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刚蒙蒙亮,雾气笼罩着那片竹林,雾蒙蒙的幽暗小径,叫人看着害怕。
农人睡得早、也起得早,这样的作息至少能省灯油。在这个时辰,杜家姆妈已经快做好早饭了,杜千蕊拿着扫帚正在扫土坝子,这是她每天清晨固定要做的事。
她的两眼空洞无神,早已心如死灰。手指上的伤口已经结痂,扫地的动作也日渐娴熟,人总是会慢慢习惯周遭的一切。
甚么音律棋画,她已不知多久没有去想,现在心里只有猪草、扫帚、灶台。或许再过两年,便能把以前那些浮华的东西完全忘掉。或许再过两年,也能适应猪圈里那种茅房了,满屋子恶臭,遍地稀泥,毫无下脚之处。
“叽叽……”不知哪里来的鸟雀,一大早就在竹林里叫唤起来。
杜千蕊循声望去,忽然看见那朦胧的小径上,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正向这边走来。天才蒙蒙亮,看不清人,只见那戴着宽檐帽子的黑影。
似曾相识的身影,杜千蕊在梦里见过无数次,她的呼吸仿佛骤然停滞!窒息的难受涌上心头。但这是不可能的事罢?!
她急忙用手指揉了一下眼睛,重新睁开的一刹那间,她在心底深处,向所有见过的神灵祈愿,叫那身影不要消失。
真的没有消失!那大步走来的身影更近了。杜千蕊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边,只待那身影越来越近,脸越来越清楚……
“咚!咚!咚……”杜千蕊能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越来越猛烈。她满面通红,嘴也微微张开了,此时她就像一只离开水面的鱼儿,唯有大口呼吸才能不死。她站着没动,胸脯却剧烈地起伏抖动着。
那人已经走到了几步之遥,大帽下面的脸逐渐清晰,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也在看着杜千蕊。
杜千蕊浑身一软,人便歪倒了下去。朱高煦大步冲上来,一把将她扶住。
“我是在做梦罢?”杜千蕊第一句话如是说。
朱高煦摇摇头。
杜千蕊有气无力地问道:“这里离县城数十里,水陆道路弯绕、岔路极多,王爷是怎么找到的?”
朱高煦面色沉静,声音低沉,“只有找不到的心,没有找不到的路。”他顿了顿,又道,“我错怪你了,对不……”
杜千蕊急忙把手指按住他的嘴唇,柔声道:“没关系,无论王爷怎么对待我,我都把王爷放在心里。”
朱高煦便住嘴不说那句话了,他的声音压抑着激动,语气故作镇定,“如果有多一张的船票,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吗?”
到大院坝村,没有需船票的船。杜千蕊不明白字面意思,或有典故,但听懂了他的邀请。她连点头都不用,径直道:“王爷别走,稍候片刻,我进去和姆妈说一声就来。”
杜千蕊忽然有了力气,将扫帚一扔,便提起不合身的宽大裙子,向灶房小门跑进去。
姆妈一脸麻木,正在往灶里添茅草,她头发花白蓬乱,握着茅草的双手布满了皱纹、斑、裂口,仿佛永远也洗不干净。
“姆妈……”杜千蕊唤了一声,眼泪马上流淌到脸上,直往下巴滴。
“扫完了?将猪草倒里面的锅里……”姆妈茫然地看着她,“侬哭甚?”
看到她的亲娘这样子,杜千蕊仿佛一瞬间被万箭穿心。她不知道该怎么帮姆妈,就算从王爷那要点钱,过不了多久也会被爹爹败光,起不到任何作用。
现在杜千蕊只能先顾自己了!她一咬牙,说道:“姆妈,我走了。”
“怯何地?”姆妈问道。
杜千蕊坚定地说道:“以前认识的人来接我,我要和他走!”她说罢,再也不忍心看姆妈,转身便走,身后传来姆妈的声音:“侬恰了饭再走,不收拾点物什?”
杜千蕊快步走出房门,左右顾盼,见朱高煦的身影躲在竹林里,她便双手提着裙子跑过去,道,“走罢!”
“好。”朱高煦道,说罢看了她一眼,伸出粗糙的拇指,在她的脸颊上擦掉她的眼泪。那拇指有力,却没弄|疼她,触觉非常温暖。
杜千蕊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那栋茅草房子,这个充满了苦难的地方,却也装满了她的回忆、有种莫名的亲近感,这一眼,她的感觉非常之复杂纠缠。
她跟在朱高煦后面,要走得很快、才能跟得上,但朱高煦只是不快不慢地迈着步子,他的个子高得多,腿也长。
她很愿意躲在这高大的身影后面,欣赏他宽阔的肩膀、有力的臂膀。就算朱高煦不是王爷,她也愿意跟他走……哪怕穷苦一点,倘若杜家有个这样的汉子,她和姆妈又何至于过成这般?
哪怕是她的亲爹,她仍然受不了,口上不敢说,心里却有点恨爹爹!
俩人一前一后走到村头的河边小码头,便有一艘乌篷船停靠在那里。“王爷!王爷!”几个汉子抱拳沉声道。
朱高眉头一皱,看了一眼船舱,回顾左右道,“以后注意点,我姓钟,叫钟斌。”
“是。”几个人一起答道。
朱高煦转过身来,单手搂住杜千蕊的腰,人便跨上了船,又将她放下。杜千蕊脸上发烫,一声也没吭。几个汉子悄悄打量了几下她,也什么也没问。
“钟公子,咱们走了?”船头的汉子问道,声音与别的汉子比起来,感觉有点奇怪。
朱高煦点点头。
于是船桨便击打在水面上,发出“叮咚”的水声。水面一层白汽正在缓缓飘荡,乌篷船破开白汽,慢慢开始向前移动。
朱高煦拉住杜千蕊的手,弯腰钻进篷里,这时杜千蕊才发现,李掌柜居然被五花大绑坐在边上!外面的光线仍旧黯淡,刚才杜千蕊的头脑浑浑噩噩的,一直没看到他。
难怪高阳王能找到这里,原来是绑了李掌柜带路,李掌柜来过大院坝,当然是找得到路的……高阳王方才还故弄玄虚,说甚么只有找不到的心、没有找不到的路。不过高阳王也确实有心,知道去查当铺,不然怎能找到李掌柜?
“呜呜呜……”李掌柜瞪眼看着杜千蕊,挣扎了两下。朱高煦没理会李掌柜,带完了路,谁也不再理他。
这时朱高煦从怀里摸出一枚玉镯子来。杜千蕊看了一眼,正是她爹当给李掌柜的镯子。
朱高煦默默地拉起杜千蕊的手,不管她的脸如何红,便将玉镯子往她左手上戴,幸好杜千蕊回家后没做什么重活,手背的肌肤还很滑,朱高煦轻轻捏住她的拇指底部,便将镯子戴了进去。
接着朱高煦又摸出了金项链,一样亲手给她戴到脖子上,还把身体凑过来,以便将项链两头的细小金钩合拢。杜千蕊顿时闻到他胸前的淡淡气味,微微有点汗味儿,并不香,她却不知道为何非常好闻。
“呜呜呜!”李掌柜的又发出两声,却不知要说甚。
就在这时,两个壮实的汉子弯着腰钻了进来,在李掌柜旁边坐下。其中一个皮肤较白的精壮汉子抱拳道:“钟公子,属下等有错,不慎说错了话。眼下这胖商人,只能除掉灭口了。”
“呜呜!”李掌柜眼睛瞪圆,红着眼睛拼命挣扎起来,但旁边的圆脸黑糙大汉伸出一手按住他,他便动弹不得了。
杜千蕊也是一惊,但她没吭声,不愿意随意在人们面前多嘴。
这为富不仁的商贾和县里一些官吏,常欺压百姓,而这些宗室贵胄和武夫,比他们更狠,一条人命或许根本不算什么。或许这只是一物降一物。
朱高煦看向李掌柜道:“你罪不至死……”
不料他马上又道,“可惜你够倒霉。对不住了,我的这位兄弟说得很有道理。”
坐在对面的圆脸黑汉竟然笑了起来,“俺们谁的手上没个百八十条亡魂,杀个把人算啥,俺看这脑满肠肥的掌柜,也不是啥好鸟!”
白脸精壮汉子不动声色道:“一会儿找个没人的地方靠岸,把这厮埋了。”
黑脸大汉收住笑容,低声骂道:“俺一看到你这身肉就气不打一处来!就像那个谁废人……”
“王斌!”朱高煦开口了。
白脸精壮汉子道:“钟公子,请把这事儿交给我与王斌去办,让咱们将功补过,我定然办妥了。这荒郊野岭的,就算地方官府发现了尸首,保准他们没一两个月连尸首是谁也查不出来!更别想查到咱们,多半以为江湖劫匪谋财害命罢了。”
朱高煦点头道:“如此甚好,韦兄弟办事要比王斌细致一点。”
黑脸大汉王斌伸手摸了一下脑袋,道:“公子莫要以貌取人。”
朱高煦和白脸汉子顿时笑起来。
“呜呜呜……”李掌柜无语,主要是有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瞪眼瞧他们谈笑着商量怎么弄|死他。他想挣扎,却被一双黑糙粗|壮的手按着,偌大的身躯愣是无法反抗半分。
不过李掌柜的声音还是吸引了汉子们的注意,白脸“韦兄弟”语重心长地道:“掌柜兄弟,你死了也别怪咱们。这世道弱肉强食,你弄那么多不义之财,迟早要有这一劫,咱们不过好心送你上路。”
这世道弱肉强食……杜千蕊记得,李掌柜也说过这样的话。
细微之处的巧合,不知是在印证这一句话,还是一种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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