官员的旅费。这笔费用既由各大户分摊,所以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其财政开支大都根据固定的数字。同时又因为开支涉及的范围很小,多数地区均可自给自足。其有特殊情况不能自给的,按规定应由距离最近而有赢余的地区直接补贴。这种地方自给的财政制度推行到这样的程度,即在洪武末年5000名金吾卫军士的军饷不是由国库支出,而是指定应天府内5000个纳税人把他们应交的税米直接送到这5000名军士的家里。这种以赢补亏而不由上级机关总揽收支以节约交通、通讯、簿记、仓库管理等各项后勤支出的财政制度贯彻于本朝的始终。全国满布着无数的短途运输线,缺乏统一的组织和管理。到后来税收已由实物折为现银。这种原始的方式也由于积重难返,而且中级机构又缺乏组织,而无法完全改变。
显而易见,这种财政制度的弊病在于缺乏弹性,不能适应环境而调整。各府县的税率、税额长期凝固,即便耕地的收获量增加,其利益也为业主和高利贷者分润,于国库则无所裨益。在传统经济中的主要成分农业的税收情形尚且如此,对视为末业的工商业,自然也是照此办理。
造成这种财政经济上凝固化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维持文官制度的统一和协调。各个地方官既已根据洪武皇帝所制定的原则,以农村的简朴为行政的着眼点,那么少数文官想要刺激较为活跃的经济部门例如商业,或者是想改革供应制度以总收专发,保持收入和支出的合理弹性,则势必在整个文官集团中另起炉灶,培养一批技术人员。其甄别,训练,管理,考核,升调也都要和一般行政人员不同。这样,势必演变而为两套不同的法令和两个不同的组织。而在事实上,文官集团只能有一种传统的性格,而由于这个集团是本朝实际上的统治者,它就必然会以自己的性格作为标榜,而责成全社会向它看齐。俭朴本来是一种美德,然而在这种条件下提倡俭朴,充其量也不外是一种手段,意在使行政问题简化,以适应政府本身的低能。
现在又要回到海瑞。他把洪武皇帝提倡的原则奉为金科玉律,不准民间制造奢侈品,诸如忠靖凌云巾、宛红撒金纸、斗糖斗缠、大定胜饼桌席等等,都在严禁之列。他一意重农,力追往古,强调“两汉力田孝弟并科之意,隆礼相爱,惟上意向,唯民趋之,一归本业,力返真纯”。希冀以个人的力量,领导社会回复到历史上和理想中的单纯。但是他和洪武皇帝都没有想到,政府不用技术和经济的力量扶植民众,而单纯依靠政治上的压力和道德上的宣传,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政府的绝大部分收入出自农民,而在海瑞出任巡抚的时候,大部分农民又都身受高利贷的压迫和威胁。政府缺乏资金,农民无法从政府机构获得低利率的贷款。当时民间的借贷机构是当铺,贷款利率之高自不待言;即便是亲戚邻右的贷款,也决不会温情脉脉地降低利率。既然如此,政府所规定的限制高利贷的条文就只能是一纸空文。
自洪武开国到海瑞出任巡抚,其间已历200年。很多的变化已经在这200年间发生。当年送达御前以备乙览的14000多家富户,已经为新的富户所代替。这些新兴的富户,绝大多数属于官僚、士绅或在学生员而得以享受“优免”,不再承担“役”的责任。政府中的吏员,也越来越多地获得了上下其手的机会。因为全国的现金和实物不是总收集发,财政制度无从以严密的会计制度加以考察,从罅隙中漏出来的钱物就落于这些人的手里。更为重要的是,文官集团已经成熟。洪武时代的8000官员,现在已经扩大为两万人。当年不准下乡的禁令早已废止,但事实上他们也极少再有下乡的需要,因为很多的人对民生疾苦早已视而不见,而是更多地关心于保持职位以取得合法与非法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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