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拉里·弗林特惹上的新麻烦(1 / 1)

胜诉才是正义 空梵踱 2738 字 2个月前

“保守主义所包含的六个基本信条:第一,确信上帝的神圣旨意支配着社会和道德心,它在权利和义务之间建立起永恒的联系,政治问题实质上是宗教和道德问题;第二,珍爱多姿多彩并且带有神秘性的传统生活,以及带有“愉快的趣味”的鲜活有力的人生观;第三,文明社会要有多种秩序和等级,唯一的真正平等是道德上的平等,立法强制推行平等会将人类引入绝望之境;第四,私有财产与自由不可分割,如果消灭私有财产,自由将不复存在;第五,相信旧习惯,人必须抑制自己的意愿和欲望,因为人被情绪而非理性所支配;第六,变化与改革不是完全相同的,缓慢的变化是自我保存的途径,一味求新会引发毁灭的火灾。”

“我承认,眼下合众国面临的众多的挑战,比如太平洋那边的苏联,但这是看得到的,相反更多的挑战来自于更隐蔽的地方,启蒙运动、卢梭及其盟友的浪漫主义哲学、边沁的功利主义、孔德学派的实证主义,以及m克思和其他社会主义者的集体主义和唯物主义。除了最后一项,其它都是我们的欧洲盟友所信奉的”

“但很遗憾,我们可以看到,这五大流派看起来完全没关系,但我们剥掉他们的表皮后,可以发现他们拥有众多的相似之处,这让人极其不安”

“这五大流派共同关注点是:认定社会进步的无限性;蔑视传统,拒斥基督教,认为人的理性、冲动与物质决定论可以让人幸福;政治均等化,蔑视秩序和特权,主张尽可能的直接民主;经济均等化,质疑甚至试图根除私有产权。”

随着话题展开,歌剧院里开始响起了轻微的讨论声。

如果说刚才观众以为爱德华自称保守派实在耍活宝,那么现在他们被征服了。

不过不是经过长期的思考,以及大量的阅读经典作品和进行相关的学术训练后,普通人很难如此精准的概括出保守主义特征,并且指出其面对的敌人,也是美国的敌人。

这正是爱德华所事先设计好的,对付公众嘛,无非是收买和恐吓,前者要钱,而且这是两个普通人辩论会不是总统选举,用不着给下面开空头支票。

另外从人性角度来看,恐吓才是最好的说服方式。

给公众树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敌人,然后告诉他们只有听我的才能解决这些问题,leader就是这么诞生的。

“我刚才说了,我是个保守主义者,正是我对保守主义规则的敬仰,才让我成为哈里·雷姆斯的辩护人,我要用我的行动去捍卫保守主义准则,我们支持多姿多彩的世界,哪怕这个世界不完美,甚至会给我们带来伤害,但在座的各位和我一样都确信,不完美的世界要胜过看起来完美的世界,酥连式的完美本质上比我们的不完美更加不完美!”

“我们确信上帝的神圣旨意支配着彼此的公德心和道德感,哪怕《深喉》是色情片,但如果我们的道德仅仅被这样一部片子就能彻底败坏掉,那么应该反思的是我们自己,我们要思考要扪心自问,我们对上帝的敬仰还是太不够了,任何一个虔诚的教徒都可以随时从上帝的光芒中获取足够的信念与勇气,来祛除现实社会带来的道德负面影响。这种影响可以是同事撒谎也可以是看过《深喉》后的某些不良思想情感”。

行吧,不就是比赛唱高调嘛?爱德华心里挺无奈,这不是他所喜欢的论辩方式,这种比赛道德调门的辩论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但没办法,观众吃这个,果然,这狠斗私心一闪念的话语让众人陷入沉默中。

见效了。

“一位先生说他真心佩服人类,觉得特别了不起。因为虽然进化出了思维能力和智慧,但很多时候选择不用,真的非常潇洒。”爱德华说了个笑话。

“这话其实很有道理,七宗罪里有懒惰,懒惰不单指不愿意上班工作,实际上心灵和思想的懒惰更加可怕,他会让我们不再无时无刻的祈祷,不再无时无刻的想念上帝,不再无时无刻的吸取着他给予的智慧和勇气。”

“我们一路走来,千辛万苦,才成就这个伟大的国家,当华盛顿渡河时面临的困难远超想象,如果他活到今天看到我们精神百倍的对毛片喊打喊杀-其理由仅仅是可能败坏我们的心灵,那他改多么的失望?如果我们把喊打喊杀的力气用到祈祷和诵读圣经上我想那些污垢只怕早就别涤荡干净了吧。”

“我可以说《深喉》确实不怎么道德,但这是道德上的问题,不能用法律来解决。若是以道德代替法律,那其实是以不道德代替法律!”

此言一出,全场掌声雷动。

米国人民特别吃这种金句,所以米国也诞生了全世界最多的成功学家以及骗子,并且随着其国力的节节攀升而不断向全世界输出,美国-日本-vvvv-大陆,上辈子某人虽然没被骗过钱,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玩意就是公害。

麦克·华莱士也加入了鼓掌行列,他作为主持人职责是维持场面秩序,但也可以保留自己的个人判断好恶,只要这种判断不影响他的场面公正性就可以,他在台上的鼓掌起哄,反而能增加看点。

此刻,他把手指插进嘴里,开始打唿哨。

爱德华却感到有点遗憾,刚才这话说得不错,作为辩论或者演讲的话,可以被称为经典,会影响今后很长的一段时间。

可惜,辩论有辩论的规矩,今天这场其实有点美式摔跤的意思,看起来挺激烈,但实际上是-假打。

如果不是涉及到竞选,那么大多数辩论实际上和演出没什么区别,其核心目的是娱乐观众,以及在娱乐观众的过程中传达美国的理念和进行意识形态塑造,顺便黑一下酥连。

这样的辩论规矩不少,比如不能人生攻击,还有翻旧账翻黑料也是不可以的。

这让某人就很不爽,毕竟小威廉·巴克利当年支持麦卡锡,赞同种族歧视政策,都是有实锤的,要是能在现场翻出来砸过去,那该多爽。

当然这种人皮厚,大可以宣称“每个人在每个时段有相应的观念,并且真诚的相信这种观念是正确。”

这话没错,而且可以抵消掉很多攻击力,可爱某人最擅长的是什么,撕逼打烂仗啊!

上来先一通翻旧账人身攻击把水搅浑,然后拖着对手和自己在泥浆里打滚,然后以前自己的经验将其打败,这是互联网时代的掐架的不二妙法,可惜,被封印了……太遗憾。

小威廉·巴克利连忙开始反击,但很虚弱,毕竟爱德华以保守主义者自诩的套路完全出乎她的意料,并且调子定得更高,嗓门更响,最要命的是有完整的理论体系支持。

这就好像明明自己是个内务部蓝帽子军官,想去抓捕一个反革命份子,结果敲开房门后,发现对方举着波波沙“同志,我是格鲁乌的,我觉得你对我存在很多误会,现在我要来给你一点人生经验……”然后对方开始从《列宁全集》开始讲解。

……

眼下,他必须扛住爱德华的攻击,可很难啊,毕竟对方提出的六条高度概括的准则,实际上也是他所遵守的,在细节上有差别但大部分是一致的,不管他从何处攻击,对方都可以从多角度反击,甚至不排除这是故意设下的圈套。

小威廉·巴克利,转着念头,觉得还是不要这个家伙纠缠,你打你的我打我的,至于结果么……

反正没输赢,自己只要场面上不落下风就行。

“如果我们赞同爱德华·杨的哲学先验模式,那么我们就会逐渐看到,终有一天十五六岁的小孩子大模大样的在公开场合大白天就干着那些事情,实际上这已经有了苗头。不论是比佛利山庄海里马里布海滩,如果大家注意新闻的话,可以发现最近这些年来,已经成为了青少年不良行为的高发地,这是高尚住宅区,那么在那些贫民区呢?”

“想想看,距离艾森豪威尔说的‘女孩的脚踝是美丽的,但膝盖却未必’过去才多少年?我们青少年的道德水准就处于超高速的滑坡,十五年前露大腿是挑战旧习俗,今天L交却成了某种新的生活方式的象征,我不知道建国先贤们看到这点会作何感想?”

“15年的时间啊,如果现在我们还不紧急采取行动来补救的话,那么十五年之后,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但我想上帝是不会坐视不管,他会用他的方式来惩罚我们的不敬与不道德。”

“15年之后如何?”爱德华眼珠一转,心里盘算,“那就是1985年?上帝惩罚,果然神棍啊,等等……如果没记错的话,那个时候艾滋病就要大爆发……啧,这么说起来,这货倒也不算是太神棍。好歹蒙对了点。”

双方你来我往,表演满了2个钟头,麦克华莱士宣布比赛结束。

双方选手退场……

事情到此结束,没有胜负,双方都宣布自己赢得比赛征服了观众和对手,第二天报纸也会按照各自的立场去解读,一切都按照流程来,这就是米国的政治辩论。

当晚,爱德华住在旧金山,当他想着和两位私人造型师去商量债务偿还问题的时候,不速之客来了。

“拉里……”爱德华拉开房门,“你怎么来了?”

“哈哈哈,祝贺你我的朋友,嗯,也是我的律师,你今天说的真不错……真漂亮,当你说自己是保守主义者的时候,你没看到巴克利那张脸臭得和什么样子似的,就像刚刚舔过流浪汉的jb”

“行行行”爱德华举手投降,对方的虎狼之词让人头痛,而且是在高级酒店的走廊里这么说……

“艾德,你的活儿来了……”进了放进拉里·弗林特往沙发上一靠。

“嗯?拉里·帕里起诉你了?”

“这倒还没……是我另外涉及到了一桩麻烦,一桩微不足道的小麻烦……需要,需要你的帮助……”

爱德华脸色发青……

这肯定是赚钱的机会,但……

对吧,拉里·弗林特是神人,永远处于清醒和疯癫之间,关键是没人知道他具体状态,可能现在是疯子,下一刻就变成了精明的生意人,当然也可能反过来。

原因倒是简单,拉里之前和爱德华就说过,当年“拉里的乡巴佬”天堂刚开业,为了应对三班倒的客人,酒吧是24小时营业,作为初出茅庐的穷鬼创业者,他雇不起太多的保安和服务员,只能亲自上阵盯着。

来酒吧的都是通用汽车流水线上的粗胚蓝领,几杯啤酒下肚就要惹是生非,拉里挎着左轮手枪负责维护秩序。

他每天只睡4个小时,其它时间都在酒吧里忙碌,正常人肯定扛不住,于是只能依靠药物了……甲基苯丙胺……第三帝国用来给德棍当兴奋剂的玩意就成了拉里的最爱。

这东西效果很好,一发之后能三不睡觉,但副作用是会损害大脑……

“听着,艾德,事情很简单,我惹上了个小麻烦……”拉里·弗林特开始唠叨

“我希望是真正意义上的小麻烦……”爱德华有气无力道

“你知道我干这行嘛,总是要拓宽自己生意的路子,老是让我印杂志肯定不行。加上《深喉》爆了,于是我就投资了一家小的成人电影发行公司。”

“嗯?”爱德华有点兴趣了,至少看起来是正规案子,对他而言,能接到案子是第一位的,初出茅庐的小律师,自己执业,是困难的事情,因为没有人脉没有市场,自然也没有收入。

接下来,拉里·弗林特对于案子的介绍让爱德华颇有啼笑皆非的感觉,怎么说呢,这也算是个奇葩案件。

拉里·弗林特的公司开在纽约市,主要生意也放在纽约州里。

他拿到了一部叫做《贝琳达》的电影的发行权。

毛片,很毛很毛的那种。

至少不输《深喉》,但从票房上讲完全是灾难。

好在成本不贵,拉里也就不管了。

这片子几乎无人问津,某天一位布法罗市的小电影院老板向拉里下订,要了一份《贝琳达》的拷贝。

拉里的雇员二话不说就发货了。

但雇员人数有限,不可能亲自为了一份拷贝就从纽约跑到布法罗,虽然都在纽约州,但距离还挺远的。

于是找了个更加简单的办法,纽约市到布法罗每天都有好几班长途汽车,也就是俗称灰狗的。

拉里的员工给当班司机塞了两美元,让他把拷贝放到车上,到了终点站时,布法罗方面会有人来拿。

这种事情很常见,司机收入一般,很乐意赚点小外快。

当天晚上拷贝就平安送到。

一切都很顺理成章。

但《贝琳达》却惹来了FBI探员的关注,并且在不久之后收到了纽约州布法罗市的联邦检察官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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